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佛寺音樂中的漢地器樂形式——楚布寺甲瑞居楚樂
內容摘要:楚布寺是西藏佛教噶瑪噶舉教派的主寺,該寺流傳的甲瑞居楚樂(漢地十六樂)是一種有別于西藏佛教寺院其它器樂形式的獨具漢地器樂藝術特點的合奏樂,甲瑞居楚樂顯現出在特定曆史條件下,西藏噶瑪噶舉教派與明朝廷、清朝廷之間及周邊地方政權在曆史上的特殊的宗教、政治關系和文化藝術方面的交往,甲瑞居楚樂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噶瑪噶舉教派形成與曆史上政治、宗教關系沿革的縮影。
甲瑞居楚樂僅流傳于楚布寺,甲瑞居楚樂所使用的樂器、演奏形式、音調風格等無不顯出中原漢族器樂音樂的特點,體現出中原漢族地區佛教寺院吹打樂和民間鼓吹樂對楚布寺寺院宗教音樂的影響。雖然在長期的傳承過程中,在其樂器、演奏形式、曲調風格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受到了西藏佛教寺院音樂及由西藏西部周邊國家和地區傳入西藏的伊斯蘭風格的卡爾樂的影響,總體仍無爭地反映出漢民族器樂藝術的傳統和面貌。
甲瑞居楚樂所表現的內地漢族佛教寺院音樂的基本特征與西藏佛教或藏傳佛教寺院音樂形成鮮明的對照,藏佛教寺院音樂與漢傳佛教寺院音樂之間形成的這種審美差異,歸根到底是由藏傳佛教和漢傳佛教所各自信奉、遵行的教法、教義左右。
關鍵詞:西藏佛教寺院 漢地器樂形式 楚布寺 甲瑞居楚樂(漢樂十六)。
甲瑞居楚樂(漢地十六樂)是一種有別于西藏佛教寺院其它器樂形式的獨具漢地器樂藝術特點的合奏樂。甲瑞的“甲”字在藏文中具有泛指藏族地區以外的其它地區的含義,具體也指某個國家或地區,如:“甲那”指內地,“甲嘎”指印度,“甲斯”指俄羅斯。本文中甲瑞的甲字通常理解爲內地,“瑞”字是藏文“瑞莫”的諧音,意爲音樂或樂器;居楚即十六;甲瑞居楚即漢樂十六。
甲瑞居楚樂僅流傳于西藏佛教噶瑪噶舉教派的楚布寺,甲瑞居楚樂所使用的樂器、演奏形式、音調風格等無不顯出中原漢族器樂音樂的特點。其中雖有西藏卡爾樂中使用的中亞伊斯蘭樂器蘇爾納、達瑪鼓[1]等,但總體仍無爭地反映出漢民族器樂藝術的傳統和面貌。甲瑞居楚樂(漢樂十六種)不僅表明了中原漢族地區漢傳佛教寺院和民間鼓吹樂對楚布寺寺院宗教音樂的影響,而且體現出在特定曆史條件下,西藏噶瑪噶舉教派與明朝廷、清朝廷之間在曆史上的特殊的宗教、政治關系和文化藝術方面的交往,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噶瑪噶舉教派形成與曆史上政治、宗教關系沿革的縮影。
一、甲瑞居楚樂的曆史成因與演變
楚布寺位于拉薩市西南面堆龍德慶縣那嘎鄉楚布河上流,距離拉薩市區約70多公裏,由噶mb卻吉紮巴于1187年,在原吐蕃赤祖德贊王(赤熱巴堅)的權臣大尚倫次邦達涅朵所修建的江浦神殿的廢墟上建成,是西藏佛教噶瑪噶舉教派的主寺。西藏佛教後弘期,逐漸形成了甯馬、薩迦、噶舉、格魯四大教派,其中噶舉派是內部派系最爲衆多的一個教派。噶舉藏文意爲“口傳”,顧名思義是指口授傳承其教法的教派。噶舉派注重密法修習。