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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农业的形成与发展(王建光)▪P2

  ..续本文上一页北宋太祖时,知雄州安守忠一次就施给广慈禅院土地5770亩。[3](P84)南宋绍熙元年,直秘阁张镃舍自己府第及田地六千三百余亩为慈云禅寺。[6]南宋时蒋山了明禅师住径山时,受杨和王敬重,随舍苏州庄田于了明禅师,岁可收入达二万斛。[7]

  三是“买”或“夺”。僧院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或巧取豪夺而从破产农民那里购买或兼并而得到土地。唐代普光禅师,利用劝募,购海埔地一千多亩,筑岸成田,年收入千斛。唐肃宗(756-761)时,扬州六合县灵居寺贤禅师就“置鸡笼墅、肥地庄,山原连延,亘数十顷。”[8]昆明太华山佛严寺的《常住田地碑记》则对自己如何购置田产作了详实记载:

  (元)至元23年(公元1268)以银370两买到安登庄人李阿黑、张保、江茂等绝嗣民田三项,凡板田89亩7分,秧田55亩2分,共144亩9分,收租粒83石8斗。至元25年(公元1288)以银价315两买到和尚庄张阿四、杨春发、华文英、李美等绝嗣田二项,凡板田132亩3分,秧田38亩8分,共170亩1分,收租粒53石8斗……[4](P330)

  第四,也是更具意义是禅者依其艰苦的劳动开荒垦田。尽管它也许不是丛林土地的主要来源,但却是禅宗农业在整个“寺院经济”中的根本特征。

  如南泉普愿禅师(748-834)于贞元十一年入池阳南泉山,“堙(又作“烟”)谷刊木,以构禅宇;蓑笠饭牛,溷于牧童;斫山畲田,种食以饶,”足不下南泉山长达三十年之久。[9]宪宗元和(806-820)末年,灵佑(771-853)禅师奉其师怀海之命,至湖南沩山弘扬禅风,初时,“猿猱为伍,橡栗为食”,其后禅者师徒边禅边农,到咸通年间(860-874),沩山禅林则为僧多而地广,佃户达千余家,还有七岁童子为其放牛。[10]其它如安岩山华严院僧无尽,于寺院附近的蓬道奥山开辟废田八百亩。象山蓬莱山寿圣禅院永净法师,开山田三百亩,植松十万余株。宁波天童寺开垦海埔地,岁收三千斛。这种开垦出的土地促进了禅林经济的发展,使许多丛林具有了庄园经济的规模。而且,一些着名禅寺的“常住田”的经营时间也很长,像弘忍的真慧寺庄(位于湖北黄梅县五祖山)、慧能的宝林寺庄(位于广东曲江县曹溪山,或称南华禅寺)从唐初一直到宋代,时达几百年。所以后世才有禅者言:“良田一片望无涯,旷古相传佛祖家。”[11]

  禅者开荒垦地在唐以后仍然十分突出。北宋禅师圆玑(1021-1103)“荷担丛林,不知寒暑,垦荒地为良田;莳松杉为美干,守一职,十年不易。”[12]机简堂住饶之管山时,“十七年火种刀耕,备尝艰苦。”[13]无明慧经(1548-1618)禅师垦土掘地四十余年。[14]明代无异元来(1575-1630)禅师搬柴运水、垦土掘地“三二十年”。[15] “天下名山僧占多”的前提也是结果的即是“天下名山僧建多”、或者是“天下名山僧垦多”。宋时雪窦禅师之嗣湛庵曾结茅建寺于仙居方岩,清人潘耒在其《游仙居诸山记》中说其处“山顶宽广,与台郡城等。有田可耕,有池不涸,可以避世。如桃园、仇池在半空中也。”[5](P512)

  唐经五代至两宋是禅宗的辉煌时期,五家七宗(即沩仰、临济、曹洞、云门、法眼五宗和由临济宗分出的黄龙派和杨岐派之合称)各竞其说。据印顺法师统计,在慧能其后的22个着名弟子中,除临济宗的义玄活动于北方,其它均在南方。[6](P417-418)它们主要分布在荆楚、湖湘、吴越和闽粤一带。五代时吴越王钱镠(907-932在位)皈依禅法,将江南教寺改为禅寺,于是江东禅刹兴盛。加上两宋时频繁出现“革律为禅”也使包括律寺在内的诸宗寺庙成为禅寺,吴越之地日渐成为禅宗中心。禅宗经济的发展也与之相应从荆楚、湖湘之地慢慢地集于吴越、苏松地区。尤其是在中国南方、江左,由于开发较晚,存有大量荒地,它们通过禅宗寺院的建立和发展而得以开发。九世纪中叶后,以农业为主的江南禅林经济发展迅速,禅宗田庄迅猛壮大,一些有着名禅师驻锡的禅院,土地及农业生产的规模十分惊人的,出现了类似于世俗地主庄园的经营方式。如唐末义存(822-908)在福州的雪峰庄,智孚在信州的鹅湖庄,道膺(835-902)在洪州的麦庄等。荆州玉泉寺于北宋天禧(1017~1021 )末年更名为景德禅寺,其规模占地左右五里,前后十里。南宋时,有着皇家寺院色彩的杭州寿圣禅寺,有山田地四千五百亩。[7](P155)显然,禅宗经济为此一历史阶段“寺院经济”的主要成分。

