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云:「易有五太,一曰太易,气象未分也。二曰太初,元气萌也。三曰太始,形之端也。四曰太素,形变有质也。五曰太极,形质已具也。」从此,渐生天地万物。
论中,双合二家之意,为文该上诸说。虽小不同,皆以气为初始,渐有人及万物,故论结云:「万物与人,皆气为本。」
二叙内教,
习佛法者,但云近,则前生造业,随业受报,得此人身。远,则业又从惑,展转乃至阿赖耶识,为身根本。
此虽总言佛法意,乃别指权小。近则下,指人天教。远则下,一句小教阿赖耶识,即法相教。于此三中,前不兼后,后必兼前,中间云乃至者,谓惑又从执而起。然惑与执,各有二种。惑二种者,一烦恼障,二所知障。执二种者,一我执,二法执。
谓五蕴等,从众缘生,本无实性。众生不了,计以为实,名曰法执。由执法故,于诸理事,世、出世法,不能通达,名所知障。此五蕴中,法尚难得,况主宰者?众生于中,妄计实我,名为我执。由执我故,烦恼障生。尘劳竞兴,业报不息,由此轮转,苦果无穷。而二乘人,但除我执、烦恼障,未断法执、所知障。菩萨双断二执、二障。然,此二执、二障,于赖耶识,皆有种子从种生现,起惑造业,推穷其本,则自赖耶。故云乃至,广如下明。
三总非,
皆谓已穷其理,而实未也。
如上所说,皆是圣人权渐之谈,非究竟了义之旨。恐人执滞,故总非之意,在责人、非斥法也。
四通妨,
然孔、老、释迦,皆是至圣,随时应物。设教殊途,内外相资,共利群庶。
恐有难云如前所说,元气、阴阳、业惑、识变,皆是孔、老、释迦,至圣所说,何得非之?故今通云,自是学人不达圣意,岂孔、老、释迦之过欤?然则,圣意若何?论云然孔、老云云。此乃总出三圣立教之意也。言随时应物者,孔、老之时,此方人根未熟,尚未堪闻因果之说,况佛性了义之谈?故孔、老先以仁义道德而渐诱之,旦指元气、阴阳为本。
西方佛出四十年前,人根未熟,未堪闻于佛性了义之旨。是故大觉且随二乘五性之机,说业识变等。至四十年后,方说一乘,故《法华经》云:「久默斯要。」不努速说,皆显随时应物也。言殊途者,谓殊异路途,即指前所说元气、业惑等,立教不同,故曰殊途。
言内外相资等者,资者,藉也,助也。谓虽设教不同,然亦互相资赖,道并行而不悖也。盖佛教藉儒、老为诱物之始,儒、老藉佛教为成物之终;如目足相资,方能全济。又震旦之机,宜以仁义道德而化,故孔、老以是化之,馀方之机,宜以业惑等化。故大觉以业惑等化之,众生不一,故曰羣庶。
五蹑迹重通二,初总明权实二,初纵,
策勤万行,明因果始终;推究万法,彰生起本末。虽皆圣意,
恐人难曰:「三教圣人,利物之心既同,则应三教皆可原人,何故此中偏宗佛教?」故复答云,利物之心,三圣虽同,权实之用,三圣则异。儒道一向是权,佛教兼于权实;今取实教了义,故偏宗佛。迷于权实,岂达圣意?
言策勤万行者,策,谓策发。万行者,且言行门之多,不但说施戒等,至于四谛、缘生,十善、五戒,四禅八定,儒老五常道德等,皆在其中。细详文意,自可见矣。因果始终,唯明佛教修因为始,感果为终,或约一人先后为始终也。万法至本末,亦通三教。儒道以气为本,释教以惑、八识、真如为本。随宗不同,末则可知。从上策勤万行,下至虽皆圣意,纵也。
后夺。
而有实有权。二教唯权,佛兼权实。
应再问云:「三教之中,何权?何实?」故下句云二教云云。言权实者,权,谓权假,亦曰权宜秤锤。曰权,言能酌量轻重,以喻圣人方便,分别事宜,随器授道。孔子所谓可与立,未可与权是也。实者,果之核,取其坚也,亦确乎不可拔之谓也。然则,二教之权,与佛教之权,可得闻乎?答曰:「冥显有异。」二教之权,即冥权也;佛教之权,乃显权也。何以言之?
