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哲学基础,从此可见,佛教思想的中国化,还有什么疑问?
请问吴恩溥先生,你说基督在一千九百多年以前,向犹太人说的神道与霸道,能够适应于今日的中国吗?西洋的外倾思想,能不能融合于中国的内发思想呢?内向的是人生界,外倾的是自然界,宗教的功能,是在于辅助国家行政,安定社会人心的不足,但是基督教的依皈,却是人生以外的神权。从这一点看来,基督教非但不应流行于中国,即使世界各国,也都没有推行的必要。一个在中国留学的美国大学生,霍华德.利瓦伊,说得最恰当:对于美国进步的工业,与美国人高度的物质享受,他认为必须有内在的精神文明来调和。他说:「这方面中美两个国家的需要,正是互相配合的。」(见《中央日报》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第四版)现在西方人,都在向往于东方思想的精神文化了,中国的基督徒,却要拿西方的基督思想,给中国来一次狸猫换太子,谁说不是胡闹?历史是进化的,现在的时代,既已到了全盘的民权阶段,基督徒何必硬要将这时代的巨轮,拉回蛮荒的神权时代呢?
至于基督教要改造中国的生活、习惯、制度、风俗,要以基督来代表中国的宗教,这不等于犹太思想在中华民族的精神领域中,来了一次登陆和占领吗?当然,像台湾民间的拜拜之类的坏风俗与恶习惯,我们应该加以革除,但是中华民族的优点与长处,总不能一概推翻吧?好在 国父解释国家与民族的形成,他说民族是王道的,国家是霸道的,王道循乎自然,霸道成于武力,霸道讲究实力,王道则在根性。霸道容或会失败,所以他在《中国存亡问题》里说:「治国有必亡之道,而无必存之术。」王道就不同了,基督教想改造中华民族,除非先将中华民族全部歼灭,否则就别梦想。
也许吴先生又要问:「何以百多年来,国人瞧不起佛教,纷纷改宗基督教?」(四四页)这句话,我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替佛教加以绝对的否认。根据事实的观察,中国人的改宗基督教,目的不在基督教的教条或基督教上帝,而是宗于基督教挟欧风美雨以俱来的势与利。我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列强的势力,从未放弃过对于中国的照顾,基督教来自欧美,因为它的有钱有势,使得一般只知生活而不懂气节的中国人,跑进这个时代的夹缝中去找出路。直到现在为止,仍然如此。除了我前面讲过,基督教以拖拉与访问而来的基督徒,有些人为了基督教的奖学金,便让儿女去信基督,有些人为了求得一个谋生的职业,便去信教,有些人为了部分的救济品,也不得不去附近的教堂里喊几声「阿门」,有些人存着「外国月亮圆」的心理,为了赶时髦,也就弄个把十字架挂挂,有些人去教会听福音是为了学英文。实际上那些基督信徒,真是信仰基督吗?如果不相信,最好问问你们的主,要请明智的读者,做一个公平的判别。
据一般外籍教士透露,教会在中国投下了很大的本钱,因为中国一般国民尚未完全信奉基督教,所以对于主耶稣的纳献,尚达不到赚大钱的目的,但是为了粉饰,为了向各方面争取好印象,又不得不从外国拿了钱来投资(这与我前面所说小鱼钓大鱼的观点并不矛盾,因为这是基督教的投资工作,投资对象不一定全是基督徒,虽然教会希望他们有一天会成为基督徒。比如接受教会医院诊疗的人,不见得都是教徒一样)。从这一点的透视,我们就不能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必须的警觉了。我们中国人穷,我们需要富强,需要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但是依赖基督教这种极可怜的施予,是根本办法吗?这种仰人鼻息而受尽洋气的方法,不觉得可耻吗?当然不是根本办法,当然觉得可耻。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很简单, 国父说:「建国之首要在民生」,我们只要肯与政府合作,服从政府的领导,响应号召,刻苦耐劳,同心协力,去实行政府的建设计划,不久的将来,民生问题解决以后,谁说不能与欧美各国并驾齐驱呢?
现在我们有一个结论了:我们需要解决的是民生问题,而不是宗教问题;民生建设的实业计划,是要采取西洋的科学知识与科学技术,而不是犹太的基督精神。中国到底要不要基督,我不想再说别的话了。说一句老实话,基督教如果真要在中国求生存,对于人生与宇宙的看法,尚须向我们东方思想学习,庶几可以不落于怪谬。
一五、究竟那个有问题?
