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里面没有乐的感觉,但是它有能力令你得到乐,等到乐出现的时候,心里面感觉乐,这才是受乐,这是乐的自性。
亥三、苦对治乐
苦对治乐,息众苦故,遣众苦故,说名为乐。非乐因故,非自性故。
这是第三个「苦对治乐」。就是你所有的饥寒,寒热饥渴所有这些苦停止了,停下了,停止了,「息众苦故,遣众苦故,说名为乐」,有这苦的时候,你有方法把它排遣出去。排遣了以后,你感觉乐,「说名为乐」。「非乐因故」,不是指乐因说的。也不是指乐的自性说的。这个是不同。
亥四、受断乐
其受断乐非乐因故,非自性故,亦非息遣种种苦故,说名为乐。然依胜义,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故名为乐。
这是第四科「受断乐」。这个受断也是乐。这个乐,是什么呢?不是指乐因说的,也不是指乐的自性说的,不是。这个乐的自性前面讲,你的第六意识在这里感觉到快乐,是这样,「非自性故」。「亦非息遣种种苦故」,这个时候呢,这个灭受想定的乐,也不是排遣各种苦,没有这个意思,「说名为乐」。
「然依胜义,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故名为乐」:这是说出个原因来。「然依胜义」,这个对胜义来说呢,就是这个圣人,阿罗汉以上大菩萨佛的境界,无分别智的时候,能见诸法的胜义,是那个时候。由那个时候,站在那个立场来说的时候呢,「诸所有受,皆悉是苦」。只要是你这个心,与一切法接触,你有感觉,都是苦恼!都是苦。这个当然这种境界是证悟那种境界你才会知道;我们没有证悟这个境界,我们不知道。从文字上知道有这回事;但是你若常常静坐呢,可以比而知之。你常常静坐有点相应的时候,你就感觉到这个身体有变化,和以前不静坐的时候那个身体的粗重,现在身体里面感到觉轻快。感觉轻快的时候,你也就可以名之为乐。但是你要懈怠了呢,那个粗重的境界就又回来了。这样说呢,就是静坐的人哪,就看到一切不静坐的人统统都是苦!就会有这种感觉。那么这个,我们凡夫乃至到就是没有定的人、得定的人,都是凡夫,乃至初得圣道的人,都算在内,一直到佛的境界,来看一切众生,都是苦!「诸所有受,皆悉是苦」都是苦。这当然,这是这个阿罗汉,就可以有这个境界,「皆悉是苦」。
「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等到这个人到三果圣人的时候,他才能得到这个灭尽定。这个三果圣人,超越非非想定,安住在灭想受定的时候,「此胜义苦,暂时寂静」。这个「胜义苦」这句话是什么?就是证悟胜义的人,才知道这是苦!才知道我们人间、欲界的人都是苦!得了色界四禅、无色界四空定的时候也是苦!才能知道。没证胜义的人不知道。譬如说我们现在自己,没有什么病痛,身体四大调和,行住坐卧都很自在,也不感觉到什么苦,我不感觉苦;但是要是得了禅定的人,也是苦,感觉到我们是苦。若是说是证悟胜义谛的人,色界四禅、无色界四空定的人也是苦,那个圣人看他们也是苦!你没证胜义,不知道。所以这个苦叫作胜义苦。「暂时寂静」,就是这个人,他入了灭受想定的时候,这个胜义苦暂时地停下来了,寂静了。无色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这时候这个寂静暂时地寂静住了,所以名为乐。这个灭尽定是暂时的。这是解释这个「受断乐」。
亥五、无恼害乐(分二科) 天一、三菩提乐
无恼害乐所摄最后三菩提乐。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于现法中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故,说名为乐。
这是第五科「无恼害乐」分二科,第一科先解释三菩提乐。无恼害乐里面也有四种乐,现在是「无恼害乐所摄的最后三菩提乐」,就是大阿罗汉、辟支佛到佛的境界。「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得了三菩提乐的这个人呢,他有什么境界呢?「当来世此胜义苦」,不是现在,现在因为他还有这个生命的存在,说将来的时候,他这个身体他弃舍了。弃舍了的时候,这个色受想行识:无色受想行识了、无眼耳鼻舌身意了。这时候这个胜义苦永久地寂灭而不现起了。这是「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是无余涅槃。
「于现法中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故,说名为乐」,这是有余涅槃。「于现法中」,就是你现在这个生命还存在,你这色受想行识还存在没有灭,在这个色受想行识里面,「附在所依」,所依就是色受想行识。谁是能依止呢?就是诸烦恼品一切粗重,附在你的色受想行识里面。这一切的烦恼种子「永寂灭故」,因为你修四念处成功了的时候,你的这个色受想行识里面的烦恼种子完全寂灭了!而不是暂时地,永久地寂灭了!但是色受想行识还在,只是里面清净了,没有污染的烦恼种子了。这个时候呢,就是有余涅槃。这个有余依涅槃也好;无余依涅槃也好,都叫作三菩提乐,「说名为乐」。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等者:依无余依及有情依说二寂灭,如文次第配释应知。
