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六 (9)▪P3

  ..续本文上一页力嘛!「是则应无因果决定」,这样说也不是决定在这个时候,因能生果,不是这样了,什么时候都能生,因为什么时候都有能力的嘛!你若这样说呢?事实上也不是这样,所以就是不应道理。

  

  

  

  未二、从聚集难(分二科) 申一、更难

  

  若从聚集者,汝意云何?彼粗果物,从极微生时,为不过彼形质之量?为过彼形质量耶?

  

  这是第二科「从聚集难」。「聚集难」呢?不是分散的极微,能生粗大的物体,而是要各别的极微,要聚集在一起,才能生出来广大的物体的,若是你是这样的思想的话,「汝意云何?」你心里再想一想吧!

  

  「彼粗果物,从极微生」起的时候,有两个问题。第一个「为不过彼形质之量」,就是极微的量,和极微所生的这个粗果物体的量,这个粗果物体的量,不超过极微形质之量,是这样子吗?不超过、不超过那个极微的那个体量,是这样子?「形质之量」,这个形相、形相那个体质的量,轻重的量、或大小的量,那么所生粗大的物体,不超过极微的那个量,是这样子?「为过彼形质量耶?」为是所生的粗大的物体,超过了极微的形质量,是那样子?是提出两个问题。

  

  

  

  申二、别诘(分二科) 酉一、不过彼量难

  

  若言不过彼形质量者,从形质分物,生形质有分物,不应道理。

  

  「若言不过彼形质量者」,这是第二科「别诘」。「别诘」分两科,第一科是「不过彼量难」,难问他。

  

  若是你的意见、你的思想,认为所生出来的粗大的物体,不超过极微的量,「形质量」,你若是这样主张的话,还有问题。有什么问题呢?「从形质分物,生形质有分物,不应道理」,这是不合道理。怎么知道呢?「从形质分物」,「形质分物」就是那个极微,极微那个形质,分析又分析、分析又分析,极小的、极小的这种极微,是不可捉持的,你不可以捉它的,是这样子。「形质有分物」,就是由极微生出来的广大的物质,是可以捉持的。因为这「有分」,那里面有很多的微小的东西,微小的极微,很多、很多无量的极微,那就是一个大的物体。这个大的物体,是可以捉持的。由不可以捉持的微小的物,生出来很大的可以捉持的物。那就是…那是超过了,就是超过了…你说是不过、不超过,但是这个生出来的,不可以捉持,可以捉持,那就是超过了极微的量了。那和你的主张是矛盾的了,就是可以捉持的广大的物体,不是不可以捉持的极微的量了,就是超过了。你说不能超过,这是不合道理。

  

  

  

  酉二、过彼量难(分二科) 戌一、难本计

  

  若言过者,诸极微体,无细分故,不可分析,所生粗物,亦应是常,亦不中理。

  

  「若言过者」,这是第二科「过彼量难」。「过彼量难」分二科,第一科「难本计」。

  

  「若言过者,诸极微体无细分故,不可分析。所生粗物,亦应是常,亦不中理」,这是难它的本计,它原来的主张是这样子。「若言过者」,若你要说超过了极微的量,粗果物超过了极微的量。若是你主张,若是这样主张的话。诸极微的体性是「无细分故」,就是不能再分析了,它微细到不能再分析了,所以不可分析,所以是常。你执着极微是常的理由,就是这么一点。不可以再分析了,所以到了极点了,所以它不再分析,也就是不能再破坏,所以你执着它是常。那么「所生粗物亦应是常」,那么由于极微生出来广大的物体,超过了它原来的这个量,超过原来的这个量,这一部份的粗果物,就应该是常住的。因为你原来执着,由极微生出来粗大的物体是无常,现在超过的一部份,那就是不是极微生的了;不是极微生的,那么该是常了。这个地方有…这个论主抓住这个地方来难问他。因为你有超过的、有不超过的,超过的这一部分应该不是极微生的了,不是极微生的,它应该是常了吧?是这样问他。「亦应是常」。「若是常」,不合道理,因为事实上,都是无常。地、水、火、风、山河大地,不管是大风、大火、大水也好,都是无常的。

  

  

  

  戌二、难转计

  

  若复说言,有诸极微,本无今起者,是则计极微常,不应道理。

  

  这是第二科「难转计」,就是转变了它原来的执着,又另生起一想法。

  

  「若复说」,若你再说,这样说,你改变了你原来的想法,你又有一个知见。「有诸极微,本无今起者」,若说是极微生起的粗大的物体那一部分是「本无今有」。「本无今有」的,就是…极微生起,不过极微量的那一部分,它是无常的,那就是极微成就的。那么另外超过的一部份,是「本无今起」的,原来是没有,现在现起的,若是你这样子执着的话呢?

