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修行,广学多闻,增长智慧,断除烦恼,培养健全之生死观,方免病危抱佛脚之窘境。
吾人所处乃五浊恶世,具无量苦,而西方极乐净土,乃弥陀愿力所成,具诸庄严。吾人傥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以至诚恳切持念佛名,求生彼国,自可出娑婆,生极乐。平日可备念珠二串,一为一○八颗,置于佛前,方便计数;一为随身携带之小串念珠,自我惕励,随时念佛。万不可以卑劣自居,谓业重,恐不能生。当知至诚念佛求生者,无论根之利钝,惑之厚薄,皆可蒙佛接引,切不可妄自菲溥。倘作是念,即是未能真信切愿,自无从感佛来迎。
自来修净业者众,往生者寡,其因有二:一为不依佛教,口言净土,心恋尘境;一为未于平日告诸眷属正确临终处理方式,致彼依世俗知见,瞎张罗或更衣哭泣等,反成障碍。是以,倘罹重病,当一心待死,若命不该绝,自能速愈,因为放下身心念佛,最能消业,业消则病愈。否则唯求速愈,若不治亦无由往生,以其生西之志未切也。临终之际,为免眷属处理失当,妨碍往生,平日即应就自己之意旨,嘱咐家属,切莫以谈身后事为不祥而讳莫如深,应令彼等于平日即常持佛号,娴熟正确临终处理,庶不致破坏自己临终正念,亦可使其早植善根。世人遇病及危难,每求神问卜,致杀生害命,诚为不智。当知所有境缘,多由宿业所感,当念佛求忏,自可业消病愈。彼鬼神犹在六道中轮回,浮沉于业海内,何能为人消业?即令彼为有大威德力之正神,较之佛菩萨,直如萤火之于日光。
或以佛法为超度幽冥而设,视为不吉,此乃庸愚瞽见。《华严经》即载,佛升诸天说法,无量天帝共赞佛法最为吉祥。是以当破除邪见,切勿贪生怕死,应将躯壳看破,专志念佛。当知持念佛名,功德利益不可思议,非仅现世消灾获福,亦可为往生之资粮。临终一念至为紧要,傥念佛工深,八识田中具足佛种,何愁不往生。此外,当力行家庭佛化,家属即可为己念佛饬终,复以净友助念,自可神超净域。
平日应具足信愿,斋戒念佛,并广结善缘。以临终一念,为后有生因,彼时,病者无始以来所造诸业,聚集显现,此际唯恃佛号为护身浮囊。善友助念,犹似以无数浮囊,系诸颈项,终抵彼岸。若道念不坚,或因疑成障,或无善友助念,岂非功亏一篑!应备电子念佛机、四字佛号录音带或镭射唱盘(CD),病中宜时时静听,或随念、默持,令耳根常受薰闻,可增上净缘,长养莲胎。
高僧大德临终之际,洒脱自如,自在安详,闻者莫不心向往之,倘能起而效尤,深信切愿,精勤不懈,高登莲品,自可预期。
某比丘自觉业障深重,无福消受十方供养,意欲还俗,老和尚告以:“你今年四十五,若以享年七十而论,仅余二十五年。以二十五年赌注极乐世界,无异以二十五元赌注一千亿,为何不敢下注?”该比丘遂打消还俗之念,精进念佛、用功经教,终至见佛,以五十四岁之年往生。幸闻老和尚言,辛苦九年即得丰硕成果。
实则毋须九年,若坚持对净土之信愿,求生西方仅在一念之间而已。设若有人生重病,自知死期不远,即可摒除诸缘,谢绝亲朋好友探访,关起门来,专心持念四字佛号,并播放“阿弥陀佛”录音带(或念佛机),二十四小时毫不间断。若有人前来,亦告以念佛。因为探视无助于了生死,反而增添眷恋不舍,不若念佛,于己更有实益。能身心放下,如斯实践,笔者敢以性命担保,此人必可赢得极乐世界。
临终切要
○本段为《临终备览》之纲领和重点,没时间阅览长篇大论者,读此《临终切要》,既可省时,亦可大大获其临终助念之益,有心人切莫等闲视之。
一、病重时
1、劝慰病者放下万缘,助其完成遗愿,以免挂碍执著。
2、若已回天乏术,切勿急救或使用复苏器,以免徒增病者痛苦。
3、倘已药石罔效,应尽快送回家中,让病者于熟悉环境断气,较为安适,且便于助念。
4、病者饮食,应以素食为主。
5、病者宜事前预立遗嘱,俾子孙处理后事时有所依循。
二、临终至断气后十六小时内
1、勿令执著者靠近,致生情爱或嗔恨。
2、病者若大量出血,为防虫蚁爬上尸身,可于病床四脚放水盘。此系防止人之常情,因挥赶时产生恶念。
3、甫断气勿立即送冰库或施打防腐剂,此作为将令亡人如入寒冰地狱或成守尸鬼。
4、勿急忙沐浴、更衣。
5、切勿临床挥捩,或与病者悲凄话别,以免增其执著,应劝其放下、念佛。
6、勿抚触病者或搬动,姿势应以病者最舒适者为主。
7、断气后,原有鼻管、胃管等,轻轻拔除,以便助念。
8、撒金光明沙,覆盖咒轮及往生被。
9、分班助念,令佛号相续不断。
10、勿试探彼之热气,后冷于何处,但大修行人则不在此限,可以手之中指指背轻轻试探。
11、勿拜脚尾饭、塞手尾钱,因亡者未必为犯人,而新台币是否能在阴间通行仍待商榷。
12、听任亡者断气时之姿势,勿扭动遗体,令其正寝。助念完,若关节变硬或不瞑目,可以毛巾热敷。
13、勿急忙盖棺、下葬。
14、勿焚化冥纸、往生钱。
15、勿烧纸扎冥具,例如:烧纸厝、纸车等,此系以阳间观念,强加在亡者身上。
16、废除诸不合时宜之繁文缛节,如接棺、乞水、辞生、戴头圈、著草鞋、哭丧棒、梅花球、撑伞送葬等。
