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又名《西域求法高僧传》、《求法高僧传》、《大唐求法高僧传》等,是义净的重要撰述,作于691年。此时义净在返国途中重经南海室利佛逝国(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并停留在那里从事译述。本书内容为记载玄奘西行回国(645)以后到本书撰写时的四十六年中,中国僧人和朝鲜、交州(越南)僧人以及中亚僧人西行求法的事迹,因此具有重要的佛教史料价值。依作者在文首所言共有五十六人,其所述者有中国僧人四十四人,朝鲜僧人八人,交州(越南)僧人六人,西域僧人二人,实有共六十人。
本书前承东晋《高僧法显传》(或云《佛国记》)和唐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作为一本重要的僧人游学记录,因其保存了中国、西域和印度等国的历史地理史料、社会生活和文化发展情况,受到广泛的重视。早在1894年即被法国人沙畹(Ed.Chavannes)译成法文,1911年英国人比尔(S.Beal)节译成英文,1942年日本人足六喜六出版其译注本,1960年出版了高田修翻译的新译本。①
本书写作顺序多以去时年代近远、存亡为先后,基本上是一人一传,间或几篇是两人或三人的合传,篇幅一般多是数十字乃至一千多字的短文,其中有些传后还附有四言或五七言感叹以及赞颂的诗偈。寥寥数语,清楚表达了传主的籍贯、西行路线和游学情况,叙述简洁朴实。但义净没为自己的求经游学专门设置章节,而是分别记述于玄逵传后及无行、大津、贞固等传中。
在本书序言中,义净简述了西行之路的艰辛,“致使去者数盈半百,留者仅有几人”,他还诉说了西行求法者在印度的艰难处境,因为大唐在西国无寺,使求法者“飘寄栖然,为客遑遑,停托无所,遂使游离萍转,罕居一处。身既不安,道宁隆矣”!甚至对于自己所立传的人,义净也感叹“不委今者何处存亡耳”!读来使人慨然、怅然。
《南海寄归内法传》于唐武周垂拱三年(687),义净在返国途中在室利佛逝所作,把他在南海和印度各地所见所闻的僧徒日常行事的法式记录下来,以对治当时中土僧徒践行上失当之处,依据内法规则加以纠正,如此则成为本书。四年后(武周天授二年,691),他让随行者大津归国,请求国家在印度造寺,以供之后去印度的中土僧人住宿,同时便把自己停留期内新译经论和撰述交托大津带回,本书便是其中的一部,因此名《南海寄归内法传》。书前有自序,文末附结语,谨向国内诸大德,说明身在海外,恐难面叙,故先寄此以供采择。
另外,义净还著有《别说罪要行法》、《受用三水要法》和《护命放生轨仪》三部各一卷。《全唐诗》卷八百零八中还收有义净诗六首《玄逵律师言离广府还望桂林去留怆然自述赠怀》、《在西国怀王舍城》、《余以咸亨元年在西京寻听于时与并部处一法师……聊题两绝》、《西域寺》、《道希法师求法西域终于庵摩罗跋国后·….·聊题一绝》。另外还有《题取经诗》、《杂言》、《与无行禅师同游鹫岭瞻奉……杂言诗》等几首也被认为是义净所作。
义净回国后享有极大的尊荣,其翻译活动也得到朝廷的重视,武皇则天为其制《新翻圣教序》令标经首。唐中宗为其作有《三藏圣教序》,在本序中,唐中宗称赞义净在翻译上“既闲五天竺语,又详二谛幽宗,译义缀文,咸由于己出;措词定理,匪假于旁求。超汉代之摩腾,跨秦年之罗什”。(《全唐文》卷十七中宗(二)《三藏圣教序》)
义净在译律之余,更为曲授学徒以律学,其学侣传行遍于京洛。(智升《撰续古今译经图纪》一卷)义净于玄宗先天二年(
13)正月,卒于长安大荐福寺翻经院,终年七十九岁。二、义净的律学思想
如果说法显取经是为了求得经律以解决中国的经律缺乏,玄奘取经是为了解决其十分困惑的理论问题,那么义净赴天竺则是为了解决东土僧众持律不严的问题。
义净的律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他的《南海寄归内法传》以及《别说罪要行法》、《受用三水要法》、《护命放生轨仪法》等撰述之中。
《南海寄归内法传》的内容以佛教戒律为中心,分为四卷,每卷约谈论十个问题,共四十个问题,涉及僧众修行的四十个方面,计四万余字。文中并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风俗以及当时印度生活的记述。义净通过对中印两国僧众的持律状况进行对比,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的律学思想。
(一)弘持有部律
作为学贯中西的律学大师,义净在翻译经典的同时,更以其对经典和佛教戒律思想的理解,写出了更为切合实际的《别说罪要行法》、《受用三水要法》、《护命放生轨仪法》等各一卷,表达了自己具体的戒律观,反映了他的持律思想。
在持律上,义净认为,凡所行事皆尚其急,滤漉涤秽特异常伦,戒律为第一重要,因此他身体力行,“……慈悲作室,忍辱为衣,长斋则一自资,长坐则六时无倦”。(《全唐文》卷十七中宗(二)《三藏圣教序》)
