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得這是一種錯誤,故有在家與出家分別組織的製度;出家佛徒要提高其僧格和地位,能真正住持弘揚佛法,使人們崇仰爲導師;在家佛徒則使其由研究信解佛法的學理,行爲則以社會道德爲基本,實行五戒十善之人間道德,改良社會、政治、文化、教育、風俗、習慣。這種平易近人的道德規律,最易于實行和普及人間,使人人都可以學佛,都可以做一個佛教徒。當時我對于改進佛教製度,有這樣理論建立,我雖在閉關的時期沒有作其它的活動,卻集成了我對于改進佛教的理論。”太虛指出了佛教的把在家人排斥在外的“錯誤”,提出在家人也要成立諸如正信會這樣的居士組織,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推動了在家人學佛的興趣,保護了學佛教者的利益,在家人和出家人其實是不能分開的,因爲缺少了哪個都不行。故太虛“深感尊重叁寶,調融四衆之誠願,實爲複興中國佛教之精神要素。蓋今後佛教之建立,須托命于四衆——或七衆有秩序之和合組織,不和合不能有秩序,無秩序亦不能成和合。”
雖然太虛有建立佛教組織的構想,但是他一直認爲,在佛法僧叁寶中,僧寶的權威與地位是不可撼動的,因此他在各種場合都極力地維護僧寶的地位,並且試圖將所有的出家衆組織起來,形成一股合力,再次振興中國的佛教。他說:
執持營私,則出一家又入一家,離僧的真義更遠了!要以僧團共同的生命爲第一生命,至于個人、庵寺,都要屬于大僧團生命中。要充實而且發揚大僧團生命,不因有自身、自寺、而使生障礙,影響僧周。如能有利于大僧團,即犧牲自身、自寺、亦應爲之。現時佛教衰落,尤其中國佛教更衰落,要振興佛教,必須充實且發揮僧團的力量。中國因宗族思想濃厚,影響到佛教亦成爲一庵一寺變相家庭、徒子法孫的製度,此種現象,明末清初以後逐漸加盛,最爲近代佛教衰落之要因!現在佛教會基本單位是以縣爲單位,屍縣之中出家者都各有小庵或參學住持的叢林,如各守其私,就影響縣佛會的健全;要能超過爲一寺一庵的心量而力爲一縣的佛教會,縣佛會遵照省佛會的指示辦理,省佛會又受全國佛教會的指揮爲基礎。所以同時還要將力量貢獻到省佛會乃至全國佛教會,如總會有所提倡,各省會、縣會、就要努力遵辦。在民國初年,我曾作過整理僧伽製度論,對在家信徒的名“佛教正信會”,出家的別名“佛教住持會”,以僧就是會了。現在就普通習慣稱佛教會,並容信徒參加,但仍以僧衆爲主,而信衆則爲協助。故今後要以全國佛教會爲已出家入僧的人第一生命。其余、皆爲充實及發揚此大生命——(僧)——而起的事。
可以看出,在太虛的思想裏,僧團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了,因爲佛教的傳承,是要靠人來實現的,所以僧人是佛法的直接傳承者和傳播者。出家人住在寺院裏,過著六和敬的生活,因此僧團才把“共同的生命爲第一生命”,所有的一切都要以僧團的利益爲出發點,爲此“要充實而且發揚大僧團生命。”“或作佛團所辦的社會實業,地方公益,或辦佛教會等等機關,均賴有出家人爲之辦理主持。蓋佛法之建立,以世界衆生爲依止,故作資生事業,乃是佛教的本分。”因此他強調“僧觀”非常重要,並且構思了具體的僧觀內容。他的僧觀內容如下:
甲 勝義僧寶雖在叁乘聖衆或賢聖衆,但此土之住持僧寶,必在出家五衆,尤在苾刍衆。
乙 他方淨土雖或純一菩薩僧,無有在家出家之別,但此濁土則須出家菩薩乃入僧寶。