噶舉派最初有兩個傳承,一個是由瓊波南交巴創建的香巴噶舉,主要盛行于香地(今日喀則南木林縣一帶),因而稱香巴噶舉。這一派有西藏著名的女活佛桑頂寺多吉帕母和尊稱藏戲祖師及在西藏各地修建了108座鐵索橋的大成就者湯東傑布等高僧活佛,這一派十四、十五世紀已經衰落。另一派是由瑪爾巴(1012—1097)、米拉熱巴(1040—1123)繼承、傳揚印度佛教大師那若巴的教法而流傳下來的,叫做達波噶舉。由米拉熱巴傳于搭布拉傑,正式形成達波噶舉。達波噶舉又分出帕竹噶舉、蔡芭噶舉、拔戎噶舉、噶瑪噶舉四個大的支系,從帕竹噶舉又分出直貢、達壟、主巴、雅桑、修色、葉巴、綽浦巴、瑪倉巴八個小的支系,號稱四大八小派。達波拉傑本名索南仁青,因出身于達波地方(今西藏山南地區加查縣、朗縣一帶)尼氏家族,又精于醫道,因而稱爲達波拉傑。搭布拉傑把教法傳于噶mb卻吉紮巴,卻吉紮巴又傳于噶mb都松堪巴,到杜松堪巴時噶瑪噶舉教派正式形成。西藏佛教的活佛轉世製度最早始于噶瑪噶舉黑帽系[2]。西藏佛教的第一位轉世活佛就是噶瑪噶舉教派的攘炯多吉(1284—1339),攘炯多吉是依照噶瑪噶舉教派主教噶瑪拔希[3] 即將圓寂時留下的預言,經尋訪認定而成爲噶瑪拔希的轉世活佛。而噶瑪拔希成爲活佛轉世製的創立者,同時又是噶瑪噶舉教派黑帽系的第二世活佛,第一世活佛乃是後來追認的噶瑪噶舉教派創立者都松堪巴。都松堪巴愛戴頂黑帽,後元憲宗蒙哥遵照這一習慣,賜給噶瑪拔希金邊黑帽,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的稱呼由此而來。噶瑪噶舉教派黑帽系活佛至今已傳承至第十七世活佛,是西藏佛教最爲著名的活佛世系之一。活佛轉世製最早由噶瑪噶舉教派開始,西藏佛教其它教派隨之普遍采用。噶瑪噶舉教派形成後,教派實力迅速發展,其寺院、信仰者在西藏的衛地[4]和康區以及、青海、甘肅、甯夏、山西、蒙古各部族中急速增加,影響日漸擴大。鑒于噶mb活佛的巨大的修持法力及教派的實力和影響,早在忽必烈稱帝前,于公元1253年南征雲南大理經過藏東康區時,曾召請二世活佛噶瑪拔希,噶瑪拔希到川西北的容域色堆地方會見忽必烈後,並未按忽必烈的要求留在他身邊侍奉,而是繼續北進傳佛。公元1256年,在甯夏、甘肅一帶傳佛的噶瑪拔希接到了蒙古大汗蒙哥召見他的诏書,于是他去蒙古的和林會見了蒙哥,接受蒙哥大汗賜封的金邊黑帽和金印,並依靠蒙哥的勢力傳布、弘揚噶瑪噶舉教法。因而忽必烈即位成元帝後,對一直跟隨他的薩迦派極力崇信和支持,並委以統領西藏十叁萬戶的政教大權,對其教主尊爲帝師。而對當初不願跟隨他的噶瑪拔希進行了關押和流放,後又釋放並允許自由傳教[5]。元朝廷主要依靠薩迦教派實施對西藏政教的統治,明王朝以首肯帕主噶舉教派[6]在西藏的實力、地位的基礎上,依靠帕主噶舉教派維系對西藏的控製,清王朝則實行“興黃教、以安衆蒙古”的政策,大力扶持格魯派,特別是對格魯派的大賴活佛世系和班禅活佛世系極力扶持,使格魯派在西藏的政教統治地位得以確立和鞏固。元、明、清王朝雖確定了各自在西藏的主要政教依靠力量,但對西藏的其它教派和地方勢力,同樣采取“多封衆建,尚用僧徒”的政策,承認他們對西藏實際地位和影響,以維系西藏的統一和各方勢力對朝廷的擁戴。噶瑪噶舉教派和活佛同樣受到朝廷的冊封和封賞。