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活动,就能引起你内心的欲染,可染着,就是这欲染是所染着的,能引起这个欲染、这个欲心,染着这个境界。「或由得现所得」,或由得现前所得,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你得到了。「或由随念先时所得」,或者是随你心情的回想,回忆过去时候,所得到的这些色。「而生于喜」,以前得到的如意的,也会生欢喜。「如是相喜,名依耽嗜喜」,这叫做「耽嗜喜」。
「云何依耽嗜忧?谓于眼所识色,可喜可乐,乃至可染,或由不得现所得,或由随念先时所得,若已过去」,「先时所得」就是已经过去了。「若尽若灭」,这先时所得,它逐渐地、逐渐地在「尽」,或者完全没有了就「灭」。「若离若变」,说是它没有过去,但是和你分离了,说是没有分离,但是有变化,不如你意了。「而生于忧」,这时候心里有恨了。「如是相忧,名依耽嗜忧」。
「云何依耽嗜舍?谓愚痴无智」慧的 ,「无闻」没有听闻佛法的「异生」凡夫。「于眼所识色,顾恋于舍」,这个「舍」,不是前两种,不是那个喜爱和那个忧的舍,不是两种,这时候这个舍,面对的这个舍,是中庸性的,但是你心里面也还是有执着,「顾恋于舍」,还是有爱着心。「执着诸业,趣向于色」,用执着心,有很多的行动,「趣向于色」,还是倾向于色。「依止于色」,心里面依止留恋这个色。「不舍于色」,不能弃舍这个色。「不超过色」,超过色就是圣人了,凡夫是不能超过这个境界的。「于此中舍,是名依耽嗜舍」,这样的舍叫作「耽嗜舍」,就是境界虽然是属于中庸性的,但是你心还是执着的,这叫「依耽嗜舍」。「此如《显扬论》说」,《显扬论》上说得比这里详细一点,说得多一点。(显扬论五卷十页)
「佛圣弟子」,就是得圣道的弟子。「于此依耽嗜喜心生厌离,是故说言不住于爱」,解释那个不住于爱。「于此依耽嗜忧心生厌离」,也是不执着,厌离是厌离那个境界,同时也厌离自己生瞋心,自己生瞋心的时候,自己要知道厌离,「是故说言不住于恚」。「于此依耽嗜舍心生厌离」,于舍也心生厌离,不执着,「是故说言数数思择安住于舍」。「此安住舍,谓出离舍应知」,是出离舍,不是那个执着的舍,这还是不一样。
这是把这个安住正念,什么叫安住正念?就是这样子安住正念。怎么样才能够得身轻安?这是第一个方法「由住正念」。
天二、由修律仪
彼设已生,或欲贪缠,或瞋恚缠,或愚痴缠;三身为缘,所谓喜身、忧身、舍身,而不坚着乃至变吐。
这底下第二科「由修律仪」,修这个根律义。
「彼设已生」,彼那个人,假设他已经生出来,生出什么?「或」者是「欲贪缠」,不是色界、无色界的贪,而是欲界的贪缠,这缠是贪的烦恼已经现出来了,缠扰你的心。「或瞋恚缠,或愚痴缠」,已经生出来了,你不知道它是缘起的,是苦、空、无常、无我,你没有这样的正念,那就是愚痴了,叫「愚痴缠」。「三身为缘」,这贪瞋痴的烦恼,以三身为它生起的缘。什么三身呢?「所谓喜身、忧身、舍身」,这个由于喜生贪缠,忧身生瞋缠,舍身生愚痴缠。「而不坚着,乃至变吐」,这个修律仪的这个人,他不坚着这个境界,这忧喜舍的境界,他不坚着,所以他就不起这个欲贪缠、瞋恚缠、愚痴缠。就是若生了,他也不坚着,他能够把它调伏了。一个是本来不生,或者生起来了,他能调伏它。这「修律仪」,就是毗奈耶,就是能够调伏它,不执着这忧喜舍,乃至到变吐,这不执着和变吐意思不同。
《披寻记》六三四页:
彼设已生或欲贪缠等者:谓由依耽嗜喜、或忧、或舍,三身为缘,现在已生贪瞋痴缠,佛圣弟子不坚执着,或永弃舍,令诸缠断;或永变吐,令随眠断。由是说言:而不坚着,乃至变吐。
「彼设已生或欲贪缠等者:谓由依耽嗜喜、或忧、或舍」,依耽嗜喜、耽嗜忧、耽嗜舍,这「三身为缘,现在已生贪瞋痴缠」,因为有喜忧舍的缘,才生起贪瞋痴的烦恼。「佛圣弟子不坚执着」,不那么很坚固地执着,这色声香味触是可喜的、是可恨的、是舍的,不执着这个事情。「或永弃舍,令诸缠断」,你这个正念如果有力量的话,就把这个贪瞋痴的缠就弃舍了,使令这缠就中断了,不相续下去了。
「或永变吐」,这什么意思?「令随眠断」,使令种子都断了。你修四念处,修无我观的时候,达到那个寂灭境界的时候,他就有断种子的力量。如果只是修不净观,能调伏缠的活动,能使令现行的烦恼停下来,但是不能断种子,断种子一定要修无我观,才能有这个力量。但是用不净观来调伏贪瞋痴缠,这个力量还是很大的,所以佛也提倡修不净观。「由是说言:而不坚着,乃至变吐」,这两个意思还是不一样。