明教大师云:「权也者,有显权,有冥权。显权,则为浅教,为小道。冥权,则为异道,为他教。」释曰:「浅教,如法相破相;小道,如二乘人天。」此之三乘,如化城之喻,是佛随宜之说,故曰显权。冥权者,无方妙用,潜兴密应。或为异道之师,以化正彼类。或为他教之主,用他教法以利于世。如《华严经》云:「或持牛狗及鹿戒,或著坏衣奉事火等。」又《清净法行经》云:「吾遣迦叶以为老子,又遣净光童子示为仲尼。」故知孔、老皆大觉冥权也。总明三教权实竟。
后别明权实之用二,初纵,
策万行,惩恶劝善,同归于治,则三教皆可遵行。
亦应先难云:「前明教有权实,唯宗实教,则应权教皆无用耶?」答曰:「是何言欤?夫圣人设教,各有攸当,或权或实,随器所宜。故此一科,即显权教之有用也。」初句,如前已解。惩恶劝善,有惩者,戒也,止也,即止恶兴善也。儒教三纲、五常,老氏保雌守弱,释教三学六度,莫不皆使人止恶兴善而已。泛常所说,三教大同者,此之谓也。
《尚书》云:「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今借用之。明教云:「神农志百药,虽异而同于愈疾也。后稷标百谷不同,而同于养人也。圣人为教不同,而同于为善也。」证此可知。遵者,依也。所归既同,依行皆可。是故依儒教,则为成德之君子。遵老氏,则为清净之真人。禀释教,则出三恶而往人天,乃至究竟证三乘,而圆二果者矣。
后夺。
推万法,穷理尽性,至于本源,则佛教方为决了。
此即显实教之用也。亦应问云:「既三教皆可遵依,又何必偏遵实教?」故今夺云,推万法云云大意。前言三教皆可遵行者,但顺圣人随宜益物,治已成之人身,非欲穷究所以成人之源本。欲穷其本,则非了义教,莫能尽之。言推万法,穷理尽性者;推,谓寻其本致。穷,谓极其根源。尽,谓竭其蕴底。万法,即色心等,世、出世法。
然,穷理尽性,语出《周易·彼系辞》云:「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彼注云:「理,谓理数。性,谓性能。命者,生之极。穷理,则尽其能。若穷其理数,尽其性能,则顺性命之理。」又儒宗,以天所赋为命。今佛教亦说理性,故借彼文取意。则异理谓道理、真理;性谓法性、心性不取天赋,故不言命。谓真如一法,横对诸事,曰理,广也。竖贯一法,曰性,深也。然,在无情,曰法性;在有情,曰心性,亦曰佛性,亦名本觉,亦曰如来藏,即下显性经中,所说真性是也。
谓色心等法,从缘而生,无实自性,全是真如随缘所成。故此万法,皆以真如而为本源。故论主《圆觉疏》序云:「万法虚伪,缘会而生。生法本无,一切唯识。识如幻梦,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圆觉,此推万法至本源之谓也。唯识亦云:「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诸法实性,亦此义也。
言至于本源者,非离真性之外,别有本源。但约教诠浅深之异,故有至、不至尔。《起信》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至云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立义分云:「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一者法,二者义。所言法者,诸众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故明教大师云:「人者,天者,圣人者,孰不自性而出?所以出者,固其本也,此本则万法之大本也。」注云:「人天与佛等,三乘圣人,谁不从此一性所说?则知性者,为万法之本源矣。」《华严经》云:「云何说诸蕴?诸蕴有何性?蕴性不可灭,是故说无生。分别此诸蕴,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不灭,此是无生义。」众生既如是,诸佛亦复然。佛及诸佛法,自性无所有,则知不生不灭。真如妙性,实诸法之本源矣。非一乘了义,何以臻此言?决了者,谓决定了义,亦决断显了也。此言佛教,别指显性。
三明造论二,初总显馀宗未了,为造论之缘由三。初总明,
然当今学士,各执一宗。
此言学士,即通指习三教者。士,即人也。各执一宗,谓习儒者,唯执天命。习老,唯执自然等,更不复博究圆畅。
次别明,
就师佛者,仍迷实义。
或执业惑,或执识变,不信一乘实教。设谈佛性,定拣阐提,纵说真如,但云不变,有所未悟故曰仍迷。其犹众盲摸象,岂识象之全躯?坐井观天,宁见天之无际?
后结责。
故于天地人物,不能原之至源。
问:「此科与前别,除诸宗何异?」答:「前就学人所知,以显教之权实。今约学人所执,为造论之发端。」向使学人无封执之情,则论主可以亡言矣。
二正明造论,分三,初先叙所凭,
余今还依内外教理,推穷万法。
余者,我也,论主自称之词。还依内外教理,则见解圆融,而无偏局之弊。与夫未尝读佛书,而辄议佛者,相去远矣。夫子云:「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论主之谓欤。
次别示,
初从浅至深,于习权教者,斥滞令通,而极其本。后依了教,显示展转生起之义,会偏令圆,而至于末。末即天地人物。
言从浅至深者,即指论初二门,斥迷执偏浅也。于中前,前浅;而后,后深。斥滞令通者,即破执情,而显圆解也!极其本者,指第三门显真源也。极者,至也。后依了教下,即指第四门;显示展转等者,即第四门中,用显性了义,会前所斥,同一真理也。
后结名。
文有四篇,名原人也。
可知
大门第四,释本文中,分二,初标列章门,
斥迷执第一 斥偏浅第二
直显真源第三 会通本末第四
四门次第,如向已说。
二正释四,初释初章,二释第二,斥偏浅。三释第三,直显真源。四释第四,会通本末。初中复二,初牒门名,
一斥迷执习儒业者。
斥者,排摈义。唯韶云:「逐也,远也,谓驱逐令,远去也。」迷,谓惑而不悟。执,谓固守不移。
儒道下二正,指儒道。三就彼诘难。四结显未了。就次章中,文分三段,初正明所本,二宗合辨。
儒道二…
《华严原人论 附录(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