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戒、持戒更为僧青年的首要任务,只有首先明白了持戒的意义,才会如法如律的持戒。据《阿含经》记载持戒有十大利益,经云:“结戒有十义,遍通各各戒。一摄取于僧,二令僧欢喜,三令僧安乐,四未信者信,五信已增长,六难调者调,七惭愧者安,八断现有漏,九断当有漏,十正法久住。”由此十义可知戒律对于弘扬正法、续佛慧命具有重要作用,能够调解僧团的矛盾令大众喜悦修道,增长信心、调伏恶性比丘、断除现在未来一切有漏烦恼等等。僧团大众的这一切大小事宜、争论事件、违犯戒规等等皆需要以戒律来判定和解决。佛在世时这一切由佛亲口教诫,佛灭度之后,遗教弟子以“戒”为师,一切争论是非皆由僧团大众裁决,以戒规处理和解决。因此,作为僧青年要承担如来家业弘法利生之重任,学习戒律和受持戒律是理所当然的首要大事。
我们出家为了住持正法,求解脱断除烦恼不再流转生死轮回。但众生只因无明所惑不能断除烦恼,贪、嗔、痴三毒是轮回生死的根本,即以戒、定、慧三学可以对治三毒。此三学以“戒”为第一,因戒能摄持身心清净不象外驰,息灭三毒之烦恼,断除妄想之分别摄心于一处。身心清净即入禅定,禅定之中不思恶不思善,对于一切善恶之法不起分别,观其自性本来空寂,只因众生虚妄分别而起三毒烦恼。这种平等大慧即是般若智慧,由此智慧而悟入佛境,成就菩提道果。因此《梵网经》云:“众生受佛戒,即入诸佛位,位同大觉已,真是诸佛子。”这说明“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同时也是诸佛体会了宇宙真理的妙行。由于持戒而能悟入真理得到解脱,而解脱后的持戒能摄化众生。因为戒行是真理本身的具体表现,所以持戒是最真实究竟的修道方法。古人云:“身教重于言教”也就是这个道理。僧青年要担当佛教未来之弘法重任,必须要自己身体力行、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皆要符合戒律的规定,不能有丝毫的毁犯。要想教导于人必先自己得到教导,这是前人从历史经验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
戒乃解脱之舟,启航可越苦海,到达涅槃彼岸。因为戒体是通达解脱之航船,若能依戒体舟航严持戒行,一切众生即可度越生死海到达涅槃岸。做为一个僧青年,更应当以戒律做为修道之法宝,检验自己行为之准则,护持正法之武器。如《大智度论》卷十三所云:“大恶病中,戒为良药;大恐怖中,戒为守护;死暗冥中,戒为明灯;于恶道中,戒为桥梁;死海水中,戒为大船。”由此可见,无论是修道还是弘法利生,“戒律”永远是首要任务,做为跨世纪的僧青年不得不由此而入手,承担起二十一世纪的弘法重任。
四、僧青年应怎样认识戒律
凡出家僧尼若对于根本之道,戒律一项未能学习受持,那终究也不能成为一个完整圆满的僧格。既不能担负弘扬佛法之大任,也不能成为教化众生之人天师表。此生出家既不能断烦恼了生死,也不能续佛慧命、绍隆佛种,只是往费身心,空留一世有何意义。因此,既已出家为佛门释子,就应尽心学戒、结夏安居,精研戒律继承如来家业。可戒律日益衰退,学律弘律的人也越来越少,就是有人严持戒律奉行教法,那也是退隐山林于世隔绝,岂能承当弘法之大任。所以,做为僧青年要担当弘法之大任,正确认识戒律和认真学习戒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只有能够正确的认识到戒律的重要性,才能常此以恒的严持戒律永不退堕。
虽然佛已入灭两千多年了,可戒律对我们僧团及每一个僧人来说还仍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一个僧青年来说更加尤为重要。佛陀制戒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只有代代相传从来没有人改动过一字一句,对于不足之处只能以寺庙规约、丛林制度、寺院管理办法等方式来补充。这并不表示戒律已经失去了作用,而说明了戒律的神圣和庄严。只要我们认真领会和明白戒律的真实含意和精神所在,我们就会自然而然感到戒律仍然是佛法昌盛的指路明灯。“戒”是属于色法中的“无表色”,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活动,使人们对不该做的事自我警觉而不去做。不需要他人强迫而是自我约束,发自内心的一种心理反应,这就是戒律的功用。
今就以比丘戒和沙弥戒列举几条作以说明:“四根本戒”就再不用说是所有戒律的根本,每一个佛弟子都应尽行受持不得有犯,对每一个比丘都有切身利益至关重要。就是一些细小的戒律也无不摄藏者佛法的精深噢妙。如《沙弥十戒》中的最后两条“不非食时”和“不持金银”,在今天的社会时代看来已经失去了其应有作用。可是为什么我们受戒时还是一条一条的要受而不删除?这难当仅仅是为了遵循佛旨吗?不!决对不是!虽然从表面上看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可其真实的意义和本有的精神仍然在起主导作用。比如“不非食时”,有人会说吃饭与修道并不矛盾,何以佛也要制戒,并且持此戒的人也没有多少。如果当我们明白了佛制此戒的目的和用意,也就明白了持此戒的重要和可贵。所谓“不非食时”者,是说佛主张日中一食,过午不应再食。制定过午不食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便于修道,根据《毗罗三昧经》中说:“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如来欲令断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诸佛食。”此说明佛为众生断恶道趣向佛道故制定“日中一食”。并且“过午不食”有五种功德:一者少淫、二者少眠、三者一心、四者无下风、五者得安乐。由此五义可知“不非食时”对于修道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所谓“不持金银”者,是说比丘不能亲手接受信众供养的钱财,必须有一个净人专管此事。虽然今天的僧众皆是自已接受钱财,可制此戒的目的不在于如何接受财物,而在于调伏比丘的身心。佛为了断除比丘的“贪心”而制此戒,这是警惕人们不要把精力用于如何赚钱,而应用于精进修道了生死断烦恼。此“戒”对于今天的僧众尤其是僧青年来说更为重要。佛法的昌盛不在于寺庙的辉煌、亿万富翁的高僧,而在于持戒精严、僧团清净庄严。难道不是吗?
