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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遠(方立天)▪P6

  ..續本文上一頁爲人有衰老病死,形體是會消滅的。這樣,只能由一個精神實體來承受報應。爲此,慧遠以“法性”不變說去發揮神(指精神、靈魂,下同)不滅論,從而說明了人,尤其是人死後,什麼在輪回,什麼在成佛,也就是什麼是輪回轉世和超脫果報的主體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印度佛教宣揚的“神不滅論”,和中國古代迷信的靈魂不滅說是不完全相同的。因爲根據佛教一切皆空的說法,如果承認有一個獨立的、不滅的精神實體的存在,就會執著自我而産生種種煩惱,以致妨礙超脫輪回報應而成佛。佛教稱之爲“我執”,說它是一切煩惱的根本,必須破除。但是沒有一個承擔者,輪回報應的說教就失去立足點而將落空。所以,印度佛教各派總是千方百計地用各種曲折、隱晦、神秘的說法,竭力避免把輪回報應的承擔者講成一個獨立、不滅的實體,而盡力把它描繪爲一種非實體、無實體的意識活動或行爲作用等。但是,宣揚每個人生前的各種行爲(業)的影響和作用是繼續的,那就有這種影響和作用的承受者,有來生的受報者,也就有一個承受輪回報應的精神主體,從而又和靈魂不滅說具有一致的方面。

   印度佛教傳入我國後,一般人都認爲精靈(精神、靈魂)不死不滅是佛教輪回報應說的當然的理論前提。東漢人就認爲佛教最重要的教義,是神靈不滅、輪轉報應。例如說:“又以爲人死精神不滅,隨複受形。生時所行善惡,皆有報應。故所貴行善修道,以煉精神而不已,以至無爲,而得爲佛也。”(袁宏:《後漢紀》卷十)又說:“精靈起滅,因報相尋,若曉而昧者,故通人多惑焉。”(範晔:《後漢書•西域傳論》)等等。慧遠正是適應了我國一般人對佛教教義的理解,結合我國的傳統迷信觀念,發展了印度佛教思想,進一步論證了“神不滅論”,從而爲佛教的叁世輪回因果報應說充實了理論基石。

   慧遠從法性本體的不變論出發,進而宣揚人的精神也是永恒長存的。凡人的精神隨物所化,在人死後就轉附到另一種形體上;學佛成道的人,精神與法性本體相冥合,精神就轉化爲佛的法身。慧遠在描述通過坐禅而達到體認本體的狀況時說:“運群動以至壹而不有,廓大象于未形而不無。無思無爲而無不爲。”(《廬山修行方便禅經序》,《出叁藏記集》卷九)精神雲遊法性,與本體相合一,不有不無,無爲無不爲,無所不在。這種成道者的神明就是佛,就是佛的法身。所以慧遠在描繪佛的法身時又說:

   法身之運物也,不物物而兆其端,不圖終而會其成。理玄于萬化之表,數絕乎無形無名者也。若乃語其筌寄,則道無不在。是故如來,或晦先迹以崇基,或顯生塗而定體,或獨發于莫尋之境,或相待于既有之場,獨發類乎形,相待類乎影。推夫冥寄爲有待耶?爲無待耶?自我而觀,則有間于無間矣。求之法身,原無二統,形影之分,孰際之哉?而今之聞道者,鹹摹聖體于曠代之外,不悟靈應之在茲;徒知圓化之非形,而動止方其迹,豈不誣哉?(《佛影銘》,《廣弘明集》卷十五)意思是說,法身是非物,超乎物外,是無形無名,無所不在的。所以如來佛顯迹于各種場合,冥寄于非有非無之間。現在學佛的人,往往摹仿追求曠代之外的聖形,而不悟解靈應就在現境,這是很錯誤的。這說明,在慧遠看來,佛的法身,就是學佛成道後的神靈。也說明神靈是凡聖愚智都具有的,而且是不滅的。只不過凡愚下劣的人,神明爲感情所牽累,從而爲形體所桎梏;至于達到體認至極的聖人,超脫于有無、變化之外,能夠隨感而應。總之,凡人和成佛的聖人同樣具有不滅的精神,只不過精神的寄迹不同罷了;而這個永恒不滅的神,就是一個人或陷輪回苦海或進“涅槃”境界的精神主體。

   慧遠的形盡神不滅理論,是關系到說明人能不能成佛的根本問題,是慧遠的出世主義和因果報應的理論支柱,是他的全部佛教理論的前提和基礎。當時反對佛教的人,在理論上駁斥因果報應的虛妄,同時也就涉及到對存在承受因果報應的精神實體的批判。反對慧遠的神不滅論的鬥爭,成了思想戰線上的一個重要方面。慧遠爲了維護自己的佛教理論,千方百計地對形神關系進行了唯心主義的狡辯。

   當時懷疑和反對慧遠的神不滅思想的人,繼承了漢代唯物主義者王充以來的氣一元論的唯物主義思想,提出了叁層理由:第一,形神都是陰陽之氣,人只有一生,沒有來世,形盡神滅是自然的規律,“禀氣極于一生,生盡則消液(消解)而同無,神雖妙物,故是陰陽之所化耳。”(見《沙門不敬王者論》引,《弘明集》卷五)神形是“精粗一氣”,“神形俱化”是“自然之數”(同上)。第二,假定說神和形是來自兩個不同的來源,那也是不同的氣相合在一起,而共同變化的。精神寄托在形體上,就猶如火之在木,沒有木,火就無所依附;沒有形,神也就無所寄托,“若令本異,則異氣數合,合則同化,亦爲神之處形,猶火之在木,其生必存,其毀必滅。形離則神散而罔寄,木朽則火寂而靡託。”(同上)第叁,“假使同異之分,昧而難明;有無之說,必存乎聚散。聚散氣變之總名,萬化之生滅。”(同上)如果形神本異的說法也難以講明白,就不必作神形的分別,只說氣的聚散,氣聚就活,氣散就死。總之,形神都是氣,形盡神也滅。

