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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总义 第八课 略说自续派与应成派的所破差别 上▪P8

  ..续本文上一页义理论前,不可能有应破、不应破的二种名言的自性,因此,彼自性不缘而需遮破。”该释又云:“因此,以胜义理论正观察时,除了仅仅是彼名言之法不缘或不可得之外,不必要单独分析所破,因为在名言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所破。”

  全知彭仁波切的著作《众论难题释》说,胜义理论的面前不可能有一个应破不应破的,在用胜义理论的面前还要讲情面,这些应该打那些不应该打,这些应该保护那些不应当保护,有这样的偏袒,有两种名言的自性,有这些是需要打破的,那些是不需要打破的,这样实际上是不必要的。应该对于彼等诸法的自性名言的自性,完全不缘取它,因为要建设的是最后的无缘寂灭的境界,因为完全都要遮破。而且在注释当中也说

  因此,应当以胜义理论观察之时,

  我们以胜义理论观察的时候,在观察的时候你就不要说,世俗当中怎么样。这时候是讲胜义不是讲世俗,完全讲胜义。完全讲胜义的时候你再不要拉世俗了。所以,

  除了仅仅是彼名言之法不缘或不可得之外,

  直接面对的就是名言这一现前法。现前法用胜义理论去观察的时候,就不必要单独去分析其他的所破。因为除了这些名言的所破之外,你再找不到其他的所破了。除了我们现前的这些境界,你再找不到有需要去打破的分别、幻妄的境界。直接就去打破它就可以了。就不要去给它留一个情面。胜义理论需要毫不留情地把一切打破才能够把我们的分别打破,否则我们一旦建立一个世俗法,建立一个显现,我们的心就能攀缘它,就无法把它完全遮破,就无法把心识完全寂灭。我们的心还攀缘的话,起心动念,起心动念就是分别。在分别当中永远编造着分别的程序,也就没办法寂灭它。连一次想寂灭的因缘你都生不起来,所以就必须要彻底遮破。

  2、仅仅在世间面前暂时以世间无患根识为正量、宣说世间名言之时。

  退而求其次,不是完全讲胜义法界,不是完全讲应成派不共的立场,这时候就会暂时随顺了。长沙景岑招贤禅师,有一次上堂的时候说:“我若一向举扬宗教,法堂前须草生一丈,是不惑以象诸人道”。他讲,“我如果一向按照禅宗宗文的家风去接引,把我的宗派去撑持起来,以禅宗不共的特色去接引,那么很多人无法得受法义。”如果是这样,很多人都无法接受无法理解。最后,我讲法的法堂面前都长满了草,而且草都有一丈多高了,也就是说,很久都没有人能够来听法。因为没有当基者,很多人都无法直接接受。“是不惑以象诸人道”,为了能够还能讲法,就退而求其次,跟大家讲能够接引的一些方面,这就落到枝节落到次第。落到后面是随顺根基而承许,不是直显禅宗的法味。后面的这一个也是第二个侧面,完全站在随顺于后得名言,随顺于世俗,不是完全随顺于胜义,这是立场已经换了。

  《定解宝灯论》云:“后得道果及宗派,如所境所诸成立,各自不杂许承认。”

  就是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当中,随顺引用无垢光尊者的说法。说后得,“后得”是入定之后所得到的。这些道啊果啊以及各大宗派,如所有的这些建立、境所有的这些建立,这些都是各自不混杂的,清清楚楚的、各自不混杂的来承许的。这都是承许,不管是基道果,还是宗派,境所有如所有的智慧这些都会承许的。这种承许只是站在后得上面承许,所以前面“后得”两个字很重要,这不是在入定当中承许,不是随顺入定而承许。

  《四百论广释》云:“为了明示世间名言谛及观待世间正量时,应当分别承许内外五蕴。”

  这是前面,我们都要把立场看得清清楚楚、咬死它,咬定为了明确给我们显示世间的名言谛和观待世间的真实做为现量做为正量做为标准,这个名是世间名言谛。这个是所境,能境就是世间正量,也就是世间的无患根识。以世间的无患根识做为能境,以名言谛作为所境,这个时候就要承许,有内在的根识,有外在的五蕴,有这些认可。

  《入中论自释》云:“为明违害境之差别,先说二谛建立。”

  就是为了明释世间的违害境。用世间的这些作为违害,什么才能违害世间呢?或者说怎么才能够称为是违害呢?如果不拣别违害的对境,你就不可能和他好好地交流。这不是在直接介绍胜义谛怎么样,而是退而求其次,站在二谛区分名言上面,站在名言上面我们来拣别:怎么称为危害境?用现前的显现去妨难胜义的抉择,这怎么妨难呢?或者怎么称为是把名言的显现给妨难了呢?名言的显现妨难的话就是安住在世间去破它,这时候你就是妨难世间,才能够称为处于妨难世间。所以为了明示二点先说二谛,二谛的建立是站在名言上说的,并不是在抉择胜义的时候说的。

  《入中论》云:“若谓安住世间理,世间五蕴皆是有。”

  如果说安住在世间无幻根识这个道理上来说的时候,那么世间的这些五蕴都是有的。这只是安住在这个立场上面,不是安住在出世间的立场上面。

  《入中论》云:“真实不生世间生。”

  在真实胜义中是无生的,在名言世间当中是可以看到有出生的。这也在立场上面要认清楚。

  《四百论》云:“以世间少有,于胜义中无。”

  “中”是一个错字,是一个“都”字。在世间无患根识面前,它可以承许有这个显现;但是在胜义当中,胜义谛的境界里面,却完全没有,一法无有。这个也是立场要分清楚。

  《四百论释》云:“设若眼等非有,何故建立眼等诸根业异熟体?我等岂破此异熟体?若破眼等,彼何非破?我等观察唯为寻求自性故,我等于此破除有性诸法,非破眼等所作缘起业异熟体,彼可容有,故有所说异熟眼等。”

  这一句完全是随顺于世俗,完全随顺于名言当中说。假如说眼等是没有的,我们又为什么要建立眼它是诸根的这个异熟果报,这些业啊异熟果报的本体,是无法建立的。其实就是以业所招感的果报。而这种业因果报所建立的根识境界,我们怎么会去破这些果报呢?如果要破这些眼等的这些果报,我们可以说是把这些异熟给破了。但是这时候不是在观察眼等是不是有,而是在寻求它的自性,所以我们是在破诸法的自性,不是在破眼等做为缘起业因果报所出生的异熟本体。这些业因果报的因缘生法,是可以容许它的存在的。说有这些异熟眼根的显现,其实这是站在随顺名言时候来宣说的,并不是站在胜义谛当中。所以这是接引的话,而不是一个不共的应成派的入定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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