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得这是一种错误,故有在家与出家分别组织的制度;出家佛徒要提高其僧格和地位,能真正住持弘扬佛法,使人们崇仰为导师;在家佛徒则使其由研究信解佛法的学理,行为则以社会道德为基本,实行五戒十善之人间道德,改良社会、政治、文化、教育、风俗、习惯。这种平易近人的道德规律,最易于实行和普及人间,使人人都可以学佛,都可以做一个佛教徒。当时我对于改进佛教制度,有这样理论建立,我虽在闭关的时期没有作其它的活动,却集成了我对于改进佛教的理论。”太虚指出了佛教的把在家人排斥在外的“错误”,提出在家人也要成立诸如正信会这样的居士组织,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推动了在家人学佛的兴趣,保护了学佛教者的利益,在家人和出家人其实是不能分开的,因为缺少了哪个都不行。故太虚“深感尊重三宝,调融四众之诚愿,实为复兴中国佛教之精神要素。盖今后佛教之建立,须托命于四众——或七众有秩序之和合组织,不和合不能有秩序,无秩序亦不能成和合。”
虽然太虚有建立佛教组织的构想,但是他一直认为,在佛法僧三宝中,僧宝的权威与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因此他在各种场合都极力地维护僧宝的地位,并且试图将所有的出家众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合力,再次振兴中国的佛教。他说:
执持营私,则出一家又入一家,离僧的真义更远了!要以僧团共同的生命为第一生命,至于个人、庵寺,都要属于大僧团生命中。要充实而且发扬大僧团生命,不因有自身、自寺、而使生障碍,影响僧周。如能有利于大僧团,即牺牲自身、自寺、亦应为之。现时佛教衰落,尤其中国佛教更衰落,要振兴佛教,必须充实且发挥僧团的力量。中国因宗族思想浓厚,影响到佛教亦成为一庵一寺变相家庭、徒子法孙的制度,此种现象,明末清初以后逐渐加盛,最为近代佛教衰落之要因!现在佛教会基本单位是以县为单位,尸县之中出家者都各有小庵或参学住持的丛林,如各守其私,就影响县佛会的健全;要能超过为一寺一庵的心量而力为一县的佛教会,县佛会遵照省佛会的指示办理,省佛会又受全国佛教会的指挥为基础。所以同时还要将力量贡献到省佛会乃至全国佛教会,如总会有所提倡,各省会、县会、就要努力遵办。在民国初年,我曾作过整理僧伽制度论,对在家信徒的名“佛教正信会”,出家的别名“佛教住持会”,以僧就是会了。现在就普通习惯称佛教会,并容信徒参加,但仍以僧众为主,而信众则为协助。故今后要以全国佛教会为已出家入僧的人第一生命。其余、皆为充实及发扬此大生命——(僧)——而起的事。
可以看出,在太虚的思想里,僧团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了,因为佛教的传承,是要靠人来实现的,所以僧人是佛法的直接传承者和传播者。出家人住在寺院里,过着六和敬的生活,因此僧团才把“共同的生命为第一生命”,所有的一切都要以僧团的利益为出发点,为此“要充实而且发扬大僧团生命。”“或作佛团所办的社会实业,地方公益,或办佛教会等等机关,均赖有出家人为之办理主持。盖佛法之建立,以世界众生为依止,故作资生事业,乃是佛教的本分。”因此他强调“僧观”非常重要,并且构思了具体的僧观内容。他的僧观内容如下:
甲 胜义僧宝虽在三乘圣众或贤圣众,但此土之住持僧宝,必在出家五众,尤在苾刍众。
乙 他方净土虽或纯一菩萨僧,无有在家出家之别,但此浊土则须出家菩萨乃入僧宝。
丙 住世持教之佛徒团,应依七众律仪而建立。在家二众佛徒,虽非全僧,亦非全俗,此为已进三宝之门者,异于隔离三宝之凡俗,故曰近事,为介于僧与俗之间,可称为“居俗近僧众”。受三皈以上及日本之真宗徒等,皆摄属于此。由此中修转轮王十善行者,摄化民众,建设新社会,利乐人世。
丁 尊敬三乘贤圣僧,弥勒菩萨等虽现天相,亦同大乘圣僧尊敬。
戊 崇敬出家住持僧众——但最低限度,须明佛法大义、信心充足、能持英刍四根本戒者,乃认为出家住持僧众。
己 不知佛法亦无信心且不持戒者,应驱出于僧众之外,不认其为出家僧众。
庚 由具僧相僧德之僧众建设佛教清净幢相之新僧宝,师表人天。此为《觉社丛书》第一刊以来一贯之宗旨。若能成立一海潮音学社以持续此对于佛法僧之宗旨者,则为持续海潮音生命。否则虽仍月刊一编,亦非复海潮音之持续。徒众中亦有分办《海潮音》流类之杂志者,若四川、泰州、陕西等之佛化刊物;亦有办佛学院流类之学院者,若闽南、四川等佛学院,及乳狮学院,觉贤学校、佛化学校等。亦有办正信会流类之在家佛徒团者,若北京佛学研究会、泰洲念佛会等。更有持续或创设之佛徒集团者,若北京之世界佛教联合会事务所,中华佛教联合会筹备处,及各地曾办之佛教联合会与佛徒协会等。凡是等等,今虽未能鲜明此一佛法救世运动之标帜,而为此一运动之主军;但从此若能认清住持僧与正信众分宜所在之宗旨,分工互助以坚持不退,进行不懈,亦未尝非将来得告成功之因素也,愿皆勉旃!
