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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畏布施:“人间佛教”的虚云模式(陈坚)▪P3

  ..续本文上一页主导了中国“人间佛教”的发展和走向,从而造成了“无畏布施”在“人间佛教”中的先天缺失。

  (二)从社会学上看,一般的社会大众甚至佛教徒本身对于“人间佛教”意义上的“无畏布施”还是心存偏见的,在他们看来,“法布施”任何时候都是佛教的主业和正业,“财布施”因为是乐善好施当然也无可厚非,而“无畏布施”则往往会遭到他们的讥嫌,如前文提到的白隐禅师就因为“无畏布施”救女孩而“遭受了数不清的讥笑辱骂”;又,在一个颇为流行的禅宗故事中,一个老和尚因为“无畏布施”背姑娘过河而被小和尚嘀咕③;作为我所耳闻目睹的一个真实事例,某寺庙的一个老和尚“无畏布施”领养了一个十来岁的孤儿,供他上学,结果附近的村民非要说他是老和尚的私生子不可,并将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有时甚至还当面开老和尚的玩笑;再比如我们现在常听人说某某僧人是“政治和尚”,这“政治和尚”在佛教中不是个什么好辞,它是个贬称,那么,什么是“政治和尚”呢?所谓“政治和尚”无非是指这个僧人(也许他是一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经常参与属于“无畏布施”的政治活动和一些相关的社会活动。总之,我们的主流社情民意对“人间佛教”的“无畏布施”还是不太认同还是存在着相当的偏见,正因为有这样的偏见,所以,为避世人讥嫌,大多数和尚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太热衷于甚至还有意规避“人间佛教”的“无畏布施”,久而久之,“无畏布施”也就淡出了“人间佛教”的视域。

  尽管由于种种原因“无畏布施”被挡在了“人间佛教”的大门之外,但是,自古以来,中国佛教史上就不乏虽无“人间佛教”之名却有“人间佛教”之实的“无畏布施”及其不怕讥嫌的大胆施为者,比如,宋代的济公和尚急公好义、乐于助人,堪称中国古代佛教史上“无畏布施”第一人,而这一点上,虚云和尚实乃济公和尚再世,一辈子“无畏布施”无量无边,所不同的只是济公和尚以装疯卖傻的方式来行“无畏布施”,而虚云和尚则以社会活动家的方式来行“无畏布施”,但不管是济公和尚还是虚云和尚,他们在人间大行“无畏布施”实是以破掉“讥嫌戒”为前提的,“讥嫌戒”不破,“无畏布施”难行,为什么这么说呢?且先看什么叫“讥嫌戒”。“讥嫌戒”是佛教戒律之一,它是相对于“性重戒”而言的。“讥嫌戒”也叫“息事讥嫌戒,谓止世人忌嫌之戒律。其事性质上为恶,谓之性重戒;其事之性质,虽不敢为恶,而世人之见,以为忌嫌之事,谓之讥嫌戒”①,其意思是说,那些“性质为恶”的事情,如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和尚是不能做的(当然是不能的,不但和尚不能做,世人也不能做),这叫“性重戒”;另外,有些事情虽不是什么恶事,世人也都在做,但和尚却不能做,他做了便会遭人饥嫌(或忌嫌),这就叫“讥嫌戒”或“息世讥嫌戒”。《大般涅槃经》卷十一例解“世息讥嫌戒”曰:“息世讥嫌戒者,不能贩卖等。”贩卖等事,世人但做无妨,但和尚却应戒之,否则就会遭人讥嫌,比如网上戏称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是佛教CEO,这就是对其从事少林拳商业化推广的一种讥嫌。站在传统佛教的立场上看,和尚应该呆在庙里古佛青灯,念佛坐禅,练拳也只是为了强身健体,怎可将其商业化?但是站在“人间佛教”的立场上看,对少林拳进行商业化推广实乃“人间佛教”的“无畏布施”,不但无何不可,反而还应该积极提倡,因为,从近几年来的实践来看,永信方丈“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破掉“讥嫌戒”,“无畏布施”,在世界各地推广少林拳法,既传播了佛教,又宣扬了中国文化,可喜可贺,功不可没。①实际上,不但永信方丈,而且一切和尚,如果不首先破掉“讥嫌戒”,老怕别人在背后甚至当面说你不象和尚,那是实行不了“人间佛教”之“无畏布施”的,因为你着了世人讥嫌之相,被讥嫌裹住了手脚。既然被讥嫌裹住了手脚,那还怎么“无畏布施”?总之,破“讥嫌戒”是“人间佛教”的“无畏布施”能够得以实行的主观条件之一。这里不妨再举一个虚云和尚破“讥嫌戒”行“无畏布施”以解决家庭纠纷的故事。

