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藏那種強烈的競爭要求,因此他在判教時用語也就緩和得多。談及《華嚴經》的地位也只是說:“一切權教法門,總在其中。”〔6 〕對于自己所立的十教教判,又屢次強調:“如是十教,總是如來于本法界一刹那際一時一聲,頓印如響,隨諸衆生自分根爲漸頓不同。”〔7〕十教之說都是佛說, 只是基于不同根機之人,才說有十種教之分。
就判教的宗而言,李通玄與法藏都立十宗,但是宗之所依又有所不同,李通玄是“依教分宗”,法藏是“依理分宗”。李通玄所立十宗因是依教而立,所以就與十教基本對應,法藏依理分宗,十宗內容與五教雖是大同但有少異。法藏的十宗說是五教的具體說明與補充,而李通玄的十宗與十教,則是從不同角度闡明的同一個問題。李通玄與法藏十宗的具體內容如下:
李通玄的十宗 法藏的十宗
1.小乘戒經爲情有宗 1.我法俱有宗
2.菩薩戒爲情有及真俱示爲宗 2.法有我無宗
3.般若教爲說空彰實爲宗 3.法無去來宗
4.《解深密經》爲不空不有爲宗 4.現通假實宗
5.《楞伽經》以五法叁自性八識二無我爲宗 5.俗妄真實宗
6.《維摩經》以會融染淨二見現不思議爲宗 6.諸法但名宗
7.《法華經》會權就實爲宗 7.一切皆空宗
8.《大集經》以守護正法爲宗 8.真德不空宗
9.《涅槃經》明佛性爲宗 9.相想俱絕宗
10.《華嚴經》即以此經名一切諸佛根本智慧, 10.圓明俱德宗
因果圓滿,一多相徹,法界理事自在緣起
無礙佛乘爲宗。
上面兩種十宗中,法藏的十宗對小乘作了具體的分類,而李通玄的十宗則對大乘的闡述較爲詳細,基本上涵蓋了大乘幾部主要經典的基本思想。
總起來看,李通玄和法藏判教學說的區別主要在兩方面:一是內容上,即一家立五教十宗,一家立十教十宗,這表明二人對于佛教經典及其發展的看法是有一定區別的。二是在判教態度上,李通玄和法藏都以《華嚴經》爲最高的經典,李通玄並不貶斥其它經典,而法藏貶斥其他經典,並藉以確立華嚴宗的地位。
叁、佛性思想的區別
佛性論在大乘佛教中占有重要地位,它關系衆生本性以及是否一切衆生都能成佛的問題,是大乘諸宗派都要涉及的領域。李通玄和法藏的佛性思想的差別主要集中于佛性概念的外延上,即李通玄是在法性與人性共通的基礎上論佛性,法藏則是基于人性論佛性。
法藏認爲,有情衆生具有成佛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就是佛性,無情之物具有的真如理體稱爲法性,成佛只限于有情。李通玄針對這類觀點明確地指出:“如化佛權教中說有情有佛性,無情無佛性,一切草木不能成道轉*輪。”〔8〕有情有佛性,無情無佛性是權說, 是化佛所說,不是如來設教的本意。在李通玄看來,無情、有情都能成佛,因爲:
第一,李通玄認爲《華嚴經》是“越情實教”,他說:“如《華嚴經》,即是越情實教。”〔9〕也就是說,《華嚴經》對有情、 無情的成佛問題是不加區分的。李通玄舉例說,《華嚴經》中說功德林菩薩等從所來的國家時,把它們的國家叫“慧”,而一切境界又都是“慧林”〔10〕。這就是把菩薩、衆生與諸國土境界都看成是一體的。他認爲:
“無有情無情故,所以然者,無二見故,爲一真智境界,無成佛者,無不成者故。”〔11〕
“二見”,指有、無二種偏見。執有是“有見”,執空是“空見”。佛教認爲前者有增益之過,後者有損減之錯,都不合于中道的原則,是錯誤的見解。這裏,“二見”指把整個世間分成有情與無情的二種觀點,李通玄認爲有情衆生與無情之物都是由“真智慧”境界所變現,二者是相通和圓融的,因此就不存在有情成佛而無情不成佛的分別。
第二,李通玄認爲,有情無情與成佛不成佛這兩對用語之間不存在對應關系,因爲有情無情是“依業說”,成佛不成佛“非屬業”。所謂“業”是造作的意思,具體指內心的活動和由內心所發動的言語和行爲,以及這些活動所引起的力用。李通玄認爲,
“夫有情無情者,此是依業說,夫論成佛者,非屬業故,若非屬業者,即非有情非無情故,何得出情法上計言有成佛不成佛耶?”〔12〕
也就是說,有情、無情是就“業”說的,而成佛不成佛不是就“業”說的。在李通玄看來,有情、無情與“業”相關,是有分別之見,而佛則是“覺悟”、“得度”、“解脫”,是真智慧的體現,是超越情知之見,沒有有情無情之分,也沒有成佛不成佛之別的超越境界。李通玄認爲,只見有情成佛,不見無情成佛是一種偏頗、錯誤的見解。
