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时候,是我们现量感知的。所以,它不可能是一种常有的状态。一会儿欢喜,一会儿忧愁,一会儿紧张,一会儿放松,这种心的状态是体无恒常的、念念迁灭的一种状态。
如果认为一念心从生起到灭尽之间是常有一体,那就应成:生起的第一刹那和灭尽的一刹那是一体,灭者恒常安住,以及第一刹那时即相续灭尽,不住第二刹那。
在这里面去分析,有些人说:“哦!这一念心它起来了,起来以后,还没灭尽之间,它有一段安住,是常的体性。”那么,假如是常,它就是没有变,没有变的话,就是一体的。这一念心永远都是这一念心,它就是常有的一体。它不能变,变的话,它就不叫做保持它的原它自身的状态。所以,它应当是常有的一种一体,一体状态。那是一体的状态,就会有大问题出现了。假如说是一体的,我们就看前端和后端,前端是生,后端是灭。假如这一体是与第一刹那相同,那么,第一刹那是生,是一个安住的状态,那么念念都是生,都是这种安住的状态。生起的第一刹那和灭尽的一刹那是一体的话,那么,这个灭者应当恒时安住,和第一刹那相同。那么,和第一刹那相同,就应当是常住了。但是不可能,它最终要灭。所以,与现量相违。
然后,后面一段又说是,假如它要是和最后的一刹那相同,由于最后一刹那是一个灭的体性,那么,这常有的一体,就变成了一个灭尽的一体。灭尽的一体第一刹那和最后一刹那,都是灭尽的体性。那么,第一刹那就应当灭。灭的话它,就不会住第二刹那。这也和我们所认为的相违。所以它也是不合理的。
所以这一段,我们要是学了四法印,你来学这一段的时候,就很容易理解了。但是,即使没有学,我们前面也已经把这个道理讲了。反复的去思维,很容易理解的。也就是说,生和灭假如是一体的,中间这一段完全是一体,一体的,就只是一种状态,一种状态,它究竟是前端的状态,还是后端的状态?是前端的状态的话,这个念头它就永远常住。因为,第一端它是安住的本性。所以,念念都是安住的本性,它就不会灭。然后,假如是说,这一体是随同于后一端的灭的这种体性,那么,念念都是灭的体性,它就不可能住在第二刹那的。因为,第一刹那也是灭的体性,它没有办法安住。就是这样子的一个道理。所以中观的道理确实很锐利。一分析的时候,我们所有实执的观念全部被击得粉碎。
通过以上的观察,可以成立一念心本来无生,并且不灭缘起显现,实际如水中月影一般。
我们这一念心在起心动念的时候,通过前面观察以后,就容易认识到“它是一种无生的本性”。虽然是无生,那么有些道友说,我的起心动念,有善有恶,那咋办呢?难道我就不管这个善恶了吗?其实,这个是善恶的缘起显现,这是一个如幻,如同水中月影般的缘起的显现。你要是认识了它无生的本性的话,那么这种无生的本性的法它就会对你没有影响。假如你是执著为实有的,入到缘起里面去执著它是实有的,最后,你还是随这个缘起而支配。所以,就要去取舍因果,在因缘上面去取舍。所以这就像尸弃佛的偈颂当中说:起诸善法本是幻,造诸恶业亦是幻,身如聚沫心如风,幻出无根无实性。我们内心在起善法的时候,这是幻化般的一个缘起显现。造恶业的时候,也是一个幻化般的一个缘起显现。我们身体就像聚沫一样的,也就是说,像堆在一起的泡沫一样的。然后,我们的心就像风一样的。这一种身心状态,实际上是一种幻化的本质。在这幻化当中出现了,根本没有根由,没有实有本性的一切缘起的显现。所以,它就像水中月影一样的,这种幻化般的显现。假如我们能够这样子认识了这个心的本性,那么,就能够通过这种直指人心的教法,让我们见性成佛。让我们能够在内心里面,能够见到心的本性的当下,能够契证佛的觉性。这样,能够生起境界出来,这种智慧境界出来。所以,这是不是一个断灭。因为,假如说你没有入到这种无生本性当中,那么,这个缘起的显现还是一念一念的,善恶这些的念头这些在起现。虽然是善恶的念头在出现,但是,它毕竟是一种缘起的显现。缘起的显现,它的本质不是实有,不是真实,而是一种虚幻。它的这种虚幻的本质,在胜义理论的观察之下,就是一种无生,空性的这种本质。就是这样子的。
二、运用七相理论抉择人无我。
这个七相理论它是包含在离一多因当中的。是用离一多因的这种法理,让我们去抉择,这种五蕴和我们的自我上面,去分析它们的关系。最后找,我们真的能够建立人我吗?能不能够建立一个真实的一种实有的一个人呢?没办法。
