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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样的色彩:辽金元时期的律学(王建荣)▪P5

  ..续本文上一页是布萨仪,第八部分是安居仪,第九部分是自恣仪,第十部分为圣节启建。

  其仪式内容编集的来源主要有三种:第一,是来源于诸律和南山律学的规范和宗旨,对于律中或南山诸钞中没有的习惯或说法,他都不予采纳。如对于“自恣仪”,有人说安一蒲团在住持上肩拟圣僧位,他则说“钞中无文,不可立也”。(《律苑事规》卷三)第二,是吸收前代律师或同时代律师所确立的行为仪规。如第一部分的“结界仪”,省悟即采用了宋咸淳年间四明沙门文英律师所集的结界仪,自己又重新撰写普说、白席、祝香、结坐语等。对于南山道宣和灵芝元照的祖忌,则采用允堪律师作的《南山祖师礼赞文》和则安律师出的《大智律师礼赞文》,而没有采用宋代智圆和仁岳作的礼赞文。第三,省悟律师吸收了各本禅苑清规的内容。如对于启建满散、佛祖诞忌等日用诸仪式,因律中无文,他则采用泽山的《禅林备用》的仪式。①因为白佛回向等文谨严切,也予采用,但对于其中的上堂、入室、告香、备香、问讯等法则除去,以律苑事相改而补其中的禅宗公案。(《律苑事规》卷四)

  省悟对禅苑清规是颇有微词的。如他在本书“百丈绳规”一节中议论道:

  南山圣师有云,一方行化,立法须通处众,断量必凭律教。若法出恒情,言无所据,科罚同于鄙俗,教网唯事重粗。 能施已是,于非所被,固多喧乱,如是能令众法速灭。不值佛世生,地狱如箭射。如今丛林,若有知法者,须行律中七九治罚,方符佛制。(《律苑事规》卷八)

  省悟对无量寿禅师的《日用清规》却是认同的,所以给予采纳。正如他说

  夫律乃戒也,禅乃定也;非戒则不生定,非律制则不成禅规,其实皆一也。无量寿禅师宋嘉定间分座信之龟峰而笔《日用清规》多符律范,余令取其相同者以备日用,庶完吾宗行事。 中间或有新学得个入处,而三千威仪、八万细行自然而然矣。(《律苑事规》卷八)

  因此,本书的形成也反映了禅宗及其清规的强盛已经影响到传统律学精神了,而作为律师的省悟正是要对此进行纠正。

  第三节 八思巴的律学思想

  一、八思巴的生平

  八思巴(1239—1280),汉文又译为发思八、发合思巴、八合思巴或拔合思巴等,《元史·释老传》中为“八思巴”,西藏萨嘉人,喇嘛教僧人,萨迦派第五代祖师。据传说他三岁时即能讲《喜金刚修法》,为人所叹而赞其为“八思巴”,意为“圣者”。九岁时因讲《喜金刚本续》而声名鹊起。八思巴十岁时在拉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受沙弥戒,并听受三百学处。后应忽必烈之邀往于六盘山与其相见,并在蒙古地区从萨迦班底达(或译为萨思迦扮底达)广闻显密之学,深得萨迦班底达嘉许,并受释迦金像和经钵,为其举行教主传法典礼。忽必烈入主中原后,中统元年(1260)即尊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任中原法王,统天下教门。至元七年(1270),八思巴因奉诏制成蒙古文字,又被升为帝师,命其统领诸国释教。

  据史传,八思巴共有着作三十余种,但现在汉文大藏经中有八思巴着述仅三种:《彰所知论》、《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和《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其后《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还被译为维吾尔文字。另外,在元朝德辉重编的《百丈清规》里,还载有八思巴涅槃日的法会仪式和诵文。

  至元十七年(1280),八思巴圆寂后,元世祖在京师为其建大宰堵波,并谥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DB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的称号。八思巴圆寂后,翰林学士王盘等奉敕述行状日,称其为“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DB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班弥怛拔思发帝师”。英宗即位后,诏各路立帝师殿,又追谥日:“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DB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班弥怛拔思发。”(《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十二)在整个元代,八思巴一直受到尊崇,如元仁宗延佑五年(1318)建帝师八思巴殿于大兴教寺;延佑七年(1320)诏各郡建帝师殿;英宗即位初,即诏各郡建帝师八思巴殿,其制视孔子庙有加;英宗至治三年(1323)又于上都建八思巴帝师寺;泰定帝元年(1324)又绘八思巴像十一幅,颁行各省,使据以塑像以便奉祀。

  八思巴对促进西藏和内地的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贡献,他将内地的印刷术、戏剧艺术等传至西藏,将藏族建筑技巧、雕塑艺术等引至内地。八思巴的生平事迹见于《元史》卷二百零二《八思巴传》、《佛祖统纪》卷四十八、《佛祖历代通载》卷二十和卷二十一及《释鉴稽古略续集》卷一等。

  八思巴的弟子沙罗巴(1259—1314)受元世祖之命译有《药师琉璃光王七佛本愿功德经念诵仪轨》两卷、《药师琉璃光王七佛本愿功德经念诵仪轨供养法》一卷,均收于《大正藏》第十九册。

