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三、爱护弟子;无令损誉、懈怠、邪见。四、赡护疾病。
依止师视同亲教师。
丙、比丘往他寺、应如是行:
一、尊敬彼寺,入寺脱鞋、收伞、整衣、礼大腊比丘。二、彼比丘在扫塔,在疗病时,应候彼事毕,乃往礼见。三、洗足,依腊就座。四、应示亲爱,需饮水、即饮水,需用水、即用水。五、如住宿,询问彼寺规。问托钵、村落、外道住居险难处,厕所、池水等事。六、须净洁彼许用坐卧具。
丁、比丘有客比丘来访、应如是行:
一、应问讯接待。二、尊重客比丘,与水洗足、敷座、供饮水用水。三、如腊过己,当接其衣钵。礼彼;为彼洗足,以油涂足,为彼扇凉。如腊不及己,则指座令坐,指饮水用水所在。如客比丘欲住宿,应为敷坐卧具,答彼比丘所问寺规及诸事。
戊、比丘欲往他处住,应如是行:
一、净洁房舍:房舍破漏,应为修理。用物安置齐整,关闭窗户。二、向掌房舍比丘交还住房,或向同住比丘交。如单人住,向外护交。三、礼辞亲教师,依止师。
已、入聚落托钵比丘,应如是行:
一、衣裳整齐。二、钵在衣内,受供时取出。三、严整威仪,如律中说。四、先定去路返路。五、知彼欲供,守护威仪而受。六、先返寺比丘,应为次返比丘敷座,置饮水,食器,洗足水等。最后返比丘饭食讫,应收整诸坐具、食具。食在食堂同食。
庚、比丘食时,应如是行:
一、整衣裳。二、坐适宜座,勿近坐长老比丘,应间一二座。长老令坐乃坐。三、勿坐复衣上(原注,此甚烦难,亦已开可坐)。四、施主供食,应生度化心而受供。如施主合供比丘众,或用大盆分供,酌量而受,勿令他比丘少。五、在食堂,比丘众未取食,长老未到,不先食。除大食堂,或不可迟。六、食应整齐肃静,如律中说。七、比丘众食事未讫,不应自先洗钵(即今之不先净手,不先讫食事也)。八、洗手漱囗,莫令水溅他比丘或自衣。九、在施主家食讫,应诵随喜颂,由首座僧诵,其他可先辞返,今则同诵同返。十、在小食堂食,末座先出堂外候。如大食堂,首座比丘先出。行进列行,中一人间。十一、不应将有残食之洗钵水,弃在施主家。
辛、房舍
佛制树下宿。故树下为比丘之房舍。惟在雨季,必有蔽雨之所,无论为 天然之山洞,或人工之房舍皆可,但除泥制屋及树穴。
僧众房舍,比丘皆可住宿,惟除犯戒被摈。
每年应重新分与房舍二次:一在初安居日,一在解安居日。分与时不许争执,不许长住一房。施主所供房舍,不许长住。小病比丘,不应独住房舍。
掌房舍比丘,应量情分与,勿令病比丘迁移房舍。勿令大腊比丘,护小腊比丘房。患可厌病比丘,应独居一房。勿迁护理常住用物比丘,勿迁多闻比丘,勿迁能修理房舍比丘。此之所谓迁,乃指自好房舍,迁往较劣房舍。又、勿令一比丘,住二房舍。
比丘住宿房舍,应如是行:
一、不令房舍污垢,不随地吐痰。不著鞋入房。足未净未干不入房,不倚画饰之墙壁、柱、门、窗。坐卧褥,坐卧须先敷布,勿令褥污。二、应净房舍,令整洁无尘。三、勿令房舍损坏。四、房舍资具,床椅凳等,应陈设整齐。五、备足饮水、用水。六、房舍所有资具,勿取往他房舍用。
壬、便利之事,应如是行
一、大便、小便、浴身、以先后到为次序,于此不以法腊为序。二、须轻步出入,先问后入。大便及洗净,勿有声。三、勿著衣入。四、若净用木片布纸,须择洁者。五、大便时,勿兼作余事。六、勿令厕秽,不吐痰其地,勿掷木片厕中。七、令厕洁净,见污则净,见乱则整,木片满则为倾弃,无水则为之盛水。
癸、患病比丘
有比丘病,法友比丘应尽心瞻护。佛言:诸比丘!汝等无有父母,汝等不相瞻护,谁将瞻护汝等。若比丘,瞻护病比丘,与瞻护佛同。
病比丘,有亲教师,有依止师,有弟子,则令彼等瞻护。如无,则令同亲教师、同依止师比丘瞻护。如客比丘病,令僧众轮值瞻护。如是佛意乃令瞻护病比丘,为僧众之责。
患病比丘,知己为僧众之累,应自足自安,堪忍苦受。患病沙弥,与比丘同。
病比丘如在他地,乃至安居期中,佛许彼病比丘法友,往彼地瞻护,亦开依止及羯磨等等。
行 事
一、不许践踏敷座之白布,以令布秽,不雅观故。亦令余僧,不敢坐故。二、坐时,先审视座傍,有无用物,勿铱其倾倒失仪。三、不许同女人或黄门同坐一椅一长座。法腊相差三腊,亦不应同座坐。四、食未讫,不许起身。遇大腊比丘来入座,亦不许起立让座。五、日间卧息,应关闭房门。六、不许将大便、小便、尘垢、残余物、倾掷门外,不许倾掷墙外,不许倾掷在田园植物上。七、不许攀登树上,除因事故。如森林行,登树察看远近方向,可登四肘高。因避野兽,可更高。八、不许因观听伎舞歌乐而往。九、不许唱长音说法(似唱歌之说法)。十、不许触不应执物,谓女人、女服、女饰、女形物、雌傍生、金、银、宝物、琉璃、玻璃、车渠、赤珠、玛瑙、螺、石共十种。螺是金珠莹饰之螺,石是玉等。兵器,捕捉水陆禽兽等工具,音乐器具,人所种植之稻、粟及果子,皆不应执。
