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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卷第叁十七

  大智度論卷第叁十七

  釋習相應品第叁之叁

   ﹝經﹞「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薩婆若不與過去世合,何以故?過去世不可見,何況薩婆若與過去世合!薩婆若不與未來世合,何以故?未來世不可見,何況薩婆若與未來世合!薩婆若不與現在世合,何以故?現在世不可見,何況薩婆若與現在世合!舍利弗!菩薩摩诃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曰:菩薩行般若波羅蜜,不觀薩婆若與過去世同;何以故?過去世是虛妄,薩婆若是實法;過去世是生滅相,薩婆若非生滅相。過去世及法求覓不可得,何況薩婆若與過去世合!

   複次,佛自說因緣: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不見過去世,何況薩婆若與過去世合!未來、現在世、亦如是。未來世除生滅相,其余義同。

   複次,以時故說有叁世:過去、未來、現在。時義,如一時中說。

   複次,薩婆若是十方叁世諸佛真實智慧;叁世者,從凡夫虛妄生,雲何與薩婆若合?譬如真金不與弊鐵同相。

   問曰:如隨喜品中說:菩薩摩诃薩,念過去、現在諸佛薩婆若智慧等諸功德,回向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雲何言過去、現在世,不與薩婆若合?答曰:若以著心取相念薩婆若者,不名回向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譬如雜毒食,初雖香美,後不便身。若菩薩分別過去、現在諸佛薩婆若者,應與叁世合;今不取相故,則無有合。

   問曰:菩薩亦念未來世當成佛薩婆若,亦自念我當得薩婆若,是名與未來世薩婆若合,雲何言不合?答曰:薩婆若過叁界,出叁世,畢竟清淨相;行者但以憶想分別,我當得是薩婆若。如世間法,憶想當有所得,而是事未生未有,時節未至,因緣未會,都無處所,雲何當與合?如明當服酥,今已憶臭。又如迦旃延弟子輩言:未來世中菩提語菩薩言:若能修相好身者,我當來處之。如貴家女自恣無難,遣使語貧家子言:汝好莊嚴房舍帏帳,種種備具,我當來處汝家中。如是說者,是不相應。以是故,不得以薩婆若與叁世合。

   問曰:余法甚多,何以但說薩婆若?答曰:是薩婆若,菩薩所歸趣,深心欲得,于叁世中求索故。

   問曰:何以不于有爲、無爲法中求?答曰:後當說一切法中求。

   ﹝經﹞「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色不與薩婆若合,色不可見故;受、想、行、識亦如是。眼不與薩婆若合,眼不可見故;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色不與薩婆若合,色不可見故;聲、香、味、觸、法亦如是。舍利弗!菩薩摩诃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問曰:何以但說五衆、十二入,不說十八界、十二因緣?答曰:應當說,或時誦者忘失。何以知之?佛所說五衆、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事、垢、淨。五衆、十八界、十二入、十二因緣,名爲事;不定是垢,不定是淨;是中或有結使生,或有善法生;如田定能生物,隨種皆生。衆、界、入、十二因緣,是爲事,六波羅蜜乃至一切種智,是爲淨種。所以不說垢者,是菩薩結使已薄,不以自惱,是故不說。又菩薩智慧深入,解諸法空,無諸煩惱,但集諸功德;以是故,應說十八界,十二因緣。如色等事中不應有薩婆若合,所以者何?是薩婆若,叁世中不可得故,色等事中亦不可得;是皆世間因緣和合,無有定性。

   ﹝經﹞「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檀波羅蜜不與薩婆若合,檀波羅蜜不可見故;乃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四念處不與薩婆若合,四念處不可見故;乃至八聖道分亦如是。」

   ﹝論﹞問曰:五衆等是世間法,可不與薩婆若合,六波羅蜜雲何不與合?答曰:六波羅蜜有二種:一者、世間;二者、出世間。爲世間檀波羅蜜故,說不與合;出世間波羅蜜,應與合。

   複次,菩薩行六波羅蜜,漏結未盡,不得與佛薩婆若合。

   複次,佛說六波羅蜜空,尚不可見,何況與薩婆若合!叁十七品亦如是。

   問曰:是六波羅蜜,雜有道俗故;叁十七品趣涅槃道,雲何不合?答曰:叁十七品是二乘法,但爲涅槃;菩薩爲佛道,是故不合。

   問曰:摩诃衍品中,有叁十七品,亦是菩薩道,雲何不與薩婆若合?答曰:有菩薩以著心故,行叁十七品,多回向涅槃,以是故佛說不合。

   ﹝經﹞「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不與薩婆若合;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不可見故。舍利弗!菩薩摩诃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曰:是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雖是妙法,爲薩婆若故行;以菩薩漏結未盡,故不應與薩婆若合。

   複次,佛十力等法有叁種:一者、菩薩所行,雖未得佛道,漸漸修習;二者、佛所得,而菩薩憶想分別求之;叁者、佛心所得。上二種不應與合,下一種雖可合而菩薩未得,是故不合。

