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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论 辨佛性之相(一)▪P8

  ..续本文上一页之心与了通正法之智亦不能成就。所以分开细说可分为七种,合起来不外三义。能施、可信、尊重,此三种属怜愍之义所摄。能说与说深理,此二种为了通正法之智义所摄。能忍,为堪忍逆缘之义所摄。安置善友於善处,通为三种之义所摄。所谓了通正法,是为了表明远离愚痴;所谓能忍逆缘,是为了表明异於凡夫;所谓慈悲怜愍,是为了表明异於小乘。唯有证得佛果的人,才具备此三德,所以才能称为众生真正的善知识。

  三、所谓调伏自身、口、意,是指依正法来轨持自己的行为,见闻佛法经教,无散乱之心;思惟佛法之理,无轻慢之意;修持禅定,无颠倒之念。如果不调伏自身之身、口、意三业,那么住善处,依善友之义则无所用处。

  四、所谓增植善根,是指为了获得解脱而修习善根。善根分别指信、戒、闻、舍、智。所谓信,是指正信佛、法、僧三宝。所谓戒,是指不脱离善道。所谓闻,是指自闻正法,令他人闻听正法,不令他人闻听邪法,不障碍他人闻听正法。由此四种闻法,今世即可获得闻、思、修等三慧具足。所谓舍有二种,一种是指由於过去布施财物於他人,今世则损减贪爱之情。二种是指由於过去与人讲授正法,今世则很容易灭除无明。由此二种舍因,贪爱之情与无明妄念都比较轻薄,因此而获得解脱的果报。所谓智,是说前世已思念归依佛、法、僧三宝,思惟苦、集、灭、道四圣谛,於今世获得正见,以至於获得断灭一切烦恼之尽智与能觉无生之无生智。众生既使修习到这样的境界,能够具足住如法国土、依善知识和调伏自身三种条件,如果没有前世所积之善根,那么上述三种条件亦无从实现。

  总括这四种条件,以轮来作譬喻,这四轮若缺少一轮,则解脱之名无从成立。由此四种条件都和合一起,才能获得解脱之道。如同轮可以有动载之功,亦可有转动之能。若至解脱时,则不再须要假借动转之能。又如转轮王之轮,具备毂、辋、轮、辐、轴等四物,如果无此四物,那么无以形成为轮。同样,如果不具备上文所说四种条件,则厌离生死与证得涅槃两种观法都不能成就。

  所以佛经中说:一阐提之人堕入邪定聚中有二种身体:一为本性法身。二为法身所化现之随意身。佛以如日的智慧之光照了这二种身。所谓法身,即是真如理体。所谓随意身,即是从真如理体生起之身。所谓佛慧光明,观照怜愍阐提二种身者,是指两种含义:一为令阐提之人本有法身真如再度彰现。二为令阐提之人能加力修习菩提正道,以成就厌离生死与证得涅槃两种观行。

  又有佛经作如是说,一阐提众生绝对没有涅槃真如之性。如果这样的话,则佛经的两种说法自相矛盾。如果把此两说加以会通,则一为了义究竟之说,一为不了义方便之说,故此两说不相矛盾。说一阐提众生有涅槃真如之性者,此为了义究竟之说。说一阐提众生没有涅槃真性者,此为不了义方便之说。所以佛说,如果一个人不信乐大乘佛法,名之为阐提之人。只是为了令其舍离阐提无明之心,才说一阐提之人永远不能解脱。如果认为众生有自性清净之性,却又永远不能解脱者,此义则大谬。所以佛观照一切众生都有自性清净之佛性,将来一定会证得法身,成就解脱。因而佛经偈中说:

  聪明人次第,数数细细修。

  除灭自身垢,如金师链金。

  所谓聪明人次第,是指此人有正见,能如法次第修习。所谓数数,是指修习佛法的过程中,精进不懈,毫无怠惰。所谓细细,是指修习闻、思、修三慧,由微至著,由浅入深,逐不断除自心中的无明妄惑,使固有的清净佛性得以显现。所以说修习佛道,犹如金师链金,只要除去金中的杂质,金就可以恢复清净而发出其本有的光明。

  原典

  言四轮者:一住如法国土(注释:此指能依正法修习之国家。)。二依善知识。三调伏(注释:调伏身、口、意三业,制伏一切恶行。)自身。四宿植善根。轮有三义:一者未得令得(注释:此句义谓:未得正法,使得正法。),得令不失。二者能度从此至彼,从他相续至自相续(注释:相续,指众生由於因果业力而展转不断。他相续,即指事物间相到关联之因果性;自相续,即一物自身内部之因果性,与他事无关。),从自相续复至於他。三者能载,为能从生死得至涅槃。

  一住善处(注释:即上文所说如法国土。)者,即是能修行正行善人所住之处。若於中住,恒见此人(注释:即能修正行善人。),故得觉意。觉者,觉悟;意者,善心。因此受持善法等事,故佛说偈言:

  无知无善识(注释:即善知识。),恶友损正行。

  蜘蛛落乳中,是乳转成毒。

  是名应住如法国土。

  二近善友。善友者,有七分,如偈言:

  能施重可信,能说能忍受。

  说深为善友,安弟子善处。

  七分者,一能施。由能施故,令他怜爱;爱故尊重,重故可信,可信故能说(注释:此句义谓:由於可信,故其所说之法能为他人相信。因此义说,可信故能说。)。由能说故,能忍受外难(注释:外道之对於正理的诘难。);能忍受故,能说深理,利於善友。由说深法故,能安善友置於善处。若有能备此七德者,可堪依止为善知识。