三、金光明沙使用法
1、使用分量:约一指甲之分量即可。
2、使用部位:额头(两眉间上方,约头发与眉毛中间)、心、喉、双手(手心)等五处皆可。
3、功用:凡其投影处,皆会放光。
4、土葬:
(1)临终时及断气后,撒第一次(此时不必用强力胶)。
(2)盖棺之后,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撒第二次。
(3)葬毕,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第三次(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
(4)亡故多年始获金光明沙,使用前,应以此功德,回向亡者及该处之无祠孤魂野鬼、法界众生,撒时,可边念佛或持往生咒。
5、火葬:
(1)临终时及断气后,撒第一次(此时不必用强力胶)。
(2)火化后,捡骨毕,遗骨入坛之后,撒于骨灰上。
(3)若骨灰坛已密封,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再撒下金光明沙。
四、咒轮
计有三张。临终时,置于胸前,放置顺序并无明文规定,一般以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置于最上,方向为塔尖向上。
咒语为法,咒轮亦为法,乃毗卢遮那佛所说,为佛之清净法身,为表重法,故不可损毁或火化。
1、土葬:临终时置于胸前,更衣时取下,俟更衣完再放置。
2、火葬:临终时置于胸前,更衣时取下,俟更衣完再放置。盖棺前,应先取下,垂直对胸部,置放棺盖上,以纸镇等物压住,令其固定。火化时应取走,俟火化完,撒过金光明沙,再将咒轮置于骨灰上。
若往生多年,骨灰坛无法打开,可将咒轮置于骨灰坛上,以保鲜膜或他物固定之。
五、往生被
1、作用:此物集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书写而成,犹似一部《藏经》,具不可思议之加持力。阴间众生见之,为一片光明,可令亡者消业灭罪,免遭宿世冤家、魔障损恼。
市面流通之“莲花被”并无加持力,仅为“庄严”而已,若病者坚持欲盖,可在其上加盖往生被。
2、覆盖方式:以有“南无阿弥陀佛”字样者在上方,盖至胸部即可,若死相难看,可覆盖至头顶。
3、土葬:
(1)未断气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三张咒轮,再盖往生被)。
(2)助念完,掀开往生被,俟更衣毕,依旧覆盖之。
(3)遗体入棺,往生被及咒轮亦随棺入葬,但应覆盖于亡者身上而非棺木上。
4、火葬:
(1)未断气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三张咒轮,再盖往生被)。
(2)助念完,掀开往生被,俟更衣毕,依旧覆盖之。
(3)欲盖棺、火化时,将往生被取出、折好。俟骨灰入坛,撒下金光明沙,摆上咒轮,再以往生被包裹骨灰坛。
(4)为避免往生被沾污,亦可将之折为小块,放入坛内。唯应俟遗骨冷却方可行之,以免余温过高,致往生被损坏。
(5)往生被不可火化,因上有咒轮、佛号,焚毁有过。除非整件沾染血迹,方可以恭敬心火化,火化时应边持“阿弥陀佛”佛号。
(6)不慎弄湿,应另取新被为亡者覆盖,待湿被晒干,再铺于新被下。
六、助念
1、意义:病者心力孱弱,无法相继长念,必须仗他人相助,方能得力。
2、预备物品
(1)设置临时佛堂:方桌一张,上铺黄布或黄纸,置三尺大西方三圣或弥陀像,钉挂墙上、置于桌上皆可,以不低于腰部为宜,方位以病者得见为原则,但病者脚底不可朝佛像。若限于场地,病者无法得见佛像,可另备一组佛像,时时请来,令病者瞻视。
(2)供佛物:香炉、莲花灯一对、上品沉香(不可间断,亦不可过旺,致空气混浊,影响助念)、清水一杯、鲜花、四果等。
(3)引磬二把,以备换班之用,然其音量不可大于念佛声。
(4)念佛机、四字佛号录音带或镭射唱盘(CD)。
(5)金光明沙、咒轮、往生被。
(6)椅子:依助念人数酌量预备。
(7)助念通告、回向文。
3、注意事项
(1)家属部分
a、若已延请净众或助念团助念,勿同时邀请外道师巫(俗称师公)之流混杂其间,以免妨害正念,又损佛法庄严。若有出家僧众前来助念,家属当代病者顶礼法师。
b、参与助念者,应听从助念团长指导,全力配合。
c、若无法情商莲友前来助念,家属应全力承担助念之责。
(2)助念团部分
a、助念前,应征得直系眷属同意。
b、至丧宅,先面见户长,由其带领入内,以免物品遗失而遭嫌疑。
c、应诚敬为之,视病者若亲眷。
d、丧家所备之茶水可饮用,三餐则自行解决,以免增添家属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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