若再就《四分比丘戒》来说更为重要,是衡量一个出家人是否符合比丘资格的标准。比丘戒共有二百五十条,分为八类形式,按照罪行通常分为五篇、七聚,也就是说共有五等罪行的七项罪名。即:犯四波罗夷法者,是犯波罗夷罪,意思是断头罪,是不可忏悔的罪行;犯十三僧残法者,是犯僧残罪,意思是僧团净法中的残伤者,是可以忏悔的罪行;犯二不定法者,是犯偷兰遮罪,意思是大障道法,主要是由波罗夷和僧残罪未遂罪中产生的罪行;犯三十舍堕和九十单堕者,是犯波逸提罪,意思是堕地狱罪,是由于违犯了僧团的规定,取了不应取的东西,忘了应带上不该不带的东西而得的罪行;犯四悔过法者,是犯提舍尼罪,意思是向彼悔,比丘犯了此四条戒后,只须立即面对一人宣说即可悔过;犯百众学和七灭诤法者,是犯突吉罗罪,意思是恶作、恶说所犯的罪行。此五篇、七聚说明了比丘所犯的罪行的轻重和如何忏悔的方法。
在比丘二百五十条戒律之中,四波罗夷罪是不可悔罪,七灭诤法不是戒而是一种调解和解决僧团纷诤的方法,犯其余诸戒皆是可以忏悔的罪,但有轻重不同。四波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法是属于重戒,其余为轻戒。此重戒之中除四波罗夷罪不可悔外,其余二种罪为可忏悔罪。此二种罪虽然可忏悔,但需大众羯磨时当众忏悔,并且要见好象方可除罪,不见好象者罪不可灭。其余诸戒虽为轻戒,但若有所犯必须至诚忏悔方可灭罪。此轻戒虽然可以忏悔,但对于一个比丘来说仍然非常重要不犯为好。今举“波逸提”罪中的“著坏色衣”和“乞食”两条来说吧,如《四分律》云:“若比丘得新衣,应三种坏色,一一色中随意坏,若青、若黑、若木兰,若不坏色著新衣波逸提。”这是佛制比丘必须要著坏色衣,不得用正色做衣。其目的是为了断除比丘的爱美、傲慢、贪心等,佛最初穿的是粪扫衣,一者表示舍弃荣华富贵而修道,二者表示勒俭节约为众生种福田。比丘的袈裟就是取自其意。在今天的社会看来毫无意义,若明白了其中的含义便会感到对于一个修道的比丘来说,调伏身心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又云“若比丘施一食处,无病比丘应一食,若过受者波逸提。”这是说明比丘乞食的戒,在今天的社会除了上座部佛教外,大乘佛教已经不主张乞食之法。但佛制比丘乞食却有深刻意义,是比丘不能有分别心、贪心等,并且乞食也有降伏比丘傲慢心和种福田的意思。对于今天的人们大吃大喝的铺张浪费来说是最好的对治法门。虽然今天的僧人不再乞食,可受的仍然是十方的供养,应当常思受之有愧,精进修道来报答于众生。这只是从比丘的衣、食而言,二百五十条戒也无非是说比丘的衣、食、住、行之日常行为而已。虽然只是小小戒可对于修道来说却是至关重要,做为僧青年更加不可对戒律有所疏忽。
若就“七灭诤”法来说者,对于处理僧团事务更是一件宝贵的宝剑。虽然时过两千多年,可对于解决今天僧团的纠纷仍然非常恰当。古人云:“丛林以无事为兴盛,山门以清净为庄严。”处理一些唢碎的纠纷问题往往是最困难的,可佛教戒律的“七灭诤”法却是最好的办法。佛教僧团常常用此七种办法解决僧人的纠纷和处罚。如七灭诤法的最后两条:“应与多人觅罪当与多人觅罪”者,这是说当僧团中发生问题时,如果需要大众共同的意见时,就应当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处罚。而不能私自对某人作出处罚,以免出现私人恩怨而处理不公平。“应与如草覆地当与如草覆地”者,这是说僧团在处理某些事情时,如果形成两派不同的见解时,就应当如草覆地一样,不能互相争斗,由两派长老协商共同解决,不可因此而造成僧团的不和合,这是多么民主和公平的解决办法。其它也无不如此,佛教的戒律对于我们今天处理一些僧团事务做了很大帮助。做为僧青年要继承如来弘法任务,对于自己、他人或僧团的犯戒罪行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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