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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 (11)

  酉三、所知障因摄

  几是所知障因?谓一。

  这是第八科「缘起分别缘」,一共分九大科,第九科「诸门分别」。「诸门分别」里面分十四科,第一科「实非实有摄」,第二科「一事非一事摄」,第三科「所知障因摄」,就是从各种的立场来观察十二因缘,这样的意思。

  这十二缘起里面,那几个缘起支是「所知障因」所摄的?是这样意思。「障」就是障碍,一种是烦恼障,一种是所知障。烦恼障是凡夫的烦恼,所知障是圣人的烦恼,当然我们凡夫也是有这种烦恼,可是到了圣人的时候,还是有这个烦恼的,它是能障碍所知的真理,所以叫做所知障,就是阿罗汉断了烦恼障,他还是有所知障的。这个烦恼是最微细的,它不能够发业,它不能够造生死业,不能令我们得生死果报;虽然有这种烦恼,但是他能得涅槃,能够入涅槃的,不断它,也能入涅槃。但是对于度化众生有妨害,度化众生是需要有大智慧的,这个所知障若存在的话,智慧就有所不足了。在十二缘起支里面,那几个是属于所知障的因呢?「谓一」就是其中一个,就是无明第一支,这个无明就是包括不染污的烦恼在内,就是所知障。

  

  酉四、苦因果摄

  几能生苦?谓五。几苦胎藏?谓五。几唯是苦?谓二。

  「几能生苦?谓五。」这底下是第四科「苦因果摄」,苦的苦果,还有苦的因,苦的因,苦的果。在十二支里面,那几支是能生出来苦恼的?「谓五」,就在十二支里面,有五个支是属于这一类的。这五个支就是无明、行、爱、取、有,无明和爱、取是属于烦恼,行、有是属于业,加起来这五支能制造痛苦给自己,所以「谓五」。

  「几苦胎藏?」几个支是属于在胎藏里受苦的?「谓五」,也是五个。这个五个就是识、名色、六处、触、受这五法,这五法是在母胎里面,这个众生在母胎的时候,由这五法受这「胎藏」的苦。这五法是生、老死的因,由它而有生、老死,所以它也算是在因里,是因苦。「几唯是苦?」那几个唯独是苦的体性?那就是生、老死了,生、老死这两个唯独是苦。这是解答了这个问题。

  

  酉五、因果分等摄(分三科) 戌一、因分

  几说为因分?谓前六,无明乃至触,及爱、取、有三,说为因分。

  这是第五科「因果分等摄」,属于因属于果,这样用因果来观察它。这十二支里面,那几支是属于「因」的一部分的?「谓前六」,十二支前面六个支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这六个,这六支是属于「因」,它不是果,它是能招感果的因。「及爱、取、有」后面的三个支,触和爱之间有个受,受这个地方没有讲,就把它跳过去了,提到爱、取、有三个,这三个加前面六个,九个「说为因分」,来制造痛苦的因。

  

  戌二、果分

  几说为果分?谓后二,说为果分。

  「几说为果分?」这是第二,那几支是说它是果分?「谓后二」,就是生、老死这两支是果。这可见我们凡夫不管是希求什么,所得到的果就是生、老死,「说为果分」。

  

  戌三、杂因果分(分二科) 亥一、征

  几说为杂因果分?

  前面是六个加三个就是九个,又加上生、老死就是十一个,这十一个分为因、分为果,还剩下来一支,所以这底下又提出来问题,几支说它是「杂因果分」?又是因又是果呢?这样的意思。

  

  亥二、释(分三科) 天一、标

  谓所余支,说为杂分。

  「谓所余支」,前面把因也说了,果也说了,剩下那一支就是「受」。

  

  天二、征

  所以者何?

  什么原因说受是属于因又属于果呢?这是问,底下回答。

  

  天三、释

  有二种受名为杂分:一、谓后法,以触为缘因受;二、谓现法,与爱为缘果受,此二杂说为触缘受。

  「有二种受名为杂分」,这个「受」这一支,事实上的情形有两种受,就说它是「杂分」,它又属于因又属于果,又属于果又属于因,因果相杂说为杂分。「一、谓后法,以触为缘因受」,这底下说它是因,第二以下说它是果。「谓后法」,果是在因的以后,因是在果之前,现在的这个「受」它是后法的因。怎么作因法呢?「依触为缘因受」,这个受是依触作因缘,才能生起受的。现在是在种子的时期,还没有现行,所以这个受是「因受」,它不是果,将来有了果,那个果是以此为因的,是这样的意思。

  「二、谓现法」,第二个「受」就是由因有现行了,显现出来形相形体,显现出来色受想行识的形体了,显现出来眼耳鼻舌身意了。这个时候的这个受,「与爱为缘」,它能够给爱欲做生起的因缘,要有受而后才能生起爱,所以受是爱的生起之缘,这个就是「果」了,而不是因,是由因现出来的果。不管是什么样的果,经过了色受想行识,经过了眼耳鼻舌身意,你内心里面有了感受,那就是果报。这句话说得非常实际,表面上说是怎么样的不如意,怎么的如意,那都是表面上的事;真实的情形,就是你内心的那一念分别,那是果。你内心里面感觉到如意那就是果,感觉到不如意也是果,原来是这么回事。这样说「受」通于因、通于果,所以受是「杂分」,就是因果相杂的。