这个先说论上的文,「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等者:依无余依涅槃」:就是前面那个第一句,「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这是无余依。这个依就是色受想行识,「无余依」,把这个剩余的这个色受想行识也灭了,叫作无余依。「及有情依」,这个「情」字应该是岔字,就是应该「有余依」。「及有余衣」:就是你把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这件事没有了,还剩余色受想行识作依止处,那叫作有余依,这无余依和有余依「说二寂灭」,说二种寂灭。二种寂灭:第一个寂灭,就是一切烦恼品粗重永寂灭,是一种灭;剩余的呢色受想行识也寂灭,就是无余依灭,就是二类。「如文次第配释应知」,那么这叫做三菩提乐。这个三菩提乐当然是圣人、是阿罗汉、辟支佛、佛的境界,大菩萨境界在内。
天二、出离乐等乐
诸余所有无恼害乐,于最后乐能随顺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当知亦名无恼害乐。
这是三「菩提乐」解释完了,现在解释「出离等乐」。「诸余所有无恼害乐」,这无恼害乐里边有四种乐,最后一种是三菩提乐解释完了。这四种乐剩余的无恼害乐就是出离乐、远离乐和寂静乐,这三种,这三种也是无恼害乐。「于最后乐能随顺故」,对于那个出离乐:出家了,出了烦恼家,修学圣道。他不是,还没达到三菩提乐的境界,没达到。但是呢「能随顺故」,你出家了呢能随顺这三菩提乐,他不违背三菩提乐,有这种能力。
「是彼分故」,那个远离乐就是得了初禅了,他也是能随顺三菩提乐,是三菩提乐的因缘,是因,分者因也。「能引彼故」,那个寂静乐,你得了二禅、三禅、四禅,乃至非非想定,这个寂静乐「能引彼故」,它有能力引出来三菩提乐。「故知亦名无恼害乐」,所以也叫做无恼害乐。这样说呢?是三菩提乐名为无恼害乐,其他的出离乐、远离乐、寂静乐,只是有一点帮助,有一点帮助你得菩提乐,所以也名为无恼害乐,是这样意思。当然这个呢你须要修四念处,他就有这个随顺的力量,「是彼分故能引彼故」,如果你成就了,你也出了家了,你也是得到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乃至非非想定,但是你不修四念处,没有这个力量,就不名为无恼害乐了。
戌三、思择所应(分二科) 亥一、泛明道理(分二科) 天一、有无利益别
此中菩萨念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安乐,终不念与无利益品所有安乐。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以无倒慧如实了知。劝诸众生,令悉舍离,随力所能,方便削夺。
这是第三科「思择所应」。「思择所应」这个地方就是解释这些乐,这些自利的乐、利益他的这些乐;「略标所应」第一科,第二科「广列种类」。就是纯自利、自利共他、纯利他、利他共自这些乐都讲完了,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这些种类统统都讲完了。现在呢就是「思择所应」,看这「思择所应」什么意思?分两科,第一科「泛明道理」,就是宽泛的说明利益众生自利利他的乐。分两科,第一科是「有无利益别」,有利益、无利益的差别。
「此中菩萨念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安乐」,是前面这一大段里面说的这些利益众生的事情。总而言之,菩萨的慈悲心「念」心里面在忆念、「与」就是施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的安乐。就是这些安乐的事情布施给众生,对众生要有利益才可以,对于众生有利益才是可以的。「终不念与无利益品所有安乐」,「终」是永久的意思,永久也不会忆念给众生无利益的安乐;是安乐,但是对你没有利益,就不给你,是这样。
「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以无倒慧如实了知」,菩萨对于众生没有利益的这种安乐,凭什么知道这个安乐是无利益的呢?「以无倒慧」就是没有颠倒的智慧,这个智慧观察得非常正确,没有错误。用这个智慧知道的,知道这个安乐对于众生没有利益。譬如说是:这个众生他要修学圣道,我给他个大宝楼阁给他住,佛菩萨不做这个事,为什么不做这个事?对他没有利益!就给你个破茅蓬最好,比较合适!就是这样好了,不再给你个大宝楼阁。
佛在世的时候有个比丘和佛说要把我住的寮房庄严的像皇宫那样子,我才能修行,不然我就不用功修行!佛说:好。佛就派阿难尊者到波斯匿王那里,把皇宫的这些庄严具借来了,把他的那个寮房给他庄严起来,然后这个比丘修四念处得阿罗汉!如果说他只是放逸而已,有很好的享受他不修行,佛不会给这个事情的,佛是经过无倒的智慧,如实了知的。所以「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对你是安乐;但是对你没有利益,佛不做这个事情。所以我们众生向佛有所求,他不一定满你愿的,不是他没有能力,而是不肯这么做。因为什么不做?对你没有利益!可能对于你有过失。
