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佛教的人间性与超人间性及当代人间佛教的困境与出路(李利安)▪P2

  ..续本文上一页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以超人间力量来说,我们可以从佛教中看到几种密切联系的、结构完整的信仰体系:

  首先是含有超人间力量的原理,如业力轮回、因果报应、九品往生、佛力加持等。总之,佛教的全部理论和实践都和这些超人间力量信仰密切联系在一起。

  其次是具有超人间力量的人格化个体。如佛教所信仰的“四圣”以及“六凡”当中的天神、阿修罗以及饿鬼和地域众生等都具有不同种类、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超人间力量,按照我们上面的定义,当然都可视之为神。佛教界以及部分学术界人士所谓的佛教乃无神宗教的观点,只有当神的概念只限定在主宰神特别是像西方宗教的那种宇宙主宰神的范畴内时,才能成立。在佛教庞大的神团体系中,诸佛、菩萨、罗汉、护法神以及他们的眷属等既是不同的修行阶位,又都是不同类型的超人间力量的化身。小到五种神通,大到智慧无边、神力救难和各个不同世界的教主,佛教的超人间力量信仰渗透在佛教的各个修行阶段和佛教所追求的各种境界当中。

  再次是具有超人间力量的非人格化对象,如佛教的手印、真言、坛场、舍利等圣物、圣迹以及被赋予神力的某些经典,这些也都是超人间力量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佛教对这一类超人间力量的解释均和信仰者的修行直接联系,这种联系从本质上来看,一般有三种情况:其一是对佛菩萨某种修法的神化和遵循;其二是对佛菩萨智慧的神化和向往;其三是与佛菩萨神力的沟通。

  最后是具有超人间力量的某些做法,如身结印契、口诵真言、念唱佛菩萨名号、诵经、摩顶、禅定、礼拜、供养、回向等。这些都是信仰者的内心认同与外在回应之后所产生的超人间力量。

  以上第一个方面代表了佛教超人间力量信仰的理论,后三个方面则代表了佛教超人间力量信仰的实践,其中第二、三个方面代表了佛教超人间信仰的对象,第四个方面代表了佛教超人间力量信仰的作法。这几个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的、彼此依存的链条。作为超人间力量信仰中最典型的理论,因果报应及与之紧密相关的业报轮回学说也是整个佛教理论体系得以建立的关键。而佛教实践体系中最典型的超人间力量信仰则是上述四类中的第二类,即对具有超人间力量的人格化个体的信仰,这成为全部佛教实践体系得以展开的核心。这种信仰主要表现为对四个层次的对象的信仰,即诸佛、菩萨、罗汉、护法神。根据中国汉传佛教的情况,这种信仰在诸佛信仰中表现为三世佛信仰特别是释迦牟尼佛信仰和阿弥陀佛信仰;在菩萨信仰中表现为四大菩萨信仰特别是观世音信仰和地藏信仰;在罗汉信仰中表现为十八罗汉和五百罗汉信仰;在护法神信仰中表现为四大金刚和韦驮信仰。

  再看佛教的超人间境界。佛教的超人间境界信仰与佛教的宇宙结构论和解脱理论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这种境界与人间之关系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这种超人间的境界划分为两类:一是绝对的超人间境界;二是相对的超人间境界。

  绝对超人间境界指完全超出人间之外不为人类理性所认识的境界,这种超人间境界又可分为三种:一是超出我们这个世界之外的其他世界,如西方极乐世界、东方琉璃世界,这主要是从空间位置角度来讲的;二是三界当中不属于人类世界的境界,如欲界六天、色界和无色界诸天、地狱界等,这主要是从境界高下角度来讲的;三是解脱之后的涅槃境界,特别是离开人间之后的小乘的涅檠境界,这是从解脱生死的角度来讲的。

  相对的超人间境界指在人间之中通过非理性的认识途经而达到的某种精神性境界,是一种不离开人间但又超越人间、运用于人间生活而不为人间万事所羁绊的境界,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一是解脱了的境界如实相涅架、成佛、证智慧等,禅宗解脱三境界中的“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境界即是通过对这类超人间境界的修证之后所得到的解脱境界;二是通过禅定、念佛、诵经、礼拜等修行法门而达到的超出人类正常理性认识所及的境界,与前者相比,这还属于尚未解脱的境界。

  上述两种超人间境界同佛教体系中的两种超越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外在超越可以在对绝对超人间境界的追求中实现,而内在超越则可以在迈向相对超人间境界的修行中实现。

  三、佛教超人间性的人间性

  佛教超人间性中包含着浓厚的人间性特征,表现在:

