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所應盡當知。
這是第二科。前面「舉欲貪」。這第二科「例瞋等」。這些煩惱也像「欲貪」一樣,這個「瞋」煩惱,它也會引出來「欲貪」,也會引出來「癡、慢、見、疑」,乃至「疑」也會引出來「欲貪、瞋、癡、慢、見」等煩惱。就「隨其所應盡當知」,我們應該注意,應該知道的。這可見善法的力量,有展轉引發的力量,惡法亦複如是。這可知道善法引發善法是功德,這是可歡喜、可慶祝的事情、可慶幸的事情。但是這小小的煩惱,就引發出來更大的煩惱,這是可恐怖的事情,這是第二科說「不善」。第一科說「善法」,第二科說「不善法」。這底下第叁科說「無記法」。
午叁、無記法(分二科) 未一、辨相(分二科) 申一、約種識辨
如是無記法,能引善、不善、無記法。如善、不善、無記種子阿賴耶識。
「如是無記法,能引善、不善、無記法」,先「辨相」,辨這個「無記」引發的相貌,先「約種識辨」。第二科「約段食辨」。現在說「約種識辨」,就是「種子」,和「識」。那麼就是一切的「善」法種子、「不善法」種子、「無記法」的種子,都是在「阿賴耶識」裏面,是由種子生現行,由現行熏成種子,來辨別這個「無記法」的能引發的相貌。這個「如是無記法」,它也有能力,能引發出來「善」法、引發出來「不善」法、引發出來「無記法」。什麼道理呢?「如善、不善、無記種子阿賴耶識」,這句話解釋了。就是這「無記法」,是指「阿賴耶識」的種子說,因爲能熏成種子的時候,是現行,是由現行熏成的種子。而現行是有善、惡、無記的差別,那麼種子生出來現行,也有善、惡、無記的差別,但是在種子的時候是無記的。在種子的時候,就是在「阿賴耶識」裏面的時候,因爲它和「阿賴耶識」同是無記性的,你不能說它有善、惡差別,所以叫「無記法」。
所以「如善、不善、無記」的「種子」,在「阿賴耶識」裏面都是「無記法」;但是由「阿賴耶識」的無記種子,能引出來「善」的現行、惡「不善」的現行、能引出來「無記」的現行,所以「無記法,能引善、不善、無記法」,就這樣意思,那麼這是說「無記法」。就是如果說這個種子,在種子上說無記;如果在現行上說無記的時候,這個無記法它也「能引善、不善、無記法」嗎?能不能?應該也是能的。你就是說這個苦苦、壞苦、行苦,這個行怎麼是苦呢?說這個壞苦,我們同意,壞是苦,這個樂受壞的時候,是苦,這個我們也同意。這個苦苦,是苦,我也是同意的。這個行苦,也不是壞苦、也不是苦苦,這個時候的色、受、想、行、識,怎麼能說是苦呢?其中一個理由,就是這個行的這個有爲遷流造作,這個也不苦不樂的遷流性的色、受、想、行、識,它繼續向前行動,終究是要遇到苦的。不是壞苦、就是苦苦,所以行也是苦,有一個理由是這樣講。那麼這樣說這個無記法,就不是在種子的時候的無記,它也是「能引發善、不善」。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是一個「心」,說善也好、不善也好、說無記也好,都是指心說的,心裏面也有善,也有惡的,所以善裏面,也有不善、有無記;不善裏面,也有善、也有無記;無記裏面也是一樣,是有善、有不善的。這就是因爲是心的關系。
申二、約段食辨
又無記法,能引無記勝法。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勢力增長。
「又無記法,能引無記勝法」,這是第二科「約無記辨」。前面「約種識辨」,這個種子在阿賴耶識裏面,是無記,約這個意思來辨。這裏「約段食辨」。這個無記法它也「能引」發出來「無記」的殊「勝」的善「法」,這先標出來。這底下就解釋它的原因,「約無記法辨」。。
「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勢力增長」,就是這個我們日常生活的飲食,這是屬于「段食」。這個「段食」你受用了以後呢?它就「能引受生的有情,令住令安、勢力增長」,這就是「無記法能引無記勝法」的意思的相貌。這個「受生」的「有情」,你受用段食的時候,就使令你這個有情的生命體,在生理上說是「令住」,在心裏上說是「令安」。總而言之,使令你的生命體得「安住」。這也看出來,就是「無記能引無記勝法」。這樣說這個身體「安住」,是「無記」的「勝法」,段食是無記法,由這個無記能令你的生命體,有更好的無記法,這是舉這麼一個例。
未二、釋因
由隨順彼故。
頭一個無記法,能引發出來有這麼多功能,這先是「辨相」。有二種相;一個是「種識辨」相,一個「約段食辨」相。現在第二科「釋因」,解「釋」它的原「因」。「由隨順彼故」,還是這個理由,和前面理由一樣,它有隨順的力量。「由隨順」故,故能引發,若是有障礙,就不能引發了。
巳四、結
是故依隨順依處,施設引發因。
這是第四段,「結」束這一段。「依」這個「隨順依處」,安立「引發因」的是這樣子。
辰七、定異因(分四科) 巳一、標
依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
