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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學的繁榮:隋唐時期的律師和律學(王建光)▪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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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又名《西域求法高僧傳》、《求法高僧傳》、《大唐求法高僧傳》等,是義淨的重要撰述,作于691年。此時義淨在返國途中重經南海室利佛逝國(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並停留在那裏從事譯述。本書內容爲記載玄奘西行回國(645)以後到本書撰寫時的四十六年中,中國僧人和朝鮮、交州(越南)僧人以及中亞僧人西行求法的事迹,因此具有重要的佛教史料價值。依作者在文首所言共有五十六人,其所述者有中國僧人四十四人,朝鮮僧人八人,交州(越南)僧人六人,西域僧人二人,實有共六十人。  

  本書前承東晉《高僧法顯傳》(或雲《佛國記》)和唐玄奘的《大唐西域記》,作爲一本重要的僧人遊學記錄,因其保存了中國、西域和印度等國的曆史地理史料、社會生活和文化發展情況,受到廣泛的重視。早在1894年即被法國人沙畹(Ed.Chavannes)譯成法文,1911年英國人比爾(S.Beal)節譯成英文,1942年日本人足六喜六出版其譯注本,1960年出版了高田修翻譯的新譯本。①  

  本書寫作順序多以去時年代近遠、存亡爲先後,基本上是一人一傳,間或幾篇是兩人或叁人的合傳,篇幅一般多是數十字乃至一千多字的短文,其中有些傳後還附有四言或五七言感歎以及贊頌的詩偈。寥寥數語,清楚表達了傳主的籍貫、西行路線和遊學情況,敘述簡潔樸實。但義淨沒爲自己的求經遊學專門設置章節,而是分別記述于玄逵傳後及無行、大津、貞固等傳中。  

  在本書序言中,義淨簡述了西行之路的艱辛,“致使去者數盈半百,留者僅有幾人”,他還訴說了西行求法者在印度的艱難處境,因爲大唐在西國無寺,使求法者“飄寄棲然,爲客遑遑,停托無所,遂使遊離萍轉,罕居一處。身既不安,道甯隆矣”!甚至對于自己所立傳的人,義淨也感歎“不委今者何處存亡耳”!讀來使人慨然、怅然。  

  《南海寄歸內法傳》于唐武周垂拱叁年(687),義淨在返國途中在室利佛逝所作,把他在南海和印度各地所見所聞的僧徒日常行事的法式記錄下來,以對治當時中土僧徒踐行上失當之處,依據內法規則加以糾正,如此則成爲本書。四年後(武周天授二年,691),他讓隨行者大津歸國,請求國家在印度造寺,以供之後去印度的中土僧人住宿,同時便把自己停留期內新譯經論和撰述交托大津帶回,本書便是其中的一部,因此名《南海寄歸內法傳》。書前有自序,文末附結語,謹向國內諸大德,說明身在海外,恐難面敘,故先寄此以供采擇。  

  另外,義淨還著有《別說罪要行法》、《受用叁水要法》和《護命放生軌儀》叁部各一卷。《全唐詩》卷八百零八中還收有義淨詩六首《玄逵律師言離廣府還望桂林去留怆然自述贈懷》、《在西國懷王舍城》、《余以鹹亨元年在西京尋聽于時與並部處一法師……聊題兩絕》、《西域寺》、《道希法師求法西域終于庵摩羅跋國後·….·聊題一絕》。另外還有《題取經詩》、《雜言》、《與無行禅師同遊鹫嶺瞻奉……雜言詩》等幾首也被認爲是義淨所作。  

  義淨回國後享有極大的尊榮,其翻譯活動也得到朝廷的重視,武皇則天爲其製《新翻聖教序》令標經首。唐中宗爲其作有《叁藏聖教序》,在本序中,唐中宗稱贊義淨在翻譯上“既閑五天竺語,又詳二谛幽宗,譯義綴文,鹹由于己出;措詞定理,匪假于旁求。超漢代之摩騰,跨秦年之羅什”。(《全唐文》卷十七中宗(二)《叁藏聖教序》)  

  義淨在譯律之余,更爲曲授學徒以律學,其學侶傳行遍于京洛。(智升《撰續古今譯經圖紀》一卷)義淨于玄宗先天二年(

  13)正月,卒于長安大薦福寺翻經院,終年七十九歲。二、義淨的律學思想  

  如果說法顯取經是爲了求得經律以解決中國的經律缺乏,玄奘取經是爲了解決其十分困惑的理論問題,那麼義淨赴天竺則是爲了解決東土僧衆持律不嚴的問題。  

  義淨的律學思想主要表現在他的《南海寄歸內法傳》以及《別說罪要行法》、《受用叁水要法》、《護命放生軌儀法》等撰述之中。  

  《南海寄歸內法傳》的內容以佛教戒律爲中心,分爲四卷,每卷約談論十個問題,共四十個問題,涉及僧衆修行的四十個方面,計四萬余字。文中並有著豐富的曆史和文化風俗以及當時印度生活的記述。義淨通過對中印兩國僧衆的持律狀況進行對比,清晰地表達了自己的律學思想。  

  (一)弘持有部律  

  作爲學貫中西的律學大師,義淨在翻譯經典的同時,更以其對經典和佛教戒律思想的理解,寫出了更爲切合實際的《別說罪要行法》、《受用叁水要法》、《護命放生軌儀法》等各一卷,表達了自己具體的戒律觀,反映了他的持律思想。  

