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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远(方立天)▪P6

  ..续本文上一页为人有衰老病死,形体是会消灭的。这样,只能由一个精神实体来承受报应。为此,慧远以“法性”不变说去发挥神(指精神、灵魂,下同)不灭论,从而说明了人,尤其是人死后,什么在轮回,什么在成佛,也就是什么是轮回转世和超脱果报的主体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印度佛教宣扬的“神不灭论”,和中国古代迷信的灵魂不灭说是不完全相同的。因为根据佛教一切皆空的说法,如果承认有一个独立的、不灭的精神实体的存在,就会执着自我而产生种种烦恼,以致妨碍超脱轮回报应而成佛。佛教称之为“我执”,说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本,必须破除。但是没有一个承担者,轮回报应的说教就失去立足点而将落空。所以,印度佛教各派总是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曲折、隐晦、神秘的说法,竭力避免把轮回报应的承担者讲成一个独立、不灭的实体,而尽力把它描绘为一种非实体、无实体的意识活动或行为作用等。但是,宣扬每个人生前的各种行为(业)的影响和作用是继续的,那就有这种影响和作用的承受者,有来生的受报者,也就有一个承受轮回报应的精神主体,从而又和灵魂不灭说具有一致的方面。

   印度佛教传入我国后,一般人都认为精灵(精神、灵魂)不死不灭是佛教轮回报应说的当然的理论前提。东汉人就认为佛教最重要的教义,是神灵不灭、轮转报应。例如说:“又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行善修道,以炼精神而不已,以至无为,而得为佛也。”(袁宏:《后汉纪》卷十)又说:“精灵起灭,因报相寻,若晓而昧者,故通人多惑焉。”(范晔:《后汉书•西域传论》)等等。慧远正是适应了我国一般人对佛教教义的理解,结合我国的传统迷信观念,发展了印度佛教思想,进一步论证了“神不灭论”,从而为佛教的三世轮回因果报应说充实了理论基石。

   慧远从法性本体的不变论出发,进而宣扬人的精神也是永恒长存的。凡人的精神随物所化,在人死后就转附到另一种形体上;学佛成道的人,精神与法性本体相冥合,精神就转化为佛的法身。慧远在描述通过坐禅而达到体认本体的状况时说:“运群动以至壹而不有,廓大象于未形而不无。无思无为而无不为。”(《庐山修行方便禅经序》,《出三藏记集》卷九)精神云游法性,与本体相合一,不有不无,无为无不为,无所不在。这种成道者的神明就是佛,就是佛的法身。所以慧远在描绘佛的法身时又说:

   法身之运物也,不物物而兆其端,不图终而会其成。理玄于万化之表,数绝乎无形无名者也。若乃语其筌寄,则道无不在。是故如来,或晦先迹以崇基,或显生塗而定体,或独发于莫寻之境,或相待于既有之场,独发类乎形,相待类乎影。推夫冥寄为有待耶?为无待耶?自我而观,则有间于无间矣。求之法身,原无二统,形影之分,孰际之哉?而今之闻道者,咸摹圣体于旷代之外,不悟灵应之在兹;徒知圆化之非形,而动止方其迹,岂不诬哉?(《佛影铭》,《广弘明集》卷十五)意思是说,法身是非物,超乎物外,是无形无名,无所不在的。所以如来佛显迹于各种场合,冥寄于非有非无之间。现在学佛的人,往往摹仿追求旷代之外的圣形,而不悟解灵应就在现境,这是很错误的。这说明,在慧远看来,佛的法身,就是学佛成道后的神灵。也说明神灵是凡圣愚智都具有的,而且是不灭的。只不过凡愚下劣的人,神明为感情所牵累,从而为形体所桎梏;至于达到体认至极的圣人,超脱于有无、变化之外,能够随感而应。总之,凡人和成佛的圣人同样具有不灭的精神,只不过精神的寄迹不同罢了;而这个永恒不灭的神,就是一个人或陷轮回苦海或进“涅槃”境界的精神主体。

   慧远的形尽神不灭理论,是关系到说明人能不能成佛的根本问题,是慧远的出世主义和因果报应的理论支柱,是他的全部佛教理论的前提和基础。当时反对佛教的人,在理论上驳斥因果报应的虚妄,同时也就涉及到对存在承受因果报应的精神实体的批判。反对慧远的神不灭论的斗争,成了思想战线上的一个重要方面。慧远为了维护自己的佛教理论,千方百计地对形神关系进行了唯心主义的狡辩。

   当时怀疑和反对慧远的神不灭思想的人,继承了汉代唯物主义者王充以来的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思想,提出了三层理由:第一,形神都是阴阳之气,人只有一生,没有来世,形尽神灭是自然的规律,“禀气极于一生,生尽则消液(消解)而同无,神虽妙物,故是阴阳之所化耳。”(见《沙门不敬王者论》引,《弘明集》卷五)神形是“精粗一气”,“神形俱化”是“自然之数”(同上)。第二,假定说神和形是来自两个不同的来源,那也是不同的气相合在一起,而共同变化的。精神寄托在形体上,就犹如火之在木,没有木,火就无所依附;没有形,神也就无所寄托,“若令本异,则异气数合,合则同化,亦为神之处形,犹火之在木,其生必存,其毁必灭。形离则神散而罔寄,木朽则火寂而靡託。”(同上)第三,“假使同异之分,昧而难明;有无之说,必存乎聚散。聚散气变之总名,万化之生灭。”(同上)如果形神本异的说法也难以讲明白,就不必作神形的分别,只说气的聚散,气聚就活,气散就死。总之,形神都是气,形尽神也灭。

