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所应尽当知。
这是第二科。前面「举欲贪」。这第二科「例瞋等」。这些烦恼也像「欲贪」一样,这个「瞋」烦恼,它也会引出来「欲贪」,也会引出来「痴、慢、见、疑」,乃至「疑」也会引出来「欲贪、瞋、痴、慢、见」等烦恼。就「随其所应尽当知」,我们应该注意,应该知道的。这可见善法的力量,有展转引发的力量,恶法亦复如是。这可知道善法引发善法是功德,这是可欢喜、可庆祝的事情、可庆幸的事情。但是这小小的烦恼,就引发出来更大的烦恼,这是可恐怖的事情,这是第二科说「不善」。第一科说「善法」,第二科说「不善法」。这底下第三科说「无记法」。
午三、无记法(分二科) 未一、辨相(分二科) 申一、约种识辨
如是无记法,能引善、不善、无记法。如善、不善、无记种子阿赖耶识。
「如是无记法,能引善、不善、无记法」,先「辨相」,辨这个「无记」引发的相貌,先「约种识辨」。第二科「约段食辨」。现在说「约种识辨」,就是「种子」,和「识」。那么就是一切的「善」法种子、「不善法」种子、「无记法」的种子,都是在「阿赖耶识」里面,是由种子生现行,由现行熏成种子,来辨别这个「无记法」的能引发的相貌。这个「如是无记法」,它也有能力,能引发出来「善」法、引发出来「不善」法、引发出来「无记法」。什么道理呢?「如善、不善、无记种子阿赖耶识」,这句话解释了。就是这「无记法」,是指「阿赖耶识」的种子说,因为能熏成种子的时候,是现行,是由现行熏成的种子。而现行是有善、恶、无记的差别,那么种子生出来现行,也有善、恶、无记的差别,但是在种子的时候是无记的。在种子的时候,就是在「阿赖耶识」里面的时候,因为它和「阿赖耶识」同是无记性的,你不能说它有善、恶差别,所以叫「无记法」。
所以「如善、不善、无记」的「种子」,在「阿赖耶识」里面都是「无记法」;但是由「阿赖耶识」的无记种子,能引出来「善」的现行、恶「不善」的现行、能引出来「无记」的现行,所以「无记法,能引善、不善、无记法」,就这样意思,那么这是说「无记法」。就是如果说这个种子,在种子上说无记;如果在现行上说无记的时候,这个无记法它也「能引善、不善、无记法」吗?能不能?应该也是能的。你就是说这个苦苦、坏苦、行苦,这个行怎么是苦呢?说这个坏苦,我们同意,坏是苦,这个乐受坏的时候,是苦,这个我们也同意。这个苦苦,是苦,我也是同意的。这个行苦,也不是坏苦、也不是苦苦,这个时候的色、受、想、行、识,怎么能说是苦呢?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这个行的这个有为迁流造作,这个也不苦不乐的迁流性的色、受、想、行、识,它继续向前行动,终究是要遇到苦的。不是坏苦、就是苦苦,所以行也是苦,有一个理由是这样讲。那么这样说这个无记法,就不是在种子的时候的无记,它也是「能引发善、不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一个「心」,说善也好、不善也好、说无记也好,都是指心说的,心里面也有善,也有恶的,所以善里面,也有不善、有无记;不善里面,也有善、也有无记;无记里面也是一样,是有善、有不善的。这就是因为是心的关系。
申二、约段食辨
又无记法,能引无记胜法。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势力增长。
「又无记法,能引无记胜法」,这是第二科「约无记辨」。前面「约种识辨」,这个种子在阿赖耶识里面,是无记,约这个意思来辨。这里「约段食辨」。这个无记法它也「能引」发出来「无记」的殊「胜」的善「法」,这先标出来。这底下就解释它的原因,「约无记法辨」。。
「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势力增长」,就是这个我们日常生活的饮食,这是属于「段食」。这个「段食」你受用了以后呢?它就「能引受生的有情,令住令安、势力增长」,这就是「无记法能引无记胜法」的意思的相貌。这个「受生」的「有情」,你受用段食的时候,就使令你这个有情的生命体,在生理上说是「令住」,在心里上说是「令安」。总而言之,使令你的生命体得「安住」。这也看出来,就是「无记能引无记胜法」。这样说这个身体「安住」,是「无记」的「胜法」,段食是无记法,由这个无记能令你的生命体,有更好的无记法,这是举这么一个例。
未二、释因
由随顺彼故。
头一个无记法,能引发出来有这么多功能,这先是「辨相」。有二种相;一个是「种识辨」相,一个「约段食辨」相。现在第二科「释因」,解「释」它的原「因」。「由随顺彼故」,还是这个理由,和前面理由一样,它有随顺的力量。「由随顺」故,故能引发,若是有障碍,就不能引发了。
巳四、结
是故依随顺依处,施设引发因。
这是第四段,「结」束这一段。「依」这个「随顺依处」,安立「引发因」的是这样子。
辰七、定异因(分四科) 巳一、标
