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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六 (11)▪P2

  ..续本文上一页处是没有的、于假说相依也是没有的,就是离言自性是没有的,胜义法性都没有。「于实有事起损减执」,依他起和圆成实性就是离言自性和胜义法性,是真实有的;但是他认为没有,就把真实有取消了,起损灭执。它若是有就应该还它有,它若是没有就是还它没有,按它的本来面目来说话那就好了嘛!不!外面那件事情的相貌按照我的思想来讲,我说它有就有,我说它没有就没有;现在我说通通都没有就是起损减执。

  

  现在就是这两种人,前面第一种人只是有遍计执,「谓有假说自性自相」,认为遍计执是真实有。第二种人呢!认为依他起和圆成实都没有。

  

  

  

  《披寻记》一一九七页: 

  

  于假说相处至胜义法性者:起言说想是名为处,想为言说随起因故。彼所说事是名为依,非无唯事有所说故。此处及依皆是离言自性胜义法性。

  

  「于假说相处至胜义法性者:起言说想是名为处」,于假说相处的「处」就是发起言说的那个思想。

  

  「想为言说随起因故」,因为你内心的思想是一切语言文字生起的原因,你内心不思想你说不出来话的,不能写文章的,一切名言都是从思想发出来的,所以它是因,处就是指这个说的。

  

  「彼所说事,是名为依」,「于假说相依」,这个「依」是什么呢?彼所说的事情,那个言说所表达的事情,那是一个依止处。我们那天说的譬喻,说那里有条绳子,光线不好就看成蛇了;比如我们说「这里有一条蛇!」之所以认为那里有一条蛇,还是因为有绳子,所以绳是所依。「彼所说事」那叫做「依」,如果那里没有绳子,你也不会说那里有条蛇了,所以绳子就是蛇的依止处。当然也不完全是绳,也是你内心──光线不太好,光线不太好就是无明啊!你没有智慧啊!所以你的内心就受到无明的影响,「啊!那里有条蛇!」就是搞错了。

  

  「非无唯事有所说故」,为什么有所说还要有个依赖的地方呢?「非无唯事」,不能没有那个「唯独的事」而会说话的,一定要有个依他起;这「唯事」还有一点道理,这下面解释。「此处及依皆是离言自性胜义法性」,这里说的这个处和那个依,就是离言自性和胜义法性;他说这些都是没有的,所以就是一个起损减执,这就是第二种人,这是标列两种人。

  

  

  

  洪二、出彼过失(分二科) 荒一、于初种

  

  于实无事起增益执,妄立法者所有过失,已具如前显了开示,于色等法实无事中,起增益执有过失故,于佛所说法毗奈耶甚为失坏。

  

  这里说出彼过失,就是把他的过失说出来。分两科,第一科于初种,就是头一种人。

  

  「于实无事起增益执」,假名安立的一切法,这件事其实在日常生活里面时时会碰到,人与人在一起常要说话,那么这就是「假名」,利用假名字来说一切事。或者我们读书也是名字,一个字一个字的也是言句,也在表达一切事情。一个语言、一个文句,加起来就是名与言。所表达的都是没有那件事。这是我们时时会碰到的事,而我们的习惯呢「起增益执」,认为是真实的,那一句话表示真实有那一件事,心就被那句话动了,起增益执。

  

  「妄立法者」,错误的建立那件事,认为真实有那件事,「所有过失」你错误的执着真实有那件事就会有过失,有什么过失呢?「已具如前显了开示」,已经详细的像前一大段文显了开示,已经说过了。就是那四种过失:多体相违失、杂体相违失、无体相违失、称体相违失,这四种过失前面已经说了。

  

  「于色等法实无事中,起增益执有过失故」,这四种过失其实就是这个意思,「于色等法」,于色受想行识、眼耳鼻舌身意这一切法。「实无事中」,法就是事,这些法实在是没有的。「起增益执」,我们就认为真的,它那句话是真有那样意思,起增益执。禅师的语录上说:不随天下老和尚的舌头转。那个老和尚有时候说:「即心是佛」、「即心非佛」、「非佛非心」;那老和尚忽然间这样说、忽然间那样说:「觅心了不可得,佛也不可得」、「说即心是佛」…各式各样说法。你要随他舌头转,你就是没有开悟,不随老和尚舌头转,这就是开悟了。

  

  所以,你不要放过这个机会。它这四种过失你放在心里想,就是告诉你那句话里头没有真实义,是空无所有的。说我看见那个山也是如幻如化的、那个雪也是如幻如化的。说我作梦啊!本来是夏天,夏天很热的,作梦:天下雪了、冻冰了很冷,一醒了梦呢?不是的,那怎么回事呢?就是由你心里想所成,不是真的,那个梦就是你心想。

  

  现在这个告诉我唯识的理论,一切法都是心的变现,它依我们的虚妄,什么叫做心?什么叫做虚妄分别?三界心心所,欲界、色界、无色界,众生的心所法,这都是虚妄分别。「一切法以虚妄分别为体性」,这句话怎么讲呢?就是一切法本身是没有体性的,是用我们的虚妄分别做它的体性,离开了我们心的分别,那件事没有自己的体性,它不是有独立的体性。在我们的习惯、在我们的思想,那里有一棵树,那里有一条毒蛇,它有独立的体性,和我的心是分开的,我们的习惯是这样子。