   慧远站在唯心主义神不灭论的立场,向唯物主义气一元论展开了攻击。首先,他进一步发挥了道安的“本无”理论,更直接地把客观物质世界看成是精神实体的作用,颠倒精神和物质的关系,宣扬精神不但不是物质派生出来的,相反它是化生万物、推动现象变化流转的根源,是第一性的东西,

   神也者,园应(产生和感应万物)无生,妙尽(产生一切微妙变化)无名,感物而动,假数(数,相当于事)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灭;假数而非数,故数尽而不穷。

   ……化以情感,神以化传。情为化之母,神为情之根。情有会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均见《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这是反对唯物主义者把精神也看作一种物质性的“精气”,反对“精粗一气”,“神形俱化”的理论。慧远认为,作为情感主宰的神能够通过情感感应外物而本身不同于外物,所以物虽化而神不灭。神的作用是无所不在,无处不有的。神与万物相感应,变化无穷,而神自身则是“无生”、“无名”的。慧远在《沙门不敬王者论•形尽神不灭第五》中,还援引我国古代道家唯心主义观点,作为神不灭理论的论据。他引《庄子•大宗师》的话:“若人之形,万化而未始有极。”“生为人羇(羇旅,作客他乡),死为反真。”还引文子称黄帝讲的话:“形有靡而神不化,以不化乘化,其变无穷。”(注:《文子•守朴》原文是“形有靡而神未尝化,以不化应化,千变万转而未始有极。”)(《文子•守朴》)进而批评唯物主义者“不寻方生方死(即无生死)之说,而惑聚散于一化,不思神道有妙物之灵,而谓精粗同尽,不亦悲乎?”这表明宗教总是要以唯心主义作凭借的,也表明宗教、唯心主义和无神论、唯物主义在形神关系这个重大哲学问题上的观点是根本对立的。

   其次,慧远竭力把精神神秘化,歪曲精神和形体的关系,把形体看为是由精神感应“四大”(地、水、火、风)而成的。慧远说,神和形相比,形是粗的,神是精的、是很神秘的:

   夫神者何耶?精极而为灵者也。精极则非卦象之所图,故圣人以妙物而为言。虽有上智,犹不能定其体状,穷其幽致。(《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神”是一种非常精灵的东西,是没有任何具体形象的,所以也不可能象具体事物那样用形象来表示,连“圣人”也只能说它是一种十分微妙的东西。而普通人往往“以常识生疑,多同自乱,其为诬也,亦已深矣。”(同上)这种把“精”“粗”都看成“一气”的观点,是自相混乱,荒谬已极。慧远还进而认为,由于人的贪爱,使人的本性流荡,从而由精神感应“四大”不断地结成形体,“四大之结,是主(即精神)之所感也。”(《明报应论》),《弘明集》卷五)“贪爱流其性,故四大结而成形。”(同上)这就是说,没有精神就没有人的形体,精神可以离开形体而独立存在,形体会死亡,而精神是不灭的。

   再次,慧远歪曲精神活动的特点,认为精神的变化不象有形的具体事物那样可以直接观察得到,需要有所谓很高的智慧才能认识,他还援引薪火之喻来论证神不灭论。慧远说神是“其化无端……潜相传写”(《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五)的,象火之传薪,“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同上)慧远把神比作火,把人的形体比作薪,认为薪经过燃烧,成为灰烬,但是火却从此薪传到彼薪,永不熄灭。同样,人的形体消灭了,神也从这一形体传到另一形体,永恒不灭。

   最后,慧远还狡猾地反诘主张形神都是气所构成、同时俱生俱灭的人说,人死时形神俱化,初生时再重新禀受,那么,所禀受的究竟是神呢,还是形呢?人们所以有智愚的不同,是由他们的精神的原因,还是身体的原因决定的呢?

   若受之于形,凡在有形,皆化而为神矣。若受之于神,是以神传神,则丹朱(注:丹朱,尧的儿子,传说他不肖。)与帝尧齐圣,重华(即虞舜)与瞽瞍(注:瞽瞍,舜的父亲,传说他凶顽。)等灵,其可然乎?(同上)如果是身体的原因所决定的,神从形生,凡是生理形态相似的,都应该有同等的愚疵聪明(注:这里是原文“若受之于形,凡在有形,皆化为神矣。”的意译。),如果是精神的原因所决定的,以神传神,则尧舜的父子都应该有同等的圣德智慧。慧远认为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合事实的,所以人的形神不是俱生俱灭,而是形尽神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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