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 (2)▪P2

  ..续本文上一页

  「若约界摄,随于此聚有尔所界。即说此聚,尔所事摄。若约不相离摄,或内、或外所有的诸聚」,这么解释。

  在窥基大师的略纂上,他先解释「不相离摄」,然后再解释「界摄」。这里一共有三种摄,第一个摄就是刚才讲过的「相摄」;第二个是「界摄」;第三个「不离摄」。那么窥基大师他先讲「不相离摄」,我们也按照他的次第说。

  「若约不相离摄」,「不相离」,这就是彼此不相离,地、水、火、风,色、声、香、味、触,这些事情彼此不相离。不相离别,大家在一起;在一起,若按照这个立场来解释呢,「或内、或外所有诸聚。随于此聚中,乃至有尔所法相可得,即说此聚尔所事摄」,不相离摄呢,就是「或内、或外」,这就是内、外二种摄都在这个范围内要说明;所有的这些色聚。「随于此聚中,乃至有尔所法相可得」,有那么多的法的自相可得。「即说此聚尔所事摄」,有那么多的事极微在里边。这里边怎么个意思呢?就是说譬如举个例子,譬如说我们的眼、耳、鼻、舌、身这五根。譬如说眼,眼这个色聚里面「有尔所法相可得」,眼本身有一个极微,里边也有身的极微,眼、身,还有地,地水火风这个地的极微;另外要有这个色、香、味、触,有这么多,不相离。那么这就是七法,这个眼一共有七法不相离。「随于此聚中,乃至有尔所法相可得」,有那么多的法相可得,就是有七法,有七法可得。「即说此聚尔所事摄」,有那么众多的事极微,就是这么意思。这是约「不相离摄」。

  「若约界摄」,这个「界」,在这里似乎也是可以说当因字讲,因果的因;就是组成每一色聚的因素来说。「随于此聚中,有尔所界」,有那么多的因素。这样子说呢,我刚才说这个七法之中,没有说水、火、风。那么若约界摄,这当然包括水、火、风在内。包括水、火、风的时候,那七法再加上三个,就是十个了。「随于此聚有尔所界。即说此聚,尔所事摄」,有那么多的事极微。这样眼有七个,加上三个,有十个。眼、耳、鼻、舌,也都是有十个了。但是这个身不同!眼、耳、鼻、舌,要说七个都是七个,要说十个都是十个,但是这个身不一样,因为什么呢?身,它可以没有眼、耳、鼻、舌,也是可以;它这个身还可以存在。但是眼、耳、鼻、舌没有身可不行!没有身的时候,这个眼、耳、鼻、舌你附在什么事情上呢?这样说呢,这个身可以说有九个,它只有九法;它有地、水、火、风这是四个,有色、声、香、味、触,就是有这九法,所以和前四根就是不一样了,是这样意思。

  那么这一段文,这是分三科,「约诸摄辨」。第一段是约「相摄」;第二段是约「界摄」;第三段约「不相离摄」,这么样的解释。这个第三段约「不相离摄」,「乃至有尔所法相可得,即说此聚尔所事摄应知」,这是标出来。这底下又问。

  

  午二、征

  所以者何?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不一样呢?这是问。

  

  午三、释(分二科) 未一、辨可得(分四科) 申一、唯一大种可得

  或有聚中,唯一大种可得。如石末尼、真珠、琉璃、珂贝、璧玉、珊瑚等中。或池、沼、沟、渠、江、河等中。惑火焰、灯烛等中。或四方风轮有尘、无尘风等中。

  「或有聚中」,这底下解释,解释分两科。第一科是「辨可得」,他这一聚里边可以得到这么多,但是每一聚都不一样,所以是有多少的不同的。现在第一科「唯一大种可得」,举这一个例子。

  「或有聚中」,或者有这样的色聚里边。「唯一大种可得」,只有一个大种。譬如说「如石末尼」,这样的东西;或者说「真珠、琉璃、珂贝、璧玉、珊瑚等中」,这些物质里边那只有一个大种,那么就是地,地大种。「或池、沼、沟、渠、江、河等中」,这也是有一个大种,只是一个大种,就是水大了。「或火焰、灯烛等中」,那只有火大种。「或四方」的「风轮」,是「有尘、无尘风等中」,那只有风大种。风大种,意思只是指无尘风说的;若是有尘的风,那可能不是一个大种,那就可能有其他的大种了。这一段是说,就是有这样的色聚只有一个大种,一类的大种。

  

  申二、有二大种可得

  或有聚中,二大种可得,如雪、湿、树、叶、华、果、等中、或热末尼等中。

  「或有聚中」,这第二段「有二大种可得」,是什么呢?「或有聚中,二大种可得,如雪、湿、树、叶、华、果等中」,那么这有二大种可得;这应该是一个水大种,加一个地大种来说。「或热末尼等中」,这样的物质里边,那就是有地大种,还有火大种了,这是二大种。这是第二科。第三科「有三大种可得」。

  

  申三、有三大种可得

  或有聚中,三大种可得,如即热树等中、或动摇中。

  「或有聚中,三大种可得,如即热树等中」,这个树木本身有地、有湿,又有个热,就是三个大种。「或动摇中」,那就是有地、有水、有风了。

  