《入中论》云:"如车不许异支分,亦非不异非有支,不依支分非支依,非唯集聚复非形。
这是从比喻上面开出的一个颂词。如同车子,它不许,就是说不能承许。这种不许,是通过胜义理论观察抉择之后的一种不承许,是通过胜义理论观察之下的一种不承许。不承许这个车子和支分是异体的;也不承许它和支分是不异的一体关系;也不承许车子有支分,也不承许车子依于支分,也不承许车子是支分的所依,不承许这个车子唯一是集聚,也不承许这个车子是一种特殊的形状。假如把车子的这些建立全部打破以后,我们找不到一个实有的车子。这个车子就是比喻的是人我。然后,这些支分等等形状,这些都是比喻的是像五蕴等等。五蕴和人我的关系。那我们去看这七个侧面。
(一)车与支分异体:应成车的支分之外有车,然而在车轮、引擎、钢板等的支分外,找不到他体的车。
车子它如果和支分的这些零件,是他体的关系,那就应当成为零件之外能够有车子。假如零件之外有车子的话,你买回车子来的时候,就应当一个车、一个零件都没有。一个零件都没有的车子,这个世界上你买得了吗?你买得了的话,就等于没买到车子。所以是不可能的。
意义:蕴和我并非异体,如果是异体,应当在蕴外找到我,但找不到蕴外的我。
上面是比喻,下面是意义。五蕴和我它并非是他体的关系。如果是这种异体,异体和他体是一个意思,应当在五蕴之外找到我。但是,假如一个人没有色身,没有感受,没有想,没有受,没有行,没有识,没有这五蕴存在的话。也就说没有一个人了。那也就没有一个我。所以它也不可能离开“五蕴”而建立一个“我”。
(二)车与支分一体:应成车和支分的数量相等,有多少车的支分,就有多少辆车,这和承许车是一辆相违。
如果是一体,那么我们就去观察。车子的属性就是这些零件的属性。零件是什么样子,车子就应当有和它一样的这种性质。由于这个支分或者零件,车子的零件太多了。我们去看一辆车的零件有多少呢?假如说这个车子就是零件,那就有多少个零件,就有多少辆车子。那这一辆车根本不能成为一辆车。你去买的时候,你说买一辆车子,人家说没有啊!我这有无量辆这么多辆车。因为有这么多零件的缘故。所以你是找不到一辆车了。
意义:蕴和我非一体,如果是一体,应成蕴有色、受、想、行、识五法,我也有五个;进一步色蕴可以分成无数微尘,我也应成无数。这和执著我是独一相违。
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独一的一个人,我的人格不能分离,我的人格必须是独一的,能够把握的一种一体的状态。但是假如说,这个五蕴和自我是一体的,那么,在五蕴上面形成的这种状态,也会影响到自我的状态。而五蕴从粗的分法上面,可分成五类法,分成色、受、想、形、识这五类法。如果说我和五蕴是一体的,由于有五法,那就有五个我,一个人站出来说,有五个我,五个我都到了,有没有这样子的呢?五个我在听法,大家不会这么说,也不会这么想。所以,只有一个我在那儿坐着。
然后,进一步说,不要说五蕴了,会分成无数的法,无数的法是由其中的即便是色蕴去分,就有无数的微尘会形成,那我就会成无数个我了。无数个我在学法,无数个我在听法。一个人会觉得有无数个我,这样子,你怎么去收拾这无数个我呢?你是没办法收拾的。你起心动动念、行住坐卧,你都觉得是一个我,所以,你才觉得“我是要干啥”。假如你感觉是无量个我,你有没有想,我们无量个我快出去了,我们走吧,有没有这样的呢?没有!这就是我们的执著,和实际的五蕴状态是不相符的,如果是一体的话,应成我也是多个我,所以,这和我的执著相违。所以是不可能。
(三)车具有支分:“具有”是指二法的相属,或者一性相属,如柱有红色;或者异性相属,如我有黄牛。
“相属”或者“具有”,我有什么,他有什么,这种有什么、有什么就是一种相属,也就是互相系属,互相系属的这种关系,要么是一性的系属关系,要么是异性的系属关系。也就是说,一性的话,就像柱子和红色,实际上就在一个本体上面,在柱子上面有红色,它们是一性相属。然后,异性相属就是两个法,我和黄牛是两个法,这两个法互相之间有系属关系,这头黄牛是我家的,或者是我的,有这样的一种关系。那么我和五蕴有没有系属关系呢?我们继续观察:
两个法是一体或异体,才有相属的关系。但车和支分,既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故不成立车有支分。
