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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P9

  ..续本文上一页作了,有一个人到房间里把人叫起来,叫起来之后还必须引导这些人到工作的地方去。这个要作两件事:一、叫醒人;二、叫醒之后再引导到工作场所去。)而趣所缘境有两种情形:一、趣世间五欲杂染境界。(瑜伽师地论将此安立为「不如理作意」。)二、趣向三宝境界。(是为「如理作意」。)

  二、触:于根、境、识三和之时,令心心所触境,以为体性。受想思等所依,以为业用。

  根、境、识三者,主要是「识」,但是「识」要生了别,要有所依的「根」, 和所缘的「境」。(根是所依,境是所缘。)根、境、识三者一接触时(和合时),使令心王和心所去接触境界,这就是「触」。「作意」只是把「心王」引 导到所缘境,这时还没有和境界接触,当心王跟境界接触(或者跟佛号接触,或者跟五欲六尘接触),在接触那一当下,我们把它安立为「触」,因此心、心所跟境界一接触的功能叫作「触」。接触之后它会带动受、想、思三个心所的活动,这是「触」之后所引申的作用。

  ※五遍行是一个一个生起,它是有次第的(不紊乱)。

  三、受:领纳顺违非顺非违境相,以为体性。

  起于欲合欲离欲不合不离之爱,以为业用。

  「触」它使令心王、心所跟境界接触,一接触之后就产生「受」。「受」它能领纳境界,顺境时产生乐受(随顺心意的感受),假如它所领纳的是违背我们心情的,就产生苦受。如果是非顺非违的境界就是「舍受」(不苦、不乐)。因此,「受」就是一种领纳境界所产生的苦受、乐受或不苦不乐的感受。由于我们的内心都想离苦得乐,如果是乐受时,我们就爱着它,喜欢和合;如果是苦受,我们也爱着它,希望分离;如果是舍受,就是爱着它,希望不合不离。什么是「受」呢?其实就是一个「果报」, 所谓因果,「果报」就是就是一个「受」,唯识学说「受」的出现有两个因缘:第一个是「先业所感」,也就是过去的业力,「受」与「业力」有关,善业力

  量强,乐受就大。二、与烦恼的厚薄有关。烦恼粗重之人(表示身心粗重),苦受会多一点,乐受会少一点。「受」由「触」而来,「触」之后,各种的「受」就随之产生。

  四、想:于境取像,以为体性。

  施设种种名言,以为业用。

  「受」,只是一种直觉的苦、乐、舍的感受,心中尚未有任何相状出现,到了「想」的时候,就有各式各样的相状出现了,因为「想」会施设种种名言,分别心开始活动,各式各样的相貌就出现了。(比如:这东西真美啊!这味道真是好啊!)「受」是心中感受,「话」(名言)尚未产生(在直觉阶段)。到了「想」时,各种名言出现。作意、触、受都还只是微细的内心状态,到「想」时,比较明显的分别心才出现,开始有了名言的活动。「想」它能施设名言,使令内心生起境界的相状。「想」很重要,我们现在是凡夫,凡夫的心跟空性是不能相应的,我们的第六意识能够普遍的在一切有为法里活动,但是却不能到第一义谛。但是佛陀有善巧方便,祂要我们思惟法义,比如「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这时经过前面的作意、触、受,在这几个字里面活动以后,到了「想」的时候,从「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这几个字里面,心中就会出现一种空的相貌出现,而这个相貌就是「想」来的,依止名言而现出的空的相貌。因此「想」是比较明显的心识活动了。

  五、思:令心造作,以为体性。

  于善恶无记之事役心,以为业用。

  「思」已经是一个造的业力了。前面的作意、触、受、想都还不能造善造恶,到了「思」的心所,才决定善性、恶性,「思」心所正式造业了。「思」心所它会带动烦恼心所或善心所等,与它一起活动,故知「思」心所已经正式造善业、造恶业或是无记业等。

  与境界接触时,第一个生起的念头就是五个功能→作意、触、受、想、思。此五心所是在同样一个境界中次第生起,速度很快,难以觉察自己现在在哪一个心所中。概言之,能觉知时大约都已在「思」心所了。

  五遍行本身不是善也不是恶,必须视它与何相应,与善相应就是善,与恶相应就是恶。一、它本身之体性是不决定善或恶的。二、五遍行心所的次第安立有两种不同:

  《瑜伽师地论》中→作意、触、受、想、思。

  《成唯识论》中→触、作意、受、想、思。

  憨山大师对于作意、触所安立的先后作解释:「作意、触」或「触、作意」这两者之差别,系与修行人或非修行人有关,《瑜伽师地论》是针对修行人而说,修行人对于「内心」是采「主动控制」,因此以「作意」为主,(已受戒之人,必须经常保持觉照功夫),面对一切境界时,誓断一切恶,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众生,必须经常如此作意。因此对「修行人」而言,「作意」是第一个,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如理作意」。《成唯识论》是讲「凡夫」境界,凡夫内心没有什么目标,(你不刺激我,我也不刺激你;你要刺激我,我就对你不客气。)故,凡夫内心是不决定的,端看与什么样的境界接触,遇到「善」的境界,就造「善」的,遇到「恶」的,就什么事都干!因此凡夫遇到境界,第一个生起的是「触」,凡夫不太作意的,只是随境而转。因为「随境而转」,所以作用上就是「触」为先。修行人不随境界而转,外在境界如何变化都以「作意」为先,是「如理作意」。

  问答:

  「作意」与「想」有何差别?

