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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四十 (16)▪P2

  ..续本文上一页及犯处相。

  这是第二科如应授戒,这个「如应」如其所应为他授菩萨戒,如应授戒,前面说是这个人不能给他授戒的,现在是「如应授受」。分三科第一科先说法藏。「又诸菩萨欲授菩萨菩萨戒时」这个又诸菩萨指传戒的菩萨说,说这个具足六波罗蜜种性相貌的诸菩萨,欲授菩萨菩萨戒时,他的这个慈悲心动了,想要授予此菩萨的菩萨戒,一发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就名为菩萨,为这位菩萨授菩萨戒的时候。

  「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菩萨学处及犯处相」那么先要为他授菩萨戒,应该要怎么样办法呢?先应该为他讲说菩萨法藏,那么就是大乘佛法,就是修多罗了,这个大乘佛法。大乘佛法,不管是大乘是小乘,要说明两件事,小乘佛法也是这样,大乘佛法也是这样。你是中观学派也好,你是唯识学派也好,不管你那个学派只要是佛法,要说明两件事。一个是生死的缘起,一个是涅槃缘起,就是这两件事,要说明这两件事。如果说你说的,生死的缘起也没讲,涅槃的缘起也不讲,那不是佛法。那么这个「先应为说菩萨法藏」这就是你要为他说大乘佛法,因为你为他授菩萨戒,这不是声闻戒,这是大乘佛法的毗奈耶藏。

  这个「摩怛履迦」摩怛履迦呢就是佛法里面的真义,不是容易明白的,或者是佛陀自己详细的说明开示佛法的真理,就是一问一答,或者是用问答,就是反复的去说明这个道理,那叫做「摩怛履迦」。或者佛陀的弟子,或者得了圣道的弟子,他的大智慧就开示出来这个佛法的第一义谛,这个道理,那叫做「摩怛履迦」。或者就说它是论藏,那么这个菩萨法藏是修多罗,摩怛履迦就是论,也可以这么说也可以。

  「菩萨学处及犯处相」这两句或者说就是律,那么就是菩萨,就是大乘律。大乘菩萨戒的,菩萨戒是菩萨所学的地方。这个「及犯处相」以及你要这样做就违犯了菩萨戒,这个怎么叫做持戒?怎么叫做犯戒?这个「处」是当个依止讲。就是犯戒,为什么会犯戒呢?就是因为你有烦恼了。你有贪瞋痴的烦恼你才犯戒的,所以叫做犯处。那我为什么不犯戒呢?那是智慧的关系,你的闻思修的智慧很强,你戒定慧的功德很强,所以你就不犯戒。那也是处,所以说「学处及犯处相」相就是相貌。

  

  令其听受。

  这位传戒的菩萨,先为求受菩萨净戒的补特伽罗,先为他讲解经律论,「令其听受」要叫他听。你听受实在就是学习,要把它深入到心里面去,所以叫做受。

  

  以慧观察自所意乐。

  而那位想要受菩萨戒的人呢,他要用他自己的智慧来观察,就是听这位传戒的菩萨讲的这个经律论,你要用智慧去观察。观察是观察经律论,也观察自己,「观察自所意乐」观察自己,你的意愿。「意乐」就是意愿,我的意愿是什么情形,要观察。

  

  堪能思择受菩萨戒。

  观察的结果呢,最后他有一个结论。可以,「堪能思择受菩萨戒」。我能够思择经律论的道理,我能够领受,来禀受菩萨的戒法,我有这个能力,因为自己这样观察,感觉到可以。

  

  非惟他劝、非为胜他。

  这个自己想要受菩萨戒,是经过自己内心的智慧,应该是或者是要有一个时期的观察思惟而后决定。「非惟他劝」不是只是别人劝我受菩萨戒,我就受菩萨戒,不应该是这样。「非为胜他」也不是为了我要胜过别人,也不是,目的不是这样。就是观察这个经律论的道理,要观察自己的程度,我能行菩萨道,那你就来决定这件事,是这样意思。

  

  看这个《披寻记》:

  「犯处相者:所犯众罪,略有五种。」这个犯处相,即「犯处相」这句话怎么讲?「所犯众罪」这个佛教徒禀受了戒法,然后又犯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说「略有五种」简略的说有五种,所犯的重罪简单的说有五种不同。「谓他胜罪聚等」有五种,「如摄事分说,(陵本九十九卷二页)」那里说。

  这个五种第一个是「他胜罪聚」。他胜罪聚,我们简单的说,那就是根本戒,是这样说,这是他胜处罪。第二种呢是「众余罪聚」,就是众生的众,剩余的余,众余罪聚。就是罪过的罪,聚集的聚,众余罪聚。这是第二种。这第三种呢是「殒墬罪聚」就是你若犯了这个戒,你就是要到三恶道去了。第四种是「别悔罪聚」别别的忏悔的罪聚,那么这个就是你若犯这个罪呢,你要向一位比丘忏悔,这别悔罪聚。第五是「恶作罪聚」,这个恶作罪聚怎么讲呢?就是我犯了这一条罪就后悔了,叫「恶作」。不高兴我作的这件事,哎呀我作不对了,后悔了,叫「恶作罪聚」。就是五种罪,这五种罪没有看见怎么解释,但是和比丘戒五篇相对,应该就是这样了,比丘戒有五篇七聚,就那五篇和这里相合。「是名为犯」这五种,你作这五种错误的事你就叫做犯。

  「犯罪因缘,略有四种」不同。「谓无知等」为什么会犯戒呢?有了罪过,就是有四个原因。第一个是无知,第二个是放逸,第三是烦恼盛,第四是轻慢。我们头几天也讲过这个,这个「无知」因为无知而犯罪,就是受了戒以后不学习戒,不学习你就不知道这条戒的开遮持犯都不知道,那么犯了戒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这就是一个因缘。

