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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真实的面貌 (佛使比丘著)▪P7

  ..续本文上一页候成为一位胜者,或是一个失败的人,或成为一位有身份的要人,或只是寂寂无闻的小卒,无论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只要我们不妄执自己的身份,痛苦就不会产生。一个拥有重要身份的人,如妄执自己的身份,他可能会因为害怕失去那身份而苦恼;或者他可能因为那重要的身份而傲漫自大和极无礼,不能与人和谐共存,处处碰到问题,并受到别人的批评、攻击、绝交,或甚至给他狠狠一顿拳脚的教训。他对自己身份的妄执,只有使他尝到苦头的份儿,为他带来不少的烦恼和痛苦。同样的,一个无名小卒,也可能因为执著自己低微的身份,而深感痛苦。

  人的欲望,是早在儿童时代就已存在的一种天性,那欲望会随著人的成长而扩展。欲望被实现之际,会有短暂的快乐和满意,但不久那满足的心理状况,会被更强烈的欲望所取代,如未能如愿以偿的话,人会挣扎和尝试,直至达到目的。但不久新的欲望又会产生,心又开始动荡及不满现状,而整个挣扎和尝试争取的过程又会重复,就像一个因果循环的轮子,正在不停的转动著:业—果—业—果。这是因缘与果报的轮回,不是生命流转于生死轮回之道的轮回。首先是欲望的产生,然后是推动欲望的业力,最后是业之果报;紧跟著又是另一个新的欲望之产生和再次的造业,最后又是另一个报果,然后又有另外一个新的欲望....佛陀把这欲望的生生灭灭,称为旋转的生死轮回之轮子,因为它就是那样的被人无止无息地推动著、转动著;而人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以及种种的痛苦,也随著轮子一圈又一圈地转,生生灭灭,灭灭生生。只要是众生还被欲望所操纵,无论是乞丐或是百万富翁,是学生或教师、是小偷或警察、是国王或平民,都会被这可怕的轮子缠住而陷身于痛苦中。世上有太多的人忙著推动这轮子,一圈又一圈的顺轮回之道而转,这可悲之情况,只有实践佛法方能得救。

  总之,我们很容易的发现痛苦是被欲望所激发的。欲望可分为三类:(一)色欲,即追求身体器官上和物质上的享受,这包括形象上、听觉上、嗅觉上和味道上的种种快感。(二)贪欲,即对事物过份的追求,得到了却又不知足,因而烦恼。(三)解脱欲,即想从某一种处境或身份摆脱出来。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人可能并不想成为一位教师,但因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只好执起教鞭成为一名教员,但心里还是急于摆脱教师的身份和处境。

  任何人都可觉察到每当欲望一浮现,痛苦也必定会产生。有时候,我们被欲望驱使而做出一些亏理的事,事后却感到懊悔或心中不安;但是如果那所做的事,最后对自己带来好处,我们可能会感到欣喜,而且又可能因为那利益的缘故,受之鼓舞而继续地做亏理之事。私人的利益,冲昏了我们本来清醒的头脑,驱走了我们的良心,使我们心甘情愿的成为自私和贪婪的俘虏和奴隶,为我们的人格增加了卑鄙的成份。总之,我们大多数是顺著心里的欲望而造业的。所造的业当然有好也有坏,恶人造恶业,因为他的心只往罪恶那一方面想;但是“因果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所以恶人一做了恶因,终于免不了会受恶报。至于那心里只想行善的好人,也免不了会有他自己的烦恼,这是因为他过去所种的恶因如今已成熟,须先尝苦果,而目前所做的善因,须等到将来善缘熟了,才能尝到善果或好报。总之,好人与恶人都逃不了果报,因为人所造的善恶业,都必依著因果定律而招受善恶果报。做了恶业的人,不要以为再做些善事,就可以把那应得之罪抵销过去,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因果是不会消灭,除非自己没有造业。如果因果的种子一被播种,只要遇到适当的因缘状况,那种子就会滋长成树而开花结果,这果就是所谓的果报。虽然善行并不能抵销恶业之罪,但多做好事能使恶缘逐渐灭少而善缘增多,久而久之,恶缘被善缘阻碍,使恶果不能再完全生长成熟。由此可知,人的业报亦可由恶转善。行善,有助于增加内心的快乐与安宁,何苦要造作恶业呢?

  人的痛苦,亦有轻重之差别。有些痛苦,轻微到常人难于觉察它们的存在。一般的善行是不能够消除痛苦的,我们必须做超过一般的善行。例如修行佛门中之妙法,并以法观照生活上的一切事物。对于自己心中所渴望或欲求之事物,应该先做预先的考虑;如果得来了,它会不会连苦恼也一起带来呢?试想一想,没有家庭的人,很向往家庭的生活,但有了妻子儿女,能使人感到轻松爽快和自由自在吗?或只为人带来各式各样的重责?有了很高的地位和官衔,是否有助心灵上的安宁和安全感呢?或是它只有为人带来更重的义务?如我们能以清醒的头脑来看待这类事物,确然无疑的,我们会发现到,它们时常为我们带来更重的负担与责任,为我们增加了不少的麻烦。但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却又拒绝不了这些事物对我们的诱惑,而在得到了某一样事物之后,我们又会提心吊胆的怕它被别人夺去。或许经过一段日子,我们可能会反省到它是否刚好符合于我们的理想、对我们是否真的有益处;换句话说,我们开始对它的价值怀疑起来了。