  

  「是则计极微常,不应道理」,那你执着极微是常,就不合道理。因为「本无今起」,就是新有的,原来没有,现在有。「本无今有」,这是无常嘛!原来没有,现在才有,那么它就不是常。「常」就是你追不到头的,追不到前、也追不到后,那才是常。若现在才有、以前没有,那么就是无常。「本无今有」,也就是本有、也会今无,也一定的,所以就是无常了。如果这一部分是无常,那么所有的都应该是无常,「是则极微常,不应道理」。

  

  这是第三科。第三科这样子结束了。这下面是第四科「由起造故」。

  

  

  

  卯四、由起造故(分二科) 辰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彼诸极微,起造麤物,为如种子等?为如陶师等耶?

  

  这是「总征」。说是你的意见,这个广大的物体,都是极微创造的。极微怎么创造法呢?说是「彼诸极微起造粗物」的时候,怎么样的生起?怎么样创造的呢?「为如种子等?为如陶师等耶?」它创造物的时候,像种子生芽那样子,那样创造?为如陶师制造陶器的时候,制造锅、碗、瓢、盆的时候,这样造?举这么一个譬喻。

  

  这是「总征」。底下「别诘」,别诘分二科,第一科「喻不相应难」,你这个譬喻和事实上不合。分二科「喻如种子等」。

  

  

  

  辰二、别诘(分二科) 巳一、喻不相应难(分二科) 

  

  午一、喻如种子子等

  

  若言如种子等者,应如种子体是无常。

  

  「种子」生芽这样造法,种子是「无常」的,那么极微也就应该是「无常」了。极微去创造粗大的世界,若像「种子」那样,种子是无常,那么极微也应该是无常了。那你执着极微是常,不合道理。

  

  

  

  午二、喻如陶师等

  

  若言陶师等者,彼诸极微,应有思虑,如陶师等,不应道理。

  

  「若言如陶等者」,像那个制造陶器的陶的工程师,像他那样子,「彼诸极微,应有思虑」,那个陶师制造陶器的时候,他心里面要想、要思惟的呀!要制造一个圆的、要制造一个方的,时间多了,会辛苦,有时候懈怠了;有的时候很勤劳的…,那这都是思惟、思想上的事情,你那极微也有思虑吗?是「应有思虑,如陶师等」是「不应道理」,极微是物质,是没有思虑的。

  

  这是「喻不相应难」,这个比喻不合道理。这下面第二科「同喻无有难」。

  

  

  

  巳二、同喻无有难

  

  若不如种等,及陶师等者,是则同喻不可得故,不应道理。

  

  这样说你找一个和事实相符合的比喻是找不到的,那也就是你说的,不合道理了,「不应道理」。

  

  

  

  卯五、根本所用故(分二科) 辰一、总征

  

  又汝意云何?诸外物起,为由有情?为不尔耶?

  

  这是第五科,「根本所用故」。这句话这个地方又有不同的理由。根本上来说,一件事情的出现,就是有那种须要。比如说有个房子出现,这个房子,我们须要这个房子,所以我们造一个房子,就是有这种作用,须要它才出现的。所以极微在造粗大的的体,这件事要符合这个原则,那才是可以成立的。就是约这个理由来破它。第一个是「总征」。

  

  「又汝意云何?诸外物起,为由有情?为不尔也?」「诸外物」生起的时候,这山河大地,地水火风生起的时候,「为由有情?为不尔耶?」是由于有情共同的业力的创造,而生起的?「为不尔耶?」为不是有情的业力创造?不是!不是有情的业力创造,究竟是怎么回事?问他。

  

  

  

  辰二、别诘(分二科) 巳一、由有情难

  

  若言由有情者,彼外麤物,由有情生;所依细物,不由有情,不应道理。谁复于彼制其功能?

  

  前面是「总征」,这是「别诘」,「别诘」中第一科「由有情难」。

  

  「由有情者」,如果你同意这些粗大的物体、地水火风,是由有情生,由有情的共业所创造的,你同意这个说法。「所依细物,不由有情」,那么粗物是依止细物而成、微细物而成,这个「极微」,它不是由有情造,这也不合道理。那就都不管是粗大的、是微细的,都是有情的业力所生,这样子比较公平!你说一部份的粗物,是众生的业力所造,极微就不是,这不合道理。

  

  「谁复于彼,制其功能?」你若一定执着极微不是有情造,那我提出个问题,「谁复于彼,制其功能?」因为众生的业力,当然一制造就制造一个全部份的嘛!那么那一部份说是有情业力,不能发生作用、不能制造极微,极微不是有情的业力制造的。那么有情的业力是要制造的,要制造的,谁能制服那个有情的业力,使令它不发生作用?这提出这个问题。「谁复于彼,制其功能?」谁又能够制服住、谁又能于彼极微,制服住有情的业力,不能制造极微呢?这个问题问的也是很好,这样子。这样说就可以知道,极微并不能够制造万物,都是有情的业力所造的,原来是这么回…还是这么说比较圆满。

  

  

  

  巳二、不由有情难

  

  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则无用,而外物生,不应道理。

  

  这底下是第二科「不由有情难」。「若言不由有情」,若是说不但是极微不由有情的业力创造,就是粗大的物体也不是,就是全部都不是有情的业力所造。「是则无用而外物生」,这个制造、不制造,就看它须要不须要。它若有情业力不制造,不是有情业力制造,就是不…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六 (9)》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