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我体。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不是永恒的,也没有起主宰作用的永恒我体。以此类推,没有自我,也没有他我,听以是无我。
⒅我见:又称为身见,把色、受、想、行、识五蕴虚假和合而成的身心,误认为有永恒的,而起主宰作用的「我」,此称我见。《大乘义章》卷六称:「言身见者,亦名五见,五阴名身,身中见我,取执分别,从其扬迷故,名身见;以见我故,从其听立,亦名我见。」
译文
以上就建立阿赖耶识的不同门类进行了说明。安立阿赖耶识之相,如何可见呢
安立阿赖耶识之相简略来说有三种:第一 、安立自相,第二、安立因相,第三、安立果相。这裏所说安立阿赖耶识的自相问题,一方面依赖一切杂染品法的所有熏习(现熏种),另一方面又是那杂染品法的生因(种生现),这都是由於阿赖耶识能够摄藏种子并保持种子。关於安立阿赖耶识的因相问题,是说阿赖耶识所储存的一切种子,时时刻刻都有可能产生现行,种子是现行之因。关於安立阿赖耶识的果相问题,是说从无始以来,杂染品类诸法(包括善性、恶性、无记性)熏习所成的种子,都储存在阿赖耶识之中,生生世世延续下来,由於前世造业性质的不同,使之得到不同的果报 。
而且,什么是熏习呢
熏习是能诠。什么是所诠呢
所诠是阿赖耶识依赖那一切杂染品类诸法,熏习与杂染品类诸法的关系是同时生同时灭,阿赖耶识中具有产生杂染品类诸法的因性(种子),这就是熏习所要解释的问题。就像胡麻中有花熏习一样,胡麻与花同时生同时灭。久而久之,这些所熏的胡麻,就带上了能熏的花香,经过熏习的胡麻带上了生香之因。
又如贪等烦恼很强的人,人心原来并没有贪、瞋、痴,但经贪等的熏习,使之带上了贪等,心与贪等同时生同时灭。久而久之,经过贪等熏习的心,就产生了贪等现行之因。一个多闻广博的人,由於听闻的熏习,使他产生思惟(作意),多闻与作意同时生同时灭,心产生第二念的时候,就带上了前念的印记,因为心能够摄持这种熏习,所以称为持法者。阿赖耶识接受熏习的道理,应当知道,也是这样。
原典
如是已说阿赖耶识安立异门,安立此相云何可见①
安立此相略有三种:一者安立自相②,二者安立因相③,三者安立果相④。此中安立阿赖耶识自相者,谓依一切维染⑤品法所有熏习为彼生因⑥,由能摄持种子相应。此中安立阿赖耶识因相者,谓即如是一切种子⑦阿赖耶识,於一切时与彼杂染品类诸法现前为因。此中安立阿赖耶识果相者,谓即依彼杂染品法,无始时来所有熏习,阿赖耶识相续⑧而生。
复次,何等名为熏习
熏习能诠⑨。何为所诠
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如苣胜中有华熏习⑩,苣胜与华俱生俱灭,是诸苣胜,带能生彼,香因而生⑾。
又如所立贪等行者,贪等熏习依彼贪等,俱生俱灭,此心带彼生因而生。或多闻⑿者,多闻熏习,依闻作意⒀,俱生俱灭,此心带彼记因⒁而生,由此熏习能摄持故,名持法者。阿赖耶识熏习道理,当知亦尔。
注释
①安立此相云何可见,《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陈本第一分内相品第二,隋本第一品内相章第四。」
②自相:各种事物有自、共二相,局於自体之相,称为自相;通於他之相,称为共相。如五蕴中的色、受、想、行、识,是自相;空、无我等之理,是共相。
③因相:阿赖耶识的三相(自相、因相、果相)之一,意谓万事万物的原因之相。第八识阿赖耶识,摄持一切种子,能够成为万事万物生起的原因。《成唯识论》卷二称:「此能执持诸法种于,令不失故,名一切种,离此余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
④果相:阿赖耶识的三相(自相、因相、果相)之一,即有情众生的总报之果体,第八识阿赖耶识的异熟识。《成唯识论》卷二称:「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名异熟。离此命根、众同分等恒时相续,胜异熟果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果相。」
⑤杂染:一切有漏法的总名,包括善、恶、无记三性。如果只说「染」,则这种烦恼只限於恶性,「杂染」则通善、恶、无记三性。
⑥生因:意谓生果之因种,如草木之种是草木的生因。
⑦一切种子,据《藏要》本校注,藏本为「一切自种子」。
⑧相续:因果次第而不断绝,称为相续。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无此「相续」二字,陈、隋本同。
⑨熏习能诠,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句云:「此熏习能诠之所诠为何
元魏·佛陀扇多译本、陈·真谛译本、隋·笈多等译、世亲著《摄大乘论释论》与此相同。
⑩熏习,《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字作习染,bsgos-pa与熏习bag-chags字异,盖内外法不同也。」
⑾是诸苣藤,带能生彼,香因而生:苣藤即胡麻、印度人喜欢用香油涂身,香油的制法如下:先将香花和胡麻埋入地下,使之坏烂,然後取出胡麻来压香油。胡麻本身原来并没有花香,但经香花的熏习使它带上了花香,压出来的油,也就带有花香了。经过熏习的胡麻带上了生香之因。
⑿多闻:多闻佛法而受持。
