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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通玄与法藏的佛学思想比较(邱高兴)

  李通玄与法藏的佛学思想比较

  邱高兴

  [北京]世界宗教研究,1998年第1期

  36-43页

  【作者简介】邱高兴,1966年生,哲学博士,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师。

  【内容提要】李通玄与法藏虽同值唐朝盛世,但二者所处的地理与政治环境,以及身世、素养、身份、地位的不同却造就了他们不同的华严思想。在判教上,李通玄立十教十宗,法藏主五教十宗;在佛性学说上,李氏倡导法性与人性共通基础的佛性,较早提出了“无情亦有佛性”的说法;在观法实践上,李通玄相对来说,比较重视宗教修行实践,主张教观相分,强调止为观之先。法藏则较重视理论,以观代止,以教代观。

   李通玄(635—730)和法藏(643—712)处于同一时代,都值唐朝盛世。法藏为出家的僧人,居于唐朝政治文化中心——长安;李通玄是佛教的信仰者,独自生活在佛教盛行之五台山地区。法藏略晚于李通玄出生,但盛名在先;李通玄寿龄高长,晚于法藏而卒,而影响在后。他们两人一是华严宗的实际创造者,一是隐居荒野、深入民众的华严学修行者。一是华严宗的正宗,一是华严宗思想的异端。对这两位处于同时代,却有着不同华严思想倾向的人物进行比较,是很有意义的。下面我们先简要论述客观背景的不同,然后就判教、佛性思想、修持实践三方面,对这两位华严巨人的佛学思想进行比较。

     一、客观背景的差别

   李通玄和法藏所处的地理与政治的环境,以及身世、素养、身份、地位都是不同的,法藏生活于唐都长安,且与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唐高宗咸亨元年(670),武则天为母亲荣国夫人舍宅为太原寺, 法藏也由此机缘得以正式剃度,并主持武则天的家庙。法藏出家不久,尚未受戒,就承旨在寺内讲《华严经》,时值端午节,武则天特意写信并派人送去衣裳等,信中说:“今送衣裳五事,用符端午之事数。愿师承兹采艾之序,更茂如松之龄,永耀传灯,常为导首。”〔1 〕对法藏大加称赞。武则天正式登基后,出于政治需要,对佛教更加重视,亲自为新译《华严经》制序,并召法藏于洛阳授记寺开讲此经。继武则天即位的唐中宗,对法藏也很重视,赐法藏“鸿胪卿”之号,称赞法藏“阐扬释教,拯济迷津”。其后睿宗也请法藏为他授菩萨戒。从上面一系列活动看,法藏的出家、修道、讲经都是与武则天及唐中宗、唐睿宗的支持分不开的。他交往于上层社会,讲经布道的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是达官贵人,这部分听众相对来说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针对这些人宣传佛教,就必须有一定的理论深度。这就形成了法藏思想的一个基本特点:理论重于实践。而李通玄则完全处于政治漩涡之外,他所处的是荒漠的山野,广阔的五台山地区,他所面对的是朴实的农夫。他的生活大部分是在游历中度过的。他从沧州游学至五台山,并在此接触佛教。有关他的历史记载中没有提到他和政治有什么瓜葛,倒是有不少和普通村民交往,受村民尊敬的事例。李通玄是一个隐居独修者。他独来独往的生活方式,使得他带有禅僧的风格。自然,在他的著作中,重视修持实践的成份也就多一些。

   法藏的祖先为西域康居人,他本人出生于佛教信徒的家庭,精通梵汉语言,曾参与《华严经》的翻译。这种种族的特点与语言的能力使法藏理解同样传自于西域一带的《华严经》,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而李通玄则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从他所处的环境与接触佛教时的年龄来看,他对梵语及西域的语言恐怕是不会精通的,但他却有着深厚的中国文化素养,尤其是有多年的学《易》心得体会。由于这种背景,他所理解的《华严经》与法藏的理解相比较,自然又有另一种气象。

   再则,法藏是华严宗的实际创造者,一宗的宗主,曾在长安、洛阳两地主持多个寺庙。其弟子也很多,成名的如上首弟子慧苑,在后来也有一定的影响。法藏逝世时也引起了朝野的巨大震动,因他是侨民,葬礼费用由官方供给,并以外宾司礼仪隆重对待。法藏的一生可谓是“其生也荣,其死也哀。”〔2〕相对说来, 李通玄则生活在安静恬淡的环境中。他既没有出家,也没有主持过寺庙。历史记载中,和他打交道的除了朴实的山民外,多是一些不可信的仙女和神异动物,如虎为李通玄驮经,仙女供给李通玄茶饭等。李通玄也仅有一个不出名的弟子照明。他去世的时候,当然没有隆重的葬礼,只是有“二白鹤哀唳当空,二鹿相叫连夕”〔3〕的神异记载。安葬时,“择地于大山之阴, 累石为坟。”〔4〕与法藏隆重的葬礼相比,反差是很大的。

