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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样的色彩:辽金元时期的律学(王建荣)▪P6

  ..续本文上一页范时,也是十分郑重的。

  而世祖为其制序说:“……欲以自佛相承,师资继踵,迄今不替正戒仪轨,为从善行人一一恒持,精练三业坚守四仪。此实圣皇匡正佛法之睿旨也。”(《释鉴稽古略续集》一)

  《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主要说的是授优婆塞戒(邬波索迦)以及受三归和五戒的仪范,授出家仪范、授沙弥律仪轨范、授沙弥戒仪范和具足戒的仪范,另外,本文也说了三衣仪范、示钵仪范、守持波怛罗仪范、屏教师仪范、授近圆戒初作仪范、授近圆根本仪范、依世间喻说仪范等。

  在南山律学流传了五百余年后,说一切有部(萨婆多律)律仪又受到重视,除去藏传佛教的律学传统之外,可能有三个原因:第一,显然八思巴本人是重视小乘思想的,或者说他重视的是说一切有部的思想以及《俱舍论》,他作《彰所知论》即可证明这一点。第二,由于南宋以后,律宗典籍大都散佚,各种注疏难以寻得。第三,这也可能是第二种现象的结果,元世祖可能重视的也是萨婆多部,所以他才要八思巴“可选诸路高僧,赐红黄大衣,传授萨婆多部大戒”。(《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十二)

  八思巴集的《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从其后附言知其可能成于至元八年(1271),也正是在此年,元世祖改国号为元。在本略法一开始,八思巴即指出其集文的目的。他说:“教示增上戒学律藏有三种:第一未得令得仪范;第二已得律仪不犯、护持方便;第三若有犯者令修补法。”(《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大正藏》第四十五册)

  依八思巴所言,“未得仪范”有四种障缘:得律仪障,安住律仪障,增长德业障,端严众障。他说,如果此四种违缘均无,具备相应的顺缘,即可得善律仪。

  若要使自己得律仪不犯,有五种途径:一、依依止师护持,即应作不应作,一切事业应问师,随教所行;二、以对治想护持,于一切时中念知不放,成就善法;三、了知应舍相违护持,对总集为五篇二百五十三戒律(四波罗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萨只波逸底迦、九十单波逸底迦,共为一百二十波逸底迦篇;另有四波罗底提舍尼、一百一十二应当学,总为二百五十三律)时时检点;四、净自戒律护持,为净自戒故作布萨法、为除灭自他身命恶灾难、结夏安居三月安居竟,作自恣;五、依安乐住缘护持,即一切服饰、饮食、住处、医药,都要远离奢乐极苦二边,以处中而住,即是依安乐住。值得指出的是,八思巴这种“远离奢乐极苦二边,以处中而住”的持律观是很有新意的,与以往的说法大有不同。这可能也与其佛学背景和帝师的地位有关。所以他自己也说“此有差别义”,让学者参阅其先前写的羯磨仪范文或学习《广毗奈耶》。

  如何才能令所犯者得以修补

  他强调的是,“欲除覆藏罪,应须发露;欲除所犯罪,应须忏悔;身语未作意中,所有微细罪业,应须防护”。此广差别义,百一羯磨中应看。

  显然,帝师八思巴对中国传统戒律也是十分重视的。此时,南山律学典籍大都散佚,其集《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以及《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一卷,即旨在说明出家作法及受具足戒之作法,这即与义净所译的《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中的受具足戒作法的精神是一致的。

  第四节 元代的“清规律学”

  清规,指禅宗寺院的组织规程及僧众日常生活之威仪规则,涵盖禅者行、住、坐、卧等方面。由于要以其来轨范僧众而得以清净行,所才被称为“清规”。“清规”是中国佛教的产物,印度佛教虽有禅学,但无“清规”。

  自达摩以来至唐代中期三百余年,禅者并无专门寺院,其头陀者行则于荒村野岭,或止于岩穴、树下或冢间,住则多依律院别居,禅林尚无自己的或个性化的制度、仪式。至于中唐之世,禅宗昌盛,怀海禅师(720—814)痛感禅僧住在律寺,虽另处别院,说法住持,都不能合法,于是于唐德宗元和九年(814)入百丈山,兴建禅宇,广收徒众,为节制僧徒,怀海依大小乘经律,博约折衷,制定丛林规范,撰清规二卷,因与传统律法不同,世随称之《百丈清规》,广为流行。相对后世的几本清规,《百丈清规》又被称为“古清规”。由于其内容与传统律学有所不同,也曾受到非议。《百丈清规》经历唐末、五代战乱和社会动荡,逐渐散佚不传,部分内容见于杨亿的《禅门规式》和《百丈规绳颂》两书之中。①

