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点。西元第十世纪的上半期,罗马有两个有名的妇人──狄奥多拉(Theodora)和她的女儿玛洛西亚(Morazia),操纵教会的圣职达数十年。当时的教皇约翰十世,为狄奥多拉的姘夫,以她之力而为教皇;约翰十一世教皇则为玛洛西亚与另一教皇所生的私生子;约翰十二世教皇,又是玛洛西亚之孙。其他各重要行省或主教辖区的教会圣职,亦复如此。竟有以五岁的儿童继任大主教之位者,二十岁以下的少年被任为大主教或主教者,则比比皆是了。
教会教育
中古时代的教会及修道院,均有庞大的地产及农奴(Serfs or Villeins),所以,为了培植更多为教会工作的人才,并为慈善的出发点,附设学校乃极普遍。不过,教会及修道院只办高级学校,初级教育则由世俗人士去办。在没有学校的农村中,则由教区的神父或邻近寺院的修士修女,将宗教教义以及教徒应尽的本分,口授给他们。很多贫穷而有特别天分的男孩,常由当地神父施以单独教育,然后送入教会或修道院的高级学校就读。因此,中古时代的许多大学者、大政治家、大作家,乃至教皇,多是由贫寒子弟出身的。
教会教育的结果,便造成了教士(Clerks)人数的激增,因为许身教会而受教会办的高等教育,是平民青年挤入上流社会中去的唯一途径。特别有一项法令鼓励了青年们蜂拥地进入大学之门,那就是中古时代以大学为教会的组织之一。教会不受国法的制限,大学生也不受普通法庭的裁判,即教会法庭亦无权管辖,而由大学自组法庭,审理其民事案件。何况大学出身的人,不论是否真的去做教会的神父(事实上很多人受完大学教育之后并不做神父),但皆被教会列入教职的一类而称为「教士」,不受国家的任何管束,不纳捐税,除了教会法庭之外,也不受任何法庭的审讯。因此到了亨利三世时代的牛津大学的三万学生之中,大多数是无业流氓,以学校为护符,专做嫖赌、争吵、行窃的勾当了。
教会及修道院的教育虽如此的兴隆,但在文化思想上却无何进步,而且是扼杀了文化思想的进步,原因是基督教的目的是,为培养教会的宗教人才,所以他们的教育方法是填鸭式的,不是启发式的,大多数学生不能自备书本,仅能听讲及记笔记。中古的神学家们虽也研究问题,但其仅用演绎法的推论,而不采分析的法则。他们无论研究什么问题,在未研究之先,早就有了结论,是根据结论而把问题的资料摆进那个结论的型范内去。当然,他们是为宗教信仰及为维护他们的宗教信仰的不受外力破坏而做学问,所以,他们是先从宗教的信仰上取得了结论,然后再来研究问题的。所以基督教的神学是一堆旧丝废麻缠成的东西,是为无事而忙的东西。它本身没有任何新内容,也不会开出任何新鲜的花朵。直到现在,凡是基督教学者的作品,仍多未脱这种先有结论后解问题的型式,乃至未来,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改观,否则,他们势必脱离基督教而另觅枝栖。
烦琐哲学
烦琐哲学(Scholasticism)即是经院哲学。天主教人士不喜用烦琐之名,称之为士林派哲学。实则,拉丁语的「Schole」一字,是学校的意思。中古时代教会及修道院附设学校,一切学问为教会所垄断,学者皆须集于修院以研究学问,故以「经院学者」(Schoolmen)呼之。经院学者的神学,皆因转着大圈子用哲学解释基督教义,迂曲而繁碎,所以被史家称为烦琐哲学。
一言以蔽之,中古的西方哲学,只为「谋天启与人智的调和而已」。史家通称 教父哲学为组织教理的时代;烦琐哲学为证明教义的时代。从其过程演化上说,自第九世纪至十五世纪的六百年间,烦琐哲学可分作四期:
(一)准备期:此为第九至十一世纪间,着名的学者有给尔贝(Gerbert)、贝伦伽(Berengerius)、朗布兰克(Lanbranc)等。
(二)发展期:此为第十二世纪,有名的学者有安瑟伦(Ansehlm 西元一○三三─一一○九年)、伦巴(Lombard)、洛色林(Roscellinus 西元?─一一二二年)等。安瑟伦倡导实在论(Realism Medieval),谓宇宙本来实在,即离去吾人观念,万有依然存在。洛色林倡导唯名论(Nominalism),主张宇宙万象,生自吾人之心,吾人认识神的创造成果,所以神亦不是抽象的。
(三)鼎盛期:此为第十三世纪,此期之盛,多系受了阿拉伯学者的影响,中古东方的回教国家及西班牙的回教朝廷,累世奖励学术,他们的学者,多译亚里斯多德之着作,并加以训注,应用亚氏思想组成宗教哲学。当这些书籍传到西欧,被基督教学者得到后,竟是他们正要找求来作为替神学辩护的利器。于是,教会学者相率舍去柏拉图而宗亚里斯多德了。在此期间,最有名的神学家则有大亚勒伯图(Albertus Magnus)及其弟子阿奎那多玛与邓斯各脱斯(Duns Scotus),其门下各成宗派,称为多玛派及斯各脱斯派。此二人被称为「半唯实论的逍遥主义」(Semi-Realistic Peripateticism)。
多玛于西元一二六一年着有一部《神学总论》(Summa Theologiae),天主教至今仍把它作为神学课本。多玛以为宇宙实体分作二类:一为实在的实体,二是抽象或消极意义的实体。实在的实体又分为二:一是单纯的、常德的,此即是神;二是形式与质料相合而成的,此即是万物。神为形式的形式,故无生灭;神为真理,故神常存。亚里斯多德所谓的潜在之与实在,多玛即比作自然之与神恩,常人之与教徒,国家之与教会,帝王之与教皇,哲学之与神学的二分法了。这些二分法中,前者只是手段,后者才是目的。多玛以为上帝虽不被动,但祈祷还是有用,这真令人觉得莫名其妙!上帝既不被动,向他祈祷又有何用?多玛以为灵魂并不是以人的精液而传递,而是在各人各各为上帝重造出来的,这也使人难懂难解,譬如一个人不是由正式婚姻关系而生的,似乎要使上帝来做通奸的助手了!如果灵魂不是传递的而是重造的,它怎么又会承袭亚当所犯的罪呢?上帝为何又要不断地造出新的灵魂来使之受罪呢?