首先,义净把中土僧众戒律松弛现象的原因归于缺少戒律,更确切地说是他认为缺少合适的戒律,或者说是因为人们持守《四分律》而造成的,因此,他对东夏独尊《四分律》十分不满。其律学思想的特点和目的正是要纠正中国长期持律的实践不当和“诸部互牵”现象。因此,他极为推崇《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认为此律才是最纯正的律,“行法之徒须依自部”。
其次,义净认为,东夏持律不谨还有律本混杂的原因,这造成律本众多,诸部互牵,出家之侣,各依部执。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他表达了对东夏持律混乱的不满和纠偏之意。他举例说,当时国内持律者诸部互牵,混淆派别,律家章疏繁杂,不切践行。如他说:
东夏大纲多行法护,关中诸处僧只旧兼,江南岭表有部先盛,而
云《十诵》、《四分》者,多是取其经夹以为题目。
详观四部之差,律仪殊异,重轻悬隔,开制迢然,出家之侣,各依
部执,无宜取他。轻事替己重条用,自开文见嫌余制。若尔,则部别
之义不着,许遮之理莫分,岂得以其一身遍行于四
裂裳金杖之喻,
乃表证灭。不殊行法之徒,须依自部……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区
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纯是小乘;神州赤县之乡,意在大教。自余
诸处,大小杂行。考其致也,则律捡不殊,齐制五篇,通修四谛。若
礼菩萨读大乘经,名之为大,不行斯事,号之为小。所云大乘无过二
种:一则中观,二乃瑜伽。 中观则俗有真空,体虚如幻;瑜伽则外无
内有,事皆唯识。斯并咸遵圣教,孰是孰非,同契涅槃,何真何伪!
意在断除烦惑,拔济众生,岂欲广致纷纭,重增沉结!依行则俱升彼
岸,弃背则并溺生津。西国双行理无乖竟。既无意目谁鉴是非!
久习而修之,幸无劳于自割。(《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
因此,义净虽然遍翻三藏,却偏功有部律,正是为了要确立有部律的主导地位,一匡天下僧徒,以避免“诸部互牵”、“注疏繁琐、徒劳无功”的现象。(《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义净的律学也因之建立在有部思想基础之上,其毕生精力都用在对有部律的译介弘持,这也正与其远去西天的目的是一致的。
对于义净这种观点,宋代的元照律师曾有过这样的评价:以法正尊者于根本部中,随己所乐采集成文,随说上处即为一分,凡经四番一部方就,故号《四分律》。《四分律》并非有部律的章疏,也不是其约义判文。虽然教流此土,四部广律业已翻译,但神州一统,约受并诵《四分律》之文,并无其他理由,只是立一部以为宗本而已。义净反宗有部,是因未体此意。(元照《资持记》卷中一上)应该说,元照的批评虽然不全面但也是有道理的,持律不严并不是因为中土遍行《四分律》之故,也不是因为律本太多的原因。因此,提倡有部律代替《四分律》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僧众持律问题的,也不能仅凭一律即能整饬僧众、弘扬戒律的。
事实上,义净不论是身在海外写的《南海寄归内法传》,还是在回国后翻译经律闲暇时写的《别说罪要行法》、《受用三水要法》、《护命放生轨仪法》,都是意欲通过其对印度社会和僧众持律状况的体验与考察,以自认为纯正的佛制戒律标准来匡正僧众,以期纠正中土僧徒实践上失当之处。
(二)持律印度化
在义净看来,印度僧众的行为就是中土僧众修行的标准和参照系,是纯正的佛教制戒律。义净到印度正是要看看圣地之持律状况以及求取更多戒律来解决中国僧众的持律问题。因此,义净的律学精神和持律思想主要表现在其对中土僧众持律印度化方向的努力上。
义净对当时中国僧人的持律状况极为不满,更对当时已经基本完成的佛教戒律中国化不满,对僧众持守中国化戒律的行为不满。或者说,他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戒律的中国化。因此,他要求守戒持律印度化,其本质即是持守原始佛教的戒律。
在他根据印度诸地寺院中僧侣持戒生活的所见所闻写成的《南海寄归内法传》序中,表明他的目的即是为了“谨依圣教及现行要法……愿诸大德与弘法心,善可量度,顺佛教行”。其依圣教、顺佛所教而行,其本质即是坚持印度化的戒律。作为这种持律观的反映,义净在印度极为重视当时的持律状况,其《南海寄归内法传》之四十条记录的也主要是印度戒律。同时,他更是致力于把印度的戒律行为介绍到中国,力图使戒律持守印度化。
因此,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他处处把“神州”、“东土”、“东夏”的持戒状况和持律标准与“西天”、“天竺”等进行比较,言语之中表现了对“西方”的赞美与向往,表现了对中土持律状况及持戒…
《律学的繁荣:隋唐时期的律师和律学(王建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