  话说昆明城里有一位信佛的师长,家里的大老婆和小老婆不和(当时还是一夫多妻制),经常吵架,搞得鸡犬不宁,小老婆还曾因此出走家门,弄得那个惧内的军人也束手无策,其时正值虚云和尚主持昆明郊外云栖寺,师长遂邀请虚云和尚来家里调解,结果就有人在背后风言风语、添油加醋地讥嫌虚云和尚:“云栖寺主持,虚云这东西,是个老淫虫!表面装模作样,很像是位有德高僧。实际上,他每次进城来,都偷偷摸摸地去到××街××家,和一位四十多岁的××寡妇私通作乐!现今已把人家寡妇的肚皮弄大了。”结果,“这种谣言,一传十人,十传百人,不到三天,弄到全城的人妇孺皆知”。①不过,人正不怕影子歪,虚云和尚不为所动,还是认真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到师长家做调解工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撮合劝说下,“大妇对少女一改以往的作风,亲密同住,家庭融洽,不久丈夫由师长升为军长,住在如同春风似的家庭,自然过着快乐的日子。”②试想,如果当初虚云和尚惧于讥嫌谣言,不入城入家去做调解工作或中途停止调解以免惹一身“羊骚臭”而影响自己的名声,如果当初虚云和尚不破掉相应的“讥嫌戒”而“无畏布施”作调解员,那么怎么会有后来师长一家的和睦融洽呢?从虚云和尚的这件事中我们不难看出,破“讥嫌戒”对于实行“人间佛教”的“无畏布施”是多么地重要啊!甚至于破“讥嫌戒”对于“人间佛教”整个事业的发展也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都知道,佛教从印度传到中国,中国佛教并没有全盘照搬印度佛教的戒律,而是在破掉印度佛教中某些不符合中国实际的戒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样地,“人间佛教”若想在当代中国获得发展,也要以破掉传统佛教中有碍于“人间佛教”实践的戒律为前提,不破不立,只有破才能立。当然,“人间佛教”中的破戒要适度,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无何所地乱破,毫无节制地滥破,否则“人间佛教”就只有“人间”而没有“佛教”了。就“人间佛教”的“无畏布施”而言,破“讥嫌戒”应遵循以下原则,即只有在不破“讥嫌戒”就不能实行“无畏布施”的条件下才能去破,不能使破“讥嫌戒”成为僧人生活的常态或者说无缘无姑地就去破。总之,破讥嫌戒只是实行“无畏布施”的方便,其本身是不能成为目的的。

  四、结 语

  虽然“无畏布施”在名义上是佛教的三种布施之一,佛教界并不陌生;虽然我在上面已为“无畏布施”作了很多辩护并力图将“无畏布施”纳入现行的“人间佛教”体系以使后者能更加完善,并且我还煞费苦心地请出大名鼎鼎的虚云和尚来为我的观点作加持,但是,我估计有的人可能还会认为僧人涉足人间行“无畏布施”乃是不务正业,乃是干涉了不该干涉的世间事务。为了有效地消除这些人的顾虑,我想再请观世音菩萨来给“人间佛教”的“无畏布施”作加持,因为在我们中国佛教的信仰体系中,观世音菩萨是知名度最高、影响力最大从而受供奉也是最广的,这一点恐怕连释迦牟尼佛和阿弥陀佛都望尘莫及。“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她的佛教职责就是向人间行“无畏布施”,救人间的“苦”救人间的“难”①,“观音菩萨是寻声救苦,哪里有深陷苦厄众生的呼救,哪里就有观音菩萨慈悲救护的眼手”③,“千手千眼”救“千苦千难”,正因如此,所以观世音菩萨遂得了个“施无畏者”的称号。《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中说:“是观世音菩萨摩诃萨,于怖畏急难之中,能施无畏,是故此娑婆世界,皆号之为施无畏者。”所谓“娑婆世界”,就是指我们人间。我们人间皆称观世音菩萨为“施无畏者”,“观音有施无畏者之别号,故略云观音无畏”③,这个“观音无畏”有“十四种无畏力”以救人间的苦难从而也就相应地有“十四种无畏功德”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观音无畏”即观世音菩萨就是“人间佛教”“无畏布施”的化身。实际上,我们看一些佛教造像,佛常常向人展示“施无畏印”④,这表明佛也在作“无畏布施”。既然佛菩萨都在作“无畏布施”,既然观世音菩萨“施无畏”为人间作“无畏布施”有十四种功德,那么,我们每一个僧人也都应该为人间作“无畏布施”,并且这些“无畏布施”毫无疑问同样也是会有功德的。另外,若再用我们世俗的眼光来看,那么僧人对人间的“无畏布施”实质上就是“他人有困难,我就去帮忙”的“雷锋精神”。学雷锋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应该热烈欢迎才对呀!可以说,虚云和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佛门雷锋”,他凭自己的社会声望并用佛教特有的方式帮助世人解决各种各样的困难,小至个人大至国家,有求必应,不计个人得失。我们的“人间佛教”如果在已有“法布施”和“财布施”的基础上再能推动僧人象虚云和尚那样积极从事“无畏布施”,那么就功德圆满了。大家切莫以为僧人作“无畏布施”是“狗逮耗子多管闲事”,实际上僧人解决世间事务有时比世人自己都更加有效,而且这样做还可以改善僧人在世人眼中的形象。

  最后,我想说,如果我们不是把“无畏布施”的外延看得太狭窄,那么象僧人参与环境能保护以及为国家、为人民举办各种各样的祈福法会也应该算是“人间佛教”的“无畏布施”,比如,抗战期间的“民国三十一年冬,政府主席暨各长官,发起启建护国息灾大悲法会于重庆,特派代表屈映光、张子廉来粤邀请(虚)云公赴渝,主持法会。十一月六日,由奥启程,经湘桂黔,以达重庆,于兹云寺及华岩寺,分建法会四十九天,至三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圆满,返粤。”②当然,在很多情况下,僧人参与环境保护是 “无畏布施”和“财布施”的结合,而僧人为国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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