⒀作意:梵文Manaskara的意译,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的大地法之一,也是唯识宗的遍行之一。使心警觉以引起活动的精神作用。《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作意
谓令心发悟为性,令心心法现前警动,是忆念义,任持攀缘心为业。」
⒁记因,据《藏要》本校注,藏本此二字作言说因,元魏与此相同。
译文
而且,阿赖耶识中所储存的各种杂染品法的种子,是不同呢
还是相同呢
并不是体相有别的实体种子存在於阿赖耶识之中,也并不是没有不同。然而,阿赖耶识由於杂染品类诸法的熏习而产生种子,就有能够产生不同性质现行的功能,所以,阿赖耶识被称为一切种子识。
而且,阿赖耶识与那杂染诸法同时互为原因,这怎么见得呢
譬如明灯中的火焰与能生火焰的灯炷,从炷生火焰,火焰烧灯炷,是同时更互为因的。又如一束芦苇,互相依赖,互相住持,同时不倒。从这些譬喻,我们应该晓得,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同时互为因的道理,也是这样。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的原因,杂染诸法也是阿赖耶识的原因,只是从这种安立因缘的道理,除了这种真正的因缘,其余的因缘是根本不可得的。
原典
复次①,阿赖耶识中诸杂染品法种子,为别异住
为无别异
非彼种子有别实物於此中住,亦非不异。然阿赖耶识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别,名一切种子识。
复次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
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③为维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④。
注释
①复次,《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不一不异章第六。」
②复次,《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第一品内更互为因果章第七。」
③识,《碛砂藏》本原无此字,《藏要》本根据藏文本和《高丽藏》本加。
④所余因缘不可得故:阿赖耶识中的种子是杂染诸法(现行)之因,杂染诸法同时又是阿赖耶识种子之因,只能这样安立因缘,其余因缘是没有的。
译文
阿赖耶识中的熏习,是没有区别、没有不纯一的现象,为什么能作为有区别、不纯一诸法的原因呢
就像各种织花纹布的器具织所织的衣料一样,正当织的时候,虽然无有区别、不纯一的品类可得,投入染器以後,这时候衣眼上便有有区别、不纯一品类染色绞络纹像显现在衣料上面。阿赖耶识也是这样,受能熏异杂诸法(如色法、心法、善性、恶性等)的所熏习,当熏习而成种子的时候,虽然还没有异杂的相貌可得,果生现前以後,就好像白色衣料,经过染器的助缘以後,就有有区别、不纯一的无量品类诸法的显现。
大乘佛教中的缘起法,非常深奥细微,不容易理解。而且,简略来说有二种缘起:第一是分别自性缘起,第二是分别爱非爱缘起。这裏依止阿赖耶识裏性质不同的种子,使世间万事万物生起,其自性也有相应的区别,阿赖耶识是诸法生起的原因,所以称为分别自性缘起,因它能以分别种种的自性为它的缘性之故。又有十二因缘,这称为分别爱非爱缘起,因为在善趣恶趣之中,可以分别出爱和非爱,由种种善业和恶业为其缘性。
原典
云何熏习无异无维①,而能与彼有异有杂诸法为因
如众缬具缬所缬衣②,当缬之时,虽复未有异杂非一品类可得,入染器後,尔时衣上便有异杂非一品类染色绞络文像显现。阿赖耶识亦复如是,异杂能熏③之所熏④习,於熏习时虽复未有异杂可得,果生染器现前已後,便有异杂无量品类诸法显现。
如是缘起⑤,於大乘中极细甚深。又若略说有二缘起:一者分别自性缘起⑥;二者分别爱非爱缘起。此中依止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自性缘起,以能分别种种自性为缘性故。复有十二支缘起⑦,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以於善趣⑧、恶趣能分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⑨。
注释
①云何熏习无异无杂,《藏要》本校注称:「以下隋本因果别不别章第八。」
②如众缬具缬所缬衣,《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云:如以种种果汁染衣。与无性合,今译随陈、隋本,意云多缕结衣也。」
③能熏:即前七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因为前七识能够熏习第八识阿赖耶识,能熏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能熏四义:㈠有生灭,不是永恒的,能够产生和消灭,具有生长习气的作用;㈡有胜用,有旺盛的生灭功能,能够引生习气;㈢有增灭,有能增能减的殊胜功用,能够摄持习气。并不像佛那样佛果圆满,其善法无增无减;㈣与所熏和合而转,与所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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