  所有的「心所」都是随着「心王」而活动,只有「作意」它能控制「心王」。也就是说;第六意识的「心王」去哪一个境界活动,是借着「作意」而为的。虽然造恶、造善是由「思」心所决定,但是「思」心所是由「作意」来的。如果「作意」心所一开始就引导「心王」到五欲境界,那么「思」心所就在五欲境界里活动;如果「作意」心所一开始就引导心王到三宝境界里活动,那么「思」心所就是在三宝境界里造业。「作意」能决定现前这一念心与什么境界接触。(凡夫通常「作意」大都与五欲相应,必须刻意对治使「作意」经常如理。)「作意」起了之后,触、受、想、思是连续完成的,故五遍行以「作

  意」为主,而修行人必须串习「如理作意」。

  

  何谓「体性」、「业用」?

  体性:举例以「火」来说,它是色法,体性是热性。

  业用:火的作用是「熟食」(把食物煮熟)、「除暗」(它有照明之功能)。

  每一个「法」,它的性质(体性)是什么?依止这样的性质,它能产生什么样的作用(业用)?这是「体性」与「业用」之关系。

  

  二、别境五者:一、欲。二、胜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解:所缘境事多分不同,缘别别境而得生故,名为别境。

  「五遍行」的五个心所是共同攀缘一个境界,境界由「作意」心所决定,其它四个触、受、想、思陆续在同一个境界完成。但是「别境」不同,它是缘别别境而生,每一个「心所」有它各别所缘的境界,各缘各所相应的境界而生起活动,称之为「别境」。

  一、欲:于所乐境,希求冀望,以为体性。

  精勤依此而生,以为业用。

  「欲」,在一种所欢喜的境界生起活动。(若此境界我不欢喜,那么「欲」是不能生起的。)它只能在所乐的境界里生起,又如何在所乐的境界里活动呢?——希求冀望。内心有一种希望成就的心,包括善法欲、恶法欲。有了希求冀望之心,就会精进相续的去努力,使令欲望早日成就。「欲」能带动「精」和「勤」,这就是「欲」的作用(业用)。

  「欲」,心中的希望。它对生命有决定性之影响。「作意」心所事实上也和「欲」有关,虽然「作意」心所是决定善、恶业的关键,但是「作意」怎么来和「欲」有关。《广论》中,宗大师说:人的欲望大致有两种:一、我今生的努力要追求自身的安乐。另一种是:我生命之目的,为令一切众生得到安乐。——依止这样的愿力才能成就自身的安乐。(修行一定要正确安立目标)。「普贤行愿品」中说「菩提心」→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华果,以大悲水饶

  益众生,则能成就诸佛菩萨智慧之华果。

  《成唯识论》中说:菩萨行六波罗蜜在初地之前,其实都是「自利」,是假藉众生之因缘而成就自己之功德。初地以后,从中出假,才让众生得到最大的利益。从凡夫直到初地之前修习六波罗蜜都是假藉众生的因缘来成就自己的「菩萨道」。自利的成分多,利他的成分有限。但是必得要有如此的发心,才能趣向如此之功德,这是「欲」的重要性,有良善的「欲」,才能「作意」正确的方向。

  不同的「欲」望,造就不同的生命。

  二、胜解:于决定非犹豫境,印可任持,而为体性。

  不可以他缘引诱改转,而为业用。

  「欲」的活动境界是「所乐境」。而「胜解」是「决定境」。在这个不犹豫而决定的境界里,生起「印可任持」的心态,印可是坚定的,任持是保持不失;经过印可的情况能够保持不失,使令其相续,这就是「胜解」的体性。它的「业用」就是:任何外在人事因缘都不能改变你的思想,这即是「胜解」。「胜解」心所是要在一个境界里,经过长时间的闻、思,听闻思惟之后,生起一个坚定的理解。例:所谓「诸法实相」,法性本来空寂,因果丝毫不爽。从「真谛」的角度而说,法性是空寂的。无我亦无我所。一切法毕竟空,怎么会有生命出现呢?是因果丝毫不爽。心识一活动,就创造了业力,有业力以后就创造了果报。虽然一切法毕竟空,但是你动一个念头,生命就出现了→生命是由业力所创造→因果丝毫不爽,这样的观念(胜解)对我们而言太重要了。因果观念在唯识学上称为异熟果,异时而熟,造业的时候不是马上得果报,(你现在虽然皈依三宝修学佛法了,但是一修行之后反而生病了,或是哪里不对了,过去放逸时,身体反而健康,心情愉快,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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