   複次,空故不可見,不可見故不合;是以皆言不可見故。

   ﹝經﹞「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佛不與薩婆若合,薩婆若不與佛合;菩提不與薩婆若合,薩婆若不與菩提合。何以故?佛即是薩婆若,薩婆若即是佛;菩提即是薩婆若,薩婆若即是菩提。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問曰:菩薩及菩薩法,可不與薩婆若合,雲何佛及菩提複不與合?答曰:佛是人,薩婆若是法;人是假名,法是因緣。衆生乃至知者、見者無故,佛亦無;衆生中尊上第一,是名爲佛,是故不合。

   複次,得薩婆若故名爲佛,若佛得薩婆若,先以是佛,不須薩婆若;若非佛得薩婆若者,何以言佛得薩婆若?以是故,和合因緣生,不得言先後。

   複次,離佛無薩婆若,離薩婆若無佛;得薩婆若故名佛,佛所有故名薩婆若。

   問曰:佛是人故可不與合,菩提是無上道,雲何不合?答曰:菩提名爲佛智慧,薩婆若名爲佛一切智慧;十智、爲菩提,第十一如實智名爲薩婆若;二智不得一心中生。

   複次,是十力等諸佛法及佛菩提,皆是菩薩憶想分別非實,唯佛所得薩婆若是實。今此菩提,是菩薩菩提,是心中虛妄未實,雲何與薩婆若合?

   複次,此經中,佛自說不合因緣。

   ﹝經﹞何以故?佛即是薩婆若,薩婆若即是佛;菩提即是薩婆若,薩婆若即是菩提。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不習色有,不習色無,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有常,不習色無常,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苦,不習色樂,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我,不習色非我,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寂滅,不習色不寂滅,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空,不習色非空,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有相,不習色無相,受、想、行、識亦如是。不習色有作,不習色無作,受、想、行、識亦如是。是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我行般若波羅蜜,不行般若波羅蜜,非行非不行般若波羅蜜。舍利弗!菩薩摩诃薩如是習應,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論﹞釋曰:若菩薩觀五衆非有、非無,于是亦不著,爾時,與般若波羅蜜相應。所以者何?一切世間著二見;若有,若無。順生死流者多著有,逆生死流者多著無;我見多者著有,邪見多者著無。

   複次,四見多者著有,邪見多者著無;二毒多者著有,無明多者著無;不知五衆因緣集生著有,不知集者著無;近惡知識及邪見外書故,墮斷滅無罪福中;無見者著無,余者著有。或有衆生謂一切皆空,心著是空,著是空故,名爲無見;或有衆生謂一切六根所知法皆有,是爲有見。愛多者著有見,見多者著無見。如是等衆生著有見、無見。是二種見,虛妄非實,破中道。譬如人行狹道,一邊深水,一邊大火,二邊俱死;著有、著無,二事俱失。所以者何?若諸法實定有,則無因緣;若從因緣和合生,是法無自性,若無自性即是空!若無法是實,則無罪福,無縛無解,亦無諸法種種之異。

   複次,有見者與無見者相違,相違故有是非,是非故共诤,有诤故起諸結使,結使故生業,生業故開惡道門;實相中無有相違、是非、鬥诤!

   複次,著有者,事若無常,則生憂惱;若著無者,作諸罪業,死墮地獄受苦。不著有無者,無有如是等種種過失;應舍是則得實。

   複次,是五衆若常、若無常,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五衆常,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故則無罪福,無罪福故則無善惡果報,世間如涅槃不壞相。如是妄語,誰當信者!現見死亡啼哭,是則衆生無常;如草木雕落,華果磨滅,是則外物無常;大劫盡時,一切都滅,是爲大無常。如是等種種因緣,如是五衆常不可得。

   複次,無常破常,不應以無常爲是。所以者何?若諸法無常相,念念皆滅,則六情不能取六塵。所以者何?內心、外塵俱無住故,不應得緣,不應得知,亦無修習因緣果報!因緣多故,果報亦多。此事不應得。又以有常見與無常見共诤。如是等種種因緣,五衆無常則不可得。苦樂、我非我、若空若實、有相無相、有作無作,此義如先處處說。五衆寂滅者,因緣生故無性,無性故寂滅,寂滅故如涅槃。叁毒熾然故不寂滅,無常火然故不寂滅,不(不字應刪)著叁毒實相故不寂滅,叁毒各各分別相故不寂滅。此義先未說,故今是中說。若菩薩摩诃薩,能如是離二邊,行中道,行般若波羅蜜亦不著。所以者何?菩薩不可得,般若波羅蜜亦不可得故,不行般若波羅蜜亦不著。所以者何?余諸凡人不能如菩薩觀諸法實相,雲何當言我不行般若波羅蜜?行、不行亦不著,二俱過故。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

   ﹝經﹞「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不爲般若波羅蜜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爲檀波羅蜜、屍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毗梨耶波羅蜜、禅波羅蜜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爲阿鞞跋致地故行般若波羅蜜,不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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