  虽然宋代禁止寺观买卖土地,但禅寺丛林仍然得到朝庭丰厚的赐赏。其中对着名禅寺的赐田有:[7](P74-76)

  元代重喇嘛教,但是从禅僧的优裕生活仍可见禅林的农业兴盛和经济繁荣。元代临济宗怀信(1280-1357)即自称:“余九岁出家,于今过六十矣。至于逍遥广厦,顾步芳阴,体安轻软,身居闲逸。星光未旦十利之精馔已陈,日彩方中三德之珍羞总萃。不知耕获之顿弊,不识鼎饪之劬劳。……余且约计五十之年,朝中饮食,盖费三百余硕矣;寒暑衣药,盖费二十余万矣。尔其高门邃宇,碧砌丹楹,轩乘仆竖之流、机案床褥之类,所费又无涯矣。”

  不过,对于禅林经济的发展和自己何以“不知耕获,不识鼎饪”而得优裕生活,他只是理解为是佛祖的功德:“长六尺之躯,全百年之命者,是谁所致乎?则我本师之愿力也。”[16]而没有看到正是因为农业的发展,更没有看到其中存在的雇佣劳动和禅林内部也日益加重的经济剥削。

  正因为宋元两世禅宗农业的发展和寺庄的扩大,禅宗农业才从小规模的劳动形式发展成了规模化的农业生产。作为现实的反映和要求,此时集成的各本“禅苑清规”对田林果蔬、佃户劳动、钱米租息等设有专人进行严密的组织和管理:设有“园主”(“园头”)负责栽种菜蔬、及时灌溉;设有“庄主”(“下院执事”)负责巡视田界修理庄舍,提督农务抚安庄佃;设有“值岁”负责坡务耕种、收租,兼管常住竹木管理;设有“知山”主管田地产业,使其界限分明以免争讼,为此不少寺院都立有“常住田地碑”;设有“巡山”负责竹木茶笋的照管;设有“监收”负责钱粮糓米的出入租息;设有“库子”司掌会计,主持出榜禁约,提点耕种、监管诸庄陂堰或山林茶笋抽长。[17]从中也可看出,此时禅林农业使用有大量佃户,所以需要专设人物和机构来管理租息的出入。

  明代佛教高僧倡三教(儒、释、道)合一、诸宗(禅、净、教、戒)融合,但事实上净土宗更为受欢迎,禅宗虽已显疲惫,但其农业经济仍然可观。从明末南京的灵谷寺和开界寺两大禅寺的年收入可见一斑。[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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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高僧传》卷二十,《大正藏》第五十册,第606页。

  [2] 《景德传灯录》卷三,《大正藏》第五一册,第222页。

  [3] 《景德传灯录》卷五,《大正藏》第五一册,第235页。

  [4] 《续高僧传》卷十七,《大正藏》第五十册,第568页。

  [5] 《唐六典》卷三《户部尚书》

  [6] 《宋会要》道释二之十五。

  [7] 《释氏稽古略》卷四,《大正藏》第四九册,第893页。

  [8] 《全唐文》卷745《大唐扬州六合县灵居寺碑》。

  [9] 《宋高僧传》卷11《普愿传》,中华书局,第256页。

  [10] 《五代史补》卷3《僧齐己传》。

  [11] 《宏智禅师广录》卷八《良禅人干田求颂》,《大正藏》第四八册,第97页。

  [12] 《禅林僧宝传》卷30《保宁玑禅师》,《卍续藏》第一三七册。

  [13] 《丛林盛事》卷下,《卍续藏经》第一四八册。

  [14] 《无明慧经禅师语录》第四卷,《卍续藏经》第七二册。

  [15] 《无异元来禅师广录》卷30,《卍续藏经》第七二册。

  [16] 《释门自镜录·序》,《大正藏》第五一册,第802页。

  [17] 参见宋惟勉编《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卷下,元弋咸编《禅林备用清规》卷七,清仪润《百丈清规证义记》(均收入《卍续藏经》)第六三册)以及《敕修百丈清规》卷四(《大正藏》第四八册)。

  [18] 摘自南炳文《明代寺观经济初探》之“明末南京三大寺及五次大寺租粮收入表”,载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

  所明史研究室编《明史研究论丛》第四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第335页。

  三、农禅并重

  把修行和农业劳动结合起来,“默耕田地,力锄葛藤”,“泥泥水水一年农”,[1]不仅能砥励心志,也是中国文化中的耕读传统在禅林中的体现。

  早在道信和弘忍时,禅徒不仅通过劳动达到自给,同时也视运水搬柴无非佛事,舂米作饭正好参求,做到农禅并重。在一些禅宗灯录中,诸如“看田回,上堂”或“师一日与僧观稻次”之类的话经常见到。

  农业生产和禅林经济在禅师的心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故而有禅师说“大众尽心为常住开田,山僧尽心为大众说禅。”[2]也有那种闻知收入“四五百石麦,二三千石稻”而欣喜万分的禅师。[3]一些禅师在耕作之余,还写出诗文表达自己边农边禅、丰衣足食、自得其乐的心情:

  掘地倦来眠一觉,锄头当枕胜珊瑚……开畲垦地闲消遣,佛法身心半点无,萝葡收来烂熟蒸,晒干香软胜黄精。[4]

  相反,对于那种不谙农事的寺主,长老则严加斥责,如:

  祖问佛鉴:“舒州熟否?”对曰:“熟。”祖曰:“太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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