前面是第六科講完了。現在第七科叫「定異因」。這個「定異因」分成四科。第一科,是「標」。
「依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這個「差別功能」怎麼講呢?就是這一切有爲法,本身都有引發它將來的果的「差別功能」,那麼這就是「差別功能」。譬如說是這個色、受、想、行、識,這色、受、想、行、識,當然都要通過心,通過心的分別,就色引發出來一種功能,這個功能將來還是去招感色,去得色。受,你心裏面一受,它就引發出來一種功能,這個功能將來還是引出來受,去感得受的果。想、行、識都是這樣。其實這些事情就是在你心裏一動,這些事就做成了,所以叫「差別功能」,各有各的不同,此功能不同于彼功能,彼功能又不同于彼,彼此都是不一樣的,各有本身的「差別功能」,叫自性功能。自性,就是本身,本身的功能,就是此自性的功能,與彼自性的功能不同,所以叫做「差別功能」,各有各的差別。
這個「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施設定異」,這個「定」就是它自己,它現在自己創造了一個功能,是在「因」,由這個「因」去感「果」,這個因、果是相稱的,這叫做「定」,決定是這樣子。那麼這個「異」是什麼呢?就是不共于他法,此法的功能感此法的果,是不同于他法,所以叫做「異」。
由這「差別功能」,這個「差別功能」是前面十五種依處裏面一個,由「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定異」,就是決定不混亂的意思,不混亂,此法感此法的功能,彼法感彼法的功能。我造業的時候,我負責,我將來會受果報;你沒有造,你將來就不感果報。我做了惡,我將來得惡果報;你沒做惡,你將來不得惡果報;不是說你做惡,那麼我得果報,那麼就亂了,就是沒有分際了,就是亂了,那就不能說「定異」了。所以這個按佛法這樣理論,這個儒家說這個做善,由他兒子去得果報,『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當然這也是說到有因果的味道,你做善的時候,不白做,將來還是得好處的,但這不是你本身,由你兒女來承受。這在佛法裏面不是這樣子的,還是你自己承受,所以這是「定異」。「依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這表示有因有果,而不混亂的這樣意思。這是「標」。這底下解「釋」。
巳二、征
所以者何?
巳叁、釋(分二科) 午一、舉欲系法
由欲系諸法,自性功能,有差別故,能生種種自性功能。
這巳一、「標」。這是巳二、「所以者何」,是「征」。巳叁、「釋」。第叁個解「釋」,解「釋」先「舉」出來「欲系」善「法」。「由欲系諸法」,我們欲界內的這一些衆生的煩惱境界,所有的「諸法」,每一法都有「自性功能」,都是「有差別」的,彼此是不一樣的。有「生種種自性功能」,它有能力,它能生出來「種種」的「功能」,由這功能去感種種的果。這個「欲系善法」有這種境界,有這樣的「差別功能」。
午二、例色系等法
如欲系法如是,色、無色系、及不系法亦爾。
「如欲系」善「法如是」,這是第二科「例色系等法」。「如欲系法如是,色、無色系、及不系法亦爾」也是這樣,也是不混亂的。
巳四、結
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施設定異因。
這是結束這一段,這第七科「結」束了。
辰八、同事因(分四科) 巳一、標
依和合因依處,施設同事因。
第八「同事因」,第八科。「依和合因依處,施設同事因」這底下分四科。第一科巳一、先是「標」。「依和合因依處」安立這個「同事因」。這個「和合因」是什麼呢?什麼叫做「和合因」?這「和合因」意思,就在十因裏邊,十因第一個是「隨說因」不算數,不算在內。「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這六個,就是在「同事因」之前,這六個因,這六個因和合起來,合在一起去感果,去得果報,和合在一起去感果,和合在一起同做一事。這個「同事」什麼叫「同事」?有這麼多的「因」和合在一起,同做一事,同成一事,那叫做「同事因」。這樣說「依和合因依處,施設同事因」。
這個意思,本來把這六種因建立了,這種「因」的功能,「因」的道理,已經顯示出來,爲什麼還要建立一個「同事因」做什麼呢?這個「同事因」,就是總;而那六個因,就是別,有總、別之異。這也表示雖然說出這麼多的因,而不是各別的發生作用,實在是合在一起,發生作用,就表示這樣的道理。
巳二、征
所以者何?
這底下這是問。
巳叁、釋(分二科) 午一、舉生和合(分二科) 未一、舉欲系法
要由獲得自生和合故,欲…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五 (8)》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