第叁,針對強調佛性與法性不同的觀點。李通玄說:
“夫言理性遍非情而不同有情成佛者,此由未見法空,不依實慧,未了得世間諸相本來常住,但見隨情識變生滅之相而妄斟酌。言非情但有其理遍故,只如成佛,豈可理外別有佛耶?若理即是佛者,于此理中,情與非情本無異相,豈從妄見立情非情耶?”〔13〕
這段話中包含了以下兩層意思:其一,李通玄認爲把法性、理性定位于非情,把佛性定位于有情,這是只見現象而不見本質,只見“隨緣”,不見“不變”。也就是說持無情無佛性者,只看到世間有情、無情的生滅表相的不同,看不到它們都具有“本來常住”的本性,因此而妄加分別。其二,李通玄認爲將理與佛隔離在不同的對象上,就會導出“理外別有佛”的看法,若以理即是佛,那麼在此同一理中,就不會有有情無情與成佛不成佛的分別。
李通玄是在中國佛教史上比較早提出“無情有性”說的佛教學者。他的這種觀點同天臺宗湛然(711—782年)的“無情有性”說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湛然之說影響頗大,而使後人以爲此說乃湛然首創,實際上李通玄的說法略早于或至少是同時于湛然的。
李通玄的“無情有性”說,一方面是對法藏“無情無性”說的否定,一方面又與法藏的“無情無佛性而爲法性”相通。李通玄和法藏的“佛性”、“法性”同指宇宙和人生的本性、本體。法藏還稱之爲“真知”、“一心法界”,李通玄則又稱爲“真智慧”、“一真智境”。李通玄所謂“佛性”是指“真智慧”本體在有情、無情上的統一化體現,法藏則認爲“本性”在有情、無情上的表現是分離的:有情有佛性,無情爲法性。他們兩人同視佛性、法性爲本體,這是相同的。
李通玄將佛性擴展到無情之物,這同《華嚴經》的法身人格化傾向是一致的。《華嚴經》以毗盧遮那爲教主,毗盧遮那佛在《華嚴經》中不單是美好理想的體現,也是法身智慧的人格化、法性本體的實體化。李通玄說:
“毗盧遮那者,名種種光明遍照也。以法身悲智,示相教光,用對諸根,隨情現色。爲情乘相別,見異佛殊,以體用混收,本是毗盧遮那一智身也。”〔14〕
這樣,毗盧遮那佛作爲法身、智身遍化于一切事物中,換句話說,也就是一切事物都含有佛性。李通玄正以此爲據,認爲“無情有性”。
此外,李通玄身處山林之間,與草木山水等無情之物爲鄰,遊學參化,獨自體悟,冥想之中,當有可能得到某種虛幻體驗,從而體認無情也有性的觀念。
四、觀法實踐的區別
法藏的著作中,講觀法的很多,主要集中在《華嚴發菩提心章》、《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及《華嚴經探玄記》中。他的主要觀法有法界觀、十重唯識觀和妄盡還源觀。在他的法界緣起理論中,作爲核心內容的六相圓融和十玄無礙也是屬于觀法的。所謂觀法,實際上就是一種宗教實踐活動,是在宗教修持中樹立一種形象,這種對象可以是一種特定對象,也可以是一種理論,通過運用直觀智慧,專心觀想,並企求以此獲得解脫。觀法也是以一定的理論爲基礎的。
法藏認爲:“據門陳教,教即門而不殊。”〔15〕所謂“門”即指“觀門”,教觀相即是法藏觀法的新特色,這在法藏的幾種主要的觀法中都體現出來了,法藏在《華嚴遊心法界記》中立五門觀法:法是我非門,緣生無性門,事理混融門,言盡理顯門和法界無礙門,並且將此五門分別配于小乘教、大乘始教、終教、頓教、圓教五教。法藏的十重唯識觀也和五教聯系在一起。小乘教不講唯識,不在其中。其余的相見俱存唯識觀、攝相歸見唯識觀、攝數歸五唯識觀等叁門觀法屬大乘始教,以末歸本唯識觀、攝相歸性唯識觀、轉真成事唯識觀、理事俱融唯識觀等四門觀法屬大乘終教與頓教,融事相入唯識觀、全事相即唯識觀、帝網無礙唯識觀爲圓教中之別教一乘,而總括以上十門觀法則是同教。法藏上述的觀門都配于教法,二者相即一致,法藏重視教觀一致、一體,有以教(理論)代觀(實踐)的傾向。
法藏在《妄盡還源觀》中提出了“海印叁昧”與“華嚴叁昧”的說法。所謂“海印叁昧”,即是,
“言海印者,真如本覺也。言盡心澄,萬象齊現,猶如大海,因風起浪,若風止息,海水澄清,無象無現。”〔16〕