  申四、有四大种可得(分二科) 酉一、标聚

  或有聚中,四大种可得。

  这是第四科,先标出来。

  

   酉二、引证

  谓于内色聚中,如薄伽梵说。于各别内身,若发、毛等,乃至粪秽;是内地界。若小便等,是内水界。若于身中,所有暖等,是内火界。若上行等风,是内风界。

  「谓于内色聚中」,就是我们的生命体是「内色」,在这个物质聚里面。这是标出来,底下「引证」。「如薄伽梵说」,佛陀这么说。「于各别内身,若发、毛等,乃至粪秽;是内地界」,这是有四个大种,那么现在说我们这个「内色」,说人的生命里面。佛说这个生命体里面有各别的内身,内身里面不只是一种大种,有各别不同的大种在身里面。这底下举出来,若像人的身体里面这个「发」,或者「毛」,「乃至粪秽」等,这是属于「内地界」。「若小便等,是内」身的「水界」,水的大种。「若于身中所有暖等,是内火界。若上行等风,是内风界」,我们身体里面这个风,有下行风、也有上行风、也有旁行风,现在就是加个等字,「上行等风」,总而言之里面有这个气的流动,那么这是属于「内风界」。这样说呢,就是有四大种了。我们这个人的身体,这个色聚里面是具足四大的。前边是「辨可得」,这底下第二科「结有无」。

  

  未二、结有无

  如是若于此聚,彼相可得,说彼相为有。若不可得,说彼相为无。

  「如是若于此聚,彼相可得,说彼相为有」,说是像上面举这个例子这样子,若于此色聚里边,有彼四大种的相可得,就「说彼相为有」,就是有这么多的大种。「若不可得,说彼相为无」,它或者是只有一种,或者是有二种,或者有三种,或者有四种,是这样意思。结束这一段。

  

  丑三、料简(分三科) 寅一、约声等辨(分三科)

  卯一、声(分二科) 辰一、标不定

  复次,声于一切色聚中,界故说有,相即不定。

  这是第三科「料简」。前边是「大种摄」和「色事摄」,这是「别辨」这一科讲完了。现在是第三科「料简」,就是把前面说过的事情,再重新的观察思惟,想一想它里边的情形,就这么意思。「料简」这一科分三科,第一科「约声等辨」,有声、有风、有名色、暗色这些事情。第一科是「声」,先标出来它是不决定的。

  「复次,声于一切色聚中」,这个声音在一切色聚里面。「界故说有,相即不定」,这个声音这件事,它是四大的振动才有声音,才发出声音来。发出声音这件事,当然在我们一般的人,我们一般没有神通的人做标准来说;若有神通的人,那可能还是不一样的。在一切色聚中,「界故说有」,这个「界」在这里就是当因字讲好了,因果的因;就是发出声音的因。约因来说呢,一切四大里面都有声音的,都有因,都说有。「相即不定」,由因而发出来的声音的相状,发出来声音的体相的时候,那就不决定。这是「标」,先「标不定」,这底下说出个理由来。

  

  辰二、随难释

  由现在方便生故。

  由于这个声音虽然是有发出声音的因缘,但是它若没和合的时候,那它就没有声音。它若是现在因缘和合了,「方便生故」,才能够随顺这个情况生出来声音的。这样说呢,那么有因缘就有声音,没有因缘声音就不现了,所以它不决定。这是说这个声音。

  

  卯二、风(分二科) 辰一、标列

  风有二种:谓恒相续、及不恒相续。

  「风有二种」,这底下第二科。前面第一科是说「声」音,现在第二科说「风」。先「标列」。「风有二种:谓恒相续,及不恒相续」,有这两种不同。这底下解释,先解释「恒相续」。

  

  辰二、随释(分二科) 巳一、恒相续

  恒相续者:谓于彼彼聚有恒旋转风。

  这个「恒相续」的风。「谓于」各式各样的色聚里面,「谓于彼彼聚有恒旋转风」,有常、不间断地旋转的风。那么在我们人来说,最明显的就是这个气息,这个气息那是不可以没有的,若断了就不能生存了。所以,「有恒旋转风」。

  

  巳二、不恒相续

  不恒相续者:谓旋风及空行风。

  不恒相续的就是这个「旋风」,旋转的风,这是我们也可以看见的。这个风,左右,或者是右左来旋转,一方面旋转,一方面向前进;在美国这个地方是叫做龙卷风,不过那是更厉害的,一般性的旋转风也是可以看见的。「及空行风」,就在虚空里里面走动的风,这也事实有的这种风。最厉害的就是台风,或者说飓风,这种风。那么,这个是不常相续的。

  

  卯三、暗明色(分三科) 辰一、出体

  又暗色、明色,说名空界及孔隙。

  「又暗色、明色」,这是说第三科。「声」是第一科,「风」是第二科,现在是第三科。「又闇、明色」,有闇色、有明色。「说名空界及孔隙」,这个「暗」和「明」都是颜色,也都属…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 (2)》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