  

  现在佛在经论上说,一切法没有独立的体性,都是内心的分别,你若不分别就没有事了;所以说一切言说安立的一切法它本身是空的,是没有的。比如说我们眼睛有病,你看那虚空里有花;但是明眼人,眼睛没有病的,看那虚空很明净,没有花,那么就知道那个花是是空的、是没有的。为什么我看见是有呢?是你自己眼睛有病,看见有花,我眼睛没有病什么花也没有,就表示那个是没有体性的。说是「色等法实无事中」,实在是没有「起增益执」,我认为是有,是千真万确的,我看见的,不是听别人说的,是真实的,起增益执「有过失」,有这样的思想是有错误的,由执着心所变现的一切境界是错误的。

  

  「于佛所说法毗奈耶甚为失坏」,就是破坏了佛法,你想要在佛法中成就无量功德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这是很高的境界;本来我们的思想就是这样子,言说法都是有真实性的,我看见那个高山是真实有的,我看见大海都是真实有的,用这样的思想去做功德,亦复如是。现在说我们若是这样思想是有过失的、对于佛法是有破坏性的,和我们凡夫的说法是相反的。

  

  

  

  《披寻记》一一九七页:

  

  已具如前显了开示者:谓如前说四种过失:一、多体相违失,二、杂体相违失,三、无体相违失、四、称体相违失,具如所判。言显了者,谓自通达甚深义句,为他显示故。言开示者,谓他展转所生疑惑,皆能除遣故,如〈摄异门分〉说。(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页)

  

  「已具如前显了开示者:谓如前说四种过失:一、多体相违失,二、杂体相违失,三、无体相违失、四、称体相违失,具如所判」,就像前面已经说过了。

  

  「言显了者」,显了怎么讲呢?「谓自通达甚深义句」,谓你自己经过了努力的学习、专精思惟,明白了「甚深义句」,就是假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是无自性的、是毕竟空的,你通达了这句话。「为他显示故」,你若通达了呢?你就会为他人去显示、开示,明显的指示出来这个道理。

  

  「言开示者」,开示怎么讲呢?「谓他展转所生疑惑」,你把「假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是毕竟空」的这个道理显示出来之后,别人会有疑惑,因为有了一点明白了呢,因明白而有疑惑,因疑惑又有疑惑,展转所生的疑惑「皆能除遣故」,把疑惑提出来呢,能够把疑惑除遣、破除去,那就叫做「开示」。显了和开示的意义有点不同。「如〈摄异门分〉说(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页)」就是开示和显示这么讲是在〈摄异门分〉讲的。这是于初种就是第一种人的过失。

  

  

  

  荒二、于后种(分二科) 日一、标当说

  

  于色等法实有唯事起损减执,坏诸法者所有过失,由是过失,于佛所说法毗奈耶甚为失坏,我今当说。

  

  现在说到第二种人,分两科,第一科是标当说。「于色等法实有唯事起损减执」,对于实有唯事的依他起不同意,不承认有依他起这个事情,起了损减执,就是破坏了依他起;破坏了依他起就是破坏一切法,也就是破坏了圆成实、也破坏了遍计执的,所以叫「坏诸法者」。这样思想的人有什么过失呢?他「所有」的「过失」,「由是过失,于佛所说法毗奈耶甚为失坏」,这有严重的破坏性「我今当说」,我现在要再说一说他的过失,这叫做标当说。

  

  

  

  日二、释非理(分三科) 月一、破斥(分三科)  盈一、标过

  

  谓若于彼色等诸法实有唯事,起损减执,即无真实亦无虚假,如是二种皆不应理。

  

  下面第二科释非理,解释他的过失。「谓若于彼色等诸法实有唯事,起损减执」,他的过失我说一说你听。若是「于彼色等诸法」,于彼阿赖耶识的种子所变现的一切法,就是内心以虚妄分别为体性的这一切色等诸法。「实有唯事」,它是真实有的,不是像空中有空花;空花体性是空的,现在这个不是空花,它是有。「唯事」,唯独是因缘所生事,「起损减执」;「没有,这件事没有!」你若有这样的思想的话「即无真实亦无虚假」。

  

  这个「色等诸法」就是以虚妄分别为自性的,也就是唯心所现的这一切法,它是真实有的,是有这件事的;你若不承认的话,起损减执,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即无真实」;就没有真实事的,「真实」这句话就是依他起的因缘所生法和遍计执的这一切法对比,两件事来对比的时候呢,这个依他起是真实有这么一件事,遍计执是空无所有的;就是互相对比的时候,依他起是真实有这么一件事的,若是没有这个真实了「亦无虚假」,那虚假也不能有了,就像那地方没有绳子盘在那里,你也不会认为那里有一条蛇,蛇是虚假的嘛!蛇是没有的,那条绳子是真实有,蛇的有要以绳子为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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