【问答补充:这个「变吐」,这「吐」是把它吐出去,这「变吐」,由变而吐。这「变」怎么讲?就是修四念处观,就把烦恼的种子消灭了,就名为「吐」。因为我们原来是随顺烦恼的活动,所以一直地增长烦恼种子的力量,增长烦恼的力量,也就是增长种子的力量;现在转变了,修四念处,就是损减消灭烦恼和种子的力量,所以就把烦恼的种子完全消灭了,所以叫做「吐」。】
由是因缘,于属三身诸烦恼缠得不现行,轻安而住。
由于你「住正念」,由于你「修律仪」,所以「于属三身的诸烦恼」,系属于喜忧舍,这是心所法。「诸烦恼缠得不现行」,烦恼缠不活动了,你心情就自在,就「轻安而住」,你就会这样。
这是「修律仪」,底下是第二科「简所得」。第一科是「辨因缘」,辨身轻安的因缘,一个是「住正念」,一个是「修律仪」。现在第二科「简所得」。
亥二、简所得
如是名为得身轻安,而未能得心善解脱。由彼随眠未永断故。
「如是名为得身轻安,而未能得心善解脱」,简别你现在得到的境界是这样的,得了身轻安,但是没得心善解脱,心善解脱还没成就。这前面是说得「身轻安」,这以下第二科说「心善解脱」。
「由彼随眠未永断故」,为什么没得到心善解脱?得到身轻安,而没得心善解脱,什么原因?「由彼随眠未永断故」,随眠没断,所以还没得心善解脱。
下面第二科说这个「心善解脱」。
戌二、心善解脱
彼于后时,又能永断属彼随眠;即于属彼诸烦恼中,远离随缚。如是乃名即于三身贪瞋痴所,心善解脱。
「彼于后时,又能永断属彼随眠」,后来你继续努力地修行,你就能永断,断随眠那是永断;「属彼随眠」,系属于那个烦恼的随眠。「即于属彼诸烦恼中,远离随缚」,属彼贪瞋痴缠,属彼贪瞋痴烦恼中的那个种子,那个种子它长时期地随逐你、来系缚你,现在远离了,种子也息灭了,所以「远离随缚」。远离系属于彼烦恼的种子也永断了。
「如是乃名即于三身贪瞋痴所,心善解脱」,这样子断了烦恼的时候,「远离随缚」,随逐你,一直系缚你的种子。这样子乃名为,即于三身喜忧舍,生起的贪瞋痴的这烦恼,就心善解脱了;于三身贪瞋痴这个地方,心就解脱了。你这一念心,就解脱了贪瞋痴的现行,贪瞋痴的种子,这时候你心情自在了,是心善解脱。
酉二、例余所识法
如于眼所识色,乃至于身所识触,当知亦尔。
这是第二科「例余所识法」。
「如于眼所识色」,如前面说的「眼所识色」是这样子,耳所识声,「乃至身所识触,当知亦尔」,也是这样子,也有喜忧舍,也有贪瞋痴缠这样子,也要安住正念,也有修律仪这样子,也有心善解脱。
申二、结
如是已断五下分结,越五暴流。谓越眼暴流,能见诸色,乃至越身暴流,能觉诸触。
这是第二科「结」。「如是」,像前面说这个,就是初果圣人,他「已断」灭了「五下分结」。五下分结前面我们也是讲过,身见,就是萨迦耶见是身见,戒禁取见,还一个疑,这是三个,另外还有贪、瞋。《俱舍论》上说:「由二不超欲,由三复还下」,你有欲贪,你有瞋恨,你不能超越欲界;你有贪、瞋,你不能超越欲界。说是我努力修行,我到色界天、无色界天去了。「由三复还下」,你有身见、戒禁取见和疑,你还是要下来,你又回到欲界来了,这是五下分结。你有这五种烦恼,它能够顺于你在欲界里生存,所以叫作「五下分结」。
这上面说「五暴流」,是眼耳鼻舌身前五根,这是断了欲以后,从这文上看出来一件事,就是你断了欲的时候,这欲的烦恼,主要是欲界的欲烦恼,你心就不向外攀缘了,向外攀缘就是从眼耳鼻舌身,由这五根向外攀缘。现在是断了五下分结以后,不向外攀缘了,所以在眼耳鼻舌身这五个「暴流」,你超过去了,超越它了。所以这上面说:「谓越眼暴流,能见诸色」,能见诸色是苦、空、无常、无我。「乃至越身暴流,能觉诸触」,还是苦、空、无常、无我,心里面就不攀缘它了。
未二、当度第六(分三科) 申一、标
如是越度五暴流已,余有第六意暴流在,为当越度,复修无作、无动、系念。
这是第二科「当度第六」,前面是「越五暴流」这一科解释完了,现在「当度第六」。
「如是越度五暴流已,余有第六意暴流」,这第六意根发意识,这里面贪瞋痴,五暴流还是在的。「为当越度,后修无作、无动、系念」,要修这个方法,才能超越这个第六个暴流。
我们现在,再多说几句说,现在说这些事情,这都是说的毗婆舍那,说的毗婆舍那。就是用功修行的时候,你要修奢摩他,但是也要修毗婆舍那,这个毗婆舍那就这样修。有两种不同:一个是你不静坐的时候,你这眼耳鼻舌身面对境界的时候,你要注意「修律仪」。说我这时候,我静坐,我没在大街上走,我是静坐了,前五根不活动,我在第六意根…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七 (8)》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