  

  酉六、能生二果摄

  复次几支能生爱非爱境界果?几支能生自体果?谓前六支能生前果,后三支能生后果,一支俱生二果。

  「复次几支能生爱非爱境界果?」前面是第五科,现在是第六科「能生二果摄」,两种果。除前面的道理讲出来的事情之外,又有几支,十二支里面几个部分能生出来爱非爱境界果?有爱境界的果,有非爱境界的果,就是顺心的境界就是爱,违背心的境界就不是可爱的了,这两种也都是果。这两种果是几支能生出来的呢?是「几支能生自体果」?这个「自体」就是生命体,我们这个五蕴身,这个眼耳鼻舌身意这个果,这么分别出来两种果,生命体是一种果,爱非爱又是一种果。

  「谓前六支能生前果」,这底下回答这个问题,前面无明乃至触这六支,是能生前面的爱非爱境界果。因为有了触才生出来受,于是乎就有爱非爱的境界果出现了。「后三支能生后果」,后面的三支是什么?就是爱、取、有,爱、取、有这三支能生出来自体果,生命体,这个生命体是由爱、取、有生出来的。这样看这种说法,能生自体果的是隔一生,隔一生的力量,前一生的爱取有生现在的生命体,这叫「能生自体果」。这个「能生爱非爱境界果」是现在,当时的境界,是当时的感觉。所以这是「后三支能生后果」,就是生自体果。

  「一支俱生二果」,一支是什么?就是「受」,受是通于爱非爱境界果也是受,生自体是果也是受,「受」这一支这么厉害,这么重要。

  

  酉七、受俱不俱摄(分四科) 戌一、乐受俱行

  复次几支乐受俱行?谓除二所余支。

  这是第七科「受俱不俱摄」,有这种受与你相应,这种受与你不在一起,俱就是在一起,不俱就是不在一起。分四科,第一科是「乐受俱行」。

  「复次几支乐受俱行?」这个如意的感觉和你在一起,和你在一起活动。「谓除二所余支」,这个「除二」,就是一共十二支把那个受支除去,还有一个老死,老死也不在内,这两支除掉。十二支除掉了这两支,就还有十支,「所余支」所剩余的这十支,就是有「乐受俱行」。除老死,因为老死这一支多数是苦恼的境界,不是乐受,所以把它除掉。这个受这一支也除掉,也除掉的原因就是它本身就是受了,不能说它还与受支相应,不能这么说。这个地方我是想了一想,怎么回事要除受?想了一想。

  譬如说前面这个十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这些,这个无明这一支的时候,当然也具足眼耳鼻舌身意,色受想行识都是具足的。但是这时候说它是无明,这无明它与乐受相应,它这时候有乐受和他在一起,那么无明、行、识、名色都是这样子。等到受支那个地方,受本身就是乐受,现在说几支是乐受?受支那个支里面也有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就是有乐受,有乐受就不能说再有一个乐受同它在一起,那这话就是多余了,不需要那么说。所以就是这等于说几支「乐受俱行」?就是十一个支,十二缘起等于去掉了老死,其他的十一支都是有乐受的,是这么的意思。

  我们譬喻说某甲和某乙是朋友,这个某乙现在来到某甲来作客,这就是譬喻这个乐受与无明相应了,与行支相应,与这么多支相应了,这样意思。乐受是某乙,乐受本身这个某乙,本身就是乐受,他本身与他自己作朋友,这话说的不通,不能说某乙到某乙家去作朋友,这话说不通。只有一个某乙,只有一个某乙就是自己和自己作朋友,这话说的不是太合道理,所以他不算数。把老死也不算数,老死是苦,所以也不算数,其余的十支都有乐受与它相应,那么再加上受支,受支也是乐受,所以十二支缘起里面,有十一支都是有乐受的,是这么意思。

  

  戌二、苦受俱行

  几支苦受俱行?谓即彼及所除中一。

  「几支苦受俱行?」十二支里面那几支是与苦受在一起活动的呢?「谓即彼及」,及彼前面那十支,乐受那个十支,及所除掉的一支,所除掉的一支就是老死。老死也是苦受,前面那十个也是苦受,就是无明它有的时候也与苦受相应的,行、识、名色都是,爱、取也是有与苦受相应的,这样说受支还是苦受,十二支都是苦。几支与苦受相应?十二支都是苦,这是这么意思。

  

  戌三、不苦不乐受俱行

  几支不苦不乐受俱行?谓如乐受,道理应知。

  「几支不苦不乐受俱行?」这是第三科「俱行」。「谓如乐受,道理应知」,就是前面那个乐受,乐受就是十一支,现在这个不苦不乐受就和乐受也一样,那个老死,老死是苦支,那不能说是不苦不乐,前面的与不苦不乐支相应,所以一共是十一支,是与「不苦不乐」相应的。

  

  戌四、不与受俱行

  几支不与受俱行?谓所除中一。

  这几个支里面的第四科「不与受俱行」。那么「不与受俱行」的,就是所除掉的那个,就是那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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