依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
前面是第六科讲完了。现在第七科叫「定异因」。这个「定异因」分成四科。第一科,是「标」。
「依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这个「差别功能」怎么讲呢?就是这一切有为法,本身都有引发它将来的果的「差别功能」,那么这就是「差别功能」。譬如说是这个色、受、想、行、识,这色、受、想、行、识,当然都要通过心,通过心的分别,就色引发出来一种功能,这个功能将来还是去招感色,去得色。受,你心里面一受,它就引发出来一种功能,这个功能将来还是引出来受,去感得受的果。想、行、识都是这样。其实这些事情就是在你心里一动,这些事就做成了,所以叫「差别功能」,各有各的不同,此功能不同于彼功能,彼功能又不同于彼,彼此都是不一样的,各有本身的「差别功能」,叫自性功能。自性,就是本身,本身的功能,就是此自性的功能,与彼自性的功能不同,所以叫做「差别功能」,各有各的差别。
这个「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施设定异」,这个「定」就是它自己,它现在自己创造了一个功能,是在「因」,由这个「因」去感「果」,这个因、果是相称的,这叫做「定」,决定是这样子。那么这个「异」是什么呢?就是不共于他法,此法的功能感此法的果,是不同于他法,所以叫做「异」。
由这「差别功能」,这个「差别功能」是前面十五种依处里面一个,由「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定异」,就是决定不混乱的意思,不混乱,此法感此法的功能,彼法感彼法的功能。我造业的时候,我负责,我将来会受果报;你没有造,你将来就不感果报。我做了恶,我将来得恶果报;你没做恶,你将来不得恶果报;不是说你做恶,那么我得果报,那么就乱了,就是没有分际了,就是乱了,那就不能说「定异」了。所以这个按佛法这样理论,这个儒家说这个做善,由他儿子去得果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当然这也是说到有因果的味道,你做善的时候,不白做,将来还是得好处的,但这不是你本身,由你儿女来承受。这在佛法里面不是这样子的,还是你自己承受,所以这是「定异」。「依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这表示有因有果,而不混乱的这样意思。这是「标」。这底下解「释」。
巳二、征
所以者何?
巳三、释(分二科) 午一、举欲系法
由欲系诸法,自性功能,有差别故,能生种种自性功能。
这巳一、「标」。这是巳二、「所以者何」,是「征」。巳三、「释」。第三个解「释」,解「释」先「举」出来「欲系」善「法」。「由欲系诸法」,我们欲界内的这一些众生的烦恼境界,所有的「诸法」,每一法都有「自性功能」,都是「有差别」的,彼此是不一样的。有「生种种自性功能」,它有能力,它能生出来「种种」的「功能」,由这功能去感种种的果。这个「欲系善法」有这种境界,有这样的「差别功能」。
午二、例色系等法
如欲系法如是,色、无色系、及不系法亦尔。
「如欲系」善「法如是」,这是第二科「例色系等法」。「如欲系法如是,色、无色系、及不系法亦尔」也是这样,也是不混乱的。
巳四、结
是故依差别功能依处,施设定异因。
这是结束这一段,这第七科「结」束了。
辰八、同事因(分四科) 巳一、标
依和合因依处,施设同事因。
第八「同事因」,第八科。「依和合因依处,施设同事因」这底下分四科。第一科巳一、先是「标」。「依和合因依处」安立这个「同事因」。这个「和合因」是什么呢?什么叫做「和合因」?这「和合因」意思,就在十因里边,十因第一个是「随说因」不算数,不算在内。「观待因、牵引因、生起因、摄受因、引发因、定异因」这六个,就是在「同事因」之前,这六个因,这六个因和合起来,合在一起去感果,去得果报,和合在一起去感果,和合在一起同做一事。这个「同事」什么叫「同事」?有这么多的「因」和合在一起,同做一事,同成一事,那叫做「同事因」。这样说「依和合因依处,施设同事因」。
这个意思,本来把这六种因建立了,这种「因」的功能,「因」的道理,已经显示出来,为什么还要建立一个「同事因」做什么呢?这个「同事因」,就是总;而那六个因,就是别,有总、别之异。这也表示虽然说出这么多的因,而不是各别的发生作用,实在是合在一起,发生作用,就表示这样的道理。
巳二、征
所以者何?
这底下这是问。
巳三、释(分二科) 午一、举生和合(分二科) 未一、举欲系法
要由获得自生和合故,欲…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五 (8)》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