  在持律上,義淨認爲,凡所行事皆尚其急,濾漉滌穢特異常倫,戒律爲第一重要,因此他身體力行,“……慈悲作室,忍辱爲衣,長齋則一自資,長坐則六時無倦”。(《全唐文》卷十七中宗(二)《叁藏聖教序》)  

  首先,義淨把中土僧衆戒律松弛現象的原因歸于缺少戒律,更確切地說是他認爲缺少合適的戒律,或者說是因爲人們持守《四分律》而造成的,因此,他對東夏獨尊《四分律》十分不滿。其律學思想的特點和目的正是要糾正中國長期持律的實踐不當和“諸部互牽”現象。因此,他極爲推崇《根本說一切有部律》,認爲此律才是最純正的律,“行法之徒須依自部”。  

  其次,義淨認爲,東夏持律不謹還有律本混雜的原因,這造成律本衆多,諸部互牽,出家之侶,各依部執。在《南海寄歸內法傳》中,他表達了對東夏持律混亂的不滿和糾偏之意。他舉例說,當時國內持律者諸部互牽,混淆派別,律家章疏繁雜,不切踐行。如他說:  

  東夏大綱多行法護,關中諸處僧只舊兼,江南嶺表有部先盛,而  

  雲《十誦》、《四分》者,多是取其經夾以爲題目。  

  詳觀四部之差,律儀殊異,重輕懸隔,開製迢然,出家之侶,各依  

  部執,無宜取他。輕事替己重條用,自開文見嫌余製。若爾,則部別  

  之義不著,許遮之理莫分,豈得以其一身遍行于四

  裂裳金杖之喻,  

  乃表證滅。不殊行法之徒,須依自部……其四部之中,大乘小乘區  

  分不定,北天南海之郡,純是小乘;神州赤縣之鄉,意在大教。自余  

  諸處,大小雜行。考其致也,則律撿不殊,齊製五篇,通修四谛。若  

  禮菩薩讀大乘經,名之爲大,不行斯事,號之爲小。所雲大乘無過二  

  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  中觀則俗有真空,體虛如幻;瑜伽則外無  

  內有,事皆唯識。斯並鹹遵聖教,孰是孰非,同契涅槃,何真何僞!  

  意在斷除煩惑,拔濟衆生,豈欲廣致紛纭,重增沈結!依行則俱升彼  

  岸,棄背則並溺生津。西國雙行理無乖竟。既無意目誰鑒是非!  

  久習而修之,幸無勞于自割。(《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  

  因此,義淨雖然遍翻叁藏,卻偏功有部律,正是爲了要確立有部律的主導地位,一匡天下僧徒,以避免“諸部互牽”、“注疏繁瑣、徒勞無功”的現象。(《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義淨的律學也因之建立在有部思想基礎之上,其畢生精力都用在對有部律的譯介弘持,這也正與其遠去西天的目的是一致的。  

  對于義淨這種觀點,宋代的元照律師曾有過這樣的評價:以法正尊者于根本部中,隨己所樂采集成文,隨說上處即爲一分,凡經四番一部方就,故號《四分律》。《四分律》並非有部律的章疏,也不是其約義判文。雖然教流此土,四部廣律業已翻譯,但神州一統,約受並誦《四分律》之文,並無其他理由,只是立一部以爲宗本而已。義淨反宗有部,是因未體此意。(元照《資持記》卷中一上)應該說,元照的批評雖然不全面但也是有道理的,持律不嚴並不是因爲中土遍行《四分律》之故,也不是因爲律本太多的原因。因此,提倡有部律代替《四分律》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僧衆持律問題的,也不能僅憑一律即能整饬僧衆、弘揚戒律的。  

  事實上,義淨不論是身在海外寫的《南海寄歸內法傳》,還是在回國後翻譯經律閑暇時寫的《別說罪要行法》、《受用叁水要法》、《護命放生軌儀法》,都是意欲通過其對印度社會和僧衆持律狀況的體驗與考察,以自認爲純正的佛製戒律標准來匡正僧衆,以期糾正中土僧徒實踐上失當之處。  

  (二)持律印度化  

  在義淨看來,印度僧衆的行爲就是中土僧衆修行的標准和參照系,是純正的佛教製戒律。義淨到印度正是要看看聖地之持律狀況以及求取更多戒律來解決中國僧衆的持律問題。因此,義淨的律學精神和持律思想主要表現在其對中土僧衆持律印度化方向的努力上。  

  義淨對當時中國僧人的持律狀況極爲不滿,更對當時已經基本完成的佛教戒律中國化不滿,對僧衆持守中國化戒律的行爲不滿。或者說,他認爲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戒律的中國化。因此,他要求守戒持律印度化,其本質即是持守原始佛教的戒律。  

  在他根據印度諸地寺院中僧侶持戒生活的所見所聞寫成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序中,表明他的目的即是爲了“謹依聖教及現行要法……願諸大德與弘法心,善可量度,順佛教行”。其依聖教、順佛所教而行,其本質即是堅持印度化的戒律。作爲這種持律觀的反映,義淨在印度極爲重視當時的持律狀況,其《南海寄歸內法傳》之四十條記錄的也主要是印度戒律。同時,他更是致力于把印度的戒律行爲介紹到中國,力圖使戒律持守印度化。  

  因此,在《南海寄歸內法傳》中,他處處把“神州”、“東土”、“東夏”的持戒狀況和持律標准與“西天”、“天竺”等進行比較,言語之中表現了對“西方”的贊美與向往,表現了對中土持律狀況及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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