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佛寺音乐中的汉地器乐形式——楚布寺甲瑞居楚乐
内容摘要:楚布寺是西藏佛教噶玛噶举教派的主寺,该寺流传的甲瑞居楚乐(汉地十六乐)是一种有别于西藏佛教寺院其它器乐形式的独具汉地器乐艺术特点的合奏乐,甲瑞居楚乐显现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西藏噶玛噶举教派与明朝廷、清朝廷之间及周边地方政权在历史上的特殊的宗教、政治关系和文化艺术方面的交往,甲瑞居楚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噶玛噶举教派形成与历史上政治、宗教关系沿革的缩影。
甲瑞居楚乐仅流传于楚布寺,甲瑞居楚乐所使用的乐器、演奏形式、音调风格等无不显出中原汉族器乐音乐的特点,体现出中原汉族地区佛教寺院吹打乐和民间鼓吹乐对楚布寺寺院宗教音乐的影响。虽然在长期的传承过程中,在其乐器、演奏形式、曲调风格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受到了西藏佛教寺院音乐及由西藏西部周边国家和地区传入西藏的伊斯兰风格的卡尔乐的影响,总体仍无争地反映出汉民族器乐艺术的传统和面貌。
甲瑞居楚乐所表现的内地汉族佛教寺院音乐的基本特征与西藏佛教或藏传佛教寺院音乐形成鲜明的对照,藏佛教寺院音乐与汉传佛教寺院音乐之间形成的这种审美差异,归根到底是由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所各自信奉、遵行的教法、教义左右。
关键词:西藏佛教寺院 汉地器乐形式 楚布寺 甲瑞居楚乐(汉乐十六)。
甲瑞居楚乐(汉地十六乐)是一种有别于西藏佛教寺院其它器乐形式的独具汉地器乐艺术特点的合奏乐。甲瑞的“甲”字在藏文中具有泛指藏族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的含义,具体也指某个国家或地区,如:“甲那”指内地,“甲嘎”指印度,“甲斯”指俄罗斯。本文中甲瑞的甲字通常理解为内地,“瑞”字是藏文“瑞莫”的谐音,意为音乐或乐器;居楚即十六;甲瑞居楚即汉乐十六。
甲瑞居楚乐仅流传于西藏佛教噶玛噶举教派的楚布寺,甲瑞居楚乐所使用的乐器、演奏形式、音调风格等无不显出中原汉族器乐音乐的特点。其中虽有西藏卡尔乐中使用的中亚伊斯兰乐器苏尔纳、达玛鼓[1]等,但总体仍无争地反映出汉民族器乐艺术的传统和面貌。甲瑞居楚乐(汉乐十六种)不仅表明了中原汉族地区汉传佛教寺院和民间鼓吹乐对楚布寺寺院宗教音乐的影响,而且体现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西藏噶玛噶举教派与明朝廷、清朝廷之间在历史上的特殊的宗教、政治关系和文化艺术方面的交往,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噶玛噶举教派形成与历史上政治、宗教关系沿革的缩影。
一、甲瑞居楚乐的历史成因与演变