  若总论此七,不出三义;一乐怜愍(注释:指怜愍无明众生,处生死苦海而不觉。)。二聪明(注释:此非一般所谓之机敏,而指了通正法,明白事理。)。三堪忍(注释:能忍受各种逆缘。)。三义若少一种,则是非善友。若但怜愍,不能聪明,譬如父母虽念子病,不能救治。若但聪明,无慈愍者,如怨家师不治他疾。若不能堪忍,则自行不足,怜愍、聪明亦不成就。故离虽七种,合不出三。能施、尊重、可信,此聪明者,表离愚痴。能堪忍者,表异凡夫。三怜愍者,表异二乘(注释:指声闻、缘觉二乘。此二乘人只求自证,无大悲摄世之慈愍。)。唯佛世尊,备此三德,故堪为众生真善知识。

  三调伏自身心者,如正教(注释:即正法。)行,闻时无散乱心,修(注释:又名三慧。闻慧,指依见闻经教而生之智慧。思慧,指依思惟道理而生之智慧。修慧,指依修禅定而生之智慧。此三慧中,闻、思二慧但为散智,为修慧之助缘,只有修慧,即禅定能断惑证理,名为定智。)时无颠倒心。若不自调伏身心者,善处善友则无所用。

  四宿植善根者,以为解脱分,故修善根。善根者,谓信、戒、闻、舍、智。信者,不离三宝(注释:指佛、法、僧。)正念。戒者,为不离善道。闻者,自闻、令他闻、不令他倒闻(注释:闻为闻道;倒闻,即阐非道。)、不障他闻。因四闻故,今世得闻及思、修等可为法器,三慧具足。舍者有二:一由昔舍物施他,今则损於贪爱。二由昔舍法施人,今则轻灭无明。由此舍故,贪爱、无明并稍轻薄,以是因缘、得解脱果。智者,是人先世已曾思择三宝、四谛(注释:即苦、集、灭、道四圣谛。),故於此生得世正见,乃至尽智(注释:佛教所谓十智之一。尽智,指断除一切烦恼所生之自信智。此境界已实现知苦、断集、证灭,修道等四圣谛。)及无生智(注释:十智之一。指既已达到知苦、断集、证灭、修道四圣谛之境界,更进一步无知、断、证、修等事,故名无生。能觉此无生之智,名无生智。此限於利根阿罗汉所有之智。)。如是之人,虽具三轮(注释:指住如法国土,依善知识,调伏自身三义。),若无宿善,今生五根则不具足,便是生於八难(注释:此谓障碍见佛闻法的八种处所或境界,又名八无暇。其分别指:(一)地狱。二、饿鬼。三、畜生。四、北拘卢洲,此处以乐报殊胜,无有痛苦。五、长寿天,指色界、无色界长寿安稳之处。六、聋盲瘖哑。七、世智辩聪。八、佛前佛后,二佛中间等无佛法处。)等处。故知若无宿世善根,则前三轮无所复用。

  总此四义,譬之为轮。四若少一,轮则不成。解脱之名,无由得立。由此四法和合故,能得解脱道者。如轮能动能转,至解脱时,无复此能。如圣王(注释:即转轮圣王、转轮王。此王身具三十二相,即位时,由天感得轮宝,转其轮宝而降伏四方,故名转轮王。)轮备有四物,所谓毂、辋、辐、轴。若无此四,轮则不成。以是义故,若未与四轮相应者,是时厌离生死观及涅槃功德观并不得成。

  故经中说:一阐提人堕邪定聚有二种身:一本性法身,二随意身(注释:又名方便法身,指由本性法身为化益众生方便而示现之身。)。佛日慧光照此二身。法身者,即真如理。随意身者,即从如理起。佛光明为怜愍阐提二身者,一为令法身得生(注释:即令法身得显。因阐提众生亦本有法性之身,只为无明所覆,今借佛光慧照,除去无明,使之再显。)。二为令加行得长修菩提行,故观得成。

  复有经说:阐提众生,决无般涅槃性。若尔,二经便自相违。会此二说,一了(注释:了义,指究竟之法。)一不了(注释:不了义,指方便之法。),故不相违。言有性(注释:指一阐提亦本有清净佛性。)者,是名了说。言无性者,是不了说。

  故佛说若不信乐大乘,名一阐提。欲令舍离一阐提心故,说作(注释:「作」,碛砂本作「住」。)阐提时决定无解脱。若有众生有自性清净永不得解脱者,无有是处。故佛观一切众生有自性故,后时决得清净法身。故经偈言:

  聪明人次第,数数细细修。

  除灭自身垢,如金师链(注释:「链」,碛砂本作「链」。)金。

  聪明人次第者,明此人有解不倒(注释:有正解不为妄想所颠倒。),修能如次学(注释:即如法次和经修习。)。数数者,时无暂舍,恒自研求。细细者,从微至者,如闻、思、修慧,细细而习。除灭自垢者,稍除无明重轻诸惑,令清净本性永得显现。故说犹如金师能链(注释:「链」,碛砂本作「练」。)於金,除诸滓璞(注释:「璞」,碛砂本作「朴」。),金得净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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