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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译注 如来成所作事品第八▪P4

  ..续本文上一页为比度,如是等类是名依止现见所得相。

  注释

  ①证成道理:指为了成立一个论点,用适当的论据和论式去证明它。

  ②法尔道理:指事物中本具的道理。

  ③清净:指正确的论证方法。

  ④不清净:指错误的论证方法。

  ⑤现见所得相:依据日常感知功能可以直接感受得到的知识。遁伦解释说:“现所得相者,据粗一期,死生无常逼迫等苦、有所为作不得自在、无我等性,名为世间现量所得。”他这里所谓的“据粗一期” ,即“依据日常感觉知觉功能”之义;“现所得相”,也就是我们日常感知到的知识。根据唯识教法,感知所得的直接知识要想保证其不证自明的确凿性,还需要补充一个前提,即生理器官必须是健全无病的。

  ⑥依止现见所得相:即以日常感知所得的知识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加以比较、推理而获得的知识。

  ⑦自类譬喻所引相:自类,性质相同的一类事物;譬喻,即举例证。例举一个事物作为例证,这个事物具有某方面的特性,由此类推与该事物性质相同的同类事物也必然具有这一特性,这实际上就是通过类推而获得的知识。

  ⑧圆成实相:知识的来源正确,判断的论据正确,论证的论式正确,这样作出的判断就叫做“圆成实相”。

  ⑨善清净言教相:善清净,指智慧;言教,指佛陀教法。佛陀的教法道理系从与真理相应的智慧中流出,因此能作为可靠的知识标准。

  译文

  什么叫做同类事物的例证呢?现在,我们要讨论我们这个由物质和精神两大部分构造而成的身体,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是有生有死、变化无常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一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身体也像那些事物一样,有生有死,变化无常: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在其现实存在中充满了痛苦烦恼”,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一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在现实存在中也充满了痛苦烦恼: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不能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是受拘束而不自由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也是受拘束的不自由的,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事物是有盛有衰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也必然是有盛有衰的,因此企求用种种手段来保护它,养育它,追求长生不老,这些观念当然也就是错误的。

  什么叫做圆满具足的论证方法呢?如果我们以我们自己的感知经验、感知基础上的推理以及同类事物的例证等来作为论据,就必然能使所成立的论题得到圆满的确证,这就叫做“圆满具足的论证方法”。

  什么叫做佛陀亲自陈说的?这就是与真理相应的觉者依据自己体会到的境界,对存在本性所作的种种说明。例如,我不止一次地说过,在最圆满的生命境界里,不再有痛苦烦恼的扰动,我的这些话,还有我对存在本性、生命本性作的种种说明,它们都是对超越性真理的表述,所以,它们是可靠的知识标准。

  善男子!根据以上所说五个方面的特征,即可确知:我教法中成立的一切理论都是确然不拔的,都是真实无妄的,所以你们可以按它们指示的路去修行。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那成就了最高觉悟的修行人,他身上有哪些特征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与真理完全相应的人,他身上有这样五个特征:第一,如果他变现生命到世间去教化众生,那么他的真理之音必然到处传播:第二,他的身体相貌上有三十二处美好庄严的地方:第三,他具备十种超常的认识能力,能够彻底消除众生愚昧无知的心理状态:第四,他对一切事物都已获得圆满真实的知识,所以他能无所畏惧地陈说与真理相应的教法,他不会被其他的理论所驳倒,相反,他的教法能使其他一切世间学理相形见绌、不攻自破:第五,根据他的教法,一般人按照八条正确的生活道路走下去,就能够控制住痛苦烦恼的盲目躁动,获得生命进化的初步成果。变现生命到世间去教化众生、具三十二相、能够彻底消除众生的愚昧无知、其教法能伏外道、圣道沙门现世即得成就,以上五种可称其为一切智相。

  善男子!根据日常生活中真切的感知经验,根据从感知基础所作的正确类推,根据佛陀教法中的知识标准,即可确证一个论式是正确的、有益的、净化的。

  原典

  自类譬嗡所引相者,谓于内外诸行聚中,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生死以为譬喻,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生等种种苦相以为譬喻,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不自在相以为譬喻,又复于外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衰盛以为譬喻。如是等类,当知足名自类譬喻所引相。