丙 住世持教之佛徒團,應依七衆律儀而建立。在家二衆佛徒,雖非全僧,亦非全俗,此爲已進叁寶之門者,異于隔離叁寶之凡俗,故曰近事,爲介于僧與俗之間,可稱爲“居俗近僧衆”。受叁皈以上及日本之真宗徒等,皆攝屬于此。由此中修轉輪王十善行者,攝化民衆,建設新社會,利樂人世。
丁 尊敬叁乘賢聖僧,彌勒菩薩等雖現天相,亦同大乘聖僧尊敬。
戊 崇敬出家住持僧衆——但最低限度,須明佛法大義、信心充足、能持英刍四根本戒者,乃認爲出家住持僧衆。
己 不知佛法亦無信心且不持戒者,應驅出于僧衆之外,不認其爲出家僧衆。
庚 由具僧相僧德之僧衆建設佛教清淨幢相之新僧寶,師表人天。此爲《覺社叢書》第一刊以來一貫之宗旨。若能成立一海潮音學社以持續此對于佛法僧之宗旨者,則爲持續海潮音生命。否則雖仍月刊一編,亦非複海潮音之持續。徒衆中亦有分辦《海潮音》流類之雜志者,若四川、泰州、陝西等之佛化刊物;亦有辦佛學院流類之學院者,若閩南、四川等佛學院,及乳獅學院,覺賢學校、佛化學校等。亦有辦正信會流類之在家佛徒團者,若北京佛學研究會、泰洲念佛會等。更有持續或創設之佛徒集團者,若北京之世界佛教聯合會事務所,中華佛教聯合會籌備處,及各地曾辦之佛教聯合會與佛徒協會等。凡是等等,今雖未能鮮明此一佛法救世運動之標幟,而爲此一運動之主軍;但從此若能認清住持僧與正信衆分宜所在之宗旨,分工互助以堅持不退,進行不懈,亦未嘗非將來得告成功之因素也,願皆勉旃!
太虛是中國佛教改革的先驅,他的志向是“志在整理僧伽製度,行在瑜伽菩薩戒本”,因此他在當時中國佛教界中開始了他的佛教革命運動。他的志在整理僧伽製度的想法是一個有具體理論,且有操作實踐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建立佛教組織是這個想法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太虛說:“民十五、六間,社會起大變動,河南省等有毀滅僧寺之案,全國僧寺岌岌危殆。至十七年,在廟産興學呼聲下,有內政部新訂管理寺廟條例公布,頗能激起全國寺僧保護寺産之熱情。時筆者在南京籌設中國佛學會,開辦僧衆訓練班,並定次年召開全國佛教徒會議。上海另有江、浙佛教聯合會之設,亦提出整理僧伽方案。然改革或整理僧寺,爲筆者民初首先啓發之運動,民四著整理僧伽製度論,曾訂詳細之辦法,後于《海潮音》月刊等亦屢有關于改善僧製、寺製之論述。至民十七、八間,遂頗有成熟之勢。故民十八組中國佛教會及分設各省縣佛教會,以成全國系統之組織,筆者于其時一二年間實主持之。”②雖然這個革命運動最後失敗了,但是他的影響還是波及世人,並且直到今天。他認爲,中國佛教的衰落,直接的原因就是中國社會的宗教觀念影響,使“一庵一寺變相家庭”,最終形成了“徒子法孫的製度”。現在要複興佛教,僧人的力量要充分地發揮出來,要改變“一庵一寺變相家庭”和“徒子法孫的製度”,變家天下爲公天下,如此佛教才能重新煥發出生機。在他所構想的佛教改革理論體系中,叁大革命是其最早提出的理念,其中“僧製革命”最早就叫做“組織革命”,表達了太虛的想法。他後來回憶說:
偶然的關系,我與許多種的革命人物思想接近了,遂于佛教燃起了革命熱情,在辛女革命的俠情朝氣中,提出了教理(那時叫學理)革命,僧製(那時叫組織)革命,寺産(那時叫財産)革命的口號——這叁句口號,曾爲當時《佛學叢報》所批駁,我又作《敢問佛學叢報》的反駁——;與若幹曾受新教育的僧青年爲中心,設立了佛教協進會。
太虛在堅持以僧人爲本位的前提下,強調要發揮僧人的作用,而要讓這種作用能夠充分的發揮,組織上的保證肯定是必不可少的,爲此他又提出了“僧自治會”的概念,認爲:
依照當時各行有各行的行會設立,我又提倡“僧自治會”。意思是說:僧衆應該實行獨立自治,自己管理自己,不受地方豪紳的壓迫。當時地方人士,往往利用“十方”二字發生幹涉,連法院的法官也弄不清,都以爲“十方”僧寺是指地方人民而言,故時有自稱“十方”驅僧提産的事件發生。他們實不知道“十方”是指的十方常住僧伽,故我針對他們的誤解而有組織“僧自治會”的提議,但這理論始終未見實行。
雖然太虛的“僧自治會”從沒有成功過,但是他曾經“指出一個佛教革命的根本辦法”,這個辦法就是:“最根本者,爲革命僧團之能有健全的組織。其宗旨爲:1.革除:甲、君相利用神道設教的迷信;乙、家族化剃派、祛派的私傳産製。2.革改:甲、遯隱改精進修習,化導社會;乙、度死奉事鬼神,改資生服務人群。3.建設:甲、依叁民主義文化建由人而菩薩、而佛的人生佛教;乙、以人生佛教建中國僧寺製;丙、收新化舊成中國大乘人生的信衆製;丁、以人生佛教成十善風化的國俗及人世。這其中,關于佛教革命的僧製,則爲佛僧主義;至于佛教普到民間的,則爲佛化主義,佛國主義;文雖簡略,義甚扼要。僧製論、正信會理論的精要,都含攝其中。當時唯一希求,是要有主幹的組織去依次進行。我作這篇訓辭的本旨,不是公開發表,是給予從事改進佛教運動的現代僧伽社去作實際運動。可惜大醒、芝峰在現代僧伽發表了我的訓辭,以致成爲文字上的東西。而現代僧伽社亦僅改爲一個月刊社,不能組織成革命僧團。那時、我因預備好歐、美之行,故對于此事亦未能顧及,而十八年冬演爲會覺、慈航等在安慶迎江寺昙華一現的失敗行動。而我發表人工與佛學,志行的自述,僧自治會等言論,與提倡世界的中華的佛教聯合會之組織,亦爲此期運動的波瀾。”
“革除”、“革改”、“建設”成爲太虛佛教改革僧團組織思想的叁部曲,其中最根本的一條就是關涉到僧製的問題,亦即是“爲革命僧團之能有健全的組織”,可見太虛是希望有一個健全的佛教組織來領導這場革命,讓改革佛教的事業能夠順利地進行。雖然他強調了僧人本位的重要性,並且以僧寶爲第一,但是他還是非常清醒地區分了在家衆與出家衆的不同情況,以及所應該承擔的不同職責,包括僧伽組織與政治黨團的關系。他說:
我嘗提倡僧伽議政不幹治,亦曾指導僧伽參加鄉區代表縣省參議國大代表之競選。但我主張僧人以國民立場的公民資格競選,並由僧衆會員爲主要分子之國省縣叁級佛教會的人民合法團體——宗教團體是文化團體、或自由職業團體——而發動,故用不著另組政黨。
若組佛教政黨,以出家僧徒領導主持欤
以在家信徒領導主持欤
前者則無論僧徒政治的學習經驗,均不夠條件,即令學習經驗條件均夠,但組黨僅參與人民政權做議員欤
亦參與政府治權做官吏欤
做執軍掌政司法的官吏,則非複宗教師的僧侶;做僧侶則同時不得是官吏,猶之做自由職業的律師則不得同時是司法的檢察官或法官也。僧做代表人民議政的議員,固無不可,猶之商民農民工民自由職業民之爲議員,仍得是商店經理或新聞記者。但政黨無不以占多數組政府或分得掌政府治權的官位爲目的。只參與人民議政,則無組織政黨之需要。後者則在家信徒原有一部分的做議員做官吏的,組黨或亦可更增加其人數。但佛教黨以在家信徒爲領導主持,則佛教徒向以出家僧徒爲首衆之製度,便爲倒置而破壞。故在家信徒盡可參加各黨各派或另組別種名義之政黨,不應以佛教名義而組黨。
