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哲學基礎,從此可見,佛教思想的中國化,還有什麼疑問?
請問吳恩溥先生,你說基督在一千九百多年以前,向猶太人說的神道與霸道,能夠適應于今日的中國嗎?西洋的外傾思想,能不能融合于中國的內發思想呢?內向的是人生界,外傾的是自然界,宗教的功能,是在于輔助國家行政,安定社會人心的不足,但是基督教的依皈,卻是人生以外的神權。從這一點看來,基督教非但不應流行于中國,即使世界各國,也都沒有推行的必要。一個在中國留學的美國大學生,霍華德.利瓦伊,說得最恰當:對于美國進步的工業,與美國人高度的物質享受,他認爲必須有內在的精神文明來調和。他說:「這方面中美兩個國家的需要,正是互相配合的。」(見《中央日報》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第四版)現在西方人,都在向往于東方思想的精神文化了,中國的基督徒,卻要拿西方的基督思想,給中國來一次狸貓換太子,誰說不是胡鬧?曆史是進化的,現在的時代,既已到了全盤的民權階段,基督徒何必硬要將這時代的巨輪,拉回蠻荒的神權時代呢?
至于基督教要改造中國的生活、習慣、製度、風俗,要以基督來代表中國的宗教,這不等于猶太思想在中華民族的精神領域中,來了一次登陸和占領嗎?當然,像臺灣民間的拜拜之類的壞風俗與惡習慣,我們應該加以革除,但是中華民族的優點與長處,總不能一概推翻吧?好在 國父解釋國家與民族的形成,他說民族是王道的,國家是霸道的,王道循乎自然,霸道成于武力,霸道講究實力,王道則在根性。霸道容或會失敗,所以他在《中國存亡問題》裏說:「治國有必亡之道,而無必存之術。」王道就不同了,基督教想改造中華民族,除非先將中華民族全部殲滅,否則就別夢想。
也許吳先生又要問:「何以百多年來,國人瞧不起佛教,紛紛改宗基督教?」(四四頁)這句話,我要站在公正的立場,替佛教加以絕對的否認。根據事實的觀察,中國人的改宗基督教,目的不在基督教的教條或基督教上帝,而是宗于基督教挾歐風美雨以俱來的勢與利。我國自鴉片戰爭以來,列強的勢力,從未放棄過對于中國的照顧,基督教來自歐美,因爲它的有錢有勢,使得一般只知生活而不懂氣節的中國人,跑進這個時代的夾縫中去找出路。直到現在爲止,仍然如此。除了我前面講過,基督教以拖拉與訪問而來的基督徒,有些人爲了基督教的獎學金,便讓兒女去信基督,有些人爲了求得一個謀生的職業,便去信教,有些人爲了部分的救濟品,也不得不去附近的教堂裏喊幾聲「阿門」,有些人存著「外國月亮圓」的心理,爲了趕時髦,也就弄個把十字架挂挂,有些人去教會聽福音是爲了學英文。實際上那些基督信徒,真是信仰基督嗎?如果不相信,最好問問你們的主,要請明智的讀者,做一個公平的判別。
據一般外籍教士透露,教會在中國投下了很大的本錢,因爲中國一般國民尚未完全信奉基督教,所以對于主耶稣的納獻,尚達不到賺大錢的目的,但是爲了粉飾,爲了向各方面爭取好印象,又不得不從外國拿了錢來投資(這與我前面所說小魚釣大魚的觀點並不矛盾,因爲這是基督教的投資工作,投資對象不一定全是基督徒,雖然教會希望他們有一天會成爲基督徒。比如接受教會醫院診療的人,不見得都是教徒一樣)。從這一點的透視,我們就不能不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與必須的警覺了。我們中國人窮,我們需要富強,需要提高我們的生活水平,但是依賴基督教這種極可憐的施予,是根本辦法嗎?這種仰人鼻息而受盡洋氣的方法,不覺得可恥嗎?當然不是根本辦法,當然覺得可恥。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很簡單, 國父說:「建國之首要在民生」,我們只要肯與政府合作,服從政府的領導,響應號召,刻苦耐勞,同心協力,去實行政府的建設計劃,不久的將來,民生問題解決以後,誰說不能與歐美各國並駕齊驅呢?
現在我們有一個結論了:我們需要解決的是民生問題,而不是宗教問題;民生建設的實業計劃,是要采取西洋的科學知識與科學技術,而不是猶太的基督精神。中國到底要不要基督,我不想再說別的話了。說一句老實話,基督教如果真要在中國求生存,對于人生與宇宙的看法,尚須向我們東方思想學習,庶幾可以不落于怪謬。
一五、究竟那個有問題?
