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切假有迁流变灭而又谓之非不可灭。一切法的自性不灭而其假有可灭,这就是中道。为明此义,佛立虚空为譬。《宝顶经》中说:迦叶,如果有人怖畏虚空之法为免生灭,捶胸叫呼,作如下言:朋友,为我除去此种虚空。迦叶,你认为此虚空可除不?迦叶回答说:世尊,不可。佛又对迦叶说:如果有出家人、修净行之婆罗门还怖畏此种虚空,我说此人已失去智慧,心生狂乱。为什么这样说呢?迦叶,因为说一切法不免生灭,只是就其假有的层面而作的方便施说,并非指一切法的本性有生有灭。如果怖畏此种虚空,那又为什么不畏一切有为法?(因为有为法本身就有生有灭)如果执著一切有为生灭之法,又何必害怕此有生灭之虚空?有人问道:此《宝顶经》究竟是要说明什么道理?回答曰:此经是为了表明,一切诸法因缘所生,所以自性是空,从这一角度而说诸法性空。这并不是说,一切法变灭之后,才谓之空。既如此,故不应对一切法本性是空产生什么怖畏之心。这样也就可以远离可灭灭二边见,而认识到一切法自性是空,无有能灭之体;一切法因缘假有,缘散即灭的非灭非不灭的中道。
二所谓执可畏畏。是说由分别性虚妄执著而产生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并执此六尘所成有为法皆苦,这即是一边之见。由此而生怖畏之心,又是一边之见。因为一切色等诸法都是依他,即因缘而有,没有自性。所以,如果对於没有自性的诸法执为实有其苦,并生怖畏之心,便是没有真正了知一切法性是空,从而苦亦性空而非实有之理。为了远离这二种偏执,显示中道妙理,佛立画师为譬。佛经中说:迦叶,譬如画师画恶鬼之相,其相极其可畏。画师见此相也自生怖畏之心,掩面而不敢看,并失心颠狂。迦叶,一切凡夫也是如此,他们以分别之性,遍计色等诸尘为实有,从而流转於生死苦海之中,不能了知一切色等有为之法是性空假有,(如画师所画之相一样)此譬是为了表明何意呢?是为了表明色等诸尘,非是真实的存在。只是由於分别虚妄之心所生起的假相。就像画师对自己画的恶鬼等相产生怖畏之心一样,都是把虚假的现象误认为实有而产生的。
解释曰:虚空之譬,是为声闻小乘之人而说:而此画师之譬,则是针对大乘人所说。为什么呢?因为小乘之人并没有精进习真如实理,所以不能了知虚空真义而生怖畏之心。大乘之人则能精进修习中观空宗之法,所以对於假有现象之生灭能无所畏惧,如同狮子之子不畏狮子之吼一样。如果不能了知分别、依他二性所起之法为虚假不实,妄执实有,就会使心染污,不明真理。
三所谓执可执执。是说把所执之境与能执之心都误认为之实有,为了远离此二种边见之执,佛在经中以幻师为譬。如经中说:迦叶,譬如幻师画诸幻像,二者皆虚假无实,其所作(左“虍”右“儿”)等幻你还食灭幻师。迦叶,出家受具足戒的比丘们应修如是观行,即随观一境,皆心识所生,唯识无境,境实是空,虚假不实。怎样才能远离所执与能执的二种边见?通过心识可以产生唯识智。所谓唯识智,即是指能了知一切法唯识变现,没有实体的智慧。此智慧若成,又可以反过来断灭心识。为什么呢?因为心识所生之境既然虚假不实,那么能生之心识也就不能说有生起之义。既然心识无生起之义,那么所谓一切法唯识所生之义就自然不成。所以说心识如同幻师,唯识智如同幻(左“虍”右“儿”),因为心识能产生唯识智,唯识智又反过来可以断灭心识。为什么如是说呢?因为心识所生之境虚假不实,所以心识也就无所谓能生之义,这正与幻(左“虍”右“儿”)反过来食灭幻师之譬相同。如提婆法师所说偈中云:
意识三有本,诸尘是其因。
若见尘无体,有种自然灭。
因所谓执正与邪。正,是指修习观唯识之理已登通达之位,能通过人、法二空无我之理。邪,即指尚未进入通达之前,没有见道。为了过离此正、邪二边之执,佛立以两木生火为譬。如佛经中说:迦叶,譬如两木相互摩擦即能生火。火生之时,又反过来烧毁两木。修习正、邪两种观行也是如此,修习正观可以对治邪见,产生圣智之根。圣智一旦证成,又反过来断除邪、正之分别,达到无分别之智。就像火烧两木一样,如果两木烧尽,火也无众所依。证达圣智,则无邪、正二观之别,所以谓之中道。
五所谓执有作、无作。有作之执,是说执著於这样一种思想:要修得智慧,必须首先起证道之心念,而后方能通过修习之事功而成就。无作之执,是执著於这样一种思想:要成就智慧,并不需要刻意追求,假借修习之功就自然可得。为什么呢?因为智慧与妄惑相对立,二者不可并存。如果智慧产生,妄惑自灭,并非通过智慧之力所灭,所以说智慧没有灭惑之功能。为了远离这二种边见之执,佛立以油灯为譬。如佛经中说:迦叶,譬如燃灯,黑暗即灭。对於灯光来说,其虽不刻意要除黑暗,认为必因我起,黑暗才灭。但并不能说灯光就没有灭暗的功能。智慧也是如此,其并不刻意要断灭妄惑,但妄惑必须由智慧生起才能断灭,所以又不能说智慧没有灭惑的功能。如果说刻意於追求断惑为目的,此即是增益谬执,即堕入有作的边见妄执。如果说智慧生起之时,无明妄惑自然断灭,智慧无断惑之功能,此又名损谬执,即堕入无作的边见妄搪。为了远离此二边见之执,所以才说智慧产生不作意,又非不作意,从而摆脱增益、损减二种边见,这就名之为中道。
