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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七

  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七

  释习相应品第三之三

   ﹝经﹞「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萨婆若不与过去世合,何以故?过去世不可见,何况萨婆若与过去世合!萨婆若不与未来世合,何以故?未来世不可见,何况萨婆若与未来世合!萨婆若不与现在世合,何以故?现在世不可见,何况萨婆若与现在世合!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释曰:菩萨行般若波罗蜜,不观萨婆若与过去世同;何以故?过去世是虚妄,萨婆若是实法;过去世是生灭相,萨婆若非生灭相。过去世及法求觅不可得,何况萨婆若与过去世合!

   复次,佛自说因缘: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不见过去世,何况萨婆若与过去世合!未来、现在世、亦如是。未来世除生灭相,其余义同。

   复次,以时故说有三世:过去、未来、现在。时义,如一时中说。

   复次,萨婆若是十方三世诸佛真实智慧;三世者,从凡夫虚妄生,云何与萨婆若合?譬如真金不与弊铁同相。

   问曰:如随喜品中说:菩萨摩诃萨,念过去、现在诸佛萨婆若智慧等诸功德,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云何言过去、现在世,不与萨婆若合?答曰:若以著心取相念萨婆若者,不名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譬如杂毒食,初虽香美,后不便身。若菩萨分别过去、现在诸佛萨婆若者,应与三世合;今不取相故,则无有合。

   问曰:菩萨亦念未来世当成佛萨婆若,亦自念我当得萨婆若,是名与未来世萨婆若合,云何言不合?答曰:萨婆若过三界,出三世,毕竟清净相;行者但以忆想分别,我当得是萨婆若。如世间法,忆想当有所得,而是事未生未有,时节未至,因缘未会,都无处所,云何当与合?如明当服酥,今已忆臭。又如迦旃延弟子辈言:未来世中菩提语菩萨言:若能修相好身者,我当来处之。如贵家女自恣无难,遣使语贫家子言:汝好庄严房舍帏帐,种种备具,我当来处汝家中。如是说者,是不相应。以是故,不得以萨婆若与三世合。

   问曰:余法甚多,何以但说萨婆若?答曰:是萨婆若,菩萨所归趣,深心欲得,于三世中求索故。

   问曰:何以不于有为、无为法中求?答曰:后当说一切法中求。

   ﹝经﹞「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色不与萨婆若合,色不可见故;受、想、行、识亦如是。眼不与萨婆若合,眼不可见故;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色不与萨婆若合,色不可见故;声、香、味、触、法亦如是。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问曰:何以但说五众、十二入,不说十八界、十二因缘?答曰:应当说,或时诵者忘失。何以知之?佛所说五众、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事、垢、净。五众、十八界、十二入、十二因缘,名为事;不定是垢,不定是净;是中或有结使生,或有善法生;如田定能生物,随种皆生。众、界、入、十二因缘,是为事,六波罗蜜乃至一切种智,是为净种。所以不说垢者,是菩萨结使已薄,不以自恼,是故不说。又菩萨智慧深入,解诸法空,无诸烦恼,但集诸功德;以是故,应说十八界,十二因缘。如色等事中不应有萨婆若合,所以者何?是萨婆若,三世中不可得故,色等事中亦不可得;是皆世间因缘和合,无有定性。

   ﹝经﹞「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檀波罗蜜不与萨婆若合,檀波罗蜜不可见故;乃至般若波罗蜜亦如是。四念处不与萨婆若合,四念处不可见故;乃至八圣道分亦如是。」

   ﹝论﹞问曰:五众等是世间法,可不与萨婆若合,六波罗蜜云何不与合?答曰:六波罗蜜有二种:一者、世间;二者、出世间。为世间檀波罗蜜故,说不与合;出世间波罗蜜,应与合。

   复次,菩萨行六波罗蜜,漏结未尽,不得与佛萨婆若合。

   复次,佛说六波罗蜜空,尚不可见,何况与萨婆若合!三十七品亦如是。

   问曰:是六波罗蜜,杂有道俗故;三十七品趣涅槃道,云何不合?答曰:三十七品是二乘法,但为涅槃;菩萨为佛道,是故不合。

   问曰:摩诃衍品中,有三十七品,亦是菩萨道,云何不与萨婆若合?答曰:有菩萨以著心故,行三十七品,多回向涅槃,以是故佛说不合。

   ﹝经﹞「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不与萨婆若合;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不可见故。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释曰:是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虽是妙法,为萨婆若故行;以菩萨漏结未尽,故不应与萨婆若合。

   复次,佛十力等法有三种:一者、菩萨所行,虽未得佛道,渐渐修习;二者、佛所得,而菩萨忆想分别求之;三者、佛心所得。上二种不应与合,下一种虽可合而菩萨未得,是故不合。