  第二是「放逸故」放逸呢就是学习过戒,知道怎么叫开遮持犯,但是这个时候忘掉了,忘念了,倒不是有意的犯戒,就是这时候我记不住了,这样作是错误的,因此而犯戒,这是放逸。第三是「烦恼盛」就是这个人是学过戒的知道开遮持犯,而犯戒的时候知道这是犯戒,那为什么会犯戒呢?这是烦恼很盛,不能自主,这是贪瞋痴太强烈了。第四是「轻慢」就是这个人知道这是犯戒,这是持戒这是犯戒都明白,这时候他就犯戒了。他轻慢戒,他对于戒不当一回事,有高慢心,这样子而犯戒的。这是四种因缘,就是犯了戒。「如摄事分说。(陵本九十九卷五页),是名犯处,此为依处起毁犯故。」就是由这四种因缘为依而发起犯戒的事情,这个处就当作依止讲的意思。

  「又所犯罪有下中上三品的差别。此之因缘亦是有五种不同,如摄事分说,(陵本九十九卷六页)是名叫做犯相。」这个这上面说犯戒呢,若是由无知或者放逸而犯戒,那么就是下品,那上中下三品,那么这就叫做下品。若烦恼盛呢这是中品的犯戒,若是轻慢,轻慢心这是上品,这就是上品。这个前边说到这个五种罪聚,「他胜罪聚」他胜罪聚那么这就是和这个「众余罪聚」这两种,你若犯了这两种你就是上品。所以「殒墬罪聚」这第三种和第四种「别悔罪聚」那就是中品,后边的「恶作罪聚」那就是下品。那么这五种的罪聚分三品的差别,或者可以这么解释,这是说完了。

  

  当知是名坚固菩萨

  如果是这位传戒的菩萨为受戒的菩萨,先讲说经律论。而欲受戒的菩萨,经过一个时期的观察,经过一个时期的学习,经过一个时期的观察,认为自己堪能学习佛法,堪能受菩萨戒。若是不是非惟他劝、非为胜他,若这样的情形呢,「当知是名坚固菩萨」。这个人他的道心会很坚固。

  

  堪受菩萨净戒律仪

  他有这种堪能,可以受戒。

  

  以受戒法如应正授。

  而这传戒的菩萨呢,就应该根据受戒的仪轨,随其所应为他正授,这个慎重其事叫做「正授」。

  

  这下面看这《披寻记》:

  「是名坚固菩萨至如应正授者:谓彼菩萨由自意乐受菩萨戒,于菩萨戒深生爱乐;」说这个菩萨他自己的意愿他要受菩萨戒的,经过学习观察的,于菩萨戒深生爱乐,对于这菩萨戒法他非常欢喜,作人应该这样子伟大才是对的。「由是故说非唯他劝非为胜他,即此说名坚固菩萨。」有具足这样条件了,名之为坚固菩萨。「当知其心于所受戒坚固无动故」为什么称为坚固呢?你应该知道这位菩萨的心,对于所受的戒是坚固无动,不管是什么境界,不能动摇他这个持戒的,守护净戒的心,不受动摇。「如是菩萨堪受净戒」可以受净戒。「是故以所应受戒律仪法如其所应而正授与;谓是菩萨正所应作及非菩萨正所应作。」都应该给他开示,开示给他。「如是有犯无犯是染非染等,如应广说,」随其所应来广说明这件事。「至下当知。」到下文会说明这个道理。

  

  日二、正授戒法(分二科)

  月一、总标三戒他胜处法(分二科)

  盈一、别辨品类(分四科)

  昃一、标

  如是菩萨住戒律仪,有其四种他胜处法。

  这是第二科,第二科正授戒法,这个第一科是先说法藏,这是前面说这个。现在是第二科正授戒法,分两科第一科是总标三戒他胜处法,分两科第一科是别辨类,又分四科第一科标。

  「如是菩萨住戒律仪,有其四种他胜处法。」说这位受戒的菩萨,他安住在戒律仪里面,也有轻重的不同,这个重戒里面有其四种他胜处法,有四种不同。那么这是标,那么这也就是类,这是他胜处法是一类。

  

  看这个《披寻记》怎么解释:

  「四[G1] 种他胜处法者:如下文说」下面列出来这四种,这四种都是什么呢?第「一」个是「贪」,第「二」是「悭」,第「三」是「忿」,第「四」是「邪见」,这个受菩萨戒的人要断除去这四种过失,「是名四法。」「如是四法皆属意业,」这个贪、悭、忿、邪见,在三业里面来说呢都属于意业,不属于身口,属于意业。「略摄为三不善业道。」把这四种合之为三,就是三种都是不善业道,这都是染污事情,「此中贪悭即彼贪欲」这四种有什么理由能变成三种了呢?就说「此中贪悭即彼贪欲」第一个贪第二个悭,实在悭也是贪,所以贪和悭就合而为一,这就是贪欲。「忿即瞋恚」忿怒就是瞋恚了,「邪见可知」邪见是什么?邪见就是愚痴,就是贪瞋痴。「如是业道唯于大乘制立为戒,是故说为菩萨他胜处法。」

  这个业道唯于大乘制立,就是这个贪、悭、忿、邪见,这是业道。这个「业」这个字,这在这个《俱舍论》上有解释,什么叫做业?什么叫做道?业是什么呢?譬如这上面说是贪、悭、忿、邪见,就是与这样烦恼的思心所,与这样烦恼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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