楚布寺位于拉萨市西南面堆龙德庆县那嘎乡楚布河上流,距离拉萨市区约70多公里,由噶mb却吉扎巴于1187年,在原吐蕃赤祖德赞王(赤热巴坚)的权臣大尚伦次邦达涅朵所修建的江浦神殿的废墟上建成,是西藏佛教噶玛噶举教派的主寺。西藏佛教后弘期,逐渐形成了宁马、萨迦、噶举、格鲁四大教派,其中噶举派是内部派系最为众多的一个教派。噶举藏文意为“口传”,顾名思义是指口授传承其教法的教派。噶举派注重密法修习。噶举派最初有两个传承,一个是由琼波南交巴创建的香巴噶举,主要盛行于香地(今日喀则南木林县一带),因而称香巴噶举。这一派有西藏著名的女活佛桑顶寺多吉帕母和尊称藏戏祖师及在西藏各地修建了108座铁索桥的大成就者汤东杰布等高僧活佛,这一派十四、十五世纪已经衰落。另一派是由玛尔巴(1012—1097)、米拉热巴(1040—1123)继承、传扬印度佛教大师那若巴的教法而流传下来的,叫做达波噶举。由米拉热巴传于搭布拉杰,正式形成达波噶举。达波噶举又分出帕竹噶举、蔡芭噶举、拔戎噶举、噶玛噶举四个大的支系,从帕竹噶举又分出直贡、达垄、主巴、雅桑、修色、叶巴、绰浦巴、玛仓巴八个小的支系,号称四大八小派。达波拉杰本名索南仁青,因出身于达波地方(今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朗县一带)尼氏家族,又精于医道,因而称为达波拉杰。搭布拉杰把教法传于噶mb却吉扎巴,却吉扎巴又传于噶mb都松堪巴,到杜松堪巴时噶玛噶举教派正式形成。西藏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最早始于噶玛噶举黑帽系[2]。西藏佛教的第一位转世活佛就是噶玛噶举教派的攘炯多吉(1284—1339),攘炯多吉是依照噶玛噶举教派主教噶玛拔希[3] 即将圆寂时留下的预言,经寻访认定而成为噶玛拔希的转世活佛。而噶玛拔希成为活佛转世制的创立者,同时又是噶玛噶举教派黑帽系的第二世活佛,第一世活佛乃是后来追认的噶玛噶举教派创立者都松堪巴。都松堪巴爱戴顶黑帽,后元宪宗蒙哥遵照这一习惯,赐给噶玛拔希金边黑帽,噶玛噶举黑帽系活佛的称呼由此而来。噶玛噶举教派黑帽系活佛至今已传承至第十七世活佛,是西藏佛教最为著名的活佛世系之一。活佛转世制最早由噶玛噶举教派开始,西藏佛教其它教派随之普遍采用。噶玛噶举教派形成后,教派实力迅速发展,其寺院、信仰者在西藏的卫地[4]和康区以及、青海、甘肃、宁夏、山西、蒙古各部族中急速增加,影响日渐扩大。鉴于噶mb活佛的巨大的修持法力及教派的实力和影响,早在忽必烈称帝前,于公元1253年南征云南大理经过藏东康区时,曾召请二世活佛噶玛拔希,噶玛拔希到川西北的容域色堆地方会见忽必烈后,并未按忽必烈的要求留在他身边侍奉,而是继续北进传佛。公元1256年,在宁夏、甘肃一带传佛的噶玛拔希接到了蒙古大汗蒙哥召见他的诏书,于是他去蒙古的和林会见了蒙哥,接受蒙哥大汗赐封的金边黑帽和金印,并依靠蒙哥的势力传布、弘扬噶玛噶举教法。因而忽必烈即位成元帝后,对一直跟随他的萨迦派极力崇信和支持,并委以统领西藏十三万户的政教大权,对其教主尊为帝师。而对当初不愿跟随他的噶玛拔希进行了关押和流放,后又释放并允许自由传教[5]。元朝廷主要依靠萨迦教派实施对西藏政教的统治,明王朝以首肯帕主噶举教派[6]在西藏的实力、地位的基础上,依靠帕主噶举教派维系对西藏的控制,清王朝则实行“兴黄教、以安众蒙古”的政策,大力扶持格鲁派,特别是对格鲁派的大赖活佛世系和班禅活佛世系极力扶持,使格鲁派在西藏的政教统治地位得以确立和巩固。元、明、清王朝虽确定了各自在西藏的主要政教依靠力量,但对西藏的其它教派和地方势力,同样采取“多封众建,尚用僧徒”的政策,承认他们对西藏实际地位和影响,以维系西藏的统一和各方势力对朝廷的拥戴。噶玛噶举教派和活佛同样受到朝廷的册封和封赏。