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間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以超人間力量來說,我們可以從佛教中看到幾種密切聯系的、結構完整的信仰體系:
首先是含有超人間力量的原理,如業力輪回、因果報應、九品往生、佛力加持等。總之,佛教的全部理論和實踐都和這些超人間力量信仰密切聯系在一起。
其次是具有超人間力量的人格化個體。如佛教所信仰的“四聖”以及“六凡”當中的天神、阿修羅以及餓鬼和地域衆生等都具有不同種類、不同層次、不同性質的超人間力量,按照我們上面的定義,當然都可視之爲神。佛教界以及部分學術界人士所謂的佛教乃無神宗教的觀點,只有當神的概念只限定在主宰神特別是像西方宗教的那種宇宙主宰神的範疇內時,才能成立。在佛教龐大的神團體系中,諸佛、菩薩、羅漢、護法神以及他們的眷屬等既是不同的修行階位,又都是不同類型的超人間力量的化身。小到五種神通,大到智慧無邊、神力救難和各個不同世界的教主,佛教的超人間力量信仰滲透在佛教的各個修行階段和佛教所追求的各種境界當中。
再次是具有超人間力量的非人格化對象,如佛教的手印、真言、壇場、舍利等聖物、聖迹以及被賦予神力的某些經典,這些也都是超人間力量的另一種表現形式。佛教對這一類超人間力量的解釋均和信仰者的修行直接聯系,這種聯系從本質上來看,一般有叁種情況:其一是對佛菩薩某種修法的神化和遵循;其二是對佛菩薩智慧的神化和向往;其叁是與佛菩薩神力的溝通。
最後是具有超人間力量的某些做法,如身結印契、口誦真言、念唱佛菩薩名號、誦經、摩頂、禅定、禮拜、供養、回向等。這些都是信仰者的內心認同與外在回應之後所産生的超人間力量。
以上第一個方面代表了佛教超人間力量信仰的理論,後叁個方面則代表了佛教超人間力量信仰的實踐,其中第二、叁個方面代表了佛教超人間信仰的對象,第四個方面代表了佛教超人間力量信仰的作法。這幾個方面形成一個完整的、彼此依存的鏈條。作爲超人間力量信仰中最典型的理論,因果報應及與之緊密相關的業報輪回學說也是整個佛教理論體系得以建立的關鍵。而佛教實踐體系中最典型的超人間力量信仰則是上述四類中的第二類,即對具有超人間力量的人格化個體的信仰,這成爲全部佛教實踐體系得以展開的核心。這種信仰主要表現爲對四個層次的對象的信仰,即諸佛、菩薩、羅漢、護法神。根據中國漢傳佛教的情況,這種信仰在諸佛信仰中表現爲叁世佛信仰特別是釋迦牟尼佛信仰和阿彌陀佛信仰;在菩薩信仰中表現爲四大菩薩信仰特別是觀世音信仰和地藏信仰;在羅漢信仰中表現爲十八羅漢和五百羅漢信仰;在護法神信仰中表現爲四大金剛和韋馱信仰。
再看佛教的超人間境界。佛教的超人間境界信仰與佛教的宇宙結構論和解脫理論緊密聯系在一起。從這種境界與人間之關系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把這種超人間的境界劃分爲兩類:一是絕對的超人間境界;二是相對的超人間境界。
絕對超人間境界指完全超出人間之外不爲人類理性所認識的境界,這種超人間境界又可分爲叁種:一是超出我們這個世界之外的其他世界,如西方極樂世界、東方琉璃世界,這主要是從空間位置角度來講的;二是叁界當中不屬于人類世界的境界,如欲界六天、色界和無色界諸天、地獄界等,這主要是從境界高下角度來講的;叁是解脫之後的涅槃境界,特別是離開人間之後的小乘的涅檠境界,這是從解脫生死的角度來講的。
相對的超人間境界指在人間之中通過非理性的認識途經而達到的某種精神性境界,是一種不離開人間但又超越人間、運用于人間生活而不爲人間萬事所羁絆的境界,其中又可分爲兩種:一是解脫了的境界如實相涅架、成佛、證智慧等,禅宗解脫叁境界中的“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的境界即是通過對這類超人間境界的修證之後所得到的解脫境界;二是通過禅定、念佛、誦經、禮拜等修行法門而達到的超出人類正常理性認識所及的境界,與前者相比,這還屬于尚未解脫的境界。
上述兩種超人間境界同佛教體系中的兩種超越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外在超越可以在對絕對超人間境界的追求中實現,而內在超越則可以在邁向相對超人間境界的修行中實現。
叁、佛教超人間性的人間性
佛教超人間性中包含著濃厚的人間性特征,表現在:
1.具有超人間力量的聖者同時必然在智慧、福德、慈悲等人間性因素方面達到很高的境界。佛教對具有超人間力量的個體一般是從四個方面來界定的:一是智慧,二是福德,叁是慈悲,四是神通。其中智慧是關鍵,盡管從認識論角度講這種智慧是超越人類理性認識範疇的,但佛教智慧的本質還是關于世界與人生的一種認識方式。佛教的福德,是指佛菩薩發心之後通過各類現實的修行特別是各種善行對其誓願的實現程度。通過修福德,才能證智慧;只有具智慧才能真正積福德,所以,佛教總是要求福慧雙修。佛教的慈悲,是無緣之慈,同體大悲,這種慈悲在理論上是所有衆生都可以達到的,而實際上,卻只有得道的佛菩薩們才可能完整地具備“無緣”和“同體”這種絕對化的慈悲標准,這種慈悲也必然要以發心之願力和智慧爲前提,並成爲積累福德的自然過程,所以,佛教也總是提倡悲智雙運。佛教的神通一般分爲五種,即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而得道的大菩薩更是具有“無作妙力”、“威神之力”等超人間的力量,這是佛教超人間力量中最直接的體現。不過在佛教的理論體系中,神通是不能同以智慧爲基礎的漏盡通相比的。
可見,具有超人間力量的聖者必然以對世界人生的深刻體悟爲前提,並心具大慈大悲之精神,身行積福累德之善業,所以,佛教的人格化超人間力量信仰盡管也有現實佑護和來世接引的功能,但本質上首先還是對佛教所認定的宇宙與人生真理的信仰。同時,具有超人間力量的個體都不是宇宙或人類的主宰者,而只是人類命運的解釋者、人類災難的警示者、純善心行的引導者、生活方式的示範者以及拯救苦難的指導者,所以說,佛教中沒有主宰神信仰,佛教徒對這種超人間力量的信仰原本意義上都是對關于人類命運的某種解釋的認可,以及對拯救人類命運的某種方式的信任和效法。這種人格化超人間力量信仰在不同宗派、不同人群、不同時期均有不同表現。明清以來,在下層群衆當中,這種信仰相當多地流爲一種消極而被動的祈求佑護的信仰,那時盛行的薦亡法事則體現了對死後命運的過分關注,而這些原本只是佛教超人間力量在解釋命運和拯救苦難方面的延伸和輔助而已。
2.以內在超越爲特質的相對超人間境界信仰一直是中國大乘佛教的理論核心。這種建立在般若理論基礎上的信仰,以人心爲關注對象,以靈性體悟爲方式,以心靈的全面變革爲追求的境界,對于人類精神升華、社會淨化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3.佛教的超人間是人類天性發展的趨向之一,是人間性的直接産物。人類無論在任何地域、任何時代都會遇到解釋不了的奧秘和解決不了的問題,而探索奧秘、解決問題、追求美好卻是人類永恒不息的沖動,正是在這種沖動中誕生了內在和外在兩種超越。佛教的超人間則是這兩種超越得以實現的關鍵。所以,無論是佛教的超人間力量還是佛教的超人間境界,都完全來源于人間,直接服務于人間,從來沒有絕對超“人間”的“超人間”。
4.佛教的超人間力量和超人間境界與人間和現世直接貫通,密不可分。從橫向來看,佛教的超人間可以在此岸也可以在彼岸,彼岸的可及性完全建立在此岸的因緣上,所以,即使是彼岸的超人間也始終能與現實人生打成一片;從縱向來看,佛教主張叁世因果,所以超人間力量和超人間境界既在來世也在現世,沒有絕對離開現世的來世,來世的境界直接取決于現世的善惡,而超人間的來世性最終還是爲現世人間服務的。以唯物史觀來看,這些超人間的力量或超人間的境界,即使是屬于彼岸的或來世的,也都是起源于人間的信仰,它們的存在爲苦難的現實注入了希望的曙光,振奮起那些束手無策者生活的勇氣,所以,這些超人間力量或超人間境界依然具有十分強烈的人間性。
四、佛教超人間性與佛教人間性的關系
從整個人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佛教超人間性和佛教的人間性其實都是現實社會中的人實現某種希求或獲得某種承認的一種中介。馬克思曾經說過:“宗教就是間接的通過一個中介物對人的承認。國家是人和人的自由之間的中介物。正像基督是一個中介物,人把自己的全部神性、全部宗教狹隘性轉移到他身上一樣,國家也是一個中介物,人把自己的全部非神性、全部人的自由寄托在他身上。”馬克思的這句話對我們認識佛教的超人間性與佛教的人間性之間的關系具有理論指導意義。通過佛教超人間性這個中介,人展現了自己理智無法解釋的命運和現實手段無法實現的理想,從而使這個中介具有鮮明的宗教性;通過佛教人間性這個中介,人表明了自己對理智的信賴,對現實的肯定和對前途的自信,從而使這個中介體現了濃厚的世俗性。所以,佛教超人間性的根源在人間,超人間性的一切特征都是人間性的曲折反映,超人間性的一切內涵都是現實社會中的人的某些特征的間接體現,而人間性則是人對非理性的摒棄,是人關注現實並力圖實現此岸幸福的體現。超人間性和人間性作爲中介,它們都是人的産物,都是爲人服務的,所不同的是,二者各自展現了人在現實社會發展中呈現出來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特性”。這是我們探討佛教超人間性與人間性關系時必須首先強調的一點。
從宗教學的角度來看,佛教的超人間性和佛教的人間性各以其不同的特性作用于佛教的基本體系,共同促成這種體系的産生與完成。人間性是佛教的根,超人間性則是佛教的幹。離開了根,佛教沒有了存在和發展的基礎;離開了這個幹,佛教全部…
《佛教的人間性與超人間性及當代人間佛教的困境與出路(李利安)》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