前面,我们讲的相属只有两种相属,一性相属,就必须是两个法是一体的,红色和柱子是一体的,这种状态能成立才能成立一性相属,但前面第二个已经把一体打破了。另一种就是异性相属,就是两个法是异体的关系,他体的关系。但前面第一个分析,已经把一体打破了。所以车子和支分不是一体的关系,也不是他体的关系,所以,它就不具有这种相属的关系,所以“具有”就谈不上。
意义:我具有五蕴,我和蕴非一非异,故不成立。
我和五蕴并非一体,也非异体,所以这种相属的关系、具有的关系,也就无法形成。说“我具有五蕴”,这说不出来有这种真实的存在。
(四)车依于支分;(五)支分依于车:应成支分和车异体。意义:我依于五蕴,或五蕴依于我。两个法成立互依,应当是异体的关系,如苹果依于瓷盘。我依五蕴,我是能依,蕴是所依,我和蕴异体才能成立能依所依,因为不是异体,故不成立“我依于蕴”。同理可知“蕴依于我”不成立。
两个法要互相依靠,形成关系的话,应该是异体的关系,两个他体的法才能够成立互依的关系。瓶子依于瓷盘,瓶子与瓷盘是两个法,是他体的关系。那么,我依于五蕴,我是能依,五蕴是所依,我和五蕴必须是异体,才能成立能依所依。但是,前面第一个,已经打破了异体的关系,所以我和五蕴没有办法成为相依的关系。这是以我作为能依,把五蕴作为所依。换过来,同理,假如蕴依于我的话,即五蕴是能依,我是所依,不管谁是能依所依,但都是要具有这种异体的关系,才能形成互依。由于没有异体关系,就无法形成互依。这当中最关键的就是异体不成,所以互依不成。
(六)车是支分积聚:应成支分无序积聚也是车。
如果说,车只是这些零件堆在一起就可以了,那么,我们从厂家把车子的零件一个一个拿来,说给你拿来一辆车了,你一看是一堆零件,那是你要的车子吗?不可能的。
意义:我是诸蕴积聚,同样不成立。
假如我就是色、受、想、行、识,随便堆在一起,形成这一堆五蕴的话,也不可能在这上面建立一个“我”,这也不可能,就像前面讲的车一样的。
(七)车是支分形状:
有些人说,车就是应该有一种特殊的形状,它不能随便乱堆积,那它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形状呢?下面我们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支分的形状,一是支分积聚出来的形状。
如果支分的形状是车,在支分无序堆积时,每个支分的形状并没有改变,故应成无序堆积的支分形状也是车。
你说是特殊的形状,这个特殊的形状,是零件的形状吗,假如是零件的形状,这个形状,它不管是没有任何的次序,无次序的堆积在那里,零件的形状也是一样的。然后,你通过特殊的组合,让它形成特殊的形状,有没有一个特殊的形状在零件上面重新产生呢?没有。零件始终保持那个形状。如果零件的形状就是车所要求的形状的话,那么前面第六条就成立了,但是那一条不成立。所以形状不是在支分上面,也就是不是在零件上面。
如果支分积聚的形状是车,支分积聚只是一种假立的法,依假法不会有实有的形状,这样的假有形状并不是实有的车。
有些人说,车不是一个个零件本身,而是这些零件堆积成特殊的形状,这个特殊的形状才叫做车。那么,我们就说其实这种支分积聚起来的这种特殊形状,只是一个假立的法,因为离开支分以后再没有一法,就只是这些零件组合,不管它组合成什么形状、什么状态,这种形状都是一种假立的法,没有一种实有的组成。就像排队,不管排成什么形状,都是那些人,除了那些人,哪有什么形状呢?所以,这些形状都是假立的,是一种随机可以变化的假立之法,没有一个不可改造的、独立存在的实法可得。
因此,车既不是支分的形状,也不是支分积聚的形状。
所以,无法形成一个特殊的形状是车子。
意义:我不是蕴聚的形状。
从意义上来说,我也不是五蕴的一种特殊形状,不是一种特殊的组成状态,离开五蕴单独的每个蕴的话,再没有一个其它的真实之法存在。所以,它只是一种假立。以上具体内容,即七相理论,我们以后会在《入中论》第六品当中比较具体地、细致地去学习,如果道友们想更深入、细致的学习的话,我们会在学习《入中论》时再详细讲解。其实,这部分内容我们基本上把意义都讲完了,如果想再细分、具体、广泛、详细地了解的话,我们在学习《入中论》时会涉及到。今天就学到这里。
《中观总义 第十四课 运用能破》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