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佛性论 辩佛性之相(二)▪P6

  ..续本文上一页种正道。二种方便是指:一、因天耳。二、由天眼。所谓因天耳,是说通过闻听声音而了知他人之心。所谓由天眼,是说依靠天眼,可以看见他人内心孔中有水。如果水呈黑色,则知其没有智慧。如果水呈黄色,则知其心贪著。如果水呈红色,则知其心瞋怒。如果水呈清白色,则知其心善良。如果水呈缥白色,则知其心非善非恶。通过天耳、天眼二种方便,可以比知他人之心。

  其次,所谓正道。如果要获得他心通,必须首先於自心中观理并如理身行。不是用现在心观现世心相,因为自心之体流转三世,不可能以观一时之心而了知自心全体。以现在心可以观过去世的心相。为什么呢?因为可以根据现在心相去推知过去之心相,这样不断推知,次第深入。初入观时,妄念很多,但通过渐渐修习之功,可以不断克除妄念,以至最后断除一切妄念,使妄念不生,达到自在的境界。然后再以观自心的方法去观照他人之心。初入观时,须起愿心,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首先,必须假想观照他人具足完身,然后逐渐遣除其皮、肉、骨三相,这样由外向内,次第深入,最后唯观其心相,并随其心相利钝远行等之不同,自能了彻他心。他心所见,皆能一一了知。如他人出世圣心,虽然非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识之境界,但亦可以通过此他心通而了知。如来法身界也是如此,其虽非六识所能见,但通过修习上述二方便与正道之法,也可以彻见。所以法身境界是存在的,不能谓之空无。

  原典

  外曰:於法身中何用立此相(注释:「相」,碛砂本作「想」。)等诸义?如汝所立法身,应决定是无(注释:此指无相。),不可执故。若物非六识所得,决定是无(注释:此指不存在。),如兔角。兔角者,非六识所得,定是无故。法身亦尔,是故法身决定是无,何用诸义?

  答曰:汝言非六识所见,故法身无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以由方便(注释:指使用契於一切众生之机的方法。法身涅槃实境虽是言语道断,行思路绝,无可求,但为了帮助众生了解,增强修行信心,佛教运用种种方便巧说,应机设法,以「因指见月」的方式,启发众生开悟正道。)能证涅槃,故想称正行,是名方便。由此方便,是故法身可知可见,譬如由他心通(注释:五神通之一,指能了知一切他人之心。)故,则能得见出世圣心。

  释曰:他心通者,有三种因缘(注释:指修习正道和天耳、天眼二种方便。)所得:两是方便,一是正道。方便二者:一因天耳(注释:为色界诸天人所有之耳根,能闻六道众生之语言及远近粗细一切音声。)。二由天眼(注释:五眼之一,以色界四大所造清净之眼根,能知粗细远近一切诸色以及众生未来生死之相。)。因天耳故,闻觉观声,由此声故,得知他心。依天眼能见他肉(注释:「肉」,碛砂、金陵二本均作「内」。)心孔中有水,水相若黑则知痴(注释:指没有智慧。),生黄则知贪,赤则知瞋,清白则知善,见缥色时知是无记(注释:指既不可记为善,也不可记为恶者。)。因於耳、目方便故,此知他心。

  次正道者,若欲得他心通,须缘自心先修观行(注释:於自心中观理而如理身行。)。不用现在心观现世(注释:三世中之现在世。)心,自体不得一时见(注释:此句义谓:自心之体流转三世而不灭,所以只观现世之心,不能观照心体之全。)故,以现在心能观过去心。何以故?可追缘(注释:根据心相之不断向上推知。)故。从远至近,次第向后。初则观无量念,如是渐渐至一刹那(注释:梵文Ksana,指时间的极少。此义是说,初入观时,妄念很多,通过渐渐修习之功,可以不断克除妄念,以至最后断灭任何妄念。),乃至灭一刹那,於自心观中而得自在(注释:此句义谓:若能断灭一切妄念,就能使自心达到自在的境界。)。然后取前人心,作自境界,以修观行(注释:此句义谓:以观自心之方法观照他人之心。)。

  初入观时,须作愿心(注释:此指众生愿证佛果之心。),起要期意。先须假想观前人身身(注释:「身」,碛砂本无。)相具足,如是遣极除皮、肉、骨三相都尽,唯馀心在。(注释:此数句义谓:观他人之心须由外至内,逐渐至深。先观外相,再观内心。)细细修习,缘前人心,随其利钝、远利、奢促,自能彻见。如彼所缘,我皆能见种种诸心故。如他圣心,虽过六根(注释: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此六根能缘外境而生六识。)境,亦能得见。如来法身亦复如是,虽非六识所见,由方便、正行(注释:指上述二种方便,一种正道。)所以能见。故知是有,不得同无。

  译文

  再则,还可以通过别的辩义来说法身境界是存在的。为什么呢?如果说法身之境不存在,那么修习各种正道也就变得没有结果而落空。由於以修习正见为先,同时修习戒、定、慧三学,这样的修习必定会证得一定果报,所以可以推知法身之境是存在的。如果你说法身之境不存在,修习各种正道的果报,只不过是断灭了五阴、十二入等假法,这种立义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就否定了涅槃的存在。如果说五阴之法断灭、不存在就是涅槃,那么过到与未来二世五阴之现象并不存在,照此推理,则过去、未来二世就应是涅槃。而实际上,过去、未来二世虽现不具足五阴假相的存在,但其并非就是涅槃。所以不能以五阴灭尽作为涅槃。

