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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史(圣严法师)▪P6

  ..续本文上一页继有人。在此之前,藏土尚无律制的僧伽,所以此为西藏僧制建立的滥觞。由于寂护及印度请来的二十位持律比丘,出家戒均采用小乘根本说一切有部所传,因而西藏的比丘律,迄今仍然沿用说一切有部的律藏。

  据望月氏《佛教大辞典》三六一三至三六一四页称,在此期间,另有寂护的弟子迦摩罗什罗(莲华戒 Kamalaśīa)及毗庐遮那罗怯怛(Vairocana-raksita)等,应聘自印度入藏,从事翻经,宣扬佛教。其中特别是迦摩罗什罗,着有《中道庄严释》等六种论书,鼓吹中观思想,并与中国的大乘和尚辩论而获全胜。毗卢遮那罗怯怛着有《八苦分偈》及《发信明灯》等书,并与湿连怛罗菩提(Surê-ndrabodhi)共同译出《华严经》,以扬显教。

  从译存于藏文藏经丹珠尔论部的觉密与吃[口*栗]双提赞王及臣庶函件中,知道当时本可延致印藏英才如遍照(Vairocana)、龙幢(Klu-yi-rgyal-mtshan)、智军等入藏土,但以藏王过于持重,致未成行。

  又据金山正好的《东亚佛教史》一八一页称:在此期间,另有印度学者毗摩罗弥多罗(Vimalamitra)及西藏学者曲其南巴(Chos-Kyi Snan-ba)等译出佛典;巴尔丘拘(Dpal-brtsegs)等撰写译经目录,迦湿弥罗的耆那弥多罗,规定了僧制。由于这些大德的努力,佛法便迈向于隆盛之途。

  

  拉萨的论争

  在此时期,因了汉僧及梵僧的会集西藏,彼此所学的渊源又不尽相同,所以发生了摩擦。汉僧在藏讲学的时间较久,其时势力颇盛,为领袖者被称为大乘和尚(Mahāyāna Hoa-Śan)。)。据《西藏佛学原论》二二页至二三页说:「其人持说,近似禅宗,以为直指人心乃得开示佛性,依教修行均唐劳耳。以是流于放逸,全无操持。此与寂护新建律仪之宗教,适相乖违,诤论嚣然,久莫能决。时寂护弟子莲华戒来藏,精通中道,雅善因明。于是藏王集众,使两家议论,定是非。莲华戒陈词破难,和尚无以应答,遂放还汉土,自此藏土中观之学,遂代禅教而兴矣。」

  此在西藏佛教史上,是有名的「拉萨之论争」,起于唐德宗贞元八年(西元七九二年),大乘和尚一若中国传统的型范,主张大而化之的顿悟直指,贬斥思虑分别的教义演绎。可是,顿悟直指之法门,只合于心领神会的默照点破,若要拿到论场去争一个高低,就派不到用处了。至于印度来的寂护弟子莲华戒,恰好是从辩论的环境中长成的,印度佛教,自世亲、僧护以下,无不注重论辩的技巧,莲华戒精通因明的的论法,所以用他得意的论法,判断正误,善守善攻,组织紧密,无懈可击。结果,大乘和尚的败北,乃是必然的下场。

  不过,根据近代学者的研究,当时的大乘和尚虽在论场上败下阵来,禅宗的影响并未因此即在西藏消灭。因为由西藏的历史书中,对于禅宗也有记载,知道达摩大师的禅,是源于摩诃迦叶,从达摩数到大乘和尚,则为第七祖。(见中村元《西藏人的思惟方法》一○二页所引)

  从此之后,西藏的佛教,即以印度晚期主知的佛教为主流。论理的性格极强,对因明论书的翻译,竟达六十六种,其中有六十三种未被译成汉文,可见汉藏佛教之间的偏重与偏轻之所在了。

  

  第四节 佛教的隆盛与破灭

  

  徕巴赡王与甥舅碑

  吃[口*栗]双提赞王时代,佛教虽已盛大,然其仍为草创阶段,例如传译经籍,多恃口传而无写本,改易脱落,势所难免,有待改订之处甚多。而且当时的入藏诸师,体多衰迈,不胜繁剧。但是这位第三十五世的藏王,对佛教的贡献之大,及其武功之盛,已超过前代诸王,故为西藏人奉为转轮圣王,且以为是文殊菩萨的化身。可是,再传三世,到三十八世藏王之际,始臻于前传佛教的巅峰。

  这位三十八世藏王,便是吃[口*栗]徕巴赡(Khri-ral-pa-can),他的在位年代是唐宪宗元和十一年(或元和十二年)至唐武帝会昌元年(西元八一六〔或八一七〕─八四一年)。当他即位之初,尝寇中国边境而获胜利;和平解决之时,汉藏双方曾两度结盟立碑,第二度所立的「甥舅联盟碑」,即在徕巴赡王之世,那是唐穆宗长庆元年(西元八二一年),一说是长庆二年(西元八二二年)。当时所立石碑,现仍存于拉萨,唯以年代久远,字迹已剥蚀不可辨认,现将竺竹君抄自英伦皇家博物馆的两座碑文之一的古抄本,照录于下,用供参考:

  大唐文武孝德皇帝,大蕃圣神赞普,甥舅二主商议社稷如一,结立大和契约,永无沦替。神人俱以证知,世世代代使其称赞,是以盟大节留传知于后也。文武孝德皇帝与神赞普德之黎赞升下,二圣睿哲,鸿被晓之。今永化亨矜愍之情,恩覆其无内外,商议计同,务令万姓安泰,所思如一,成久远大治之绩。兹观同心,以伸邻好之义,共成厥美。令蕃汉二国所守见官封疆。洮岷之东,大唐国界,其塞之西,尽是大蕃土地,彼此不为杀敌,不举兵革,不相侵谋。封疆或有积阻,捉生问事,设给以衣粮放归。令社稷山川无扰,各敬人神。然舅甥相好之义,苦难每须通传,彼此相倚,二国常相往来,两路所差,唐差蕃使,并于将军谷交马。其洮岷之东,大唐供应;清水县之西,大蕃供应。须令甥舅亲近之体,使两界烟尘不闻,同扬盛德之名,频无惊恐之虑。行人撤备,乡土俱安。礼无相扰之犯,垂恩万代,则称羡之声,遍于日月所照矣。蕃于蕃国受安,汉亦于汉国受乐,兹合其大业耳。各依此盟誓,永不移易。当三宝及诸圣日月星辰之下,且陈形俱为盟。设此大誓约,如有不依此誓,蕃汉背约破盟者,来其祸殃也。倘倾覆以及动阴者,不在破盟之限。蕃汉君臣并稽首告立,周细为文。二君之德,万载称扬,内外蒙庥,人民咸颂矣。 (见于西元一九六五年《星期杂志》七五期)

  碑文中有对「三宝」盟誓的记载,足征此王虔信佛教。据说他对三宝的恭敬,甚至用他自己的头发,剪下制成坐具,奉献僧宝为座,所以因此而得了徕巴赡之名,此名含有「有发」之意。由他的虔诚提倡,西藏佛教及其翻译事业,便进入一个新的里程。

  

  译经事业

  徕巴赡王有鉴于历来译成的佛典,未臻完美,故派使者往印度广事体请延揽,并集藏土英俊,从事协助。于是群贤毕集,印度学者有胜友(Jina-mitra)、戒帝觉(Surendra-bodhi)、施戒(Dāna-śila)、觉友(Bodhi-mitra)、吉祥帝觉(Śilendra-bodhi)、喜庆戒(Ananta-Śīla)、金刚戒(Vijaya-Śila) 等有名可考者不下二十人。西藏学者则有宝护、法性戒、智军等人,共计著名者总在三十人以上。

  他们是采用严格组织的译场制度。尚未开译前,首先厘正译语,凡为前代未经译传或译不雅训的,均加补订。乃就大小乘诸典所出各种名及字,审定其译语结构,悉使与文法吻合;遇有难解的,便分析其用语,以因明论法加以解释后,再作为记录;若有不能说明的,则随其语性之所适,用意译翻出来后,再修饰其藏文的用字;若有已经适如原意而定名者,也在文字方面,加以精炼。由此厘定名和字而编纂成书,那便是有名的梵藏对照大辞汇,叫作《翻译名义大集》(梵名Mahāvyutpatti)。

  胜友等完成了这部《翻译名义大集》之后,奏请藏王颁行,便用以校补经部的各种旧译本,自《大般若经》初分及三四分等,依次出经极多。论部则增译大乘要籍,例如众所熟知的龙树、提婆、马鸣、弥勒、无着、世亲诸大师的论著,因而悉见流布于藏土,现存《西藏大藏经》中的显乘要籍,大半系由此时译出,间有旧本亦经校订。

  在此时期,佛教虽屡经提倡,传统的棒教势力仍强,且影响于佛教之处极多。经寂护创建以来的僧制,不但未能够普及,反受习俗感染,戒律濒于废弛。此时为谋根本改革,一方限禁密教典籍的传译,以杜传统的神鬼信仰,藉密教的流布而使佛教腐败;一方则创行完密的戒律,故从印度通行之说一切有部,译出全数戒本毗奈耶十七事及其律论,作为整顿僧制的准绳。

  当时译出的大乘经中,主要者有《法华经》、《阿弥陀经》、《华严经》、《维摩经》、《大日经》等。至于论典,可以现存于《西藏大藏经》中的部数做一对比,现抄吕澄《西藏佛学原论》二五页所列的一表如下:

  

  喇嘛及厚供

  徕巴赡王之世,由僧制的整顿进展到僧阶的确定,王室将僧位区分为师弟三等,自上而下即是喇嘛、禅修、弟子。喇嘛的原意为上师或长老,此到本书第六章另详。师弟三等,均由政府供养,规定民间:「以五户之租,岁给一僧,俾得安心修道,不事旁务,而僧伽律仪,自趋整肃。」(《西藏佛学原论》二六页);一说:「每人予平民七户,供衣食之资。」(章嘉《西藏佛教略史》)如此供僧的规定,固见藏王的虔敬,但也不难窥知人民的负荷之重。

  因此,史中虽称:「由是藏地全境,俱享康乐。」(章嘉《西藏佛教略史》)但在民间,亦不免有些怨言,于是虔敬僧宝的藏王,便下诏书:「人民严禁蔑视圣僧并指摘嘲笑。今后如有犯此者,应挖其目,切断其指。」(陈天鸥《喇嘛教史略》一七页)如其属实,则用刑罚来禁民众辱僧,此一办法的本身,就已该受检讨。由此引起国民的不满,再加上传统棒教信仰者的仇视,遂有弒王灭佛的大悲剧产生。

  但是,这位护法的君王,确以轮王的政治,化治藏民,用十善业道教导人民,同时也能以身作则。人民受惠,必系事实。又例如采用唐朝的大衍历法,创始国家的史记,均为伟大的措施。唯其当时的诸大译师,所学皆宗印度的晚期佛学,师法精严,由七众律仪,益以瑜伽菩萨大戒;次及五明,而为大乘之集成,次第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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