  圆成实相者,谓即如是现见所得相,若依止现见所得相,若自类譬喻所得相,于所成立决定能成,当知足名圆成实相。

  善清净言教相者,谓一切智者之所宣说,如言涅槃究竟寂静。如是等类,当知是名善清净言教相。  

  善男子!是故由此五种相故,名善观察清净道理,由清净故应可修习。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智相者,当知有几种?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略有五种:一者若有出现世间,一切智声无不普闻;二者成就三十二种大丈夫相;三者具足十力,能断一切众生一切疑惑;四者具足四无所畏,宣说正法,不为一切他论所伏,而能摧伏一切邪论;五者于善说法毗奈耶中,八支圣道四沙门等,皆现可得。如是生故、相故、断疑网故、非他所伏能伏他故、圣道沙门现可得故,如是五种当知名为一切智相。

  善男子!如是证成道理,由现量①故,由比量②故,由圣教量③故,由五种相名为清净。

  

  注释

  ①现量:即“现见所得相” 。

  ②此量:即“依止现见所得相”。

  ③圣教量:即“善清净言教相”。

  

  译文

  在哪七种情况下,所作的论证是错误的、有害的呢?第一种情况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所概括的同类事物中有一些事物,这些事物身上不具备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显然,这样得出来的推论结果必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第二种情况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概括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中有一些事物,这些事物身上具有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显然,这样得出来的推论结果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第三种情况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所概括的同类事物和论点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身上都有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显然这样推论出来的结果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第四种情况是,当用一个论据去支持论点时,涉及论据所提出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的,只有一个事物,这样,这一论据不具有普遍概括性,它根本就不能用来支持论点:第五,当用一个论据 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所概括的同类事物以及论点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中都各有一部分事物,这些事物身上具有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而其他一部分事物身上则不具备这一特性,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无法展开推理:第六种情况是,当成立一个论式时,论式中却缺少了关键性的一个成分,即作为全部推理基础的论据,这样的论式应被看成是有缺失的论式:第七种情况是,当人们企图用论式把我教法中的道理组织起来,可是在具体组织论证过程时又犯了上面所述的诸种毛病,这样被组织起来的教法论式也应被同样看成是错误的、有染污的。

  让我们再稍稍说得详细一些。当我们试图对某一个事物作出判断时,我们说:它是认识的对象,这个判断就等于什么也没说。为什么呢?因为一切事物都是认识的对象,“认识的对象”这一特性在其他任何事物中也都是具备的,所以据此我们无法作出更进一步的判断,我们对该事物的知识也一点都没有增加。再者,我们知道,一切存在现象的显现、性质、作用,一切存在现象的原因与结果,这些事物特性在不同事物身上必然是不同的,每一存在现象都有自己的显象、性质和作用,也都有自己的原因和结果,据此,当我们要对某一存在现象作判断时,我们提出该事物本身的显象、性质、作用、原因、结果等事物特性作为论据,那么我们显然就达不到目的了:为什么呢?因为被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都是判断对象自身具备,而其他事物则不具备的,因此这些论据不具有普遍概括性,所以根本不成其为论据。在论点所涉及同类事物中有一部分事物不具备论据前提的事物特性时,对该特性来说,这一部分事物是与它性质不同的“异类”,显然这一推论的依据是不能成立的。在论点概括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中有一部分事物具备论据前提的事物特性时,对于该特性来说,这一部分事物就成了与它性质一致的“同类”,这一推论的依据也是不能成立的。如果说上述各种错误的论证方法在其自身中都各有各的缺失,那它们就不能很好地表达真理,它们自身是有染污的,绝不能依之而修行。被错误地组织成的佛教教法在本质上也是有染污的,也不应该依之而修行。

  什么叫做事物本来如是的样子呢?这是说,不管与真理相应的佛是否出现于世间,一切存在都各各持守著自己的本性,一切存在都在自己的类别里,这就是说,佛陀并不改变存在的本性,他所亲证的道理只不过是事物中本具道理的显现而已,觉者并不创造存在中不存在的道理。

  我陈说教法的基本方式是怎样的呢?我总是先总说,后分说、即先对事物作一个大体上的界定,然后详细地、愈来愈细地分析事物的各种特性。

  

  原典

  云何由七种相名不清净?一者此余同类可得相①;二者此余异类可得相②;三者一切同类可得相③;四者一切异类可得相④;五者异类譬喻所得相⑤;六者非圆成实相⑥;七者非善清净言教相⑦。

  若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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