   慧遠站在唯心主義神不滅論的立場,向唯物主義氣一元論展開了攻擊。首先,他進一步發揮了道安的“本無”理論,更直接地把客觀物質世界看成是精神實體的作用,顛倒精神和物質的關系,宣揚精神不但不是物質派生出來的,相反它是化生萬物、推動現象變化流轉的根源,是第一性的東西,

   神也者,園應(産生和感應萬物)無生,妙盡(産生一切微妙變化)無名,感物而動,假數(數,相當于事)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不窮。

   ……化以情感,神以化傳。情爲化之母,神爲情之根。情有會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均見《沙門不敬王者論》,《弘明集》卷五)這是反對唯物主義者把精神也看作一種物質性的“精氣”,反對“精粗一氣”,“神形俱化”的理論。慧遠認爲,作爲情感主宰的神能夠通過情感感應外物而本身不同于外物,所以物雖化而神不滅。神的作用是無所不在,無處不有的。神與萬物相感應,變化無窮,而神自身則是“無生”、“無名”的。慧遠在《沙門不敬王者論•形盡神不滅第五》中,還援引我國古代道家唯心主義觀點,作爲神不滅理論的論據。他引《莊子•大宗師》的話:“若人之形,萬化而未始有極。”“生爲人羇(羇旅,作客他鄉),死爲反真。”還引文子稱黃帝講的話:“形有靡而神不化,以不化乘化,其變無窮。”(注:《文子•守樸》原文是“形有靡而神未嘗化,以不化應化,千變萬轉而未始有極。”)(《文子•守樸》)進而批評唯物主義者“不尋方生方死(即無生死)之說,而惑聚散于一化,不思神道有妙物之靈,而謂精粗同盡,不亦悲乎?”這表明宗教總是要以唯心主義作憑借的,也表明宗教、唯心主義和無神論、唯物主義在形神關系這個重大哲學問題上的觀點是根本對立的。

   其次,慧遠竭力把精神神秘化,歪曲精神和形體的關系,把形體看爲是由精神感應“四大”(地、水、火、風)而成的。慧遠說,神和形相比,形是粗的,神是精的、是很神秘的:

   夫神者何耶?精極而爲靈者也。精極則非卦象之所圖,故聖人以妙物而爲言。雖有上智,猶不能定其體狀,窮其幽致。(《沙門不敬王者論》,《弘明集》卷五)“神”是一種非常精靈的東西,是沒有任何具體形象的,所以也不可能象具體事物那樣用形象來表示,連“聖人”也只能說它是一種十分微妙的東西。而普通人往往“以常識生疑,多同自亂,其爲誣也,亦已深矣。”(同上)這種把“精”“粗”都看成“一氣”的觀點,是自相混亂,荒謬已極。慧遠還進而認爲,由于人的貪愛,使人的本性流蕩,從而由精神感應“四大”不斷地結成形體,“四大之結,是主(即精神)之所感也。”(《明報應論》),《弘明集》卷五)“貪愛流其性,故四大結而成形。”(同上)這就是說,沒有精神就沒有人的形體,精神可以離開形體而獨立存在,形體會死亡,而精神是不滅的。

   再次,慧遠歪曲精神活動的特點,認爲精神的變化不象有形的具體事物那樣可以直接觀察得到,需要有所謂很高的智慧才能認識,他還援引薪火之喻來論證神不滅論。慧遠說神是“其化無端……潛相傳寫”(《沙門不敬王者論》,《弘明集》卷五)的,象火之傳薪,“火之傳于薪,猶神之傳于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同上)慧遠把神比作火,把人的形體比作薪,認爲薪經過燃燒,成爲灰燼,但是火卻從此薪傳到彼薪,永不熄滅。同樣,人的形體消滅了,神也從這一形體傳到另一形體,永恒不滅。

   最後,慧遠還狡猾地反诘主張形神都是氣所構成、同時俱生俱滅的人說,人死時形神俱化,初生時再重新禀受,那麼,所禀受的究竟是神呢,還是形呢?人們所以有智愚的不同,是由他們的精神的原因,還是身體的原因決定的呢?

   若受之于形,凡在有形,皆化而爲神矣。若受之于神,是以神傳神,則丹朱(注:丹朱,堯的兒子,傳說他不肖。)與帝堯齊聖,重華(即虞舜)與瞽瞍(注:瞽瞍,舜的父親,傳說他凶頑。)等靈,其可然乎?(同上)如果是身體的原因所決定的,神從形生,凡是生理形態相似的,都應該有同等的愚疵聰明(注:這裏是原文“若受之于形,凡在有形,皆化爲神矣。”的意譯。),如果是精神的原因所決定的,以神傳神,則堯舜的父子都應該有同等的聖德智慧。慧遠認爲這兩種情況都是不合事實的,所以人的形神不是俱生俱滅,而是形盡神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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