(四)衰颓期:此为第十四、十五世纪,衰颓之因有三:1.威廉.屋肯(William Occam 西元一○七○─一一二一年)的绝对实在论抬头。屋肯以为物之本身,终不可认识,所认识者仅其名目。故宗教之信仰不能以理性认识之。因 而,合理的神学,不可能成立。哲学与神学、信仰与知识、国家与教会,应该分作两回事来讨论。于是学问独立,研究自由,损坏了神学。2.神秘主义(Mysticism)的兴起。这种主义重情感而斥究理,此在教会中由来已久,到十四、十五世纪又分正统派及自由派。正统派虽重视神秘经验,但尚不敢公然背离教会的宗义;自由派则已不理教会的宗义,全凭自己胸臆的宗教经验,标新立异,并舍拉丁文而改用各国国语着作。此对烦琐哲学之衰,影响很大。3.研究自然哲学的风气渐开。教会神学是经不起用自然哲学来衡量的,可是十三世纪中的罗哲.培根(Roger Bacon)开其端,以为人知有三种:一是从权威(如上帝有权威)出者,二是由推理(演绎)出者,三是实证得者。此乃是一切观察的最后断案。由培根而继起的学者不绝,同时,阿拉伯学者在自然科学、哲学方面的成就,也使欧洲学者促起其研究自然的兴趣,虽有教会的迫害压制,也如弦上之箭,已不得不发了。
近世的基督教
经院哲学的末期,正统的神学衰落,自由思想抬头,神秘主义兴起。于是,在世学方面有西欧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而产生与天主教之神国希望相悖的人道主义(Humanism);在宗教方面有反对罗马教会的宗教改革,而产生了复元教。复元教被天主教贬称为裂教或誓反教,它与罗马教会的本 质相同而形式观念稍异。例如:1.罗马教以教皇为真理的标准;复元教则以《圣经》为定理。2.罗马教以教会职员及古代圣徒,是一般信徒与神交通的中间人;复元教则以一般信徒皆可直接敬神。3.罗马教以人之得救,须遵行教会的许多规例;复元教则以人之得救,唯在信仰耶稣。
由此可见,从宗教的历程上说,罗马教尚未脱离原始宗教以祭司为中心的型态;复元教虽称恢复到耶稣的本意,实则是受了时代思潮的刺激而产生的修正宗教。可惜,当此自然哲学昌明的时代来临,凡是有神论的宗教,均感有千头万绪的问题日益困扰了它们。多神教固落于无可理喻的迷信之讥,一神教同样也有此路不通的根本危机。基督教会不得已而只好承认,神学应该分为「自然的」及「启示的」两部分。实则,自然的神学根本不是基督教的财产,而是哲学家的业绩。唯有启示的神学才是基督教的遗产。前者是理性的学问,后者是(不必用理性来衡量的)情感的信仰。理性的学问和情感的信仰分家,基督教只剩下了情感的信仰而与理性的分析离了婚,这正是基督教的「病灶」。
为了挽救这种危机,近代的基督教学者,已在从多方面来求变通。例如对于中国儒家思想的钻研融会,对于佛教思想的探究吸收,对于近代各家哲学的学习模仿,对于科学精神的容忍接纳,在在都表现出基督教之不愿就此灭亡的热望。 不论基督教的本质能否接通时代的新思潮,他们确实是在朝着这一方向努力,至少,由基督教会培养出来的很多人才,能够使人产生一种基督教并不落伍的感觉。
为了保持基督教会的继续发展,他们时时注意客观环境的变化,他们除了自我整顿改革其教律之外,教会中的有识之士,均将大部分的时间用之于一般的学艺上面,以对人群的服务来作为吸收信徒的手段。神职人员在大学及中学里教书,教的虽不是神学,却能收到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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