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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四十 (16)▪P3

  ..续本文上一页思心所。思心所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思惟的思,究竟是什么呢?就是你采取行动的那个司令官,你心里面决定要这样做,那个决定者,就是那个思。但是它不是独立的,它和贪在一起,和悭、忿、邪见在一起的。所以那个贪、瞋、忿、邪见是那个思心所的依托处。我们意业的贪瞋痴,贪瞋痴是业道,它不是业。它是这个思心所是业,思心以贪瞋痴为依托的地方,为往来的地方。这条道路就是人可以从那里来往,所以说它是道。这个真实去造业的是那个思心所,是这么意思。所以这个业,就是思心所是业,贪瞋痴是道。

  但是前面这杀盗淫,身业的杀盗淫,语业的妄言、绮语、恶口、两舌呢,它也是业,也是业道。这个身业、口业这个采取行动,但是它也是道,也是思心所的游旅的地方,就这样子。但是另外一个解释呢,就是贪瞋痴也是业,什么呢?因为你若放纵这个贪瞋痴的时候,它就能够导引你到三恶道去,所以它也是业,这么说也可以。「如是业道唯于大乘制立为戒」这个贪、悭、忿、邪见,这是大乘佛法里面,佛在大乘佛法里面制立为戒。就是佛这样安立,说这是戒,你不可以犯,制立为戒。「是故说为菩萨他胜处法」所以制立为戒,这个戒的名字叫做他胜处法。

  「又诸菩萨善净意乐,为证无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义利而发正愿;发正愿已,方能受戒。」这个又诸菩萨,这下面说的话里面的意义和前面不同了,是「又诸菩萨善净意乐」这个「善」这个字,「善」者「能也」,能清净自己的意愿。当然这是说这个菩萨,是凡夫的菩萨,凡夫菩萨但是他和一般的凡夫不同,有什么不同呢?能清净自己的意愿,这是不同的地方,清净自己的意愿。什么意愿呢?「为证无上正等菩提」为求证得无上正等菩提,佛的无上菩提。「能作有情一切义利」若是成就无上正等菩提之后,他能够创作有情的一切义利,能为一切有情作很多很多的有意义的事情,能令他修学圣道,成就出世间的涅槃,得声闻菩提,得缘觉菩提,得无上菩提,就是义利。他能为一切有情作这种出世间圣道的义利。「而发正愿」这是两个愿,一个为证无上正等菩提的意愿,这叫做菩提愿。能作一切有情义利,这是大悲心。一个菩提愿,一个大悲心,他就发这样的愿,这就是发菩提心。「发正愿已,方能受戒。」你内心里面这个发就是建立,建立了正愿以后,才能够在传戒的菩萨那里受菩萨戒的,你没有发无上菩提心是不能够受戒的。但是发无上菩提心这件事,平常你完全不关心这件事,受戒的时候就是照那个文念一下子,『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这样念一遍,说:发菩提心未?说:已发菩提心。我感觉这个事,这是没有那么回事!那怎么办呢?要以前,没有受戒以前,没有受戒以前呢,应该你的亲教师来引导你学习发菩提心。也就是要静坐,静坐思惟这个道理,所以长时期思惟这个道理,思惟久了呢在自己的心里面,诚恳的发出来这样的意愿,这叫做发菩提心。应该是这样意思,应该先这样子。「发正愿已,方能受戒」。

  但是说是我以前没有做这个事,我没有去学习,没人教导我,我也没有学习发菩提心,那么我就去到传戒的地方也就这么随顺着:发菩提心未?已发菩提心。那是这事算怎么回事呢?不要紧,不要紧,受了这个三坛大戒以后,如果你能到佛学院去,或者你另外有善知识,你学习佛法,学习佛法的时候,慢慢的你心里就发菩提心了。也算如法,就补上了嘛我以前不对,我现在改变过来好了,那也可以。如果若是受了戒以后不学习佛法,你没有学习。你没有学习,『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不学习佛法,那么你干什么?你干什么呢?那么就可能没有因缘,能发动你的无上菩提心,那就永久没有这回事情,那就没有了。这上说呢「发正愿已,方能受戒」。

  「若于如是贪等四法随起一种,皆能违害自所发愿善净意乐」,「若于如是」若是这位受戒的菩萨,对于这个贪、悭、忿、邪见这四法随起一种,随你发动那一种,「皆能违害自所发愿」这四种不管是那一种,都能够伤害了你所发的这个愿,发的无上菩提愿,无上菩提愿就是善净意乐。

  「不复堪能于现法中安住其心身心无倦」你破坏了你的善净意乐,你心里面贪悭,贪瞋痴、邪知邪见,那你于现法中,就是现在的生命体这里,现在的色受想行识法里头,「安住其心身心无倦」就不复堪能于现在的生命体里面「安住其心身心无倦」,不能这样子,你不能够把这个心安住在佛法里面,一直的栽培善根而不厌倦,这就是办不到了。你有邪知邪见认为是有问题,你心里面贪、悭、忿,这贪瞋痴在活动,这些善法都不能成就了。

  「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摄受无量菩萨所学」这件事不能于现法中安住其心身心无倦,其实这一句话是总说的,下边就别说。「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摄受无量菩萨所学」,这个「摄受」呢就当个「成就」讲好了,就不能够成就无量菩萨所学习的事情。所学习什么?就是经律论、就是戒定慧嘛,就是这一些都不能学了。

  「不复堪能现作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你又不学习戒定慧、经律论不学习,那你也就不能够作对于一切众生有利益安乐的事情,也都不能作。你贪瞋痴活动,还能作什么好事吗?