六所谓执不生同生二边。一、所谓不生执,譬如烦恼在凡夫心中恒起不断,未曾见道。由於这种烦恼妄惑所碍,凡夫未来也是如此,永远无证道解脱之期,这即是不生的边见执著。二、所谓同生执,是说一切妄惑无始以来就长久存在,如果灭惑之道也与惑一样同时生起,并长久存在,此道方有可能断灭妄惑。如果道生时短暂,其道行之力必软弱而不能灭惑,所以凡夫修道,也永远不能灭惑得解脱。为了远离此二种边见执著,佛又立以灯譬。
佛经中说:迦叶,如险暗山岩及庙堂房舍,其中黑暗沈寂无数千年,未曾有人於中燃灯照明。如果有一人於中燃灯,能否照明除暗?迦叶答曰:可以。佛对迦叶又说:此中诸暗能否作如是想:我住此已久,即使灯来,我也不去。诸暗能作如此想吗?迦叶答曰:不可。佛说:这是为什么原因呢?因为灯光既明,黑暗不得不去。迦叶,烦恼业障也是如此,其虽然缠缚凡夫众生有无数时劫,但若众生能生一念之正确观念,那么长久以来存在的烦恼,全都可以断灭。迦叶,灯光者,即比譬无分别圣智。黑暗者,则比譬众生的烦恼业障。
通过这一灯譬,已可以破除证道解脱不生的边见执著。为什么呢?因为证道必须假借一定条件和因缘方能成就,如果因缘不成熟,证道则不成。因缘具足,道即能成,就如同通过燃灯方能除暗一样。黑暗除灭,又可以比譬破除修道不能灭惑的同生妄执。因为黑暗本身就软弱无力,所以只要修习正道,即可灭除。如果远离一切边见执著,就可以达到无颠倒的真实理境,显现出白净光明最强有的真实境,所以才说离六种二边见执著,显六种中道。
原典
复次,以三义故显此三身。初甚深义,显於法身。甚深者,体微细故,故此法身,具足五相,五种功德。五相者:
一者无为相。离生、老等四相(注释:指生、老、病、死等四种变灭之相。)过失故。
二者无一异相。真与俗谛不一不异,复有二种:一约法辩。二就人论。约法辩不一不异者,为真通故,不可言异。(注释:此数句义谓:之所以说真与俗不异,是因为真、俗之本性都是真如、无有差别。从这一本性的层面来说,真俗不二。)以俗别故,不得言一(注释:此二句义谓:真与俗本性虽一,但从现象的层面观照,则真与俗毕竟不同,故不得言一。)。如螺白色,螺之与色不一不二。若言异(注释:指螺与其自身白色相异。)者,见取螺白色时不应得於螺解。若言一者,不应有香味触异(注释:此指螺本性所具有的香味,可触性等不同属性。这些属性不同於可观的色,故云异於色。),但应是色。二约人论真俗不一不异者,若真与俗一,凡人见俗则应通真(注释:此数句义谓:如果说真与俗没有差别,那么凡人见到俗,也就理应了知了真谛,而也就不能称为凡人,而是圣人了,故此立论不对。),若通真者,应是圣人。以不见真故,故知不一。若言异者,圣人见俗不应通真(注释:此句义谓:圣人所行之境,为真俗无碍理境,能於俗中见其本性真谛,此为圣人与凡人之不同处。),若不通真,即是凡夫。以圣人见故,不得为异,是故不一不异。
三离二边相者。有六种中道(注释:即不偏执於一端,而能全面了达事物之性。)故,能出离六种二边。何者为六?一者执可灭灭。二者执可畏畏。三者执可执执。四者执正与邪。五者执有作无作。六者执不生同生。
一执可灭与灭者。有人谓言,一切诸法毕竟可灭,是名一边。毕竟灭尽,是名为空(注释:此指中观学派说的性空。其实性空并不是说,一切法灭尽是空,所以执此为空,名为边见。),复是一边。因此二边偏执而生怖畏,为离此二偏执故,佛说诸法不有,故非可灭(注释:此二句义谓:一切法皆因缘而有,没有自性。就无自性,故谓之「不有」,自性不有,所以也无所谓可灭。)。不无(注释:指一切法虽无自性,但因缘而成,仍是「假有」。),故非不灭(注释:既然一切法是假有现象,迁流变灭,所以从假有角度又说其非不灭。)。非灭非不灭,是名中道。故佛立虚空(注释:佛教各派所说不尽相同,此即指世人所谓虚空,是有为法,不免生灭。)譬,所以《宝顶经》云:迦叶,譬如有人怖畏虚空,椎胸叫呼作如是言:善友,汝等为我除此虚空,除此虚空。迦叶,於汝意云何?此空为可除不?迦叶言:不可,世尊。佛言:迦叶,若是如是沙门(注释:梵文为Srmana,指勤修佛道之义。原不论外道、佛徒,总为出家者…
《佛性论 辨佛性之相(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