仪 轨 事
著衣事、钵事、折衣事、净鞋事(略)。
为长老扇凉:应在长老背后扇,扇足部一次,扇身一次,扇头部一次,反复如是扇。
窗:日间闭,夜间开。
行:依腊列长行而行,中间,间一人量。
说戒羯磨:偏袒衣,长跪,合掌。
唱南无,应三唱。
右事,可依时、依地稍更改,但亦须得宜,否则事事皆开,终则无所持矣。
第十五品 礼敬
三宝,为佛子最极上之皈依,故大藏不许戏佛法僧。戏者,谓用身戏语戏,如因娱乐而以佛僧故事为剧本。对独觉佛,亦不应作剧本。佛僧之史迹,亦不应以游戏态度讲述。
和敬相向,为团体共住之美德,佛令依大小腊,行顶礼、起立、延接、合掌、和颜、问讯等礼。受供,亦依腊受供。
比丘不礼在家人,亦不礼异教行人,不礼小腊比丘,唯礼大腊比丘。但亦不礼不谈法之大腊比丘(当指不务梵行之放逸比丘),又不礼如是大腊比丘:一、彼在出罪忏净时。二、彼在僧中出罪、别食时。三、彼正在离衣时。四、在入俗家或路行时。五、在暗中不互见时。六、彼不觉知时——如睡时。七、彼在食时。八、彼在便利时。
起立延接:在大腊比丘所,不起立延接其他小腊比丘。在寺中集僧时,不起立延接余比丘。
合掌:多长跪合掌。对小腊比丘,亦可合掌,如忏罪、羯磨等。对长老,亦可合掌立。
和颜问讯:用对小腊比丘,对患病弟子。
佛世,比丘互呼为具寿(亦称慧命),小腊比丘呼大腊比丘为大德。
小腊比丘说法讲经时,可较大腊比丘坐高座,或同等座,为尊法故。
小腊比丘欲说法时,应白大腊比丘求许准,以说法为大腊比丘事,除大腊比丘有故不说。
与大腊比丘共住一房,若说法、教诲、演经、燃熄灯火,关闭窗户应先请大腊比丘许准,除先许准,则免请。
若亲教师、依止师跣足行,弟子不可著鞋同行。
可任亲教师、依止师者,应满十腊。又对弟子应大古腊,如四腊比丘其二师,应满十四腊。
于制底(塔)所,应恭敬尊重,不张伞、不著鞋、不轻浮、不高声语、不伸足坐,不于附近大小便、不吐痰、此是敬重之意。
若忏净说罪时,应偏袒长跪合掌说。
听说戒说法时,不交谈、不咳嗽、不先离座。如连宵讲,应在完品小息时离座,开品前入座。
有佛法文字书辞,不步越过、不践踏,以上是礼敬法。
在僧众中应偏袒,除入聚落,或为摄护威仪故。
第十六品 安 居
安居期是雨季期,外出不便,故在寺安居三个月。称安居,或称坐夏(因亦值热季故)。
安居期分二期。一称前安居,于印度历八月黑分一日(十六日)开始。一称后安居,在九月十六日开始。(为何制定二期?第九世僧皇,当解为因闰月之故,故可以迟一月安居。)
雨季共四个月:为何不安居四个月,而安居三月?此则以最后月为作三衣期,又季末月少雨之故。
安居比丘,房舍必有覆蔽,有门可开闭,不许住停尸屋、伞下、布幕、瓮(当指泥造房舍)、树穴。
寺中掌房比丘,应在安居前,依安居比丘数,分与恿舍。安居比丘应净洁房舍,备饮用水。
安居时所为何事?佛制须系念,即念住此三月。故定初安居日,僧众齐集诵言:
“我于雨季,依此寺住三月安居。”
同在一处安居:所谓处,当何所指?可指每一僧房,亦可指一寺,故又必于自房,各自诵言:“我于雨季,依此房住三月安居。”
在安居期间,比丘不应外出。
若比丘与商队同行,与牛车队同行,乘商船行,应于初安居日,自系念言:“我于此安居。”
若到达有比丘处,可就有比丘安居。若彼商队、牛车队、商船到达彼地,不再行进,可就有比丘处安居。
安居期中,是修沙门行期,不许别定不公之规约,如不许读经、不许说法、不许谈话、令修头陀行。但许互勉读诵经律,劝令精进,望行头陀,不多说话,和敬无诤,不恼乱人。
安居比丘,应在界内安居三月,至自恣日后,始可出界外。在安居期中,出界外过七日,则破安居。
七日中系念返界内,但因有险难不得还,亦可不还。又许自恣前七日,可出界外,不再归还。
可过七日之事由,称七日法,有如左列:
一、法友或在俗父母病,往省视疗护。
二、因僧众事,如僧房舍颓坏,急须修补。
三、护法施主延请,为增上彼信心而往。
类似右三项诸事,亦可量情出界外。
在安居期中,因险难不能安居而离去者,则破安居,但不破戒。险难谓如是等难:
一、恶兽、盗贼鬼魅等侵害。
二、房舍被焚或水淹。
七、托钵难。
四、无饮食、医药、外护、施主。
五、女人或亲戚,多来访谈,或以财诱,欲破梵行,可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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