  1.具有超人间力量的圣者同时必然在智慧、福德、慈悲等人间性因素方面达到很高的境界。佛教对具有超人间力量的个体一般是从四个方面来界定的:一是智慧,二是福德,三是慈悲,四是神通。其中智慧是关键,尽管从认识论角度讲这种智慧是超越人类理性认识范畴的,但佛教智慧的本质还是关于世界与人生的一种认识方式。佛教的福德,是指佛菩萨发心之后通过各类现实的修行特别是各种善行对其誓愿的实现程度。通过修福德,才能证智慧;只有具智慧才能真正积福德,所以,佛教总是要求福慧双修。佛教的慈悲,是无缘之慈,同体大悲,这种慈悲在理论上是所有众生都可以达到的,而实际上,却只有得道的佛菩萨们才可能完整地具备“无缘”和“同体”这种绝对化的慈悲标准,这种慈悲也必然要以发心之愿力和智慧为前提,并成为积累福德的自然过程,所以,佛教也总是提倡悲智双运。佛教的神通一般分为五种,即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而得道的大菩萨更是具有“无作妙力”、“威神之力”等超人间的力量,这是佛教超人间力量中最直接的体现。不过在佛教的理论体系中,神通是不能同以智慧为基础的漏尽通相比的。

  可见,具有超人间力量的圣者必然以对世界人生的深刻体悟为前提,并心具大慈大悲之精神,身行积福累德之善业,所以,佛教的人格化超人间力量信仰尽管也有现实佑护和来世接引的功能,但本质上首先还是对佛教所认定的宇宙与人生真理的信仰。同时,具有超人间力量的个体都不是宇宙或人类的主宰者,而只是人类命运的解释者、人类灾难的警示者、纯善心行的引导者、生活方式的示范者以及拯救苦难的指导者,所以说,佛教中没有主宰神信仰,佛教徒对这种超人间力量的信仰原本意义上都是对关于人类命运的某种解释的认可,以及对拯救人类命运的某种方式的信任和效法。这种人格化超人间力量信仰在不同宗派、不同人群、不同时期均有不同表现。明清以来,在下层群众当中,这种信仰相当多地流为一种消极而被动的祈求佑护的信仰,那时盛行的荐亡法事则体现了对死后命运的过分关注,而这些原本只是佛教超人间力量在解释命运和拯救苦难方面的延伸和辅助而已。

  2.以内在超越为特质的相对超人间境界信仰一直是中国大乘佛教的理论核心。这种建立在般若理论基础上的信仰,以人心为关注对象,以灵性体悟为方式,以心灵的全面变革为追求的境界,对于人类精神升华、社会净化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3.佛教的超人间是人类天性发展的趋向之一,是人间性的直接产物。人类无论在任何地域、任何时代都会遇到解释不了的奥秘和解决不了的问题,而探索奥秘、解决问题、追求美好却是人类永恒不息的冲动,正是在这种冲动中诞生了内在和外在两种超越。佛教的超人间则是这两种超越得以实现的关键。所以,无论是佛教的超人间力量还是佛教的超人间境界,都完全来源于人间,直接服务于人间,从来没有绝对超“人间”的“超人间”。

  4.佛教的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与人间和现世直接贯通,密不可分。从横向来看,佛教的超人间可以在此岸也可以在彼岸,彼岸的可及性完全建立在此岸的因缘上,所以,即使是彼岸的超人间也始终能与现实人生打成一片;从纵向来看,佛教主张三世因果,所以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既在来世也在现世,没有绝对离开现世的来世,来世的境界直接取决于现世的善恶,而超人间的来世性最终还是为现世人间服务的。以唯物史观来看,这些超人间的力量或超人间的境界,即使是属于彼岸的或来世的,也都是起源于人间的信仰,它们的存在为苦难的现实注入了希望的曙光,振奋起那些束手无策者生活的勇气,所以,这些超人间力量或超人间境界依然具有十分强烈的人间性。

  四、佛教超人间性与佛教人间性的关系

  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佛教超人间性和佛教的人间性其实都是现实社会中的人实现某种希求或获得某种承认的一种中介。马克思曾经说过:“宗教就是间接的通过一个中介物对人的承认。国家是人和人的自由之间的中介物。正像基督是一个中介物,人把自己的全部神性、全部宗教狭隘性转移到他身上一样,国家也是一个中介物,人把自己的全部非神性、全部人的自由寄托在他身上。”马克思的这句话对我们认识佛教的超人间性与佛教的人间性之间的关系具有理论指导意义。通过佛教超人间性这个中介,人展现了自己理智无法解释的命运和现实手段无法实现的理想,从而使这个中介具有鲜明的宗教性;通过佛教人间性这个中介,人表明了自己对理智的信赖,对现实的肯定和对前途的自信,从而使这个中介体现了浓厚的世俗性。所以,佛教超人间性的根源在人间,超人间性的一切特征都是人间性的曲折反映,超人间性的一切内涵都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的某些特征的间接体现,而人间性则是人对非理性的摒弃,是人关注现实并力图实现此岸幸福的体现。超人间性和人间性作为中介,它们都是人的产物,都是为人服务的,所不同的是,二者各自展现了人在现实社会发展中呈现出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特性”。这是我们探讨佛教超人间性与人间性关系时必须首先强调的一点。

  从宗教学的角度来看,佛教的超人间性和佛教的人间性各以其不同的特性作用于佛教的基本体系,共同促成这种体系的产生与完成。人间性是佛教的根,超人间性则是佛教的干。离开了根,佛教没有了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离开了这个干,佛教全部…

《佛教的人间性与超人间性及当代人间佛教的困境与出路(李利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