  又,如果执著五阴断灭就是涅槃,那么狂醉等人也应处涅槃之境。而狂醉等人根本就没有涅槃境界,所以可知,所谓五阴断尽之处并非涅槃。如果说这一世五阴之法断灭不存在为涅槃,此义亦不对。为什么呢?因为不存在就是不存在,如果说是这一世存在的,就不能说不存在,因存在与不存在是对立的,不可同时成立。如果一现象已经断灭,则其已不存在。如果其现在存在,则说明其尚未断灭,因为存在之有与不存在之虚无不能同时成立。

  再则,依现世五阴之法而修习正道的过程中,也不能谓之涅槃。所谓正道有八种,其是为了对治五阴假合之法而有,由於现世五阴之法确实存在,所以此中不能名之为涅槃。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按照你上述讲法,只有现世五阴不存在时才名为涅槃,又说依现世五阴而修习八正道时才能证得涅槃,而这是矛盾的。(因为既然现世五阴不存在为涅槃,又何必说依现世五阴存在而修习正道呢?)所以,如果执取现世五阴不存在为涅槃之义是不对的。如果说现世不存在烦恼、过失即是涅槃,这也不对。如果说修习八正道是因为有五阴之法还存在的话,那么同时又说现世没有烦恼,(实际上,烦恼由五阴而生,有五阴之法即生烦恼。)烦恼不生,而通过修习八正道去证见现世涅槃,这是说不通的。为什么呢?因为你已经否认现世有烦恼的存在,那么修习正道还有什么用呢?修习正道的过程中,这些烦恼实际上并没有除尽,你以为烦恼与修道性质相反,就误推出修道时烦恼不存的错谬结果。按你所说,则逆流修道,初修之时,本来烦恼很多,而你却以为道与烦恼性质不同,不能并存,从而推出修道之时,烦恼则不存在的结论,并误以此为涅槃。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可以说,未修正道之时,烦恼已经不在,已证得涅槃,那修习正道还有何用?所以,八正道能断灭烦恼,证得涅槃之义,也就说不通了。通过上文辩义可以推知,烦恼断灭之处,不能名之为涅槃。

  如果说,佛经上曾说欲望灭即是涅槃,如《吉详经》中偈云:

  灭心及离欲,无死堕微妙。

  若人见此经,成佛得寂灭。

  无法与此等,若证则无忧。

  是真妙法宝,由是义吉详。

  如果说欲界等诸惑非现世不存在、断灭已尽,由此三义,说名为达到寂灭涅槃,此义不对。为什么呢?因为阿罗汉果的寂灭境界并非如此,佛经中曾说:什么是阿罗汉果呢?三界之内的妄惑全部灭尽,才能谓证阿罗汉果。只是断灭欲界妄惑,还不能证得阿罗汉之果。必须获得出世果报的四阴(指无漏心心所法),以及证得五分法身,才能名为阿罗汉之果。由於断灭三界妄惑,阿罗汉果才能证成,所以从此阿罗汉之果的角度,说断三界之惑为因。涅槃也是如此,由於证得涅槃,才能断灭一切妄惑,所以从此断惑的角度,而说有涅槃之果。从上所诸义来看,说通过八正道就能证得涅槃之境,此义不对。

  原典

  复次,更有别义知法身不无。何以故?若法身无者,则诸正行皆应空失(注释:此二句义谓:如果说法身不存在,那么修正行能成道果也就落空,因为法身之果不存在的缘故。)。以正见为先行,摄戒、定、慧(注释:佛教修习的三学。戒,指各种戒律。定,指禅定。慧,指般若智慧。)等善法故,所修正行不空无果。由此正行能得果故,故知法身非无。

  若汝说法身定无,而正行能令至五阴、人等灭尽故,(注释:此数句义谓:外道认为法身不存在,修习各种正行,只能断灭五阴假合之法,这就是修行的果报。)当知正行不无果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涅槃不有故。若五阴等无是涅槃者,则去来二世(注释:指三世中的过去、未来二世。)阴等并无,应是涅槃。而此二世阴等无处既非涅槃,故知不取阴无之处名为涅槃。

  又若汝取此为涅槃者,狂醉等人应有涅槃。而其无(注释:「无」,碛砂本作「等」。)者,故知阴等无处非涅槃也。又若汝言现世五阴无为涅槃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无是无故。若法现在,则非也无,更互相违故。若法已灭,则非现在,若现在则不灭,以有、无(注释:此二句义谓:无(不存在)与现在是对立的,如果说现在的,就不可能是无,反之亦然。)不得并故。

  复次,依现在阴修圣道时,不应得涅槃故。八圣道(注释:即八正道,分别指:一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者,依现在五阴得成(注释:此句义谓:八圣道正是为了对治五阴假合之法而有,如果五阴之法没有,八圣道亦无从所依。),是时现世五阴实有未无,此…

《佛性论 辩佛性之相(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