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格最初源于道教,明代云谷禅师、云栖株宏从佛教宗教伦理观念出发,对带有道教色彩的功过格思想作了改造,完成了佛教功过格的重新删定。云谷禅师的《功过格》和云栖株宏的《自知录》是其重要代表。佛教功过格从佛教宗教伦理出发,吸收儒家、道教的伦理思想内容,通过对自身的言行予以善恶功过的分类、评分,策励自己去恶行善。填写功过格,必须逐日登记自己所作的善事恶事,并予打分,一月一小计,一年一大计,年终将功折过,余额即为本年所得功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云栖袜宏《白知录》将善门分为忠孝类、仁慈类、三宝功德类、杂善类;将过门分为不忠孝类、不仁慈类、三宝罪、业类、杂不善类。《自知录》带有明显的中土世俗伦理的特征,其所编定的善门中有三分之二的内容关涉到世俗之“善”,如事敬父母、敬奉师长、敬兄爱弟、救病护生、慈心不杀、赈济鳏寡、荒年济饥、平治道路、开掘义井等等。功过格从其功用来说,是宗教信徒策励自身去恶修善、精进修行的方式。关于功过格的适用对象,云栖袜宏在《自知录》序言中曾指出,其功过格教化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可善可恶、身处恶道又发愿向善的“中士”。而对于那些自律独善的“上士”而言,他们能够以般若性空智慧,对善恶采取超然的态度。云栖袜宏的观点实际上体现了佛教关于终极之“善”的根本观点,体现了佛教伦理的宗教特征。有关云谷禅师《功过格》的记载,见于明代袁了凡的劝善文《了凡四训》。云谷禅师的功过格在形式上与云栖株宏的《自知录》略有不同,但在劝善内容上则具有相同的特征。袁了凡根据云谷禅师的功过格及自身的修行实践,总结出了十个行善的纲领:(一)与人为善,(;二)爱敬存心,(三)成人之美,(四)劝人为善,(五)救人危急,(六)兴建水利,(七)舍财作福,(八)护持正法,(九)敬重尊长,(十)爱惜物命。从中也不难看出云谷禅师的功过格熔佛门义理与儒家伦理于一炉的特征。
第二节 中国佛教的戒律观
戒律一般是指宗教中制约信众思想行为的规范、禁戒。戒律对信众行为的规菹客观上具有扬善止恶的道德功用,因此是宗教伦理的重要内容。关于戒律的含义,佛教中有不同解释。其一为“灭”,因为戒律能够制服诸恶的缘故;其二为“随顺解脱”,因为戒律能够随顺有为无为两种解脱之果;其三为防非止恶,这是突出戒律能够让受持者防非止恶,心静如水,身心安适。在佛教中,戒、律一般连用,泛指佛教为出家、在家信徒制定的一切戒规。严格地讲,戒与律又有一定的差别。戒,原为佛陀在世时,举外道的非行来教诫信徒,故其适用于出家和不出家的所有信众。律则是专为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所制定的禁戒,往往附有处罚之规定,一般在家信徒不得闻知。佛教的戒律是建立在因果报应理沦基础之上的,它具体地要求信徒在修行生活中,为了保证信仰的纯洁性和最终获得解脱,在某时、某地应该说什么,应该做什么,或不能说什么,不能做什么,这种不断地为善去恶、改邪归正的持戒过程,就是逐渐超脱生死轮回获得解脱的过程。佛教戒律的制定是与佛教自身的解脱追求相关联的。佛陀在世时就常常告诫弟子“戒是正顺解脱之本”。从佛典中有关制戒意义的阐述中也可以看出,佛陀最初制戒的本怀一是为了修行解脱,二是为了僧团自身的纯洁与和谐,三是做众生的榜样,四是能令正法久住等等。佛教的戒律很多,从五戒、八戒、十戒,直到二百五十戒、三百四十八戒等,它涉及信徒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众多的戒条中,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是最基本的,它是佛门四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必须遵守的基本戒条。这些戒律,大乘佛教又称之为“声闻戒”、“小乘戒”,并在此基础上,制菩萨戒或大乘戒。大乘戒是适应大乘佛教自利利他的精神而制定的,大乘经典将大乘戒整理成“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三聚净戒的形式,其中“饶益有情戒”即是出于利他的目的而制定的,是区别于小乘戒律的所在。相比较而言,小乘戒律重在律身,而大乘戒律重在律心。小乘戒律重在规范修行者自身的言行,大乘戒律则以利益有情为目标,偏重混迹尘俗,相对圆融变通。
魏晋时期,佛教大小乘戒律相继传人。小乘戒律方面,<<十诵律》、《摩诃僧只律》、《五分律》、《善见律毗婆沙》等相继译出。大乘戒律方面,《菩萨戒本》、《优婆塞戒经》等也逐渐传人。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专门讲习律学的律师。南朝有讲习一切有部《十诵律》的十诵律师,北朝有讲诵法藏部《四分律》的四分律师。到了唐代,《四分律》独盛,并经道宣等人的弘扬,形成律宗。隋唐时期,大乘菩萨戒也非常盛行。天台、唯识、华严、禅等宗派佛学均主菩萨戒,在戒体上“以心为戒体”,这突出地表现在天台宗“性具发显戒体说”和禅宗的“无相戒体说”及百丈清规中,体现了中国佛教“戒心为本”的主导倾向。