噶玛噶举黑帽系第三世活佛攘炯多吉于公元1331年、1332年曾两次接到元文宗要他进京的诏书,公元1322年,他到北京,为元宁宗和宁宗皇后进行密宗灌顶,为元朝皇帝和皇室成员传授密法。公元1336年,元顺帝又召他进京。噶mb第四世活佛乳必多吉于公元1358年应召到北京,为元顺帝父子传授密法。明太祖朱元璋也曾派人召请乳必多吉。噶mb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1383—1415)是西藏佛教史上一位著名人物,明成祖派臣官侯显和智光和尚专程到西藏诏请得银协巴,公元1406年,得银协巴应召到南京后,在华盖殿受到明成祖的宴请,得银协巴为明成祖及眷属和皇室成员传授密法,还为其父母进行(朱元璋夫妇)“荐福”。不仅明成祖接受了得银协巴的密宗灌顶,而且徐皇后、内侍从郑和以及很多眷属都得到密法传授[7] 。1407年,明成祖赐噶mb得银协巴以“如来”的名号,并封他为“DB法王”[8]。法王是明朝封授西藏活佛或地方势力代表人物的最高职务。明朝时期西藏有三名活佛得到法王的封号,除噶mb得银协巴外,公元1413年,萨迦教派的衮嘎扎西巴被封为“大乘法王”;公元1414年,格鲁派的释迦益西被封为“大慈法王”。这三大法王中DB法王礼遇最高,这不仅表明了噶玛噶举教派的宗教实力及影响,同时也表明了噶mb活佛世系与皇帝和皇室之间特殊、紧密的关系。皇帝和朝廷给予噶mb活佛以丰厚的赏赐,噶mb不仅接受封赏,而且经常派员进京答谢、朝贡。双方的宗教、经济、政治、人员、物资等方面的交往频繁。楚布寺的甲瑞居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传入楚布寺的。
据楚布寺乐僧和已过世的西藏社科院副研究员、原楚布寺16世噶mb瑞贝多吉活佛秘书仁青巴桑介绍,楚布寺的甲瑞乐器是噶mb黑帽系二世活佛噶玛拔希 、四世活佛乳必多吉、尤其是五世活佛得银协巴时期从内地带进来的,并逐渐形成了甲瑞乐。由此可知,楚布寺的甲瑞居楚乐是从元末、明初开始逐渐形成。从大多数乐器的来源来看,甲瑞居楚乐理解为汉乐十六种有一定的依据。
现在甲瑞居楚乐中还有苏尔纳、达玛鼓两件来自西藏西部阿里周围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乐器,毫无疑问,这两件乐器是后期加入甲瑞乐队中的,并且与当时西藏卫藏地区的政治、宗教形式有一定的关系。噶mb黑帽系第十世活佛却英多吉(公元1604—1647)当时不仅与明朝末代皇帝万历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而且11岁和17岁时两次去蒙古地区传教,与蒙古汗王建立了联系,争取到了中央政权和蒙古势力的支持。在西藏,与当时统治前后藏的藏巴第斯(后藏王政权)建立了联盟关系,对抗、压制急速发展的新兴的格鲁教派。藏巴第斯政权的中心日喀则市宫廷中,当时正盛行从西藏上部阿里和克什米尔拉达克地区传入的卡尔歌舞乐,卡尔歌舞的伴奏乐器和器乐演奏主要就是使用一对达玛鼓和苏尔纳。由于噶玛噶举教派与藏巴第斯政权在政治上的联盟和宗教、文化等各方面的交往、联系,以及藏巴第斯祖孙三代政权的政治、军事和他们所携带的西藏上部地区文化的影响, 楚布寺甲瑞居楚乐中吸收采用苏尔纳、达玛鼓乐器是很自然的。格鲁派依靠蒙古卫特拉和硕特部汗王固始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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