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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史(聖嚴法師)▪P6

  ..續本文上一頁繼有人。在此之前,藏土尚無律製的僧伽,所以此爲西藏僧製建立的濫觞。由于寂護及印度請來的二十位持律比丘,出家戒均采用小乘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傳,因而西藏的比丘律,迄今仍然沿用說一切有部的律藏。

  據望月氏《佛教大辭典》叁六一叁至叁六一四頁稱,在此期間,另有寂護的弟子迦摩羅什羅(蓮華戒 Kamalaśīa)及毗廬遮那羅怯怛(Vairocana-raksita)等,應聘自印度入藏,從事翻經,宣揚佛教。其中特別是迦摩羅什羅,著有《中道莊嚴釋》等六種論書,鼓吹中觀思想,並與中國的大乘和尚辯論而獲全勝。毗盧遮那羅怯怛著有《八苦分偈》及《發信明燈》等書,並與濕連怛羅菩提(Surê-ndrabodhi)共同譯出《華嚴經》,以揚顯教。

  從譯存于藏文藏經丹珠爾論部的覺密與吃[口*栗]雙提贊王及臣庶函件中,知道當時本可延致印藏英才如遍照(Vairocana)、龍幢(Klu-yi-rgyal-mtshan)、智軍等入藏土,但以藏王過于持重,致未成行。

  又據金山正好的《東亞佛教史》一八一頁稱:在此期間,另有印度學者毗摩羅彌多羅(Vimalamitra)及西藏學者曲其南巴(Chos-Kyi Snan-ba)等譯出佛典;巴爾丘拘(Dpal-brtsegs)等撰寫譯經目錄,迦濕彌羅的耆那彌多羅,規定了僧製。由于這些大德的努力,佛法便邁向于隆盛之途。

  

  拉薩的論爭

  在此時期,因了漢僧及梵僧的會集西藏,彼此所學的淵源又不盡相同,所以發生了摩擦。漢僧在藏講學的時間較久,其時勢力頗盛,爲領袖者被稱爲大乘和尚(Mahāyāna Hoa-Śan)。)。據《西藏佛學原論》二二頁至二叁頁說:「其人持說,近似禅宗,以爲直指人心乃得開示佛性,依教修行均唐勞耳。以是流于放逸,全無操持。此與寂護新建律儀之宗教,適相乖違,诤論囂然,久莫能決。時寂護弟子蓮華戒來藏,精通中道,雅善因明。于是藏王集衆,使兩家議論,定是非。蓮華戒陳詞破難,和尚無以應答,遂放還漢土,自此藏土中觀之學,遂代禅教而興矣。」

  此在西藏佛教史上,是有名的「拉薩之論爭」,起于唐德宗貞元八年(西元七九二年),大乘和尚一若中國傳統的型範,主張大而化之的頓悟直指,貶斥思慮分別的教義演繹。可是,頓悟直指之法門,只合于心領神會的默照點破,若要拿到論場去爭一個高低,就派不到用處了。至于印度來的寂護弟子蓮華戒,恰好是從辯論的環境中長成的,印度佛教,自世親、僧護以下,無不注重論辯的技巧,蓮華戒精通因明的的論法,所以用他得意的論法,判斷正誤,善守善攻,組織緊密,無懈可擊。結果,大乘和尚的敗北,乃是必然的下場。

  不過,根據近代學者的研究,當時的大乘和尚雖在論場上敗下陣來,禅宗的影響並未因此即在西藏消滅。因爲由西藏的曆史書中,對于禅宗也有記載,知道達摩大師的禅,是源于摩诃迦葉,從達摩數到大乘和尚,則爲第七祖。(見中村元《西藏人的思惟方法》一○二頁所引)

  從此之後,西藏的佛教,即以印度晚期主知的佛教爲主流。論理的性格極強,對因明論書的翻譯,竟達六十六種,其中有六十叁種未被譯成漢文,可見漢藏佛教之間的偏重與偏輕之所在了。