政教關系一直是世界各國所要面對的一個重要的問題,自從法國大革命提出了政教分離的政治主張之後,已經成爲人們的共識,政教關系似乎不再在西方一些國家政治生活中顯得十分重要了。但是在東方專製國家,政教關系卻一直都存在,特別是在一些以某一宗教爲國教的國家,政教關系往往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變得非常重要,甚至影響了政府的工作。在中國,政教關系卻是一個特例,由于佛教一直是遊離于世外的宗教,從來也沒有被當做國教,所以佛教在中國政教關系中顯得並不重要,而且中國一直是皇權大于神權的國家,佛教只能在國家朝廷的庇護下得以生存,即釋道安法師所說的“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的規則來活動。太虛是一位現代主義者,他一直主張佛教要隨順曆史潮流而前進,他明確宣布不能成立佛教政黨,這是由于出家人的身份所決定的,他又強調不能以佛教的名義組織政黨,這也是因爲佛教的宗教特殊性而確定的,所以太虛嚴格區分了政黨與僧伽組織的區別,他所說的僧團的健全組織是嚴格限定在佛教界內部,而不是針對整個世俗社會而說的,也就是說,佛教界的組織與世俗社會的政治黨團組織沒有必然的邏輯關系。但是雖然佛教組織不是政黨,並不能說明佛教不關心政治,所以太虛又提出了“僧伽議政不幹治”的思想,並且鼓勵佛教兩衆積極參加議員的競選,有佛教信仰的人也可以參加不同的政治群體或政黨,應該說較好地把握了信仰與國家的關系,體現了信仰是私人的事情,不應幹預國家政治,所以他的“議政不幹治”的思想亦爲現在的社會所接受下來。
叁、結 語
太虛大師既是一個佛教理論的組織者,也是一個佛教行動的實踐者,他在一生就在進行佛教改革活動中,一直在不斷地進行佛教組織的工作。但是他的佛教革命是失敗的,其最重要的原因正如他所講的,“出于個人的性情氣質固多,而由境遇使然亦非少。……大抵皆出于偶然幸致,未經過熟謀深慮,勞力苦行,所以往往出于隨緣應付的態度,輕易散漫,不能堅牢強毅,抱持固執。”不過,除了這些原因之外,我認爲最重要的原因是與太虛改革佛教的想法太超前有關,當時佛教界的保守派勢力強大,占據了主要的寺院,控製了寺院經濟的命脈,握有實權,太虛的改革主張觸動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他受到了來自這部分人的反對。太虛想在全國建立佛教組織,特別是把所有的僧人都給統一起采,成爲佛教會的成員的想法是非常好的,其提出的計劃也要一定的可操作性,可是在當時的社會,佛教僧團的素質太低,許多出家人的文化程度也不高,更重要的是僧人正在爲生存而鬥爭,太虛的建立佛教組織的想法之所以能夠實現,與反對寺廟興學的運動有重要的關系,爲了保護寺産,各地的寺院和僧人們被迫組織起來,一旦運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佛教的組織作用就降低了,佛教界內部的內讧就開始了。太虛看到了這一點,努力提倡提高僧人的水平,諸如提倡興辦僧教育,做佛教文化,鼓勵學術研究,在社會上宣傳人間佛教的思想,等等,但是百年樹林,培養人才不是在朝夕之間就能完成的,所以太虛在這方面走得過于激進,因而欲速則不達,使他的許多好想法不能夠得到完全體現,這是他的可悲之處。值得欣慰的是,經過近一百年來的佛教界人士的努力,太虛的理念已經被佛教界廣爲接受,他所提出的人間佛教思想也成爲當代佛教發展的方向,而他所提倡的佛教組織觀,也在新中國實現,當代中國佛教徒的聯合組織——中國佛教協會正在領導全國佛教徒走上了新生,中國佛教走進了黃金時期,在九泉之下的太虛,可以放心了。
《太虛大師的佛教組織觀》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