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脑,我们就无法思考。但是,如果桑摩威利所谓的「自我」是不能自行生灭的话,那么他的观点就和印度教的「自我观」一样。而佛教认为在超凡的层次上并没有「人」,所以人的「自我」不可能存在,人们所谓的「人」或「自我」,只是一种「法」或「自然」。
朱文拿──质、量皆大的「自我」
朱文拿(Juvenal)主张由于舍弃肉体而发现「自我」,就如我们卷起草席而看到藏在底下的东西一样。他说:
这神秘的真理只在死亡时才展示,
宏伟的灵魂,受多么渺小的身体掩盖。
他认为要不是因为身体掩盖了真实,我们将发现自己真正的身分,也就是所谓的「自我」,无论就质与量来说,「自我」都十分伟大,它只是以较低级的身体作为支柱。从以下的角度来看这个观点,会令人非常惊讶:一个人过去或平常把身体看得很重要,但当他发现了「自我」或灵魂时,就会把身体看成不过是一张记载着不具价值资讯的纸张,他会立刻把自己的关注点从身体转移到「自我」或灵魂,这观点使人无惧于死亡并忽视身体。然而,我们必须知道,无论这种观点多么微妙和深奥,仍然无法提供我们灭除痛苦的方法,必须有另外更高深或更精辟的哲理才能使最后的痛苦止息,这就有赖于「无我」的哲学,因为它比「自我」的哲学更精辟,或者说至少和后者一样尊贵。
杰瑞米.泰勒──灵魂感知所有的风味
由于这种观念,他们愈来愈注意这形体的内在或「自我」,好比一个人不知道这东西就不算知道生命或不够成熟,因而无法了解人的天性,乃至不能全然体会做「人」的意义,从杰瑞米‧泰勒(Jeremy Taylor)的话中,我们可以注意到他的兴趣只在「自我」(灵魂)及内在人格上。泰勒说:
不是双眼看见天空的美丽,
不是双耳听到音乐的甜蜜,或成功事件的喜讯,
而是灵魂感知了所有感官和智识的风味,
灵魂愈是高尚优越,
它的感知就愈广大,愈有味。
艾佛布瑞爵士──「自我」是不朽的本体
晚近的学者艾佛布瑞爵士(Lord Averbury)写道:
我们有身体,我们是精神,身体只是不朽本体可毁坏的形式。
整体来说,这些学者的见解都执着「自我」或灵魂,他们相信灵魂(即「自我」)是不朽的。虽然他们之中,有人主张「自我」从「大我」中衍生出来,但是它们仍然可以自由地做想做的事,这和有些教派主张「自我」不是自己的,只是上帝的仆役、上帝的子民、上帝的玩物或是为上帝所创造,永远受上帝控制的「自我」,大异其趣。
总结:佛法与各种观点的比较
有我执就有负担、痛苦
那些主张与上帝有关的观点或教义,其主要目的在使他们的信徒臣服,并且毫无异议地遵守规矩,所以这些观点是压迫性的,不允许有独立的思考和行为,一切事情完全依赖上帝,这类观点可被归为低层次的「自我」教义,适合大多数未受教育的野蛮人,或有限制性的、适合于小孩或幼稚者的教义。
当人们成长后,他们会从这种束缚中解脱出来,甚至主张自己的「自我」,靠自己做事,为自己而做非为上帝而做,并且不再依赖只适合孩童的上帝。他们可能相信业力或善恶报应,只要他们不厌倦轮回,也可能轮回很多次。他们受制于生命中一切作为后所得的报应,但并不受制于上帝的专权──上帝赐予他们唯一的今生,登录生命中的行为以备日后审判。这种相信个人「自我」的信仰,层次比信上帝更高一层,也比较独立,具有这种信仰的人,进而能在造作善业或使自己极度净化后,获得至高的快乐和永不变异的「自我」。我们可以看到,不论在东方或西方哲学中,这种意义的「自我」都是相同的。
但即使是第二层次的「自我」──人是自己的「自我」而不是属于上帝的「自我」──如此也不是究竟独立的,因为人仍然被「自我」所禁锢,这座监牢是以自我中心、自我膨胀、自我沈醉和自我恋着,并且在不知不觉中以自满、自恋和自我崇拜的火焰焚烧自己,所以,佛教的观点不认为这种层次的「自我」是苦痛的终结。让我们看看以下的譬喻:
有个人走进树林里,看见树上结满了果实,他很兴奋地发现这是鲜美的水果,就开始采摘,并装满他的袋子,然后把袋子背在肩上。起初他不觉得重,走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不再那么愉快,也比较疲倦,就开始觉得重了。所以,他开始丢弃一些比较差的水果,只留下最好的,最后只留下一些水果。不久,他又感觉到即使只有这些水果仍然很重,所以他吃掉一部分,丢掉一部分,直到一点也不剩,即使如此,他仍然觉得沉重和疲倦,只想躺下来休息一下。
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发现有个地方堆满了金块,就捡起金块,背在肩上,希望赶回家,他所背的重量比刚才的水果还重,实在不知道他那里来的力气,可是不久他又感到难以忍受的沉重负担,就开始把一些金块抛弃,或沿途藏起来,直到只剩下筋疲力竭的他所能带得动的少许数量。
但不久之后,他又发现一处充满更珍贵的珠宝,他就捡起这些珠宝,重量比刚才他所拿的金块还要重,我们也无从知道此时他的力气是从那里来的,而他也再次必须抛弃一些珠宝,因为他意外获得财宝而兴奋地到处奔跑,所以愈来愈疲倦,他一个接一个地丢弃珠宝,直到全部丢光,才感觉十分愉快,不再有负担,心也不会跳得比平常快,丢掉最后一颗钻石之后,他终于可以舒畅地呼吸,而且神清气爽,即使这颗钻石是最完美的,重量很轻,不会带不动,但他还是把它给丢掉了,因为它虽然不会增加身体的负担,却会压迫心灵。实际上,携带或保存一颗完美的钻石对他而言没有任何困难,他可以很轻松,即使将这颗钻石带在身上也感觉不到半点重量,但他无法忍受的是它「压迫」他的心,所以最后他选择丢掉它。
放下「自我」,才是痛苦止息处
这个故事和拥有「自我」是类似的,利用「自我」他可以做任何喜欢的事,不论时间长短,甚至直到永远,「自我」都可以留下来。但他终究会发现,「自我」存留的时间愈长,「自我」所给他的负担就愈久,他宁可不要「自我」,如此一来,即使有任何东西存在,也无须再负担。这确实是他需要遵循的,藉以挣脱「自我」的束缚,人便能够依此更进一步地从「自我」中解放出来,从此享受不再有负担的幸福和宁静。但是如果有人喜欢这种必须有负担才能拥有的幸福,那他将不再进步,也无从了解并看到进步的好处,他会粘着在这种境界上,并向其他人宣扬这就是最究竟的幸福。
一如前面所说,总而言之,拥有「自我」的境界,无论它是如何容易管理,甚至到达可以随心所欲的程度,但只要还有「自我」,就表示会有「自我」的负担,也就是个人满足于个人的「自我」。个人的「自我」可以看作是一种实体,当一个人的心灵还未超越这个实体时,就必须执着地或感激地带着这个实体,即使他非常乐于如此做,还是有执着和负担存在,但如果不再有个体感知到什么是「自我」,那么就只剩下纯粹的「法」,这就是「无我」,亦即佛教所宣扬的「灭除痛苦的最终目的」。
所以,「外道最高修法者的自我」无论多么高超,都只像残存的一缕烟丝,它存在并转化成非常精细的实体,虽然这种负担并不明显,不像《布咤婆楼经》中所提到的三种「自我」那么明显,但它并不比欺骗某人去负担自己好到那里去。我们应该完全放下「自我」(或「自我」的认知),只留下「法」。有为法的部分不断地随其特性运行,而无为法的部分则依其特性,超越一切事物和行为,这才是苦痛的止息或「无我」。如何达到「无我」的境界,将在以后讨论。
一九三九年卫塞节于泰国猜耶县法施社图书馆
《无我》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