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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宗教学▪P11

  ..续本文上一页语文、肤色来判断,却与印度人及波斯人极相近,所以很多学者假定希腊人是雅利安人。这一个民族,不唯是在希腊半岛,在西元前一千二百年至一千年之间,即渡过爱琴海,散布到特洛伊(Troy)以及小亚细亚一带。西元前七百五十年至五百五十年之间,又殖民到了黑海海岸、地中海以南的非洲海岸,与希腊半岛之西如今之义大利、法兰西、西班牙等处。这是一个非常活跃的民族,所以可以把他们分作三分:1.北方种族(Nordics),2.阿尔宾斯种族(Alpines),3.地中海种族(Mediterraneans)。据研究,希腊人也不是希腊半岛的土着。在他们未到以前,已有一个叫作匹拉斯基(Pelasgi)的民族住在那里,那是体短、色黑、头骨长、瘦弱而胸部狭小的民族。

  当希腊人来到之后,次第征服了爱琴海(Mare Aegean)诸岛以及小亚细亚沿岸诸地之后,希腊人遂造成了爱琴海的文化,此乃是受了埃及的文化和美索不达米亚(巴比仑)的文化之影响而成长的。例如埃及人的象形文字,巴比仑人的楔形文字,闪族人的字母系统,均给希腊人学习选择而做了改良,因此而成了世界史上极其优秀的民族。例如近代西方的艺术、哲学、文学、科学等各方面的启 蒙,无一不是拜希腊文化之赐。

  祖先崇拜希腊人的宗教信仰极其复杂,如果未曾研究她的古代社会形态,根本难以理解其信仰复杂的原因。

  根据十九世纪法国的大历史家古朗士(N.D. Fustel de Coulanges)所着《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史》一书中说:罗马人即是希腊人的殖民,希腊人确与印度的雅利安人同一血统。从印度的《吠陀》经典以及婆罗门的《摩那法典》(Manou)的内容,对照希腊古代的社会制度及信仰,类似之处颇多。虽然,《吠陀》及《摩那法典》是在印度的产物,但仍可以看到其最原始的痕迹之彼此相通。希腊雅利安人与印度雅利安人的社会发展,由家族的祖先崇拜,即开始有宗教的信仰,是一致的。祖先崇拜的方式是守一家火,以使家火不熄为子孙的职责;守火即是奉祖,火即是祖神的表征。发展至后来,印度的婆罗门要事火、祭火,希腊人则家有家火,居里有居里之火,部落有部落之火,邦有邦之火。以常燃的火为他们同一家人乃至同一邦人全体的共同之祖。祖先是善鬼,也即是保护庇佑其子孙的神。所以将所守之火称为圣火。迄今运动大会之有传圣火的仪式,即是由此传统的信仰而来。因为奥林匹克(Olympic)竞技会,原是希腊每四年一次的宗教大典,其最早记录是在西元前七七六年。

  圣火希腊人及罗马人的屋内皆有一个祭台,台上常有燃着的煤及炭,屋主人有使此火日夜不熄的宗教职责──此火若熄,其家人必有不幸;只在某一家族绝嗣之时,其火方熄。这与中国人的烟火不熄,以说明子孙绵延的意思相同。

  因为希腊人相信人死之后,仍有鬼魂与活着的家人同在,所以把死人葬在家里,或葬在家的附近,一方面享受子孙的火祀,一方面保佑子孙的幸福。如果没有子孙火祀的鬼,就变成厉鬼,变成游魂。所以希腊人特别重视家族的延续及繁荣。这与中国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语)正同。因此,在古希腊的宗教及法律,严禁男子不婚,并且强迫少年结婚。有一位雅典的演说家说:「没有一个人,在他临危的时候,不顾自己而使其家无后人,因如是则无人祭祀他。」在印度的婆罗门教,也有「妇人既娶八年而无子者,其夫须出之而另娶」的宗教教条;有两位斯巴达(Sparta)的王,因无子而被迫出妻;在罗马有一位大族的人,因妇无子而与之离婚,他虽爱妻极深,也无法挽救,为的是他娶她之目的是在给他生儿子。这在中国人,也有无子而娶二房三房的。不过中国人不禁男子多妻,所以没有出妻的必要;希腊人的宗教却是不许多妻的。

  由于圣火的祭祀,各家的祖神是绝对排外的;各家的圣火均藏在不使外人看到之处,祀火不许外人参加,否则此家便有灾祸。因此,希腊及罗马人之对于男 女婚嫁的宗教仪节也极繁复:女孩子先是父母家的人,也祀父母家的圣火,由父母家的神做保护。当她要出嫁之时,必须行宗教仪式,宣布脱离这个家的圣火及神的做保护,再蒙上面纱,穿戴白色的宗教仪服及冕,坐上向敌人宣战及媾和时所用的名叫「黑侯」(Heraldus)的车,伴送者唱宗教的歌曲。到了男家的门前,女子要假装不肯进门,新郎假装劫持进门,以表示不是她自己要进入这个家,而是被迫进入的,希望这家的家神原谅她。接着又进行一个极严肃的宗教仪式:男女站于祭台之前,使新娘见过家神(中国古代也有庙见之礼),用浸过圣火之炭的水浸洗她,又用她的手触圣火;继之向家神祷告后,新夫妇遂分吃一块点心,一块面包及水果。以表示这个女子已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与新夫同信一个宗教,同受一家之神的保佑。