太虚是中国佛教改革的先驱,他的志向是“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萨戒本”,因此他在当时中国佛教界中开始了他的佛教革命运动。他的志在整理僧伽制度的想法是一个有具体理论,且有操作实践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建立佛教组织是这个想法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太虚说:“民十五、六间,社会起大变动,河南省等有毁灭僧寺之案,全国僧寺岌岌危殆。至十七年,在庙产兴学呼声下,有内政部新订管理寺庙条例公布,颇能激起全国寺僧保护寺产之热情。时笔者在南京筹设中国佛学会,开办僧众训练班,并定次年召开全国佛教徒会议。上海另有江、浙佛教联合会之设,亦提出整理僧伽方案。然改革或整理僧寺,为笔者民初首先启发之运动,民四着整理僧伽制度论,曾订详细之办法,后于《海潮音》月刊等亦屡有关于改善僧制、寺制之论述。至民十七、八间,遂颇有成熟之势。故民十八组中国佛教会及分设各省县佛教会,以成全国系统之组织,笔者于其时一二年间实主持之。”②虽然这个革命运动最后失败了,但是他的影响还是波及世人,并且直到今天。他认为,中国佛教的衰落,直接的原因就是中国社会的宗教观念影响,使“一庵一寺变相家庭”,最终形成了“徒子法孙的制度”。现在要复兴佛教,僧人的力量要充分地发挥出来,要改变“一庵一寺变相家庭”和“徒子法孙的制度”,变家天下为公天下,如此佛教才能重新焕发出生机。在他所构想的佛教改革理论体系中,三大革命是其最早提出的理念,其中“僧制革命”最早就叫做“组织革命”,表达了太虚的想法。他后来回忆说:
偶然的关系,我与许多种的革命人物思想接近了,遂于佛教燃起了革命热情,在辛女革命的侠情朝气中,提出了教理(那时叫学理)革命,僧制(那时叫组织)革命,寺产(那时叫财产)革命的口号——这三句口号,曾为当时《佛学丛报》所批驳,我又作《敢问佛学丛报》的反驳——;与若干曾受新教育的僧青年为中心,设立了佛教协进会。
太虚在坚持以僧人为本位的前提下,强调要发挥僧人的作用,而要让这种作用能够充分的发挥,组织上的保证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为此他又提出了“僧自治会”的概念,认为:
依照当时各行有各行的行会设立,我又提倡“僧自治会”。意思是说:僧众应该实行独立自治,自己管理自己,不受地方豪绅的压迫。当时地方人士,往往利用“十方”二字发生干涉,连法院的法官也弄不清,都以为“十方”僧寺是指地方人民而言,故时有自称“十方”驱僧提产的事件发生。他们实不知道“十方”是指的十方常住僧伽,故我针对他们的误解而有组织“僧自治会”的提议,但这理论始终未见实行。
虽然太虚的“僧自治会”从没有成功过,但是他曾经“指出一个佛教革命的根本办法”,这个办法就是:“最根本者,为革命僧团之能有健全的组织。其宗旨为:1.革除:甲、君相利用神道设教的迷信;乙、家族化剃派、祛派的私传产制。2.革改:甲、遯隐改精进修习,化导社会;乙、度死奉事鬼神,改资生服务人群。3.建设:甲、依三民主义文化建由人而菩萨、而佛的人生佛教;乙、以人生佛教建中国僧寺制;丙、收新化旧成中国大乘人生的信众制;丁、以人生佛教成十善风化的国俗及人世。这其中,关于佛教革命的僧制,则为佛僧主义;至于佛教普到民间的,则为佛化主义,佛国主义;文虽简略,义甚扼要。僧制论、正信会理论的精要,都含摄其中。当时唯一希求,是要有主干的组织去依次进行。我作这篇训辞的本旨,不是公开发表,是给予从事改进佛教运动的现代僧伽社去作实际运动。可惜大醒、芝峰在现代僧伽发表了我的训辞,以致成为文字上的东西。而现代僧伽社亦仅改为一个月刊社,不能组织成革命僧团。那时、我因预备好欧、美之行,故对于此事亦未能顾及,而十八年冬演为会觉、慈航等在安庆迎江寺昙华一现的失败行动。而我发表人工与佛学,志行的自述,僧自治会等言论,与提倡世界的中华的佛教联合会之组织,亦为此期运动的波澜。”
“革除”、“革改”、“建设”成为太虚佛教改革僧团组织思想的三部曲,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关涉到僧制的问题,亦即是“为革命僧团之能有健全的组织”,可见太虚是希望有一个健全的佛教组织来领导这场革命,让改革佛教的事业能够顺利地进行。虽然他强调了僧人本位的重要性,并且以僧宝为第一,但是他还是非常清醒地区分了在家众与出家众的不同情况,以及所应该承担的不同职责,包括僧伽组织与政治党团的关系。他说:
我尝提倡僧伽议政不干治,亦曾指导僧伽参加乡区代表县省参议国大代表之竞选。但我主张僧人以国民立场的公民资格竞选,并由僧众会员为主要分子之国省县三级佛教会的人民合法团体——宗教团体是文化团体、或自由职业团体——而发动,故用不着另组政党。
若组佛教政党,以出家僧徒领导主持欤
以在家信徒领导主持欤
