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李通玄與法藏的佛學思想比較(邱高興)

  李通玄與法藏的佛學思想比較

  邱高興

  [北京]世界宗教研究,1998年第1期

  36-43頁

  【作者簡介】邱高興,1966年生,哲學博士,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教師。

  【內容提要】李通玄與法藏雖同值唐朝盛世,但二者所處的地理與政治環境,以及身世、素養、身份、地位的不同卻造就了他們不同的華嚴思想。在判教上,李通玄立十教十宗,法藏主五教十宗;在佛性學說上,李氏倡導法性與人性共通基礎的佛性,較早提出了“無情亦有佛性”的說法;在觀法實踐上,李通玄相對來說,比較重視宗教修行實踐,主張教觀相分,強調止爲觀之先。法藏則較重視理論,以觀代止,以教代觀。

   李通玄(635—730)和法藏(643—712)處于同一時代,都值唐朝盛世。法藏爲出家的僧人,居于唐朝政治文化中心——長安;李通玄是佛教的信仰者,獨自生活在佛教盛行之五臺山地區。法藏略晚于李通玄出生,但盛名在先;李通玄壽齡高長,晚于法藏而卒,而影響在後。他們兩人一是華嚴宗的實際創造者,一是隱居荒野、深入民衆的華嚴學修行者。一是華嚴宗的正宗,一是華嚴宗思想的異端。對這兩位處于同時代,卻有著不同華嚴思想傾向的人物進行比較,是很有意義的。下面我們先簡要論述客觀背景的不同,然後就判教、佛性思想、修持實踐叁方面,對這兩位華嚴巨人的佛學思想進行比較。

     一、客觀背景的差別

   李通玄和法藏所處的地理與政治的環境,以及身世、素養、身份、地位都是不同的,法藏生活于唐都長安,且與政治結下了不解之緣。唐高宗鹹亨元年(670),武則天爲母親榮國夫人舍宅爲太原寺, 法藏也由此機緣得以正式剃度,並主持武則天的家廟。法藏出家不久,尚未受戒,就承旨在寺內講《華嚴經》,時值端午節,武則天特意寫信並派人送去衣裳等,信中說:“今送衣裳五事,用符端午之事數。願師承茲采艾之序,更茂如松之齡,永耀傳燈,常爲導首。”〔1 〕對法藏大加稱贊。武則天正式登基後,出于政治需要,對佛教更加重視,親自爲新譯《華嚴經》製序,並召法藏于洛陽授記寺開講此經。繼武則天即位的唐中宗,對法藏也很重視,賜法藏“鴻胪卿”之號,稱贊法藏“闡揚釋教,拯濟迷津”。其後睿宗也請法藏爲他授菩薩戒。從上面一系列活動看,法藏的出家、修道、講經都是與武則天及唐中宗、唐睿宗的支持分不開的。他交往于上層社會,講經布道的對象有很大一部分是達官貴人,這部分聽衆相對來說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針對這些人宣傳佛教,就必須有一定的理論深度。這就形成了法藏思想的一個基本特點:理論重于實踐。而李通玄則完全處于政治漩渦之外,他所處的是荒漠的山野,廣闊的五臺山地區,他所面對的是樸實的農夫。他的生活大部分是在遊曆中度過的。他從滄州遊學至五臺山,並在此接觸佛教。有關他的曆史記載中沒有提到他和政治有什麼瓜葛,倒是有不少和普通村民交往,受村民尊敬的事例。李通玄是一個隱居獨修者。他獨來獨往的生活方式,使得他帶有禅僧的風格。自然,在他的著作中,重視修持實踐的成份也就多一些。

   法藏的祖先爲西域康居人,他本人出生于佛教信徒的家庭,精通梵漢語言,曾參與《華嚴經》的翻譯。這種種族的特點與語言的能力使法藏理解同樣傳自于西域一帶的《華嚴經》,有得天獨厚的條件。而李通玄則是土生土長的中國人,從他所處的環境與接觸佛教時的年齡來看,他對梵語及西域的語言恐怕是不會精通的,但他卻有著深厚的中國文化素養,尤其是有多年的學《易》心得體會。由于這種背景,他所理解的《華嚴經》與法藏的理解相比較,自然又有另一種氣象。

   再則,法藏是華嚴宗的實際創造者,一宗的宗主,曾在長安、洛陽兩地主持多個寺廟。其弟子也很多,成名的如上首弟子慧苑,在後來也有一定的影響。法藏逝世時也引起了朝野的巨大震動,因他是僑民,葬禮費用由官方供給,並以外賓司禮儀隆重對待。法藏的一生可謂是“其生也榮,其死也哀。”〔2〕相對說來, 李通玄則生活在安靜恬淡的環境中。他既沒有出家,也沒有主持過寺廟。曆史記載中,和他打交道的除了樸實的山民外,多是一些不可信的仙女和神異動物,如虎爲李通玄馱經,仙女供給李通玄茶飯等。李通玄也僅有一個不出名的弟子照明。他去世的時候,當然沒有隆重的葬禮,只是有“二白鶴哀唳當空,二鹿相叫連夕”〔3〕的神異記載。安葬時,“擇地于大山之陰, 累石爲墳。”〔4〕與法藏隆重的葬禮相比,反差是很大的。