  由此可见,今日的新式婚礼之由来,基督教之洗礼之由来,实皆渊源于雅利安民族的古宗教之信仰。

  各家有一祭台,有一圣火,有一宗教的信仰。家家如此,所以他们的信仰很复杂。但是,年代久了,家族繁了,有的一家竟达数千人,同祀一个圣火,这就成了居里的圣火。由居里再发展,几个居里共同祀一个部落的圣火。最后,筑成了城作为祀圣火的神殿,那就是邦的圣火。然而,各家、各居里、各部落、各邦 虽有共同的圣火及祖神,仍有各自的小团体的圣火及祖神。于是,一个小孩的出生,有其必行的宗教仪式。罗马在第九日,希腊在第十日,印度在第十或十二日,其父聚集家族全体,请来证人,举行祭祀,使小孩初见家神,成为这家神保佑的人。数年以后再行祭祀,进入居里,进入部落。十六岁至十八岁时,另行祭祀,要求入邦,从此以后,他才成为公民而信邦的宗教。

  希腊的城邦很多,各邦均有各邦的圣火及保护神,始终未能产生为全民共同信仰的统一的宗教。不过,圣火的性质,到城邦时代,与初期的略有不同。因为希腊人除了信仰祖神之外,尚信仰另外一类的自然神,并且均有偶像。偶像即供在祭台的圣火之旁,附属于祖神而保佑各家的家族。然到后来,自然神的偶像被供在神殿的中央,圣火变成了祭神时用来烧牺供的祭台而被置于神殿之前,他们的祖神变成为他们祭祀偶像时的媒介了。但这并不表示希腊人放弃了祖神崇拜。在大祭日,推派各小家族的代表们,群集于神殿之前,共同分吃由祭台上烧出来的牺供之时,他们就有同一血统、同一祖先、同心一德的神圣之感。所以古希腊人,凡有大事必祷于神:出征时必先集合由大将祭祷(中国的《左传》也有「治兵于庙」之句),出征时必载着邦神及邦的圣火(中国《礼记》也有「出征必载主」之句)。可见希腊人的宗教信仰虽复杂,但也不是无理的,因此祖神与自然神混合 信仰而不相妨。

  自然神的信仰 不论是东方人或西方人,一说到希腊的神,往往会想到荷马的两大史诗──《伊利亚特》(Iliad)及《奥德赛》(Odyssey)。第二种我国商务印书馆有汉译本,在美国则均曾摄制了电影,也在台湾放映过。据说荷马是西元前九世纪的人,胡适之却说:这是一位箭垛式的人物,因为那样两部均达二十四卷之多的伟大史诗,绝非他一人所能完成。但在这两大史诗中,既叙述了历史,也介绍了神话。例如他把宙斯、雅典娜、希拉、普西顿、阿弗罗底特等等的男女神只,描绘得淋漓尽致,而使我们稍有西洋文学知识的人,对这些神只异常熟悉,乃是荷马所赐。这些神,便是自然界的神,便是奥林帕斯山(Olympus)的群神。

  然而,若要为希腊的群神各各找出固定的属性,那就异常的困难。因为各邦有各邦的神;各邦的神,往往可能用同一个名,两个同名之神的性格,却各异其趣,乃至是站在敌对的立场。而且,同一个神,由于时代的变迁及环境的转移,也会一再地变换他的性格。例如从部落时代进入城邦时代以后,便在原来的神的属性中,加进新的观念而改变了原来的属性。

  这种自然神的信仰,可能与祖神的信仰同时产生。祖神信仰是对已死之人的崇拜;自然神的信仰是对自然现象之要求解释及妥协而起。实际,即是生气说的 分类崇拜,生气在人为灵魂,死而成为祖神;生气在自然为精灵,升华而为群神。但其不论祖神或自然神,皆为活人心理的反射作用。所以希腊的神,因为是拟人的,故其也有人类的弱点或劣性:杀、盗、淫、妄,样样都来;贪、瞋、痴、慢,色色俱全。雅利安人毕竟与其他的民族不同,在他们的神只之中,不会找到一个东方型的道貌岸然的神,他们都像粗犷活泼而健美的人。

  主要的神希腊的自然神是很多的,在此仅能列举其主要的十二位神如下:

  (一)宙斯(Zeus):这是希腊诸神中最大的神,被诗人荷马称为「诸神及人类的父」。他能使云兴起,供给一切生命的饮料,所以又是雨神。他住于空中,又住于为云层密集的高山之顶。因此,奥林帕斯山是此神特有的住处。

  根据乌西尼尔(Usener)的《神名考》(Go:tternamen)所说:宙斯神的职掌极广。例如所有的家族、居里、国邦,均在他的掌握中;他保护越境出国的旅行者;他是最高的救主兼灭罪者;他是使男女结为夫妇并守血统的关系者;他司理生死,衡量黄金,决定武士的命运;他守护国境,王权及其象征物也是由他而出;他监视人间的盟约而为忠实与信誉之源;若正义受到蹂躏时,他即使之恢复;他严惩不公平的审判,同时也监视犯罪者的服刑。

  (二)赫潘斯托斯(Hophaestus):此为电光神,是宙斯之子,宙斯发怒时即把 其子掷于地上。考此神之本义,据说原系火神,后来认为他是司理锻冶之神,是锻冶者的祖先及其保护者。当希腊之雅典(Athena)为金属工业的中心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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