一、道宣戒律观
道宣律学是以《四分律》为本,同时参考其他律部而形成,其思想集中体现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律比丘尼钞》五部著作当中,史称“南山五大部”。道宣律学深受大乘唯识学影响,其对《四分律》的弘扬,也常以大乘教义进行阐释。道宣将释迦一代教法分为“化教”与“制教”,化教与制教又各分为相互对应的三教(性空教、相空教、唯识圆教)、三宗(实法宗、假名宗、圆教宗)。在三教、三宗中律宗自称是唯识圆教宗。其主要学说为心法戒体论。所谓戒体,是指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在自心的法体,亦即由授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构成的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实际上也就是受持戒律的意志和信念。道宣以心法,即阿赖耶识所藏的种子为戒体。他说:身口意“是三种业,皆但是心,离心无思,无身、口业”,故知戒“以心为体”,他认为。受戒时熏习而成的留在阿赖耶识中的善种子,即为戒体。道宣依《四分律》,把诸戒分为止持与作持二门。止持为“诸恶莫作”,即比丘戒250条,比丘尼戒348条。作持为“众善奉行”,包括受戒、说戒、安居、悔过及衣食坐卧的种种规定。《四分律》本是一部小乘戒律书,但道宣认为,《四分律》从形式上看属于小乘,从内容上看当属大乘,他还从律文中搜寻出五种理由来证明<<四分律》能通于大乘。这样,《四分律》不仅成为律宗所依据的基本典籍,而且成为中国佛教戒律的基本依据,是佛教诸部戒律中最有影响的一部。道宣《四分律》“以小会大”,以小乘戒律会通大乘义理,从戒律方面体现了中国佛教对大乘佛教的契合,适应了佛教戒律中国化的需要。
二、天台戒律观
如果说道宣律宗以《四分律》会通大乘,还是以戒律为主体的话,那么天台戒律观则是以性摄戒,突出了般若中观智慧对戒律的主导作用。天台宗在对待“所持”的戒法上,没有在大小乘戒法之外另立一套戒法。智颉认为,三归、五戒、二百五十具足戒对于大小三乘、别圆二教是相同的,但从持戒的主体而言,修持程度不同,持戒的状况就会表现出差异,具体而言可划分为不缺、不破、不穿、不染、随道、无著、智所赞、自在、随定、具足十戒。十戒中的前四戒,由凡夫人定皆能奉持;中二戒,由凡人圣方能持;智所赞、自在戒,六度菩萨所持;随定、具足戒,唯大根性菩萨能持。在《法华玄义》中,智颉又将戒分为事戒与理戒两种,事戒是指对具体的大小乘戒法的受持,理戒则是指对离相之实理的证悟。相对而言,智颉更突出对理的证悟,在戒律观上体现了以般若中观统摄戒法的观念。在对戒体的认识上,天台宗继承了《梵网经》大乘菩萨戒的“佛性戒”观念,持心为戒体说。天台宗所理解的心与道宣所说的心识不同,是指本体意义上的实相之心,从戒律观上说,即是指一切众生先天本具的止恶为善的趋势和力量。也就是说,戒体不是通过受戒熏习所得,而是自心本具,而受戒不过是借助外缘使先天本具的戒体发露出来而已。受戒之后必须在事缘中行持,戒行包括止持和作持两方面。在天台宗看来,无沦是止持还是作持都离不开观心实践,即“观心持戒”,持戒是与其止观实践相关联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止观就是戒,戒就是止观。天台宗的戒律思想还与定慧及六度圆融互摄,认为定慧及六度中无不渗透着戒的精神。天台宗在戒律观上以性摄戒、以心持戒的观念代表了中国佛教伦理的主要倾向,华严宗、禅宗所持的也基本是相类似的观念。中国佛学在戒律观上的这一倾向,体现了般若中观学说对中国佛学的巨大影响。
三、禅宗无帕戒与百丈清规
《坛经》的无相戒思想就是《梵网经》中所说的“佛性戒”。无相戒在《佛说罗摩伽经》、《佛说观佛三昧海经》等佛典中都有提到。所谓无相戒实际上也就是以无相的实相为戒,即以性相皆空、自性清净、不生不灭的佛性为戒。主体以性相皆空的智慧面对一切法即是持戒。惠能依据《梵网经》中的佛性戒思想和大乘中观学的般若智慧创制了融“四弘誓愿”、“忏悔”、“三皈依”为一体的无相戒法。所谓“四弘誓愿”就是“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边誓愿断,法门无边誓愿学,无上佛道誓愿成”。惠能将无相戒与“四弘誓愿”联系起来,要求受戒者以自觉的道德意志去实现自利利他的道德理想,体现了大乘佛教伦理的慈悲度世的精神。所谓“无相忏悔”即是要求受戒者“前念后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痴染,除却从前谄枉心,永断名为自性忏。前念后念及今念,念念不被疽疾染,除却从前嫉妒心,自性若除即是忏”。无相忏悔也即自性忏,是通过般若智慧观悟妄想本空,罪福无主,不可执著而舍罪。它不是有相忏悔之外的另一种忏悔,而是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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