(一)基督教徒是否熱愛祖國
吳恩溥先生說:「《舊約》曆史幾乎全部記載著許多建國英雄的英勇事迹,像喬舒亞、衆士師、掃羅、戴維、尼赫邁亞,甚至宗教領袖都肩負著複興祖國的神聖任務,如塞缪爾、以斯拉、但以理、伊萊沙等。」(二二頁)像這樣的論據,實在屬于似是而非,我們應該認清,《舊約》中的記載,乃是基督徒爲他們宗教的祖國奮鬥,他們是爲以色列民族求發展的奮鬥,並不是基督徒在以色列以外的國家出力賣命,不像中國春秋戰國時代,楚國人可以跑去秦國效忠一樣。由此可見,基督徒只愛他宗教的祖國,並不愛所在地的祖國;基督教在中國,當然也不會愛上中國,否則,民族自有其民族的獨立精神,何必要基督教來改造呢?改造,翻新,便即等于征服(一個國家與民族的革新,乃是推陳出新。如日本,雖然經過了明治維新的新,但是大和民族的武士道精神,並沒有因新而被廢除)。就以基督徒將中國祖先列爲外邦神一例來看,便可說明一切。談起愛國,我倒想找出一位被基督教會所殺的愛國者來了。十五世紀的法國女英雄貞德,她執戈從軍,戰敗了英國人,反被賣給英國人,以女巫的罪名活活用火燒死。雖然後來被尊爲聖女,但是「女巫」的罪名是來自基督呀!
(二)耶稣怎樣講孝
關于這個問題,吳恩溥先生說得非常勉強,他說耶稣不准許做兒子的埋葬父親;耶稣不認母,而稱母親爲婦人,並不是不孝的證據。現在我把這幾段文字,從《新約》裏抄下來,跟吳先生再來一次新的估價: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稣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稣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馬太福音〉第八章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節)
當下耶稣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有許多人在耶稣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耶稣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馬可福音〉第叁章第叁十一至叁十五節)
第叁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稣的母親在那裏,耶稣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酒用盡了,耶稣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稣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幹!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翰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四節)
吳先生的解釋:「第一段,是主耶稣呼召門徒跟從他宣揚天國福音,拯救萬衆。那人藉詞拒絕,要回去埋葬他父親以後再說,也就是說要等他父親死後才來。」(二六頁)不過我要請吳先生指出,「要等他父親死後才來」這句話出自《聖經》那一章節?是不是你自己的意思?如照字面解釋,耶稣是將不信上帝的人,都看成死人,相反地,人如信了上帝,就該抛棄他們不信上帝的父親。這比起中國的聖人大舜來,何止天淵;舜的父親那麼壞,舜還是把他當父親看待。耶稣的門徒因爲信了耶稣,就連父親也不要了,這算什麼話!孔子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論語.爲政》)耶稣懂嗎?吳先生對于第二段耶稣不認母親的解釋說:「〈馬可〉一段原來是主耶稣講道時他母親兄弟來找他,主耶稣特地藉此講到天國的『天下一家』的大道理。」(二五頁)因爲其中有「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那麼我要請問吳先生了:耶稣的母親,是不是信仰上帝的?要是信了的,何必要問「誰是我的母親?」因爲信了上帝的便會遵行上帝的旨意,遵行了上帝旨意的人便是耶稣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要是耶稣的母親尚未信仰上帝,那又爲什麼不信呢?耶稣既能救人,反而救不了自己的母親,可見耶稣的不行。難怪耶稣被釘于十字架上的時候,讓人家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而使耶稣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麼離棄我了。」如以耶稣驅鬼醫病,以水變酒,能使狂風巨浪平靜下去的那套所謂得自上帝的權柄來說,那他很可以使得所有不信他的人,都來信他了,何況是他自己的母親呢?那麼既然信他的人,都是他的弟兄姊妹和母親,又何獨先要否定他自己的生身母親呢?可見吳先生是強詞奪理了。說到第叁段,耶稣稱他的母親爲「婦人」,依照吳恩溥先生說,這是「希臘語法」,因爲煮雲法師不知道希臘語法,所以曲解了《聖經》,而以爲「婦人」兩字是不孝。那麼我要請教這位精通希臘語法的吳先生了,希臘語法的「婦人」一詞,譯成英文應該是怎麼說,譯成中國話又應該怎麼說?假如可以譯出很好的意思來,何以不能幹脆直譯,而要譯成Woman(這一節的英文是Jesus said to her, "Woman, what right do you have to tell Me
My hour is not yet here.")和「婦人」呢?誰都知道,翻譯外文的基本條件,是信達雅,如今《聖經》的譯者,將這「希臘語法」譯得既不達義,又不高雅,更談不上信實與可靠的東西,你說那些負責譯經的先生們是不是該打屁股?同時耶稣對他母親說出「我與你有什麼相幹」的話來,是不是一個孝順兒子應有的態度呢?難道這又是「希臘語法」?
其實呀,基督教的主耶稣,根本就不承認他的生母瑪利亞的,他以爲他是神的兒子,而不是瑪利亞的兒子,他以爲瑪利亞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不可能生出一個神的兒子來;他之所以從瑪利亞的腹中出來,那是神的意思,神要使得《舊約.以賽亞書》中的預言應驗,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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