  宋代禅宗达到鼎盛,《百丈清规》在崇宁以后,历有增订。现可考见的,在崇宁二年(1103)有真定宗迹搜集诸方行法,重编的《禅苑清规》十卷,亦称《崇宁清规》。无量宗寿禅师作《日用小清规》(或称《入众日用清规》、《入众清规》)一卷。后至南宋咸淳十年(1274),又有金华惟勉因为往往见朋辈抄录丛林日用清规,互有亏阙,遂悉假诸本,参其异存其同,亲手缮写而汇编成颇为详备的《丛林校定清规总要》两卷,又称《咸淳清规》、《婺州清规》。

  元代,则编纂有《禅林备用清规》、《幻住庵清规》、《敕修百丈清规》、《禅苑清规总要》和《村寺清规》等多种。

  《禅林备用清规》为泽山一咸通过汇集禅林古规、礼法等而成,又称《备用清规》,共十卷。因编者为泽山一咸,所以又称为《泽山清规》,因成书于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又被称为《至大清规》,今见于《新纂卍续藏经》中。内容有圣节升座讽经、坐禅、百丈龟镜文、持犯轨仪、当代住持涅槃等仪式共一百六十九项。

  《幻住庵清规》的编者为临济宗僧人中峰明本禅师(1263—1323),成书于延佑四年(1317),一卷。因明本曾自号“幻住道人”,所以本清规名为《幻住庵清规》,今见于《新纂卍续藏经》中。元仁宗曾授明本禅师“佛慈圆照广慧禅师”称号。其清规自成一家。

  《敕修百丈清规》八卷(或作二卷),又名《敕修清规》或《至元清规》,作者为德辉(生平不详)。元文宗践位之初,于金陵造大龙翔集庆寺,十方僧居之,诏用百丈清规以制僧仪,由于古本清规“行世已久,后人率以臆见,互有损益,自为矛盾,靡所折衷”,德辉禅师即“爰走京师,欲有请而厘正”。通过御史大夫撒迪而得以言于文宗,并得召见,旨令德辉考定前本清规及当时的丛林法,仍用《百丈清规》之名,于是德辉奉玺书南返。(《敕修百丈清规》卷八“序”,《大正藏》第四十八册)顺帝元统三年(1335),顺帝又重申文帝之命,敕百丈山大智寿圣禅寺住持德辉重辑。德辉遂根据宗赜的《禅苑清规》、惟勉的《咸淳清规》和一咸的《禅林备用清规》等书,并酌采元代时丛林规矩,以删繁补缺,重新诠次,最后编录成书十卷(明藏本改刻为八卷),翌年颁布天下。

  至于本清规的形成,德辉说:

  受命以来,旁求初本不及见,惟宋崇宁真定赜公、咸淳金华勉公,逮国朝至大中,东林咸公所集者为可采。于是会萃参同而诠次之,繁者芟讹者,正缺者补,互有得失者两存之,间以小注折衷,一不以己妄有去取也。稍集,笑隐。凡定为九章,章冠以小序,明夫一章之大意,厘为二卷,使阅而行者条而不紊,庶几吾祖垂法之遗意,得以遵承而辉惧。夫学识荒陋何能上副宸衷,作新轨范不过人成事,幸毕先志期学者无惑而已。若日立一代典章,非愚所敢知也。(《敕修百丈清规》卷八附“敕修百丈清规序”)

  本清规是一种有着官方色彩的禅林清规,影响很大,这也是后世常说的《百丈清规》。虽其名仍为《百丈清规》,然内容精神已去古清规甚远。此本《敕修百丈清规》,后被颁行全国,令天下丛林共同遵守。此后数百年间,禅林都通行此规,德辉也因之被赐号“广慧禅师”。

  《敕修百丈清规》九章分别说的是祝厘、报恩、报本、尊祖、住持、两序、大众、节腊、法器等,即禅门的各种庆典仪式、禅门各种修持方式和举止规范、禅寺内部管理规定、受戒参请的规矩、法物道器的使用方式。本清规的创造性是在前四章中对祝圣、国忌、祈祷、佛诞节、涅槃节、达摩忌、百丈忌及各寺历代诸祖忌等仪式的确定,它们均为律中未及、古规所没有,因此对禅门仪式的完备有着重要影响。到了清代,有仪润又重新发挥详解本《百丈清规》而成《百丈清规证义记》九卷。

  本清规其后也被传入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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