所謂的華嚴叁昧,是,
“法界圓明自在用,是華嚴叁昧。謂廣修萬行,稱理成德,普周法界證菩提。”〔17〕
海印叁昧是不可說的世界,只能證果才能體驗,它是絕言語、絕思慮的一種直覺世界。法藏通過兩個方面來對海印叁昧境界進行說明。《五教章》開首就說:“今將開釋如來海印叁昧一乘教義,略作十門。”〔18〕這十門中主要就包括因與果。華嚴叁昧就是從因的角度對海印叁昧的說明,也是試圖通過解行而達到證果。《華嚴經》強調果分不可說,因分可說,強調入于法界之中的具體的參學,但是這一點在法藏的學說中沒有受到重視,而湮沒在法界緣起理論即十玄緣起中。十玄緣起是從果的角度對海印叁昧的說明,十玄無礙的理論依據的是“性起”的思想,它強調事事無礙的圓融,事事無礙是所證之果,從所證之果再到解行,這是法藏獨特的作風,與一般修行實踐的循序漸進的過程有所不同。十玄緣起既是一種理論,是對海印叁昧境界的說明,同時,它又是一種實踐,即它既是觀,又是教。教與觀相即,觀法也即教理,這表明法藏把觀法消解于教理之中,從教法、理論來理解觀法,這樣觀就不成爲嚴格意義上的觀法,而成爲了一種理論,觀法的濃厚實踐特點消失了,最終的結果是淡化實踐,突出理論。
在李通玄的觀法中,出現了不同的傾向。他反于法藏高談理論的作風,獨創了以實踐爲主的華嚴學風。對于六相圓融,不象法藏那樣把它理解爲對華嚴境界的描述,而是恢複《華嚴經》中從十地修行的角度來理解,使六相圓融說不脫離于實踐。對于十玄緣起說法也是如此,李通玄在十玄中增加了“智”的概念,強調“理事圓融”,重新開辟了從淺至深的實踐途徑。
此外,李通玄比較重視的佛光觀與叁聖圓融觀,這都是通過對具體形象的直觀來進行修持的,佛光觀是對光明的觀照,叁聖圓融觀是對佛、菩薩形象的觀想。這些觀照、觀想,是一種具體的實踐。而在法藏的觀法中,包括十玄六相觀、十重唯識觀在內的種種觀法,都是一種理論的觀照。
總之,李通玄和法藏的觀法實踐存在著重大的區別,即一個是重實踐的觀法,一個是重理論的觀法。李通玄強調止爲觀之先,法藏則以觀代止;李通玄主張教觀相分,法藏則以教代觀。
注釋:
〔1〕《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 《華嚴金師子章校釋》第175頁,中華書局,1983年9月版。
〔2〕《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 《華嚴金師子章校釋》,第187頁,中華書局,1983年9月版。
〔3〕《長者事迹》,《續藏經》第一輯,第五套,第四冊, 第328頁。
〔4〕《長者事迹》,《續藏經》第一輯,第五套,第四冊, 第328頁。
〔5〕參見《華嚴—乘教義分齊章》卷1,《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集》第二卷,第二冊,第131頁。
〔6〕《新華嚴經論》卷3,《大正藏》卷36,第737頁上。
〔7〕《新華嚴經論》卷3,《大正藏》卷36,第737頁下。
〔8〕《新華嚴經論》卷6,《大正藏》卷36,第754頁下。
〔9〕《新華嚴經論》卷6,《大正藏》卷36,第754頁下。
〔10〕《新華嚴經論》卷6,《大正藏》卷36,第754頁下。
〔11〕《新華嚴經論》卷6,《大正藏》卷36,第754頁下。
〔12〕《新華嚴經論》卷6,《大正藏》卷36,第755頁上。
〔13〕《新華嚴經論》卷6,《大正藏》卷36,第755頁上。
〔14〕《新華嚴經論》卷6,《大正藏》卷36,第758頁中一下。
〔15〕《華嚴遊心法界記》,《大正藏》卷45,第642頁下。
〔16〕《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二冊,第99頁。
〔17〕《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二冊,第99頁。
〔18〕《華嚴—乘教義分齊章》,《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二冊,第131頁。
《李通玄與法藏的佛學思想比較(邱高興)》全文閱讀結束。