  万物是必定依著因缘的转换而有所变化,那是一种自然的定律。万事万物是无常的,我们却一直尝试使世间万有,顺随我们的意志而产生或发展,我们越搞越糟,不但把整个世界搞乱了,并损害了大自然的原来面目。自然界有其定律,一旦我们违反了它,它必也损害我们。无论科学和医学是如何的发达,人还是必须面对生、老、病和死的事实,而这事实,亦是自然界的定律。

  佛法的薰陶能使欲望止步,进而被能洞见诸法实相的智慧取代,人生观也将随之而变。就以“吃”这事为一个例子。有一些在家人认为“吃”是人生第一大享受,并说“能吃即是福”,有些人甚至认为自己是为“吃”,才生存在这个世界的。当然,这些人的吃喝嗜好和习惯,一定有异于那般只为生存而吃的人之吃喝习惯。两种人的吃喝行为和举动一定不相同,而当正在吃喝之际,他们的感觉也一定会有差别的,吃喝完的结果也会不相同。但是如果那好吃或贪吃的人,有机会受到佛法的薰陶、得到佛法的启示,他会很快的发现到自己对“吃”的贪婪,并不逊于一只猪;他会开始觉得他的确是一位“吃”的极端者,并非实践中庸之道的人。久而久之,他会为自己贪吃行为和举动感到羞耻,但最重要的是,他已领悟到妄执“吃”,使他感到痛苦,因为当他想吃而不能吃时,他会感到无比的难过和烦恼。除此以外,吃的太多会使他的健康有问题—他可能因为吃了太多的淀粉和脂肪而发胖。总之,他不必等医生来警告他贪吃的害处,只要能依著佛法的观照,就能省悟到自己对吃的偏重有违中庸之道,并有违通往安详的涅槃大道。

  佛陀和众阿罗汉是已熄灭欲望的人,他们并不对“吃”这一件事有任何染著,但是他们明白吃喝是维时生命的重要因素,所以他们只做适当的吃喝,而依然能和常人一样的作事,其至比常人作得更好、更多。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们如此呢?其实,并无别的外来力量,他们只是凭洞察能力所激发的智慧而作事,而我们常人却是以欲望为主要动机而作事,当然所得的成绩或结果,也和他们的有别。我们会不断的受到痛苦和烦恼的主宰,他们却自由自在,毫无束缚。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的染著,因此别人能从他们的善行中受惠得益,是那无私的悲心,致使他们传授真理给愚痴的世人。

  如果我们想跟从佛陀和阿罗汉们的足迹而行,那么,我们应该训练自已依著法性的启示而分辨是非。如你是一位学生,那么学习如何分别对与错、好和坏,以及认清读书就是你应该做的事。如你已有一门职业,那么学习如何辨别对和错、好和坏,并尝试满意现状,把那份职业,当作最适合于自己及有益于大众的一门最好之职业。认真地担任你的任务,应用洞察能力所供给你的冷静、清醒和耐心,好好的做。

  妥当的行为,将使我们从开始到结尾都能离险避难。例如我们拥有地产和财物,并不需要为它们极度的伤脑筋,因为社会上的法律会保证我们的拥有权,它们不会从我们的指缝中溜走或失去。就算有人把它们抢去,我们还可以凭法律进行抗拒,用不著怒火冲天,做出一些愚蠢的事。当然我们有责任看管我们的财产,但是如果那财产真的不幸被别人占有了,我们也用不著悲愤,因为悲哀和愤怒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帮不了什么忙。尽量保持内心的平静,时常反省万物的无常性和无我性,提醒自己对万有妄执的徒然,并省悟到我们根本不能永远占有著它们的事实。就像秦朝的秦始皇妄想长生不老,于是遣徐福到海外求仙,但徐福却一去不回头,那里有能令人长生不老的仙药呢?秦始皇的愿望,终究只落得一场空。

  第五章 诸法实相

  宗教的含义,远比道德要广阔得多。道德,是关于人类的思想和行为之谨慎和妥当;基本上,世界各国的道德观念大同小异。宗教是较为深奥的修行制度;而不同的宗教所提倡的修行方法,也有很大的差异。

  道德教我们成为良好的人,依著社会所该有的法律和宗旨而生存,并且不为自己找麻烦或侵扰别人的生活。不管一个人如何的严守道德,他可能还是不能远离生、老、病和死之痛苦,以及摆脱种种欲望之压力。道德行为的修养,虽然对品格的陶冶有实际作用,不过它还不能断除欲望、恶念和迷惑,因此还不能解除痛苦。佛教比道德还要前进一些,它以彻底断除无明和苦恼为主要宗旨,换句话说,佛教是消灭一切痛苦的良药。

  佛教是一种以引发学术知识和实际修行法为宗旨的体系。它以有组织的方式,实际明了宇宙真相或世间之万有。

  静静地检讨自己罢!想想你是否明白了生活上一切事物?纵然你能够了解到自己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或生命是什么,工作、责任、生活、金钱、财产、荣誉和声望是什么,但是,你敢承认自己真正的了解那些事物了吗?

  如果我们真的有了正见,我们将不会有不合理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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