  「况起一切」前面是说你随起一种,何况你这四种都起了呢?和一切的烦恼一生起来,「由是因缘,贪等四法望与自愿及自性戒正能胜伏」。「由是因缘」由前面这一段说的话的道理,所以这个「贪等四法望与自愿」和自己发的善净意乐这无上菩提心来对比的话呢,「及自性戒」现在是讲一切戒,这个戒有九种,第一种是自性戒,现在是一切戒,和前面那个自性戒来对比。「正能胜伏一切毁犯皆从此生,是故名为他胜处法。」来对望之呢,就会明白了啊,「贪等四法望与自愿」自己的无上菩提愿及自性戒,前面那自性戒说的道理,「正能够胜伏一切毁犯」胜伏一切毁犯,一切皆从此生。「正能胜伏」就是这个地方,这话可以两方面讲。「正能胜伏」如果你的菩提愿强,智慧强就能胜伏一切毁犯,就不犯。若是你这个四法的烦恼啊,它的力量大,能胜伏你的菩提愿,那你这菩萨戒一切都毁犯了。「皆从此生」就是你若是作染污的事情,作罪过的事情,从这四法生出来一切罪过的事情。「皆从此生,是故名为他胜处法。」所以这个贪、悭、忿、邪见,叫做他胜罪聚。这个究竟什么叫做他?不要着急,这下面有解释。

  「此即恶法名为他故」这个「他」是什么?就是恶法就是他。善法大智慧是你自己,现在你自己的智慧功德软弱,没有力量,为恶法所胜,就是他胜,「名为他故」。「复次当知他胜处法非即他胜罪聚」这个地方又解释的很微细,「复次当知他胜处法非即他胜罪聚」就是这个贪、悭、忿、邪见,这是「他胜处法」。「非即他胜罪聚」他不就是那个他胜罪聚,就是犯了戒就一大堆的罪过,不就是那个罪。

  「举法而言,故唯说四。」这约戒法来说呢,所戒的就说这四种,「故唯说四」。「约聚为论,应有众多」若是约这个这四法所犯的罪过来说,就是「约聚为论,应有众多」不只是四种,应有众多。「如下广显所犯事相,随应当知」那么这个由下面文是说了很多了,「广显所犯的事相」那就不只于内心的事情,表现于外的事相「随应当知」随其所应你就知道,那是犯他胜罪,那是犯了很多很多的罪。由嫉,也可能犯他胜处,也可能犯的轻垢罪。由贪,那有可能是犯的他胜处,也可能犯的轻垢罪,所以有这样的分别。「皆由四法为其因缘」随应当知「犯他胜罪皆由四法为其因缘」。

  「以要言之,若由瞋起,多分他胜罪聚所摄,」这上面再加解释「以要言之」若由瞋恨心发起的,多分是他胜罪聚所摄。由瞋心造的罪过多数是属于他胜罪聚所摄的,「故世尊说多分应与瞋所起犯。由诸菩萨憎诸有情」这地方引佛说多分应与瞋所起犯,你作这种事情,你与瞋心相应的时候所犯的罪过,那这就是有严重了,你瞋所起犯。「由诸菩萨憎诸有情嫉诸有情,不能修行自他利行,」为什么说犯,由瞋心犯罪就这么严重呢?

  说由「诸菩萨憎诸有情」你心里面憎恶诸有情,嫉恨诸有情,这个憎和嫉实在都是瞋心的意思。「不能修行自他利行」你若瞋心起来了的时候,自己也不能修行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也不能修行对他有利的事情,这两种功德都不能作。「作诸菩萨所不应该作」的事情,「可得成犯,」所以这样子就是犯戒了。「如下自说」下文有说(陵本四十一卷二十页)有说。「今举四法,具足说故。彼说瞋起,约多分故。」现在这里说这个四法呢,是具足说的,全面的说有这四种,「彼说瞋起,约多分故」约下文呢只说一个瞋,这是约多数菩萨你没有修般若波罗蜜、四无量心,这个瞋心不能调伏,所以「约多分故」。「文虽有别,义无相违。」这里说四法,下面说一法,那文是不同,但是那个意是没有冲突。「又此他胜处法。非唯犯重;亦有犯轻。」这就把前面这个意思又说出来,「又此他胜处法,非唯犯重」这四种他胜处法这是犯重,但是这四法也不是完全是犯重,亦有犯轻罪的地方,「由彼起犯意乐因缘,有软中上品类差别。」说是同样是瞋心,怎么又通于轻,又通于重呢?怎么会这样子?「由彼起犯意乐因缘」由于那位菩萨,这个瞋心一动了的时候,这是犯戒的一个因缘,重要因缘。就是你心里面有了瞋心,然后才犯戒,所以这是这样。这个犯戒呢,就是「有软中上品的差别」,这个瞋心有软中上品的差别,所以若是上品那就是重戒,软品就是轻戒了。「有软中上品差别。摄事分说:由下品犯是下品罪;若由中品是中品罪,若由上品是上品罪故。」就是你的瞋心有软中上的差别,这个下边还有分别(陵本九十九卷七页)。

  

  昃二、征

  何等为四?

  前面是标,标出来有四种他胜处法,下边是征,征就是问。是那四种呢?下边第三科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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