  

  第四節 佛教的隆盛與破滅

  

  徕巴贍王與甥舅碑

  吃[口*栗]雙提贊王時代,佛教雖已盛大,然其仍爲草創階段,例如傳譯經籍,多恃口傳而無寫本,改易脫落,勢所難免,有待改訂之處甚多。而且當時的入藏諸師,體多衰邁,不勝繁劇。但是這位第叁十五世的藏王,對佛教的貢獻之大,及其武功之盛,已超過前代諸王,故爲西藏人奉爲轉輪聖王,且以爲是文殊菩薩的化身。可是,再傳叁世,到叁十八世藏王之際,始臻于前傳佛教的巅峰。

  這位叁十八世藏王,便是吃[口*栗]徕巴贍(Khri-ral-pa-can),他的在位年代是唐憲宗元和十一年(或元和十二年)至唐武帝會昌元年(西元八一六〔或八一七〕─八四一年)。當他即位之初,嘗寇中國邊境而獲勝利;和平解決之時,漢藏雙方曾兩度結盟立碑,第二度所立的「甥舅聯盟碑」,即在徕巴贍王之世,那是唐穆宗長慶元年(西元八二一年),一說是長慶二年(西元八二二年)。當時所立石碑,現仍存于拉薩,唯以年代久遠,字迹已剝蝕不可辨認,現將竺竹君抄自英倫皇家博物館的兩座碑文之一的古抄本,照錄于下,用供參考:

  大唐文武孝德皇帝,大蕃聖神贊普,甥舅二主商議社稷如一,結立大和契約,永無淪替。神人俱以證知,世世代代使其稱贊,是以盟大節留傳知于後也。文武孝德皇帝與神贊普德之黎贊升下,二聖睿哲,鴻被曉之。今永化亨矜愍之情,恩覆其無內外,商議計同,務令萬姓安泰,所思如一,成久遠大治之績。茲觀同心,以伸鄰好之義,共成厥美。令蕃漢二國所守見官封疆。洮岷之東,大唐國界,其塞之西,盡是大蕃土地,彼此不爲殺敵,不舉兵革,不相侵謀。封疆或有積阻,捉生問事,設給以衣糧放歸。令社稷山川無擾,各敬人神。然舅甥相好之義,苦難每須通傳,彼此相倚,二國常相往來,兩路所差,唐差蕃使,並于將軍谷交馬。其洮岷之東,大唐供應;清水縣之西,大蕃供應。須令甥舅親近之體,使兩界煙塵不聞,同揚盛德之名,頻無驚恐之慮。行人撤備,鄉土俱安。禮無相擾之犯,垂恩萬代,則稱羨之聲,遍于日月所照矣。蕃于蕃國受安,漢亦于漢國受樂,茲合其大業耳。各依此盟誓,永不移易。當叁寶及諸聖日月星辰之下,且陳形俱爲盟。設此大誓約,如有不依此誓,蕃漢背約破盟者,來其禍殃也。倘傾覆以及動陰者,不在破盟之限。蕃漢君臣並稽首告立,周細爲文。二君之德,萬載稱揚,內外蒙庥,人民鹹頌矣。 (見于西元一九六五年《星期雜志》七五期)

  碑文中有對「叁寶」盟誓的記載,足征此王虔信佛教。據說他對叁寶的恭敬,甚至用他自己的頭發,剪下製成坐具,奉獻僧寶爲座,所以因此而得了徕巴贍之名,此名含有「有發」之意。由他的虔誠提倡,西藏佛教及其翻譯事業,便進入一個新的裏程。

  

  譯經事業

  徕巴贍王有鑒于曆來譯成的佛典,未臻完美,故派使者往印度廣事體請延攬,並集藏土英俊,從事協助。于是群賢畢集,印度學者有勝友(Jina-mitra)、戒帝覺(Surendra-bodhi)、施戒(Dāna-śila)、覺友(Bodhi-mitra)、吉祥帝覺(Śilendra-bodhi)、喜慶戒(Ananta-Śīla)、金剛戒(Vijaya-Śila) 等有名可考者不下二十人。西藏學者則有寶護、法性戒、智軍等人,共計著名者總在叁十人以上。