   复次,空故不可见,不可见故不合;是以皆言不可见故。

   ﹝经﹞「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佛不与萨婆若合,萨婆若不与佛合;菩提不与萨婆若合,萨婆若不与菩提合。何以故?佛即是萨婆若,萨婆若即是佛;菩提即是萨婆若,萨婆若即是菩提。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问曰:菩萨及菩萨法,可不与萨婆若合,云何佛及菩提复不与合?答曰:佛是人,萨婆若是法;人是假名,法是因缘。众生乃至知者、见者无故,佛亦无;众生中尊上第一,是名为佛,是故不合。

   复次,得萨婆若故名为佛,若佛得萨婆若,先以是佛,不须萨婆若;若非佛得萨婆若者,何以言佛得萨婆若?以是故,和合因缘生,不得言先后。

   复次,离佛无萨婆若,离萨婆若无佛;得萨婆若故名佛,佛所有故名萨婆若。

   问曰:佛是人故可不与合,菩提是无上道,云何不合?答曰:菩提名为佛智慧,萨婆若名为佛一切智慧;十智、为菩提,第十一如实智名为萨婆若;二智不得一心中生。

   复次,是十力等诸佛法及佛菩提,皆是菩萨忆想分别非实,唯佛所得萨婆若是实。今此菩提,是菩萨菩提,是心中虚妄未实,云何与萨婆若合?

   复次,此经中,佛自说不合因缘。

   ﹝经﹞何以故?佛即是萨婆若,萨婆若即是佛;菩提即是萨婆若,萨婆若即是菩提。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不习色有,不习色无,受、想、行、识亦如是。不习色有常,不习色无常,受、想、行、识亦如是。不习色苦,不习色乐,受、想、行、识亦如是。不习色我,不习色非我,受、想、行、识亦如是。不习色寂灭,不习色不寂灭,受、想、行、识亦如是。不习色空,不习色非空,受、想、行、识亦如是。不习色有相,不习色无相,受、想、行、识亦如是。不习色有作,不习色无作,受、想、行、识亦如是。是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不作是念:我行般若波罗蜜,不行般若波罗蜜,非行非不行般若波罗蜜。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习应,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论﹞释曰:若菩萨观五众非有、非无,于是亦不著,尔时,与般若波罗蜜相应。所以者何?一切世间著二见;若有,若无。顺生死流者多著有,逆生死流者多著无;我见多者著有,邪见多者著无。

   复次,四见多者著有,邪见多者著无;二毒多者著有,无明多者著无;不知五众因缘集生著有,不知集者著无;近恶知识及邪见外书故,堕断灭无罪福中;无见者著无,余者著有。或有众生谓一切皆空,心著是空,著是空故,名为无见;或有众生谓一切六根所知法皆有,是为有见。爱多者著有见,见多者著无见。如是等众生著有见、无见。是二种见,虚妄非实,破中道。譬如人行狭道,一边深水,一边大火,二边俱死;著有、著无,二事俱失。所以者何?若诸法实定有,则无因缘;若从因缘和合生,是法无自性,若无自性即是空!若无法是实,则无罪福,无缚无解,亦无诸法种种之异。

   复次,有见者与无见者相违,相违故有是非,是非故共诤,有诤故起诸结使,结使故生业,生业故开恶道门;实相中无有相违、是非、斗诤!

   复次,著有者,事若无常,则生忧恼;若著无者,作诸罪业,死堕地狱受苦。不著有无者,无有如是等种种过失;应舍是则得实。

   复次,是五众若常、若无常,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五众常,则无生无灭,无生无灭故则无罪福,无罪福故则无善恶果报,世间如涅槃不坏相。如是妄语,谁当信者!现见死亡啼哭,是则众生无常;如草木雕落,华果磨灭,是则外物无常;大劫尽时,一切都灭,是为大无常。如是等种种因缘,如是五众常不可得。

   复次,无常破常,不应以无常为是。所以者何?若诸法无常相,念念皆灭,则六情不能取六尘。所以者何?内心、外尘俱无住故,不应得缘,不应得知,亦无修习因缘果报!因缘多故,果报亦多。此事不应得。又以有常见与无常见共诤。如是等种种因缘,五众无常则不可得。苦乐、我非我、若空若实、有相无相、有作无作,此义如先处处说。五众寂灭者,因缘生故无性,无性故寂灭,寂灭故如涅槃。三毒炽然故不寂灭,无常火然故不寂灭,不(不字应删)著三毒实相故不寂灭,三毒各各分别相故不寂灭。此义先未说,故今是中说。若菩萨摩诃萨,能如是离二边,行中道,行般若波罗蜜亦不著。所以者何?菩萨不可得,般若波罗蜜亦不可得故,不行般若波罗蜜亦不著。所以者何?余诸凡人不能如菩萨观诸法实相,云何当言我不行般若波罗蜜?行、不行亦不著,二俱过故。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应。

   ﹝经﹞「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不为般若波罗蜜故行般若波罗蜜,不为檀波罗蜜、尸罗波罗蜜、羼提波罗蜜、毗梨耶波罗蜜、禅波罗蜜故行般若波罗蜜。不为阿鞞跋致地故行般若波罗蜜,不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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