  八思巴的律学思想主要见于其撰写的《彰所知论》、《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和《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之中。

  《彰所知论》是八思巴特为皇太子真金写的佛教纲要入门书。宗旨是“彰其所知,造其所论,究其文理,推其法义”。全文共二卷,原文可能为藏文或蒙古文,现已不存,由其弟子沙罗巴译为汉文,现见于《大正藏》第三十二册。其写作方法仿《立世间毗昙论》,(《大正藏》第三十二册)内容和教理主要依《俱舍论》及流行于吐蕃地区旧译佛藏而成,中译本全书共五品。陈寅恪先生说,虽然该书对佛教理论没有多少发明,然而对蒙古民族以历史之新观念及方法,其影响至深且久,影响到《蒙古源流》的思想和方法。①因此,这也是八思巴的佛教理论的集中反映。

  从根本上说,由于元代推行帝师制度,而帝师又出于西藏佛教派别,那么其对中国汉地的佛教戒律精神和戒律行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重视汉传佛教的戒律精神

  八思巴传承的是藏传佛教萨迦派的思想,该派特征有着密咒的倾向,而且允许僧人娶妻生子,只是规定生子后则不能再接近女人。作为帝师,虽然八思巴的佛学出于萨迦派,但他的佛教戒律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有着传统汉地佛教戒律的精神。在其为元太子所作的佛教读本《彰所知论》之第二卷“道法品”和“果法品”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他对戒律和律仪的理解仍然与中土传统佛教无异。如他说:“道者,谓彼少欲知足;具种性者,身心远离种种群杂,住近事戒等。”(《彰所知论》卷下“道法品”,《大正藏》第三十二册)

  八思巴的戒律学理论基础是《俱舍论》,其思想也都是对其的表述。如他说:“器情缘生及四谛等,皆五法摄:一色法、二心法、三心所法、四不相应法、五无为法。”“色法”即是“色蕴”,包括五根、五境和无表色等十一法。“无表色者,谓律仪、不律仪,俱相违色,此是色蕴”。(《彰所知论》卷下)

  依据八思巴所宗的《俱舍论》说,“无表色”有三种,一者是与善心等起之无表色,称为律仪,它能遮灭恶戒之相续;二者是与不善心等起之无表色,称为不律仪,它能遮灭善戒之相续;第三者即是非此二律仪者,称为非律仪非不律仪。(《俱舍论》卷十三、卷十四)所谓“律仪”有三种,一者为“别解脱律仪”,它是由受戒之初刹那,表色、无表色各别弃舍诸恶而成,实为由作礼乞戒之身表业、语表业所得之无表业,有比丘、比丘尼、正学、勤策、勤策女、近事、近事女、近住等八种律仪。第二念起后,唯有无表色相似相续而成。二者为“静虑律仪”,其为色界之戒,乃由静虑地之心所得的无表色。三者为“无漏律仪”,已得“无漏”果的圣者所能成就的无表色。“不律仪”,即是恶律仪,因其恶行而成的无表色。非律仪非不律仪,都是因其行而得的无表色,其既不如戒而行,也无以活命为要期而成恶。

  说一切有部和俱舍论均以无表色皆由“四大”种所造,故为实色,以色业为性,故名为色。八思巴也宗依此说,如他说:

  一切有部,色心所三有别物。……心所有法及不相应,名日行

  蕴。无为法者,至下当知。如是色法即名十界,除无表色,是眼等

  十、心法七界、谓六识及意根界。若说处时,是彼七法,一意处摄,心

  所有法、不相应法、无为法、无表色等,总名法界,亦名法处。如是所

  说,所知五法五蕴,并十二处,及十八界。(《彰所知论》卷下)

  显然,八思巴仍然是从《俱舍论》的立场上认识“四大”,来诠释律学的。

  三、坚持萨婆多部律

  八思巴还集有《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或略称《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和《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习学略法》各一卷。

  《根本说一切有部出家授近圆羯磨仪范》集于至元年初,今《大正藏》本前的序写于至元七年(1270)冬,并说是奉元世祖之命而译成汉语的。本序说:

  (世祖)虽敷天垂拱而至治无垠,眷支那弘道,而在躬不息。欲

  以自佛相承,师资继踵,迄今不替。正戒仪轨,为拳拳从善之行人,

  俾一一恒持于净戒,精练三业,坚守四仪,此寔圣皇匡正佛法之睿旨

  也。昔因善逝与人天众普说声闻藏教,一切有部别解脱经,依此采

  拾,未得令得。律仪方便,羯磨仪轨,此乃圣光德师之总集也。始从

  天竺,次届西番,爰有洞达五明法王、大士萨思迦扮底达,名称普闻。

  上足茹刍发思巴乃吾门法主。大元帝师,道德恢隆,行位叵测,授兹

  仪范,衍布中原,令通解三藏比丘,住思观演说正本。翻译人善三国

  声明,辩才无碍,含伊罗国翰林承旨弹压孙,传华文,译主生缘北庭

  都护府,解二种音,法辞通辩。诸路释门总统,合台萨哩都通暨翰林

  学士安藏,总以诸国言诠,奉诏译成仪式。序本帝师亲制,绘为华迹

  以编陈。(《大正藏》第四十五册)

  由此可见,当时翻译本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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