(一)基督教徒是否热爱祖国
吴恩溥先生说:「《旧约》历史几乎全部记载着许多建国英雄的英勇事迹,像乔舒亚、众士师、扫罗、戴维、尼赫迈亚,甚至宗教领袖都肩负着复兴祖国的神圣任务,如塞缪尔、以斯拉、但以理、伊莱沙等。」(二二页)像这样的论据,实在属于似是而非,我们应该认清,《旧约》中的记载,乃是基督徒为他们宗教的祖国奋斗,他们是为以色列民族求发展的奋斗,并不是基督徒在以色列以外的国家出力卖命,不像中国春秋战国时代,楚国人可以跑去秦国效忠一样。由此可见,基督徒只爱他宗教的祖国,并不爱所在地的祖国;基督教在中国,当然也不会爱上中国,否则,民族自有其民族的独立精神,何必要基督教来改造呢?改造,翻新,便即等于征服(一个国家与民族的革新,乃是推陈出新。如日本,虽然经过了明治维新的新,但是大和民族的武士道精神,并没有因新而被废除)。就以基督徒将中国祖先列为外邦神一例来看,便可说明一切。谈起爱国,我倒想找出一位被基督教会所杀的爱国者来了。十五世纪的法国女英雄贞德,她执戈从军,战败了英国人,反被卖给英国人,以女巫的罪名活活用火烧死。虽然后来被尊为圣女,但是「女巫」的罪名是来自基督呀!
(二)耶稣怎样讲孝
关于这个问题,吴恩溥先生说得非常勉强,他说耶稣不准许做儿子的埋葬父亲;耶稣不认母,而称母亲为妇人,并不是不孝的证据。现在我把这几段文字,从《新约》里抄下来,跟吴先生再来一次新的估价:
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罢!」(〈马太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一至二十二节)
当下耶稣的母亲和弟兄来站在外边,打发人去叫他。有许多人在耶稣周围坐着,他们就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在外边找你。」耶稣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一至三十五节)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约翰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四节)
吴先生的解释:「第一段,是主耶稣呼召门徒跟从他宣扬天国福音,拯救万众。那人藉词拒绝,要回去埋葬他父亲以后再说,也就是说要等他父亲死后才来。」(二六页)不过我要请吴先生指出,「要等他父亲死后才来」这句话出自《圣经》那一章节?是不是你自己的意思?如照字面解释,耶稣是将不信上帝的人,都看成死人,相反地,人如信了上帝,就该抛弃他们不信上帝的父亲。这比起中国的圣人大舜来,何止天渊;舜的父亲那么坏,舜还是把他当父亲看待。耶稣的门徒因为信了耶稣,就连父亲也不要了,这算什么话!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论语.为政》)耶稣懂吗?吴先生对于第二段耶稣不认母亲的解释说:「〈马可〉一段原来是主耶稣讲道时他母亲兄弟来找他,主耶稣特地藉此讲到天国的『天下一家』的大道理。」(二五页)因为其中有「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那么我要请问吴先生了:耶稣的母亲,是不是信仰上帝的?要是信了的,何必要问「谁是我的母亲?」因为信了上帝的便会遵行上帝的旨意,遵行了上帝旨意的人便是耶稣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要是耶稣的母亲尚未信仰上帝,那又为什么不信呢?耶稣既能救人,反而救不了自己的母亲,可见耶稣的不行。难怪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的时候,让人家戏弄他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而使耶稣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了。」如以耶稣驱鬼医病,以水变酒,能使狂风巨浪平静下去的那套所谓得自上帝的权柄来说,那他很可以使得所有不信他的人,都来信他了,何况是他自己的母亲呢?那么既然信他的人,都是他的弟兄姊妹和母亲,又何独先要否定他自己的生身母亲呢?可见吴先生是强词夺理了。说到第三段,耶稣称他的母亲为「妇人」,依照吴恩溥先生说,这是「希腊语法」,因为煮云法师不知道希腊语法,所以曲解了《圣经》,而以为「妇人」两字是不孝。那么我要请教这位精通希腊语法的吴先生了,希腊语法的「妇人」一词,译成英文应该是怎么说,译成中国话又应该怎么说?假如可以译出很好的意思来,何以不能干脆直译,而要译成Woman(这一节的英文是Jesus said to her, "Woman, what right do you have to tell Me
My hour is not yet here.")和「妇人」呢?谁都知道,翻译外文的基本条件,是信达雅,如今《圣经》的译者,将这「希腊语法」译得既不达义,又不高雅,更谈不上信实与可靠的东西,你说那些负责译经的先生们是不是该打屁股?同时耶稣对他母亲说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的话来,是不是一个孝顺儿子应有的态度呢?难道这又是「希腊语法」?
其实呀,基督教的主耶稣,根本就不承认他的生母玛利亚的,他以为他是神的儿子,而不是玛利亚的儿子,他以为玛利亚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不可能生出一个神的儿子来;他之所以从玛利亚的腹中出来,那是神的意思,神要使得《旧约.以赛亚书》中的预言应验,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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