「劝诸众生,令悉舍离,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这是说菩萨,菩萨劝导众生「令悉舍离」,劝你舍离没有利益品的安乐,你要放舍,放弃这件事,放弃这件事。可见若是对于你有利益的事情,佛菩萨会帮助你,会帮助你的。对于你有利益,没有过失,那菩萨会帮助你,是这样意思。「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这个劝诸众生令悉舍离,但是众生不舍离,这个众生他不舍离,那怎么办?那么「随力所能,方便削夺」,随他自己的智慧所能的,「方便削夺」,就是想出来种种的方法,要把对你无利益的事情弃舍,「方便削夺」。
《披寻记》一一五七页:
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者;戒品中说: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事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悲愍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菩萨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陵本四十一卷六页)如是等类,其义应知。
「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者」,这个我常常念ㄒㄩㄝˇ,我查字典念ㄒ一ㄠˋ也行,念ㄒ一ㄠˋ。看这个《披寻记》:「戒品中说」,就是这个〈菩萨地〉有〈戒品〉。
「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这个菩萨的智慧看见这个人有大势力的力量,什么呢?就是增上宰官。有高尚的地位,是一个国家有权力的人、领导人。「上品暴恶」,这个官他是暴恶的特别的厉害,就是上品的暴恶,什么暴恶呢?「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他对于老百姓,一点慈愍心没有!「专行逼恼」他就是专做这种事,就是逼恼老百姓,来苦恼这个老百姓,他从中得利益。
「菩萨见已,起怜愍心」,菩萨看见这个有权利的这个人做这种事情,就起怜愍他的心,因为这个人,将来这个人受苦了,菩萨就慈悲他。「发生利益,安乐意乐」,菩萨这个怜愍心,什么叫怜愍心?就是对这个增上长官,苦恼老百姓这个人,菩萨对他发生利益安乐的意愿。意乐者意愿也,就是要利益他、要安乐他,他将来是无利益无安乐了!菩萨这个时候要对他希望能利益他,有这样意愿。
「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菩萨随他的力量所能办到的,就是「若废」,就是罢免他,「若黜」就或者是贬斥他,把他贬了他。其实这个「黜」也有废的意思,把他这个增上的身分、这种有权利的地位,把他去掉,把他罢免了!做这种事情。
「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这句话,前面这一句话,政府的人看见这句话不高兴、不欢喜!不欢喜这件事!政府的人不欢喜这件事:「!你要搞我?」会有这个事情!但是这是菩萨是有这种慈悲心的!不过菩萨没有这个因缘当然不能做这个事情。「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劫盗众生的财产的这个贼,「夺他财物」夺取众生的财物,「若僧伽物」或者大众僧的东西、「窣堵波物」或者塔里边的财富,「取多物已」他夺取了很多财物以后,执为己有,那就是他的了。「纵情受用」就是放纵自己的贪瞋痴,来受用这些财物。「菩萨见已,起怜愍心」,有大悲心的菩萨,看见这个人起怜愍心。
「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因为他这样子做,他是没有利益,没有安乐了,将来受苦了!那么菩萨就发生利益他、安乐他的意愿。「随力所能,逼而夺取」,菩萨随他所能办到的,把这个财物把他夺回来。「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不能叫他受用这个财物以后,将来就会要受长夜,就是很久的在黑暗里面受苦了!受这「无义无利」,没有义也没有利,就是没有安乐了。「菩萨随力所能,逼而夺取」(陵本四十一卷六页)这个文是那上的。「如是等类,其义应知」。
在这个戒律上有说一件事:譬如说贼来偷我们出家人的财物。你这个时候不同意,不同意偷这个东西,你可以要回来,同他要可以。如果他偷取你的东西,拿走了,你心里面放弃了,放弃了,你心里面动这个放弃的念头以后,你不可以再同他要。你再同他要呢,名为「贼劫贼」:你同他要,你也是贼!他偷你东西是贼,你去和他要也是贼了。所以这个佛法是说:就是你动念头就算数了!不是说要签字,不是这个意思!你一动念头,你再第二念头,就受第一个念头的影响。你没有放弃,虽然他拿去了,你没有放弃,你还有所有权,你再要回来,是合法的。
但是现在菩萨这个情形呢?和这个情形不一样,和这情形不同。就是菩萨看见前后的因果关系,这个人偷这三宝的东西,偷众生的东西,将来他苦了!就来救护他,所以把他夺回来;但是菩萨是心里面是离一切相的。我是想要把他讲完的。好,就讲到这里。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五 (8)》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