前者则无论僧徒政治的学习经验,均不够条件,即令学习经验条件均够,但组党仅参与人民政权做议员欤
亦参与政府治权做官吏欤
做执军掌政司法的官吏,则非复宗教师的僧侣;做僧侣则同时不得是官吏,犹之做自由职业的律师则不得同时是司法的检察官或法官也。僧做代表人民议政的议员,固无不可,犹之商民农民工民自由职业民之为议员,仍得是商店经理或新闻记者。但政党无不以占多数组政府或分得掌政府治权的官位为目的。只参与人民议政,则无组织政党之需要。后者则在家信徒原有一部分的做议员做官吏的,组党或亦可更增加其人数。但佛教党以在家信徒为领导主持,则佛教徒向以出家僧徒为首众之制度,便为倒置而破坏。故在家信徒尽可参加各党各派或另组别种名义之政党,不应以佛教名义而组党。
政教关系一直是世界各国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自从法国大革命提出了政教分离的政治主张之后,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政教关系似乎不再在西方一些国家政治生活中显得十分重要了。但是在东方专制国家,政教关系却一直都存在,特别是在一些以某一宗教为国教的国家,政教关系往往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变得非常重要,甚至影响了政府的工作。在中国,政教关系却是一个特例,由于佛教一直是游离于世外的宗教,从来也没有被当做国教,所以佛教在中国政教关系中显得并不重要,而且中国一直是皇权大于神权的国家,佛教只能在国家朝廷的庇护下得以生存,即释道安法师所说的“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的规则来活动。太虚是一位现代主义者,他一直主张佛教要随顺历史潮流而前进,他明确宣布不能成立佛教政党,这是由于出家人的身份所决定的,他又强调不能以佛教的名义组织政党,这也是因为佛教的宗教特殊性而确定的,所以太虚严格区分了政党与僧伽组织的区别,他所说的僧团的健全组织是严格限定在佛教界内部,而不是针对整个世俗社会而说的,也就是说,佛教界的组织与世俗社会的政治党团组织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但是虽然佛教组织不是政党,并不能说明佛教不关心政治,所以太虚又提出了“僧伽议政不干治”的思想,并且鼓励佛教两众积极参加议员的竞选,有佛教信仰的人也可以参加不同的政治群体或政党,应该说较好地把握了信仰与国家的关系,体现了信仰是私人的事情,不应干预国家政治,所以他的“议政不干治”的思想亦为现在的社会所接受下来。
三、结 语
太虚大师既是一个佛教理论的组织者,也是一个佛教行动的实践者,他在一生就在进行佛教改革活动中,一直在不断地进行佛教组织的工作。但是他的佛教革命是失败的,其最重要的原因正如他所讲的,“出于个人的性情气质固多,而由境遇使然亦非少。……大抵皆出于偶然幸致,未经过熟谋深虑,劳力苦行,所以往往出于随缘应付的态度,轻易散漫,不能坚牢强毅,抱持固执。”不过,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与太虚改革佛教的想法太超前有关,当时佛教界的保守派势力强大,占据了主要的寺院,控制了寺院经济的命脉,握有实权,太虚的改革主张触动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他受到了来自这部分人的反对。太虚想在全国建立佛教组织,特别是把所有的僧人都给统一起采,成为佛教会的成员的想法是非常好的,其提出的计划也要一定的可操作性,可是在当时的社会,佛教僧团的素质太低,许多出家人的文化程度也不高,更重要的是僧人正在为生存而斗争,太虚的建立佛教组织的想法之所以能够实现,与反对寺庙兴学的运动有重要的关系,为了保护寺产,各地的寺院和僧人们被迫组织起来,一旦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佛教的组织作用就降低了,佛教界内部的内讧就开始了。太虚看到了这一点,努力提倡提高僧人的水平,诸如提倡兴办僧教育,做佛教文化,鼓励学术研究,在社会上宣传人间佛教的思想,等等,但是百年树林,培养人才不是在朝夕之间就能完成的,所以太虚在这方面走得过于激进,因而欲速则不达,使他的许多好想法不能够得到完全体现,这是他的可悲之处。值得欣慰的是,经过近一百年来的佛教界人士的努力,太虚的理念已经被佛教界广为接受,他所提出的人间佛教思想也成为当代佛教发展的方向,而他所提倡的佛教组织观,也在新中国实现,当代中国佛教徒的联合组织——中国佛教协会正在领导全国佛教徒走上了新生,中国佛教走进了黄金时期,在九泉之下的太虚,可以放心了。
《太虚大师的佛教组织观》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