   由于李通玄和法藏种种客观背景的差异,决定了他们佛教思想的不同。

     二、判教的异同

   法藏的判教学说是“五教十宗”,李通玄的判教是“十教十宗”,二者的判教学说,从形式到具体内容既有相同之点,也有区别之处。首先,我们来分析“五教”与“十教”的区别。李通玄在《新华严经论》卷第三中立“第二依宗教别”时说:

   “如来设教亦复如是,称自根缘,得自心之法,随增广而成熟之,亦无常宗而成立教,对病施药,病痊药除……法既无穷,宗教无尽,无前后际,普备诸根,但为众生自分前后,且如毗卢遮那之教,无始无终,称性无方,无断无绝,随其根类自见入胎出家,说始终教行,入寂涅槃。”

   这就是说,所谓教法是佛针对众生根机的不同,随机所设,如同针对不同的病而施用不同的药一样。李通玄认为判教分前后差别,是就众生说的,从佛的根本意旨看,其义理没有差别。判教前后高低不同只是权宜教化的手段。这是李通玄判教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法藏判教则从三个方面去考察,一是按佛教法的深浅次第加以安排,成立五教十宗说。二是从一乘的角度,把佛所说的法都包含于《华严经》中,《华严经》是“别教一乘”,而《法华经》代表“会三归一”之一乘,同于三乘所说,故称“同教一乘”。三是依根本佛说与佛教化所说,立“本末”二教之分别。根本佛说,是佛阐述自证之境界的说法,它是直显之法门,为其它法门的根据,是“本”;佛教化所说是根据三乘需要而说,是从“本”教产生出来的“逐机末教”,因而是“末”。

   在法藏和李通玄判教之前,已存在有多家判教学说。法藏立十家以为借鉴,李通玄除法藏提到的十家判教外,又列举了法藏的五教及另外两家的三种判教,这样李通玄就有十三家判教作为参考。由此看来,李通玄判教是建立在比法藏更广阔的视野上。

   李通玄的十教与法藏的五教分别是:

     李通玄的十教  法藏的五教

   1.小乘纯有教  1.小乘教

   2.说《般若》破有明空教  2.大乘始教

   3.说《解深密经》和会空有教  3.大乘终教

   4.说《楞伽经》说假即真教  4.顿教

   5.说《维摩经》即俗恒真教  5.圆教

   6.说《法华经》引权归实教

   7.说《涅槃经》令诸三乘舍权归实教

   8.说《华严经》于刹那际,通摄三世及十世同圆融教

   9.共不共教

   10.不共共教

   从上可以看出,李通玄判教中的前五种与法藏判教的前四种在内容上是大体一致的,这表明李通玄基本上认同了法藏关于小乘、《般若》类经典与《解深密经》(大乘始教)、《楞伽经》(大乘终教)、《维摩经》(顿教)这样一种佛教理论发展次序的安排。但在后面部分就有了不同,《法华》、《涅槃》作为大乘经典,其理论超出了以前的种种经典。从这类经典出现的时间看,也大致在一个时期。就理论而言,《法华》、《涅槃》、《华严》都属于大乘有宗部经典,都倡导众生有佛性这个基本观点,因此如何安排这三种经典,特别是《法华经》,就有了差别。《法华经》是天台宗的宗经,法藏也推重《法华经》,但他更重视《华严经》,为了协调《华严经》与《法华经》,单立五教之说就显得有些单薄,因此法藏就用“同教一乘”与“别教一乘”的说法。这样就有两种一乘,虽然法藏认为《华严经》是不同于它教的一乘,《法华经》是同于它教的一乘,但仍然存在着哪个是究竟一乘,哪个更圆融的问题。李通玄明确地把《法华》、《涅槃》列入十教之中,就避免了法藏在安排此类经典时出现的矛盾。

   法藏判教中也吸收了天台宗判教的内容,他把天台判教中“化法”(内容)与“化仪”(形式)揉和在一起,形成了五教说,这就使其判教标准不一致,也引起了后来佛教学者的批评。在李通玄的判教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他的判教所依的标准也是不统一的。从李通玄十教中前八种看,是以经典所代表思想为次序进行教判,而第九、第十中的判教又提出了共与不共的问题。共不共指众生共有佛性,然见佛不共;不共共是讲众生根机虽各有不同,但其闻法同,只是得益又有所不同。共与不共不再是依据经典的判别,而是对众生根机与闻法的关系的分析,这样,在李通玄的判教中,也存在有两种判教标准,也就是说法藏和李通玄的判教标准都存在类似的缺陷。

   此外,李通玄和法藏对《华严经》的地位判定虽有一致性,都把它视为圆教,但由于李通玄和法藏判教目的不同,对《华严经》的评判态度也产生了差别。法藏处于诸宗竟立的长安,当时天台、唯识等宗派也有很强的势力,特别是唯识在当时的长安吸引了很多的信众,因此法藏在判教上就有很强烈的抬高本宗,而贬斥别宗经典的倾向。他一再强调《华严经》是一乘圆教,是别教一乘而不与别的教法共,即使他也认为《法华》很重要,但仍然把它作为同教,认为它与三乘之教是共与同的。他还认为别教一乘是本,其余三乘是末。〔5 〕李通玄既没有创宗的条件,也没有创宗的欲望,处于恬静的山野之间,没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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