  他們是采用嚴格組織的譯場製度。尚未開譯前,首先厘正譯語,凡爲前代未經譯傳或譯不雅訓的,均加補訂。乃就大小乘諸典所出各種名及字,審定其譯語結構,悉使與文法吻合;遇有難解的,便分析其用語,以因明論法加以解釋後,再作爲記錄;若有不能說明的,則隨其語性之所適,用意譯翻出來後,再修飾其藏文的用字;若有已經適如原意而定名者,也在文字方面,加以精煉。由此厘定名和字而編纂成書,那便是有名的梵藏對照大辭彙,叫作《翻譯名義大集》(梵名Mahāvyutpatti)。

  勝友等完成了這部《翻譯名義大集》之後,奏請藏王頒行,便用以校補經部的各種舊譯本,自《大般若經》初分及叁四分等,依次出經極多。論部則增譯大乘要籍,例如衆所熟知的龍樹、提婆、馬鳴、彌勒、無著、世親諸大師的論著,因而悉見流布于藏土,現存《西藏大藏經》中的顯乘要籍,大半系由此時譯出,間有舊本亦經校訂。

  在此時期,佛教雖屢經提倡,傳統的棒教勢力仍強,且影響于佛教之處極多。經寂護創建以來的僧製,不但未能夠普及,反受習俗感染,戒律瀕于廢弛。此時爲謀根本改革,一方限禁密教典籍的傳譯,以杜傳統的神鬼信仰,藉密教的流布而使佛教腐敗;一方則創行完密的戒律,故從印度通行之說一切有部,譯出全數戒本毗奈耶十七事及其律論,作爲整頓僧製的准繩。

  當時譯出的大乘經中,主要者有《法華經》、《阿彌陀經》、《華嚴經》、《維摩經》、《大日經》等。至于論典,可以現存于《西藏大藏經》中的部數做一對比,現抄呂澄《西藏佛學原論》二五頁所列的一表如下:

  

  喇嘛及厚供

  徕巴贍王之世,由僧製的整頓進展到僧階的確定,王室將僧位區分爲師弟叁等,自上而下即是喇嘛、禅修、弟子。喇嘛的原意爲上師或長老,此到本書第六章另詳。師弟叁等,均由政府供養,規定民間:「以五戶之租,歲給一僧,俾得安心修道,不事旁務,而僧伽律儀,自趨整肅。」(《西藏佛學原論》二六頁);一說:「每人予平民七戶,供衣食之資。」(章嘉《西藏佛教略史》)如此供僧的規定,固見藏王的虔敬,但也不難窺知人民的負荷之重。

  因此,史中雖稱:「由是藏地全境,俱享康樂。」(章嘉《西藏佛教略史》)但在民間,亦不免有些怨言,于是虔敬僧寶的藏王,便下诏書:「人民嚴禁蔑視聖僧並指摘嘲笑。今後如有犯此者,應挖其目,切斷其指。」(陳天鷗《喇嘛教史略》一七頁)如其屬實,則用刑罰來禁民衆辱僧,此一辦法的本身,就已該受檢討。由此引起國民的不滿,再加上傳統棒教信仰者的仇視,遂有弒王滅佛的大悲劇産生。

  但是,這位護法的君王,確以輪王的政治,化治藏民,用十善業道教導人民,同時也能以身作則。人民受惠,必系事實。又例如采用唐朝的大衍曆法,創始國家的史記,均爲偉大的措施。唯其當時的諸大譯師,所學皆宗印度的晚期佛學,師法精嚴,由七衆律儀,益以瑜伽菩薩大戒;次及五明,而爲大乘之集成,次第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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