噶瑪噶舉黑帽系第叁世活佛攘炯多吉于公元1331年、1332年曾兩次接到元文宗要他進京的诏書,公元1322年,他到北京,爲元甯宗和甯宗皇後進行密宗灌頂,爲元朝皇帝和皇室成員傳授密法。公元1336年,元順帝又召他進京。噶mb第四世活佛乳必多吉于公元1358年應召到北京,爲元順帝父子傳授密法。明太祖朱元璋也曾派人召請乳必多吉。噶mb第五世活佛得銀協巴(1383—1415)是西藏佛教史上一位著名人物,明成祖派臣官侯顯和智光和尚專程到西藏诏請得銀協巴,公元1406年,得銀協巴應召到南京後,在華蓋殿受到明成祖的宴請,得銀協巴爲明成祖及眷屬和皇室成員傳授密法,還爲其父母進行(朱元璋夫婦)“薦福”。不僅明成祖接受了得銀協巴的密宗灌頂,而且徐皇後、內侍從鄭和以及很多眷屬都得到密法傳授[7] 。1407年,明成祖賜噶mb得銀協巴以“如來”的名號,並封他爲“DB法王”[8]。法王是明朝封授西藏活佛或地方勢力代表人物的最高職務。明朝時期西藏有叁名活佛得到法王的封號,除噶mb得銀協巴外,公元1413年,薩迦教派的衮嘎紮西巴被封爲“大乘法王”;公元1414年,格魯派的釋迦益西被封爲“大慈法王”。這叁大法王中DB法王禮遇最高,這不僅表明了噶瑪噶舉教派的宗教實力及影響,同時也表明了噶mb活佛世系與皇帝和皇室之間特殊、緊密的關系。皇帝和朝廷給予噶mb活佛以豐厚的賞賜,噶mb不僅接受封賞,而且經常派員進京答謝、朝貢。雙方的宗教、經濟、政治、人員、物資等方面的交往頻繁。楚布寺的甲瑞居楚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傳入楚布寺的。
據楚布寺樂僧和已過世的西藏社科院副研究員、原楚布寺16世噶mb瑞貝多吉活佛秘書仁青巴桑介紹,楚布寺的甲瑞樂器是噶mb黑帽系二世活佛噶瑪拔希 、四世活佛乳必多吉、尤其是五世活佛得銀協巴時期從內地帶進來的,並逐漸形成了甲瑞樂。由此可知,楚布寺的甲瑞居楚樂是從元末、明初開始逐漸形成。從大多數樂器的來源來看,甲瑞居楚樂理解爲漢樂十六種有一定的依據。
現在甲瑞居楚樂中還有蘇爾納、達瑪鼓兩件來自西藏西部阿裏周圍伊斯蘭國家和地區的樂器,毫無疑問,這兩件樂器是後期加入甲瑞樂隊中的,並且與當時西藏衛藏地區的政治、宗教形式有一定的關系。噶mb黑帽系第十世活佛卻英多吉(公元1604—1647)當時不僅與明朝末代皇帝萬曆保持著密切的關系,而且11歲和17歲時兩次去蒙古地區傳教,與蒙古汗王建立了聯系,爭取到了中央政權和蒙古勢力的支持。在西藏,與當時統治前後藏的藏巴第斯(後藏王政權)建立了聯盟關系,對抗、壓製急速發展的新興的格魯教派。藏巴第斯政權的中心日喀則市宮廷中,當時正盛行從西藏上部阿裏和克什米爾拉達克地區傳入的卡爾歌舞樂,卡爾歌舞的伴奏樂器和器樂演奏主要就是使用一對達瑪鼓和蘇爾納。由于噶瑪噶舉教派與藏巴第斯政權在政治上的聯盟和宗教、文化等各方面的交往、聯系,以及藏巴第斯祖孫叁代政權的政治、軍事和他們所攜帶的西藏上部地區文化的影響, 楚布寺甲瑞居楚樂中吸收采用蘇爾納、達瑪鼓樂器是很自然的。格魯派依靠蒙古衛特拉和碩特部汗王固始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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