   由于李通玄和法藏種種客觀背景的差異,決定了他們佛教思想的不同。

     二、判教的異同

   法藏的判教學說是“五教十宗”,李通玄的判教是“十教十宗”,二者的判教學說,從形式到具體內容既有相同之點,也有區別之處。首先,我們來分析“五教”與“十教”的區別。李通玄在《新華嚴經論》卷第叁中立“第二依宗教別”時說:

   “如來設教亦複如是,稱自根緣,得自心之法,隨增廣而成熟之,亦無常宗而成立教,對病施藥,病痊藥除……法既無窮,宗教無盡,無前後際,普備諸根,但爲衆生自分前後,且如毗盧遮那之教,無始無終,稱性無方,無斷無絕,隨其根類自見入胎出家,說始終教行,入寂涅槃。”

   這就是說,所謂教法是佛針對衆生根機的不同,隨機所設,如同針對不同的病而施用不同的藥一樣。李通玄認爲判教分前後差別,是就衆生說的,從佛的根本意旨看,其義理沒有差別。判教前後高低不同只是權宜教化的手段。這是李通玄判教的一個基本出發點。法藏判教則從叁個方面去考察,一是按佛教法的深淺次第加以安排,成立五教十宗說。二是從一乘的角度,把佛所說的法都包含于《華嚴經》中,《華嚴經》是“別教一乘”,而《法華經》代表“會叁歸一”之一乘,同于叁乘所說,故稱“同教一乘”。叁是依根本佛說與佛教化所說,立“本末”二教之分別。根本佛說,是佛闡述自證之境界的說法,它是直顯之法門,爲其它法門的根據,是“本”;佛教化所說是根據叁乘需要而說,是從“本”教産生出來的“逐機末教”,因而是“末”。

   在法藏和李通玄判教之前,已存在有多家判教學說。法藏立十家以爲借鑒,李通玄除法藏提到的十家判教外,又列舉了法藏的五教及另外兩家的叁種判教,這樣李通玄就有十叁家判教作爲參考。由此看來,李通玄判教是建立在比法藏更廣闊的視野上。

   李通玄的十教與法藏的五教分別是:

     李通玄的十教  法藏的五教

   1.小乘純有教  1.小乘教

   2.說《般若》破有明空教  2.大乘始教

   3.說《解深密經》和會空有教  3.大乘終教

   4.說《楞伽經》說假即真教  4.頓教

   5.說《維摩經》即俗恒真教  5.圓教

   6.說《法華經》引權歸實教

   7.說《涅槃經》令諸叁乘舍權歸實教

   8.說《華嚴經》于刹那際,通攝叁世及十世同圓融教

   9.共不共教

   10.不共共教

   從上可以看出,李通玄判教中的前五種與法藏判教的前四種在內容上是大體一致的,這表明李通玄基本上認同了法藏關于小乘、《般若》類經典與《解深密經》(大乘始教)、《楞伽經》(大乘終教)、《維摩經》(頓教)這樣一種佛教理論發展次序的安排。但在後面部分就有了不同,《法華》、《涅槃》作爲大乘經典,其理論超出了以前的種種經典。從這類經典出現的時間看,也大致在一個時期。就理論而言,《法華》、《涅槃》、《華嚴》都屬于大乘有宗部經典,都倡導衆生有佛性這個基本觀點,因此如何安排這叁種經典,特別是《法華經》,就有了差別。《法華經》是天臺宗的宗經,法藏也推重《法華經》,但他更重視《華嚴經》,爲了協調《華嚴經》與《法華經》,單立五教之說就顯得有些單薄,因此法藏就用“同教一乘”與“別教一乘”的說法。這樣就有兩種一乘,雖然法藏認爲《華嚴經》是不同于它教的一乘,《法華經》是同于它教的一乘,但仍然存在著哪個是究竟一乘,哪個更圓融的問題。李通玄明確地把《法華》、《涅槃》列入十教之中,就避免了法藏在安排此類經典時出現的矛盾。

   法藏判教中也吸收了天臺宗判教的內容,他把天臺判教中“化法”(內容)與“化儀”(形式)揉和在一起,形成了五教說,這就使其判教標准不一致,也引起了後來佛教學者的批評。在李通玄的判教中,也存在很多問題,例如他的判教所依的標准也是不統一的。從李通玄十教中前八種看,是以經典所代表思想爲次序進行教判,而第九、第十中的判教又提出了共與不共的問題。共不共指衆生共有佛性,然見佛不共;不共共是講衆生根機雖各有不同,但其聞法同,只是得益又有所不同。共與不共不再是依據經典的判別,而是對衆生根機與聞法的關系的分析,這樣,在李通玄的判教中,也存在有兩種判教標准,也就是說法藏和李通玄的判教標准都存在類似的缺陷。

   此外,李通玄和法藏對《華嚴經》的地位判定雖有一致性,都把它視爲圓教,但由于李通玄和法藏判教目的不同,對《華嚴經》的評判態度也産生了差別。法藏處于諸宗竟立的長安,當時天臺、唯識等宗派也有很強的勢力,特別是唯識在當時的長安吸引了很多的信衆,因此法藏在判教上就有很強烈的擡高本宗,而貶斥別宗經典的傾向。他一再強調《華嚴經》是一乘圓教,是別教一乘而不與別的教法共,即使他也認爲《法華》很重要,但仍然把它作爲同教,認爲它與叁乘之教是共與同的。他還認爲別教一乘是本,其余叁乘是末。〔5 〕李通玄既沒有創宗的條件,也沒有創宗的欲望,處于恬靜的山野之間,沒有法…

《李通玄與法藏的佛學思想比較(邱高興)》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